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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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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瓯海区·]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比选公告
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3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的委托,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国内合格的响应人前来参于比选。

一、项目性质

委托中介组织-公开比选,本项目不属于招标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二、比选内容(具体比选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比选文件相关部分)

食堂服务外包,经营期限为1+1+1年,最高限价金额为学生餐费的23%。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且范围包含本次比选对应的经营范围。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3日起(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有效)。

2、时间报名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科(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层)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a、响应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b、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进行“五证合一”登记的企业可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

五、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月3日起(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购买有效,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响应人拒绝参加比选,比选文件以购领的为准。)

2、比选文件发售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科(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层)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4、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响应人在比选报名后即可购买比选文件

5、潜在响应人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不得对比选文件提起质疑。附件里的比选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购领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14:30

递交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层)

2、比选会议时间:2020年1月17日14:30;

比选会议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层)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业主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

学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东路233号(邮电路70号)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0577-56613025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410388 13958869067 传真:0577-88419488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日


附件信息:

  • 比选文件.pdf

    509.5 KB

瓯 海 区 委 托 组 织 选 定 比 选 文 件 比 选 项 目 名 称 :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服务外包 业 主 单 位 :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潘 桥 中 学 比选代理机构 : 浙 江 明 业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九 年 比选文件 1 目 录 比选邀请函 ......................................................... 2 第一部分 须知 ................................................... 4 须知前附表 ......................................................... 4 一、 说明 ......................................................... 6 二、 比选文件 ...................................................... 6 三、 比选文件的编制 ................................................ 7 四、 比选文件的递交 ............................................... 10 五、 比选会议和评审 ............................................... 10 六、 授予合同 ..................................................... 12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 14 第三部分 附件 ................................................... 23 第四部分 比选内容及要求 ......................................... 34 第五部分 评审原则及方法 ......................................... 34 比选文件 2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服务外包比选公告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的委托,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服 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国内合格的响应人前来参于比选。 一、比选内容(具体比选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比选文件相关部分) 食堂服务外包,经营期限为 1+1+1年,最高限价金额为学生餐费的 23%。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且范围包含本次比选对应的经营范围。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 1月 3日起(每日 9时 00分-11时 30分,14时 00分-17 时 00分,节假 日除外,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有效)。 2、时间报名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科(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 20层)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a、响应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b、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进行“五证合一”登记的企业 可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 四、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1月 3日起(每日 9时 00分-11时 30分,14时 00分-17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购买有效,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响应人拒绝参加 比选。) 2、比选文件发售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科(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 20 层)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元整(售后不退) 4、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响应人在比选报名后即可购买比选文件 五、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月 17日 14:30 递交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 20层) 2、比选会议时间:2020年 1月 17日 14:30; 比选会议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 20层)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业主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 学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东路 233号(邮电路 70号)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0577-56613025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 20层 比选文件 3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410388 13958869067 传真:0577-88419488 比选文件 4 第一部分 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比选项目名称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服务外包 2 业主单位 业主单位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 业主单位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东路 233号(邮电路 70 号)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0577-56613025 3 项目性质 委托中介组织-公开比选,本项目不属于招标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 目 4 比选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 20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410388 13958869067 传真:0577-88419488 5 比选内容 食堂服务外包,经营期限为 1+1+1年; 具体比选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比选文件相关部分。 6 响应人资格要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且范围包含本次比选对应的经营范围; 7 是否接受联合 体 不接受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比选前,响应人需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 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比选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 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9 分包 不允许 10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比选方案 不允许 11 是否退还比选 响应文件 否,证书原件除外 12 偏离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审 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响应人在评审时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 接受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 13 比选保证金 投标单位自行携带比选保证金人民币 10000元整(壹万元整),未提交 比选投标金的,比选文件予以拒收。 