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2020年春节慰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及各级残疾人工作者慰问品采购竞标公告
2020年春节慰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及各级残疾人工作者慰问品采购竞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年春节慰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及各级残疾人工作者慰问品采购竞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0/1/12 】

2020年春节慰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及各级残疾人工作者慰问品采购竞标公告
受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广西阳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拟对2020年春节慰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及各级残疾人工作者慰问品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XQZC2020J10017
项目名称: 2020年春节慰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及各级残疾人工作者慰问品采购
项目预算:陆拾壹万叁仟元(¥6130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6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六、采购人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林女士 0771-582691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阳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18号青秀万达广场甲三栋717-719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邓永辉 0771-5383100
七、监管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5826232
代理的质疑电话:0771-5383100

发布时 间:2020年01月10日


附件:
2020年春节慰问谈判文件-正式稿.docx
2020年春节慰问谈判文件-正式稿.pdf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项目名称:2020 年春节慰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及各级残疾人工作者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QXQZC2020J10017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 代理机构:广西阳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3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人须知„„„„„„„„„„„„„„„5 第三章 项目需求„„„„„„„„„„„„„„„„„20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2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8 第六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45 2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广西阳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春节慰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及各级残疾人工作者慰问品采购 【QXQZC2020J10017】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阳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等有关规定,对 2020 年春节慰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及各级残疾人工作者慰问品采购【项目编号: QXQZC2020J10017】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春节慰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及各级残疾人工作者慰问品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XQZC2020J10017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米、花生油一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1.3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评审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财库〔2019〕9 号)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 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nnggzy.org.cn),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采 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 览或下载项目的谈判文件。 4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 大道 33 号南宁市民中心 9 楼(具体安排详见 9 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采购代理机构在现场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竞标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 成竞标签到。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0 年 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 构广西阳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 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南宁市民中心 10 楼(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若是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为机构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网上查询网址: 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 1 号;采购人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771-5826912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阳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东葛路 118 号青秀万达广场甲三栋 717-719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0771-5383100 3、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82623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阳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3 日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2020 年春节慰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及各级残疾人工作者慰问品 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QXQZC2020J10017 2 3 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 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 购内容。 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 4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1 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 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14.1 采购预算 61.3 万元。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6 14.2 谈判报价 供应商须就项目需求和说明中的所有分标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7 15.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 16.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竞标文件电子版 1 份(光盘或 U 盘)。 9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 求 供应商应按 “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 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 号、供应商单位名称。 7 10 16.6 响应文件包装、 密封、标记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一个 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 表人(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为机构负责人,供应商若为自 然人的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响应文件袋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阳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 16.7 供应商公章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 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 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 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2 17.1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地点 时 间:2020 年 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地 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南宁市民中心 9 楼(具体安排详见 9 楼 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13 18.2 谈判时间、地点、 人员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南宁市民中心 10 楼(以具体通知为准) 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 表人的为机构负责人,供应商若为自然人的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 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 判。 14 19 评审办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15 26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 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 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 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 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16 25.1 成交公告及成交 通知书 1.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 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 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7 27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8 28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具体为: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领取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根据桂财采【2017】15 号文精神,由于本项目评审劳务费已经包含在项目预 算中,约定评审劳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 交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交易服务费。 19 29 解释权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9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下列项目所叙述的货物类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2020 年春节慰问困难重度残疾人及各级残疾人工作者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QXQZC2020J10017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 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阳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如果该供 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 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 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 供应商资格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3.4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 谈判费用及其他事项 4.1 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 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0 6. 质疑和投诉 6.1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告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 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2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6.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均应明确阐述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 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7. 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不可以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8.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2 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 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 8.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 8.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 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报价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9.1 不同谈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9.2 不同谈判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9.3 不同的谈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9.4 不同谈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5 不同谈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1 二、谈判文件 10. 谈判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第七章 质疑书及投诉书格式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 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3 个工作日的, 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2 供应商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 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竞标无效的,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责任。 