招标详情
招标编号:TXJT-2025-0980-ZB
本招标项目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港油田沧州沧实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招标采购项目为大港油田沧州沧实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保障各港狮南部及港狮北部食堂正常运行,需对冷鲜肉类、蔬果类、蛋禽类、豆制品、水产类(生鲜部分)、面点类(不含馒头、花卷)等时令性食材采购,采购数量以实际收货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标段一:港狮南部食堂(段六拨食堂、小集食堂、四区运维四组食堂、幼儿园食堂、馨心快餐、南部公寓)食材采购。金额预计:220万元。
标段二:港狮北部食堂(枣园食堂、官104食堂、自来屯食堂、四区运维一组食堂)食材采购 金额预计:2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冷鲜肉类、蔬果类、蛋禽类、豆制品、水产类(生鲜部分)、面点类(不含馒头、花卷)等时令性食材。
以每个月大港油田公司(除第三采油厂)和第三采油厂大众食材供应价格的基础上下浮36%为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即投标报价下浮百分比≥36%)。
食材供应价格主要以第三采油厂食材供应价格为主,第三采油厂以外的食材供应价格参考油田公司和本地大型批发市场价格。如果当月食材的市场价格低于中标时的食材供应价格,双方协商调整供应价格,下浮率保持不变。
价格包括项下货物、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为实现合同目的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上述食材价格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交货方式、交货地点、服务期限:
(1)交货期
标段1:配送期为日配送,每批次食材在乙方接到甲方经办单位通知后备货,次日早7点30分前交付货物。如有追加计划 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随时配送。
标段2:配送期为每两日配送,每批次食材在乙方接到甲方经办单位通知后备货,次日早8点30分前交付货物。如有追加计划 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随时配送。
(2)交货方式为公路运输。
(3)交货地点
标段一:港狮南部食堂(段六拨食堂、小集食堂、四区运维四组食堂、幼儿园食堂、馨心快餐、南部公寓)。
标段二:港狮北部食堂(枣园食堂、官104食堂、自来屯食堂、四区运维一组食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 产品质保期:冷鲜肉、蔬果类、豆制品、水产类(生鲜部分)保质期1天;蛋禽类、面点类保质期3天;其他带有包装食材,甲方接到产品不能超过此产品保质周期的一半。
2.6 主要技术要求:
(1)服务要求:供货方提供所有商品、原材料等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提供的商品不得出现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问题:
① 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及预包装食品。
② 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及预包装食品。
③ 假冒伪劣的,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④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如果采购方对于食品的安全性提出疑问,供货方应全力配合,及时提供采购方所需的相关食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厂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食品厂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本批次食品检测报告、检疫证书等。
(2)技术性能指标:
① 承诺中标后按要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一次事故累计限额赔付金额300万元以上)。
② 拟配送生鲜肉、鸡、鸭等禽类必须是经由卫生检疫部门认定的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中标供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供方准入手续,并严格执行采购人关于供方管理的相关规定。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2.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及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及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①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②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2.3 其他要求:
(1)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2)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辆(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用于每日送货,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等材料;至少提供两名送货人员具备健康证。
(3)不具备同欣集团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结果公示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同欣集团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6)采购业务不允许中标人分包、转包,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 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 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25928052、25966392。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05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标段一4.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标段二4.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①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②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置入投标文件指定部分,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予招标组织单位。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及同欣集团主页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 编: 300280
联系人:杨工
邮箱:1402056811@qq.com
电 话:022-25912172
手机:16602226552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2025年04月28日
招标公告--食材采购项目.doc03公告附件1-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1010(1).xls
附件: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