14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及地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月 17日 14:30 递交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 比选文件 5 点 建设大厦 20层) 15 比选时间 和地点 比选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 建设大厦 20层) 16 比选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开启技术资信标➔资格审查➔技术资信标评审➔开启商 务标➔商务标评审➔提交评审报告 17 评审委员会 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及 3人以上单数。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 18 注意事项 1)比选文件、比选公告中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响应人须知前 附表”为准; 2)本比选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3)本比选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4)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业主单位及比选代理机构。 比选文件 6 一、 说明 1. 业主单位及比选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 响应人:是响应比选、参加比选竞争的响应单位。 3. 响应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响应人参加比选活动并签署比选文件的人。如果响应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 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现场勘察及比选费用 4.1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召开比选前期会议的,业主单位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比选前期会议。 4.2 为了便于编制比选响应文件,响应人如需要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 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4.3 除由于业主单位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4.4 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业主单位和比选代理机 构(以下统称“比选组织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响应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应在获取比选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信函、传真加盖响应人公章)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响应人的书面 函件,视为响应人同意参加比选。比选截止时无故(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除外)不参加比选,需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比选文件 1. 比选文件由比选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 比选文件的澄清 响应人对比选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可以以书面 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比选组织单位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比选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使比选组织单位收到,比选组织单位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 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响应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 问,视为响应人完全同意比选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比选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 以比选组织单位解释为准。 3. 比选文件的修改 3.1 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比选组织单位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比选文件用补充 比选文件 7 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 的组成部分。比选组织单位可以视比选具体情况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作出延长比 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的决定,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3.2 澄清(更正)公告作为比选组织单位通知所有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的书面形式。潜在响应人或 响应人在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过程中,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的相关信息,否则产生不 利由其自行承担。 三、 比选响应文件的编制 1.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响应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 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比选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比选被拒绝的风险由响 应人自行承担。 2. 响应人法律责任 2.1 响应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比选的。如发现响应人 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比选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比选响应文件的构成: 3.1 比选响应文件由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两部分构成: (1)技术资信标 序 号 内容 备注 1) 比选函 附件 二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 三 3)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四 a 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4) 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 五 5) 项目团队、质量控制方案、菜品品种和价格等 附件 六 a 项目经理及团队 b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c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d 菜品品种和价格 e 保障措施 f 优惠方案 g 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比选文件 8 6) 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 七 a 响应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公司的规模、设备、人员结构和经营状况) b 响应人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c 响应人相关资质、资信证明、相关证书等 d 响应人项目业绩 7) 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说明: a) 响应人可按评分细则的顺序编制技术资信标。 b) 比选响应文件中应承诺: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比选组织单位无关,由响应人承 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响应人支付,保证不伤害业主单位的利益。 c) 响应人可在比选响应文件中对比选内容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 须相当于或优于比选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并使业主单位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 详细说明。 (2) 商务标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报价一览表 附件 一 (3)原件递交说明: 1) 证件和证明文件原件建议装入密封袋中进行密封,外封面上按顺序编制目录列明材料清单、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和比选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以供评审委员会审查。 2) 证照、证件和证明文件原件按规定递送后,不能再对其进行补充或删减. 3.2 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1) 响应人应根据比选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以活页夹形式 装订比选响应文件,须按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包装于各自标函袋 中,否则其比选将被拒绝。 2) 比选响应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4. 报价 4.1 投标报价为期限壹年的承包费用报价,即为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提供食堂服务所需的一切人 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餐费、各种社会保险、住宿与交通、安全、健康证、管理费用、 税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 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4.2 业主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 4.3 比选报价报出后,响应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 比选文件 9 实质性响应比选而予以拒绝。 5. 比选保证金 5.1 响应人须按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否则业主单位将不接受其比选。 5.2 响应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并与业主单位签订了合同后且合同经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选响应人的比选保证金现场直接退还。 5.3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响应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撤回比选; (2) 中选人未按中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3) 中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4) 响应人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5) 经审查认定响应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 比选有效期 6.1 比选有效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比选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6.2 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响应文件。 