11.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1.4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 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 11.5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变更 时间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12.1 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12.2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广西阳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就 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件可以使用别的语言, 12 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12.3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 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2.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12.5 如因谈判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 的结果和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6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部分、资信及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三部分装订成一册,同 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12.6.1 价格部分 1)响应函;(附件一) 2)竞标报价表;(附件二) 12.6.2 资信及商务部分 1)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 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 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 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供应 商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负 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附件三,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4)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四,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五,必须提供); 6)竞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附件六,必须提 供,否则竞标无效) 7)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七,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8)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3 9)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0)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1)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以提供工商注册地 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等其他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有,请提供)。 12)竞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具体按第三章要求,如有要求必须提供的则必须 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12.6.3 技术部分 1)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附件八,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2)能够真实反映其它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的相关资料; 3)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4)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 5)竞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提供复印件)。 13.计量单位 13.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谈判报价要求 14.谈判报价 14.1 谈判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报价超所竞分标总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 按分标作相应无效处理。采购预算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就项目物需求和说明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4.3 谈判报价应包括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服务、以及培训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及其他所有 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4.4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 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5. 响应文件有效期 15.1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60 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5.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 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4 16.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6.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壹 册,副本 贰 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2.6 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 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采购代理机构、供应 商单位名称。 16.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 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6.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为机构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应 写全称,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6.5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 式无法定代表人的为机构负责人,供应商若为自然人的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响 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6.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 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 表人的为机构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6.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7 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 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 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 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7.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 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密封递交。 15 17.2 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审 18. 谈判小组组成及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18.1 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 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的构成: 2 人,其中采购人评委代表 1 人, 专家 3 人。 18.2 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18.2.1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8.2.2 谈判地点:截标时另行通知。 18.2.3 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为机构负 责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 判。 18.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 19. 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9.1 谈判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9.2 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19.3 谈判小组应按谈判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19.4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谈判小 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19.5 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 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0. 评审程序及谈判要求 20.1 采购代理机构核实谈判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管 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谈判小组组长。 20.2 谈判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简称谈判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6 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0.3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 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谈判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4 谈判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 20.5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为机构负责人,供应 商若为自然人的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若为自然人的在 签字处按指印)。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 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实质性 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谈判中,谈判小组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0.6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 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 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逾时不交的,视同 放弃谈判。 20.7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0.8 最后报价 20.8.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 17 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0.8.2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谈判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 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含 3 家)供 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20.8.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书面退出谈判。 20.10 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 (最后报价及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扣除)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含 3 名)成交候选人, 并编写评审报告。 20.11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 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21. 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 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 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2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3)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7)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交货时间、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 求的; (8)供应商未就项目需求和说明中所竞分标的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相应 分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 (9)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10)未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8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 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4. 谈判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谈判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谈判结果的不 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25.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5.1 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 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 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5.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如 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单位 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25.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26.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 ⑵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 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 19 成交候选人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六、签订合同 27. 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27.2 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27.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 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事项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28.