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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SXRC2025-008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

1.2采购人: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

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润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食堂人员配置6人,确保食堂运营的顺利进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食堂人员配置6人,确保食堂运营的顺利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2.3服务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或其他信用信息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其他信用信息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将采购文件付款凭证、开户许可证扫描件、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发送至邮箱(sxrcgs@163.com)获取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山西润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山纺支行

账号:914003010003838977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太原市晋阳街发展路88号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一层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上发布。

8、其他

本采购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小东门街19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853510880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润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龙城南街301号

联系人:阎女士

电 话:13835166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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