6.3 特殊情况下,在原比选有效期截止前,业主单位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比选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响应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 延长比选有效期的响应人不得修改比选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的规定在比 选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 比选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7.1 响应人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各一式六份的比选响应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 副本五份,每套比选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 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 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 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7.3 比选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比选响应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 有效。 7.4 比选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比选被拒绝。 8. 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8.1 响应人必须将比选响应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 标明“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或响应人 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比选项目名称,并注明“比选会议时启封”字样。 8.2 如果响应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业主单位对比选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 任。 比选文件 10 四、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 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2 在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同时手持递交以下证明文件,由评审委员会确认比选资格: ⚫ 比选投标金; ⚫ 响应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派响应人代表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密封在比选响 应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评审委员会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2. 比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比选并送达到业主 单位,但不得影响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 2.2 “比选响应文件修改”或“比选响应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比选项目名 称、比选响应人名称,并注明“比选响应文件修改”或“比选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3 从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比选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响应人不得撤回其比选,否则比 选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将拒收: 3.1 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 3.2 未购买比选文件; 3.3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比选响应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比选响应文件; 3.4 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 五、 比选会议和评审 1. 评审委员会 业主单位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 2.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比选会议后直至向中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响应人及与评审无关人 员透露。如果响应人在评审过程中试图向比选组织单位或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其比选将被拒 绝。 3. 比选会议、评审 3.1 比选组织单位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技术资信标”。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应准时参加比选会议并配合比选组织单位核验其身份信息,否则视同未派代表参加比选大 会,事后不得对比选相关人员、比选过程和比选结果提出异议。 比选文件 11 3.2 参加比选大会的响应人应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比选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未参加比选 大会,但被确定为中选供应商的,应补签《比选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3 比选时,首先由响应人代表检查技术资信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响应人提交比选响应文 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技术资信标并清点技术资信标正本、副本数量,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 评审地点。 3.4 比选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对各响应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 包括但不仅限于随比选响应文件一同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比选代表人有效身份 证明(原件)、比选投标金,以及比选响应文件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能证明符合本项目对响应 人资格的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合格的比选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2) 符合性检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比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 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技术资信标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审查确认未通过的技术资 信标不予评审。 3.5 ▲在对各响应人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比选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审委 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 比选响应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明显不符合比选文件中主要技术要求、技术标准的; (3) 比选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比选响应文件附有业主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5) 投标报价(投标费率)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 (6)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7) 响应人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相关证书、材料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8) 评审委员会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 诚信履约的,且响应人代表不能在评审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书面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 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9) 评审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6 开启商务标 (1) 开商务标时邀请所有响应人代表参加,参加比选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响应人代表未参加比选会的,事后不得对比选过程和比选结果提出异议。 (2) 宣布对各响应人有效身份证明、比选保证金等审查结果和技术资信标得分情况。 (3) 检查有效响应人商务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商务标,宣读报价一览表全部内容。宣读 结束后,响应人代表应对宣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 比选文件 12 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4) 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比选响应文件,原封退回给响应人。 3.7 商务标开启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各响应人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比选报价内容不清 楚可要求响应人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如果响应人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比选将被拒绝。 3.8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比选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实 质上响应的比选应该是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审委员 会决定比选的响应性只根据比选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9 实质上没有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将被拒绝,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 保留从而使其比选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比选。 3.10 评审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比选响应文件按照比选文件中制订的评审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3.11 评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原则决定。 4. 