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向成交人收取。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28.2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9. 解释权: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谈判 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20 第三章 项目需求 说明: 一、本采购需求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竞标人可选用其他品 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 要求。 二、本采购需求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竞标人选用其他品 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技术响应表。 三、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竞标人应在技 术响应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竞标人必须满足,否则该竞标 无效。 四、项目采购货物如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必须提 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竞标 人公章。 五、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花生油。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 号 货 物 名 称 数量 参考品 牌、型号 技术参数要求 分项最高 限价(元) 1 大 米 3065 袋 力拓、福 临门、泰 金香或 同档次 品牌 1、品种:籼米;等级:一级 2、规格: 5kg/袋 3、质量指标:必须符合 GB1354-2009 标准,呈清白色或精白色, 具有光泽呈半透明状,大小均匀,坚持、丰满,料面光滑、完 整,很少有碎米,无虫,不含杂物(如沙石、色素等异物)。 4、包装:需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品牌、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产 品产地、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品种、等级、保质期等 基本信息。包装应符合 GB/T17109 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若采用 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标注的 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凡是采用国家标 准的大米产品,应按国家标准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包装大 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标准要求。 ★5、产品要求真空包装。 6、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7、提供 2019 年 11 月以后的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 测报告复印件,所检产品结果符合 NY/T419-2014《绿色食品 稻 米》标准要求;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245200 21 2 花 生 油 3065 瓶 鲁花、金 龙鱼、胡 姬花或 同档次 品牌 必须符合花生油国家标准(即符合 GB 1534—2017 的要求),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新鲜不变质,无污染等。 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1、技术指标: 花生油按国家一级压榨花生油标准执行; 气味、滋味: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澄清、透明; 水分及挥发物≤0.1%;不溶性杂质≤0.05%;酸价(KOH)≤ 1.5mg/g;过氧化值≤6mmol/kg;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 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变。 2、规格:4L/桶 3、标志、标签、包装:需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品牌、生产厂家名 称、地址、产品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标签应 符合国家的规定及要求(GB7718、GB28050),销售包装应符合 国家的规定和要求(GB/T17374),包装容器及包装材料应符合 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包装容器必须专用、清洁、 干燥和密封,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4、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5、提供 2019 年 11 月以后的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 测报告复印件;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67800 分项最高限价合计(元) 613000 二、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天内 ★2、质保期:1 年;质保期内产品实行三包。 3、售后服务要求: 1)、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保质保量,如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必 须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 1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属质量问题的及时给予更换; 2)、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单位需要的数量和时间供货。 ★4、交货时间:2020 年 1 月 22 日前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四个乡镇、五个街道办事处及一个开发 区管辖的 104 个村及社区居委会,并将货物配送至每个残疾户手中。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个乡镇、五个街道办事处及一个开发区管辖的 104 个村及社区 居委会,并将货物配送至每个残疾户手中。 ★6、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7、验收条件及标准: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 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 报告。 8、验收方法及方案:交货验收必须由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采购单位如认为有需要的, 22 可委托相关检验部门对产品进行抽检,自检或检验部门抽检不合格的不给予验收,影响采购单位实施 进度的将追究相关责任,抽检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9、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的价格;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配送、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10、、其他要求: ★1)竞标人在竞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成交后,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交货时间前将货物送至采 购人指定的四个乡镇、五个街道办事处及一个开发区管辖的104个村及社区居委会,并将货物配送至 每个残疾户手中。货物送达残疾户手中后,由配送人员拍摄残疾户手持慰问品(大米)及身份证或户 口本的照片,照片留存供采购单位核验。因送货地点及残疾户较多,请各竞标人合理安排车辆及人员 进行配送,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送货,如无法按要求完成的,视为虚假响应,将立即取消供货合 同并报告财政监管部门,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竞标人必须拥有专用配送车辆(竞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照 片),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必须为竞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称,用于配送的车辆必须干净、整 洁且能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完成采购货物的配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必须为竞标单位的正式员工,且具备健康证,竞标文件中提供配送人 员名单及健康证复印件。供货前,采购单位核查成交人配送人员的身份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及健康证 明原件,如发现与竞标文件中的配送人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虚假响应,将立即取消供货合同并按相 关规定处理。 4)成交供应商供货不符合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立即退货。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补 货,具体交货时间以约定为准。 5)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经发现供应 的食品存在以下情况,采购人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 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 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23 (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6)超过保质期限的。 6)货物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货物到货后,供货商和购买方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 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货物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 漏发情况,供货商应负责更换和补发。 ★7)、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 求: 大米符合 GB1354-2009 标准,花生油符合 GB 1534—2017。 24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谈判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6 响应文件目录: 目 录 (格式自拟,按供应商须知 5.6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顺序) 27 附件一 响 应 函 (格 式) 致:(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 单位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按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和谈判报价表: 谈判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承诺已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 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天。 5. 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谈判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为机构负责人,供应商若为自然人的为自 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响应日期: 注: 响应函须由法定代表人(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为机构负责人,供应 商若为自然人的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28 附件二 竞标报价表格式: 竞标报价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货 物 名 称 数量① 货物全称、品牌、 生产厂家及国别 规 格 型 号 单 价 (元)② 单 项 合 价 (元) ③=①×② 备注 1 2 ... 报 价 合 计 ( 包 含 装 卸 、 运 输 等 所 有 费 用 ) : ( 大 写 ) 人 民 币 (¥ 元) 投标货物中,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总值为¥ 元,占本投标报价的比例为 %;属于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总值为¥ 元,占本投标报价的比例为 %;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 志产品总值为¥ 元,占本投标报价的比例为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属自然人的应由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指印,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应 由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 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 29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名字) 在( 单位名称) 任职务,是( 单位名称) 的法 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0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 (采购单位名称)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供 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应为机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 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谈判活动,并代表我方 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 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所在部门: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 应为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此授权书必须为主体方(牵头方) 授权。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1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 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谈判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 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 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所在部门: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2 附件五: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属自然人的应由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指 印,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 应由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33 附件六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属自然人的应由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指印,供 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应由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附件七 商务条款偏离表 请逐条对应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 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注: 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响应文件需求小于或大于谈判文件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不得直接复制谈判 文件需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应当写明竞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的实际数值,否则 按竞标无效处理。 ⑶当响应文件的技术参数或商务内容低于谈判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 “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项号 谈判文件的商务需求 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一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 偏离或无偏 离) 二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 偏离或无偏 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属自然人的应由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指印,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应由机构负责 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5 附件八 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请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要求 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 偏离”进行填写。 项 号 谈判文件需求 响应文件承诺 偏离说明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 数要 求 货物名 称 数量 品牌、厂家、 型号、规格 技术参数 1 „„ „ 1 „„ 2 „„ 3 „„ „„ „„ „ „„ 1 „„ 2 „„ 3 „„ „„ 正 偏 离 (负偏离 或 无 偏 离) 2 „„ „ 1 „„ 2 „„ 3 „„ „„ „„ „ „„ 1 „„ 2 „„ 3 „„ „„ 正 偏 离 (负偏离 或 无 偏 离)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属自然人的应由自然人签字并加盖指印,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应由机构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响应文件需求小于或大于谈判文件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不得直接复制谈判 文件需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应当写明竞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的实际数值,否则 按竞标无效处理。 ⑶当响应文件的技术参数或商务内容低于谈判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 “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36 附件九: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37 附件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9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青秀区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 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货物名称: 1.2 数量(单位):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 1.4 技术参数: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详见投标报价表) 3. 交货要求 3.1 交货期: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3.4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 使用的货物。 4. 履约保证金 无。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质量保证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2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到 40 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5.3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 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 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4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 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5.5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5.6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6.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青秀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 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 价进行计算。 6.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 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 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11.3 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 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 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 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 41 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 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 送达。 10. 调试和验收 10.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 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 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 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 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10.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 付违约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 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 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 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 42 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 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 诉讼 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 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青秀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 充协议报青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投标报价表; (6)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8)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4.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采购人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青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43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4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 政府采 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 提供的或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联合验收 序号 名 称 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与合同约定 是否一致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按招标采购文件及验收方案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参与验收其他或监督人员签字: 供应商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采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 报 告 单 一 式 4 份 ( 采 购 单 位 1 份 、 供 应 商 1 份 、 采 购 监 督 部 门 备 案 1 份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1 份 )。 45 第六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46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一、评审原则 谈判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一)谈判小组构成:本项目的谈判小组成员由从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审专 家 2 人,采购人评委代表 1 人,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 (三)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二、评定方法 (一)对商务评审和技术(服务)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谈判小组将以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实质性要求的前 提下,以提出最低评标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的规定: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 PP =最终竞 标价 Pi-6%×最终竞标价 Pi(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 2%的扣 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 PP =投标价 Pi-2%×最终竞标价 Pi。 另: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桂财采[2015]25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广西区内政府采购中对监狱企业及其产品的认定,由自治 区司法厅负责(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企业产品目录);省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对价格给予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最终竞标报价。 (三)特别说明 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避免出现低价恶意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 47 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该要求其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竞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支撑证明材料: ①政府机构税务部门开具的拟派项目组人员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 凭证(与本次竞标所提供社保证明同月份)》; ② 2016~2018 年度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 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技术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 润]复印件及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原件备查); ③提供项目成本组成明细,其中:人力成本必须根据竞标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 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关于 2018 年竞标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要求编制,税务 成本必须提供 2018 年不少于 3 个项目或公司的年度税务缴纳凭证作为参考依据复印件(原件备查); 项目成本组成明细需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竞标报价审核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不提供 或评委认定其资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则视为低于竞标人成本价报价,报价无效,作竞标无 效处理。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谈判小组将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并推荐 3 名以上(含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评标 价相同时,最终竞标报价低的优先,最终评标价相同且最终竞标报价也相同的,按整体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排列,整体技术指标仍然相同时,按售后服务承诺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售后服务承诺仍然相同时, 由谈判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排序),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根据桂财采〔2016〕37 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处于被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或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 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 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 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采购单位也可以重新采购。 48 附件 成交通知书 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受(采购单位名称)的委托,就 项目 (项目编号: ;审批编号: )采用 方式进行 采购。经采购人确认,贵单位为 项目的成交单位,具体内容如 下: 成交单位: 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小型 □微型 □其他 成交金额: (¥ 元)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内 请贵单位接此通知书后 日内尽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 要求和竞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 特此通知! 采购单位(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附件八,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2)能够真实反映其它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的相关资料; 3)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4)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 5)竞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提供复印件)。 (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3)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7)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交货时间、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8)供应商未就项目需求和说明中所竞分标的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相应分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4. 谈判过程的监控 25.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若为其他组织形式无法定代表人的应为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此授权书必须为主体方(牵头方)授权。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致:(采购单位名称)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致:(采购单位名称)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第六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020-01-12T12:09:41+0800 1页(243,151) 广西阳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