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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2025年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75090.16元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4、服务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康乐村258号

5、报价人应对同一个项目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允许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限

1

2025年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家

75090.16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注:响应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搬运、加工、包装、运输、验收等费用,以及税费、管理费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三、采购食品质量要求

(一)食品总体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且是正规品牌,来源正规渠道。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相关规定要求,并按以下标准检测验收(报价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

(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

(3)《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

(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2.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食材日期和保质期、储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代码等。

3.食品包装应完好无破损、可视内容无腐烂、霉变或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食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投标的食品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食品运输、质量检验等,并提供当日食品原料检测结果给采购人备案,并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定期检测报告,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如因中标供应商所供食品的质量问题,受到采购人的三次书面警告后,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因食品质量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故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采购货物详细品类(★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报价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叶菜类、配菜类、瓜果类、菌类及其他、调料品、副食类、干货及其他、鲜肉类、家禽类、蛋类、水产类、冷冻肉类。

四、配送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每日上午9:00前将配送食材送达指定地点。

2.食品具体需求量原则上以实际供货前一天的通知为准,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满足2小时到货要求,保证供应。

3.响应供应商需要提供配送方案、应急方案和出现食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配送方案要完整可行,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内容、配送流程、服务热线、人员配置、配送线路、配送服务相关制度等。应急方案要完整可行,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处置预案措施工作方案;食品质量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应急响应时间、人员安排。出现食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要完整可行,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流程、退换货便利性说明及响应时间承诺。

4.响应供应商需具有或满足配送保障能力的冷藏库,有固定的配送加工场所。

5.食品运输工具和容器应保持清洁、维护良好,必要时应进行消毒。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避免污染食品。

五、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关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响应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 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本公告发出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报“下浮率”的方式,所报的下浮率应当适用于本项目所有货物。响应供应商若成交,其所报的下浮率将作为结算依据, 成交下浮率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4.本项目所有食品以武江区芙蓉市场和佳兴市场两个市场的平均价作为报价基准价,有效报价区间为:投标下浮率≥0%。投标下浮率必须是唯一固定的整数(如1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5-10%),最终结算价=基准价×(1-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例如:供应商下浮率为10%,则最终结算价=基准价×(1-10%)×实际供货数量。

六、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采购人按照上季度实际供应的各类食材数量,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应付款项。

七、联系方式

1.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17时30分。

2.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康乐村258号。

3.送达方式:邮寄或当面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4.报价文件封装要求:提供1份报价函正本(完整填写企业信息)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密封装入文件袋。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海洋,0751-8833669。




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