比选响应文件的澄清 4.1 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响应人对比选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 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比选响应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比选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响 应人,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比选。 4.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响应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其比选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 确定中选候选人 5.1 本次比选由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业主单位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5.2 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比选文件规定应当提交 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 经质疑,业主单位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比选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 原因使质疑成立的,业主单位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5.3 比选组织单位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6. 评审细则详见“评审原则及方法”。 六、 授予合同 比选文件 13 1. 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经业主单位确认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各响应人对评审结果 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 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结束后,业主单位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 书面评审报告和评审结果最后确定中选人。 2. 中选通知书 2.1 中选人确定后,业主单位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2 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业主单位和中选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签订合同 3.1 中选人须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30 天)内向业主单位提供所有人员健康证并与业主单位签 订合同,未提供健康证的业主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选取第二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或重 新比选。 3.2 比选文件、中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响应人和评 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选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3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选人接到中选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 其比选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3.4 中选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原件向比选代理机构备案,否则会影响比选 保证金的退付。 4. 履约保证金 4.1 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4.3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有效。 5. 比选代理服务费 5.1 比选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元收取,由中选(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选(成交)通知书之前 支付给比选代理机构。 5.2 比选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或转账。 比选文件 14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发包方(业主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中选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中选范围内学校食堂服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 责,高效优质地完成学校食堂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食堂服务承包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要求、承包期限 本项目为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管理服务,承包内容及要求、承包期限如下: 1.承包方式及内容:本次承包内容为食堂管理服务外包,即乙方负责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 堂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甲方 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等用品,承担食堂水电、燃料的费用)。 2.承包期:一年。如果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使业主单位满意,且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在服 务期满后可续约,但续约合同必须一年一签,续约最多不能超过二年。甲方具有最终决定权。 3.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服务许可 证》,否则业主单位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赔偿的责任。 4.乙方工作人员统一由甲方调配、管理,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 乙方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工作人员、宴请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 二、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按学校餐费的 %计取。 2.承包合同价格除按本合同规定外,不能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 同价也不会因人工、物价或汇率等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5.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学生餐费*中选费率。 2、承包方凭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三、相关人员配置 1.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型食堂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应资料。 2.相关主管人员:设项目管理员、厨师长、服务领班等 3.厨师配备要求: (1)聘请有经验能烧大锅菜的厨师; (2)要烧温州菜。 4.乙方食堂人员配置原则上不得少于 19 人,其中厨师长 1 名、项目负责人 1 名、主厨 1 名、 比选文件 15 副厨 2 名、普工 13 名、仓库管理员 1 名。如甲方认为具体岗位人员配置不合理,需要变动,可要求 乙方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四、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 / 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SB/T10420《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SB/T 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标准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五、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 (一)食堂设备、工具等 1.食堂室内外均已装修,交乙方使用时不应改变。如确需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改动。 2.食堂所需的桌椅、厨房设备,甲方提供给乙方免费使用,乙方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 常维护由甲方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3..碗、勺、筷、盘、酒杯等日常餐具乙方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 年损耗率不超过 10%,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甲 方管理人员核销。 (二)用餐时间及服务 1.乙方提供早餐、中餐消费。早餐服务时间为 7:00-8:30,设稀饭、豆浆、糯米饭、包子、馒 头、煮粉干、面条、大饼、油条、面包、蛋糕等服务;午餐服务时间为 11:20-12:20(具体就餐时间 根据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双休日、节假日、抗台等特殊情况另作调整)。 2.乙方必须科学安排菜谱,做到一周菜谱不重复,每周的菜肴品种不少于 30 个,菜单必须经 甲方及其委托的管理人员认可方可执行; 3.乙方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 期。 (三)服务质量要求 1.乙方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主的原则进行服务。对承包期内的人员费用、 比选文件 16 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2.服务质量标准要求:乙方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 要求,乙方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 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机关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 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 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5.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 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6.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 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7.乙方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为温州市 瓯海区潘桥中学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食堂正常运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8.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 9.乙方应严格执行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 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 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四)节能措施要求 1.全面贯彻落实甲方制定有关节能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各项节能项目的改造工作。 3.积极协助甲方做好节能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4.乙方所承担的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的各项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节能要求来实施服务 工作。 5.甲方所承担服务区域的全年节电、节水、节油等年度目标要达到减 5%以上. 六、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 厅)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2.认真执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甲方单位的具体情况,建 立健全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并按甲方要求对食堂所需有关蔬菜、食 品卫生实行最优质的保证。 比选文件 17 3.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加工、不发售来 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负责餐饮加工和冷拼人 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餐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 一着装,规范操作。 5.食品原料的采购 (1)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甲方统一采购配送,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移 交乙方时乙方应专人负责做好清点验收工作 (2)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由甲方监 管,乙方负责入库,妥善保管。 (3)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每次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 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 (4)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 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甲方处理。 6.食品加工: (1)食品加工人员在工作前、处理食品或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不得留长 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勤理发,勤修面,勤洗澡,勤换衣;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 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在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内吸烟;厨师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 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他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 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对怀疑带有农药的蔬菜,不得投入加工制作或使用。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或容器必须标志 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尤其是生、熟工具要分开,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热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热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 0 度或低于 1 0 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 后方可食用。 比选文件 18 (7)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 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加工出售食品时要做好防蝇、防虫、防尘、防霉变、保洁及秋冬季节的食品保温工作。出 售食品必须坚持使用清洁的专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7.食品储存 (1)储存食品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 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2)库房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30公分以上)存放,并贴上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 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库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新购食物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才允许入库;需冷冻食 品应及时放入规定冰柜存放。 (4)每次、每批食品入库、领用都必须做好登记。 (5)当餐未出售完的食品,应按卫生规定要求放入冰箱、冰柜。 (6)保管人离开库房时,应立即将门锁好。 8.餐饮具消毒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 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其他水池混用。 (3)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4)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 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 (5)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 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6)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9.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 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餐具、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10.洗碗间、冷菜间、烹调制作间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 分开。 七、质量监督检查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不得对外经营,每日的菜品(食材、调 料等)均由甲方负责采购,并移交乙方清点验收、制作、发售,制作好的菜肴按甲方规定的价格进行 比选文件 19 发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乙方要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 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 2.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 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 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有 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乙方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乙方保证各设备、 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3.乙方应切实做好节水、节能、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生责任事故, 如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4.乙方应重视安全工作各环节的管理,科学安排餐饮服务的工作流程,做到精细化管理,如发 生餐饮安全、卫生事故(如在菜品里发现异物),甲方将采取重罚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八、劳动管理 (1)乙方从实际出发,根据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人数, 但总数不得少于 19人。 (2)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医院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疾病的,不得录用。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逐步改善劳动条件, 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甲方审查,特殊岗 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4)食堂内工作人员(除值班人员和早点人员)一律不得留宿。上班时间谢绝无关人员进入食 堂或加工售菜区域。 (5)员工保险要求 1)员工人身意外: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 投保人身意外险),及时为进场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及时向甲方出示保险凭证,以保证甲方在乙 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2)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 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应对此全权负责。 九、双方承诺 (一)乙方对甲方做出如下承诺: 1.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 2.乙方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双休日及公众假 比选文件 20 期。遇特殊情况,甲方认为应提供方便或提高服务质量时,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 小时工作。 3.乙方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 4.乙方要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 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不得对外经营,每日的菜品(食材、调料 等)均甲方定点乙方负责采购、并移乙方清点验收,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检查。乙方要确保为甲方提 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 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如发现不符合甲方管理要 求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 3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甲方意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7.乙方应将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体检证明、年龄、从事岗位)等报甲方审查,特殊岗位 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录用。 8.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 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 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有 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乙方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乙方保证各设备、 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9.乙方应切实做好节水、节电、节油、节粮、节气、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 若有发生责任事故,如属加工环节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10.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做好节电节水,非常温天气要保证冷暖气供应。 11.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 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 1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 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禁止事项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2)乙方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 在承包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 (3)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大或气味 比选文件 21 浓烈的物品等。 (二)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2.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的水、电能源供应,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乙方正常开展服务。 3.甲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给乙方足额结清服务费。 4.甲方保证为乙方协调和处理影响食堂正常工作的外界干扰。 十、不可抗力 1.在承包期间发生地震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承包区域不能正常经营,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 行。双方可以按以下各项执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 (2)甲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的损害,甲方的保险赔偿不受影响。对恢复承包合同期间的价格及其 它费用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终止 (1)提前终止 ① 因乙方连续二次服务未达到甲方的要求,通知整改而不见成效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 通知终止承包。 ② 乙方亦可向甲方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金额三倍金额 的赔偿金。 ③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仍无采取补救措施可立即终止承 包。 ④ 乙方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无需通知乙方即可终止 承包。 ⑤ 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损害甲方形象或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 除合同。 ⑥ 合同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2)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承包。 比选文件 22 (3)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承包自然终止。 3.承包终止后果 (1)终止承包,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 (2)承包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 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承包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并追偿代理费及 15%的手续费。 4.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 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十二、其他 1.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中所述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并有送达签收。 3.关于本合同争议,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本合同条款;合同的附件、修改(补充) 件均与本主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壹份送比选代理公司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 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业主单位的比选文件与比选补充文件; 2、中选人比选响应文件; 3、承诺书; 4、中选通知书。 业主单位(盖章): 中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选人与业主单位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比选文件 23 第三部分 附件 商务部分 (封面格式)(仅供参考) 商 务 标 比选会议时启封 项目名称: 响应人单位: 响应人单位地址: 日期: 比选文件 24 附件 一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承包期 备注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服务外包 1年 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学生餐 费的23%,如超过最高限价金额 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报价 (投标费率) % 说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为期限壹年的承包费用报价,即为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提供学校食堂服 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餐费、各种社会保险、住宿与交通、安全、健康证、管 理费用、税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 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不提供此表的比选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响应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比选文件 25 技术资信部分 (封面格式)(仅供参考) 技 术 资 信 标 比选会议时启封 项目名称: 响应人单位: 响应人单位地址: 日期: 比选文件 26 附件 二 比 选 函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比选邀请,我方 (响应人单位名称)作为响应人 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比选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 (一)按“响应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比选响应文件技术资信标【正本 份,副本 份】; (二)按“响应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比选响应文件商务标【正本 份,副本 份】 我方己完全明白比选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比选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 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 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比选时间之后,响应人在比选有效期内撤回比选响应文件,其比 选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比选文件以及比选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六)所有与本次比选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响应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不提供此函的比选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 附件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 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比选项目名称)的比选活动,全 权代表我方处理比选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 说明: 1、响应人:若响应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 2、若响应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比选文件 28 附件 四 资格证明文件 (一) 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盖公章) 比选文件 29 附件 五 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内 容 比选文件 规定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 对应条款 偏离情况 偏离说明 技术条款 商务条款 说明: 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比选文件。 2.如出现偏离,响应人务必如实填写此表,“比选响应文件对应条款”栏不得复制粘贴,所响应内容 必须对照比选文件要求详细填写说明,否则存在的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不提供此表的比选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响应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比选文件 30 附件 六 项目团队、质量控制方案、菜品品种和价格等 (一) 项目经理及团队(格式可参考附件六 1、2、3) (二)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三)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四) 菜品品种和价格 (五) 保障措施 (六) 优惠方案 (七) 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比选文件 31 (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项目名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 机 近几年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 注:本表后应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单位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响应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项目主管人员、专业人员概况 项目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现任 职务 从事类似服务简历、年限、 期间有无出现重大事故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单位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响应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比选文件 32 (3)服务人员岗位配备表 项目名称: 岗位 人数 现场承担工作及从业年限 备注 注: 1、本表所列为响应人拟投入的服务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人数、岗位配备表。 2、本表后应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单位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响应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比选文件 33 附件 七 资信证明文件 (一) 响应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公司的规模、设备、人员结构和经营状况) (二) 响应人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三) 响应人相关资质、资信证明、相关证书等 (四) 响应人项目业绩(格式如下) 响应人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序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签订时间 用户联系人/联系 方式 注: 1. 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响应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 2. 此表所填业绩应为响应人 2016年 1月 1日至今学校食堂经营项目业绩,业绩须后附证明文件,证 明文件以提供的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并 提供原件核对,不提供原件不予认可。 3. 响应人不按此要求填写此项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将视为无业绩,业绩内容不符合要 求为无效业绩。 响应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比选内容及要求 为使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更好地为学校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本项目特进行公开比选。 一、食堂概况 1.一、二楼食堂,总建筑面积约 1500m 2 , 2.食堂正常情况下的学校就餐人数大约为约 1500人,主要是早餐、中餐。 二、承包内容及要求、承包期限 本项目为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堂管理服务承包,承包内容及要求、承包期限如下: 1.承包方式及内容:本次承包内容为食堂管理服务外包,即乙方负责温州市瓯海区潘桥中学食 堂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业主 单位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水电、燃料的费用)。 2.承包期:一年。如果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使业主单位满意,且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在服 务期满后可续约,但续约合同必须一年一签,续约最多不能超过二年。甲方具有最终决定权。 3.中选人在合同签订后,必须在业主单位规定的 30天时间内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 务许可证》或《卫生服务许可证》,否则业主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赔偿的责任。 4.中选人更换重要岗位人员需报请业主单位同意;业主单位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 提出更换要求;中选人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在 特殊情况下,业主单位有权调派响应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经营。 三、相关人员配置 1.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型食堂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应资料。 2.相关主管人员:设项目管理员、厨师长、服务领班等 3.厨师配备要求: (1)聘请有经验能烧大锅菜的厨师; (2)要烧温州菜。 4.乙方食堂人员配置原则上不得少于 19 人,其中厨师长 1 名、项目负责人 1 名、主厨 1 名、 副厨 2 名、普工 13 名、仓库管理员 1 名。如甲方认为具体岗位人员配置不合理,需要变动,可要求 乙方进行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5.项目负责人、厨师长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主厨、副厨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厨工、服务 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0周岁。 6、为了保证口味的新鲜度,要求厨师定期轮换,每 6 个月轮换一次,要求每个月至少出 4 个新 菜品,每周至少出 1个新菜品。 比选文件 35 四、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 / 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SB/T10420《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SB/T 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标准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五、服务工作及设备维护、质量监督检查、劳动管理、付款方式、考核办法等详见合同条款。 比选文件 36 第五部分 评审原则及方法 一. 总 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 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比 选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编写评审报告。对非中选单位,评审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响应 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比选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业主单位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三、评审程序 本次评审,技术资信标和商务标分别开启,程序如下: 第一步: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对各响应人的比选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步:对合格响应人的技术资信标进行评审,技术资信标不合格的响应人做无效标处理,不 进入商务标评审。 第三步:公布审查结果和技术资信标得分情况后,开启有效响应人的商务标。 第四步:对商务标评审后,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 四、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响应人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比 选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得分最高、次高的响应人作为第一和第二排序的中选 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根据比选要求,总分设定为 100分,其中技术资信标 70分(技术权值 70%), 商务标 30分(价格权值 30%)。 五、评分细则 1、技术资信分的评定(70分) 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 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各评审委员会成员 对各响应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各响应人技术资信分得分(小数点后 按四舍五入保留 2位)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细则 分值 1 响应人情况比较 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2分,共8分。 注:体系认证证书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 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同 时提供证书原件。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响应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 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或未通过年审或未提供证书原件的,该项不得分。 0-8分 获得市级餐饮服务行业荣誉证书得2分,省级餐饮行业荣誉证书得3分,国 家级餐饮服务行业荣誉证书得4分;取最高荣誉的得分值。 0-4分 响应人其他情况比较,比较因素包括与合同履行有关的内部质量管理体 系、企业等级、用户评价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委综合比较后独立 给分。 0-5分 比选文件 37 2 响应人项目业绩 响应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学校食堂经营项目业绩,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 分,最高得10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提供复 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不提供原件不予认可。 0-10分 3 项目经理及团队 1、项目经理素质(根据项目经理学历、食品安全管理师、营养师等职称 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横向比较评分);0-4分。 2、经营管理团队实力6分(根据经营管理团队人员学历,食品安全管理师、 营养师和厨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横向比较评分);0-6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原件备查。 0-10分 4 服务质量控制方 案 评委针对以下几点,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1、投诉处理方案;2、人员配置承诺和机构管理方案;3、人员质量、资 质承诺;4、各工序流程管理方案。 A档6~4分、B档4~2分、C档2~0分 0-6分 5 食品质量控制方 案 评委针对以下几点,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1、原材料采购与管理方案;2、食品保存方案;3、食品加工制作质量控 制方案。 A档6~4分、B档4~2分、C档2~0分 0-6分 6 菜品品种和价格 评委针对以下几点,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1、单品菜品数量及套餐数量;2、特色菜品数量及菜品符合家常和学生特 点;3、价格水平。 A档6~4分、B档4~2分、C档2~0分 0-6分 7 保障措施 1、根据响应人的安全措施、文明服务措施、环境卫生措施、应急方案措 施4个方面进行横向比较打分(0-5分)。 2、保险承诺函:响应人拟针对本项目计划提供公共场地责任保险的保额, 其中承诺:保额在100-300(含)万元得2~3分,保额在300-500(含)万 元得3~4分,保额在500万元以上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0-10分 8 优惠方案 根据响应人给予本校师生有针对性的惠民措施进行评分。 0-5分 2、商务评分(30分):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投标费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余响应人投标报价与该基准价对 比,计算出商务分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 2位): 1)有效响应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其商务分为满分; 2)其他响应人的商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商务分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人投标费率)×30%×100; 3、 有效响应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商务(报价)分的总和。 4、 评审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前两名响应人依次作为该项目第一中选候选人和 第二中选候选人向业主单位推荐,并提交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决定。 六、选定办法 本次比选由评审委员会推荐选定候选人,业主单位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七、确定选定人 比选文件 38 评审结束后,业主单位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中选结果。公示期结束,在规定期限内无异议 则业主单位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八、响应人义务 响应人应随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审结束,所有评审 资料存比选组织单位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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