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黄骅港口岸查验单位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骅港海关
联 系 人:王丽昊
电 话:15613777925
招标代理机构:沧州渤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胜德
电 话:0317-8553056
公示期:3天,自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01月25日。
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2日
黄骅港口岸查验单位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初稿公示版.doc
项目编号:Z13090019XXXX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黄骅港口岸查验单位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骅港海关
沧州渤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〇年二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462337090"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 2
HYPERLINK \l "_Toc462337091"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5
HYPERLINK \l "_Toc462337092"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462337093"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20
HYPERLINK \l "_Toc462337094"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23
HYPERLINK \l "_Toc462337095"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9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沧州渤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骅港海关委托,依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黄骅港口岸查验单位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黄骅港口岸查验单位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13090019XXXX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含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招标文件售价: 零 元
6、招标文件领取方式: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联系电话:0317-8553056
7、未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一律视为招标文件未下载,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8、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 月 日9时00分至2020年 月 日17时30分 )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月 日14时00分)
10、投标、开标地点:沧州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第 开标室
11、招标文件制作人:刘胜德 电话:0317-8553056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丽昊 电话:1561377792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
1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2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含的内容 |
应按本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的内容制作,不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
3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含的内容 |
应按本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的内容制作,不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
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30000 元,投标人须在(2020年 月 日)16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开标现场须提供交款凭证备查。 收款单位: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渤海新区支行 帐 号: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合同彩色扫描件,否则无法退付)。 |
5 |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
否 |
6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
7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60个日历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8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电子版一份(放在U盘中)。 |
9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4)对符合环保、节能以及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产品, 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条件执行。 |
10 |
招标文件质疑期限 |
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
1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专家库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5人及以上组成,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
12 |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
本项目实际中标供应商为 1 家。 采购中心应当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
13 |
现场勘查 |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勘查,投标人自行组织,所产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1范围
本规范书规定了公司员工餐厅管理服务活动中管理范围、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要求、各项服务标准及要求、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及要求。
2餐厅管理基本要求
2.1餐厅人员配置及要求
人员配置 |
岗位要求 |
配置人数(人) |
厨师长 |
1.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 2.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健康证有效期内; |
1 |
厨师 |
1.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 2.健康证有效期内; |
2 |
面点师 |
1. 健康证有效期内; |
3 |
洗碗工 |
健康证有效期; |
2 |
切配工 |
1 |
|
服务员 |
5 |
|
服务员领班 |
1. 健康证有效期内; 2. 具有2年及以上服务员领班经验; |
1 |
合计 |
15 |
注:1、以上餐厅人员中必须有一人具有有效的营养师证。
2、以上餐厅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回民(回族),要求能做清真食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以上餐厅人员中至少一名负责整个项目团队的管理以及与采购人联系;
4、采购人对中标单位服务不满意,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有权解除合同。
5、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提供菜品最多进行2次试菜(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如不满意可终止服务合同。
6、卫生清洁范围包含整个配楼的公共区域(含配楼的健身房、瑜伽舞蹈室、棋牌室、乒乓球室、台球室、查验大厅及体检室等临时性保洁区域)。
7、负责第6条区域内桶装水更换。
以上人员资格证、健康证、学历证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并装在档案袋中,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二、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投标报价包含人工、培训、福利、劳保用品及工作服、住宿、保险、自备工器具、利润、税金、办公、保险等各项管理费用、政策性文件以及合同包含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每年餐厅低值易耗品材料费用(固定3万元)及日常用品费用。
(2)本项目预算:210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2、服务期限:三年
*3、服务地点:沧州渤海新区
4、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根据合同和招标文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单。
5、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
注:以上商务要求中标*的商务要求为重要条款,投标人不满足或未完全响应即为无效投标,但可以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投标资质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要求。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本项目所需服务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现场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证照或提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自行拟定)原件;
7、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截图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现场提供以外(有正副本的,提供之一),还需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附到投标文件中。在开标现场由采购人代表依照采购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 “招标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服务。
2.2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2.3“采购中心”指沧州渤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3.合格投标人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3.3 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
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定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条。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且与投标资质资料一起在投标时提交采购中心,并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附协议书复印件,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均应具有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均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如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专业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及/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及/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或任何相关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及/或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自行协商约定,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办法,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力,且一旦发生与本招标、投标、协议及其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带责任,而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依据本次招标、投标原所应承担的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
(6)联合体及/或其成员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及/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7)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6 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项目经理、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采购中心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公告。
6. 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中心、采购人认为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发布更正公告。
7.2 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变更公告。
7.3 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后。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二、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胶装成册,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9.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为A4,鼓励双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录、编页码,左侧胶装(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整个投标文件内容除签名、签字外,必须打印,不得手写。
9.3保证金
(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撤销投标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投标人在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4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领取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3)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4)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5)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9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6)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全部内容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
10.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法定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12.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
12.4投标人须注意:为倡导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2.5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的份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为准,否则为无效投标。
12.6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密封
1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及密封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送达投标(开标)地点。如投标文件一个密封袋装不下时,可分几个袋来装。密封袋封面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袋密封处注明“开标时启封”(或“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拒绝其投标。
14.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达采购中心,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5.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如要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开标
16.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活动,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必须在签到表上签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保证金缴纳证明。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16.3公开唱标前,由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唱投标文件正本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并做好记录。
16.4 在唱标完毕后,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6.5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44条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五、评标程序和要求
17. 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评标专家由采购人代表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系统抽取并语音通知;。
17.2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8. 投标文件初审
18.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8.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8.3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及相关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带*部分的文件、资料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投标内容及相关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F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H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I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J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4 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8.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9. 投标的澄清
19.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类似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确认。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19.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0.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
21.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及编写评标报告
21.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如有样品评分的还应包括样品,进行综合评审打分,(项目分包招标的按包分别评审打分),最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结果,按照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1.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根据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中心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4.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或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5. 采购项目废标
2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2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5.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25.3.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5.3.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5.3.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5.3.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5.3.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3.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签订合同
26. 中标通知
26.1评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评标结果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同时由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26.2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6.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织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7.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7.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7.4中标供应商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7.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交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七、中标服务费
28. 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八、保密和披露
29. 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
30.披露
30.1采购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在采购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1.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1.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1.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有效期限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1.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31.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1.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3)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1.7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1.8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1.9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
2、服务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4、付款条件;
5、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6、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依据“三、评定内容及标准”的规定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料等进行综合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评分说明:
(1)由评委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等评审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微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3)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评委打分进行汇总取平均值。
(4)评标总得分由代理机构人员负责统计,并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5)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协商,独立完成。
(6)无效投标不予打分。
三、评定内容及标准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说明 |
---|---|---|---|
报价 |
报价分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商 务 部 分 |
商务部分响应情况 |
5分 |
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响应。在满足采购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对供应商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第一档,响应全面,描述完备、细致,完全满足且部分优于采购需求,得 3.5-5 分; 第二档,响应较全面、细致,满足采购需求,得 1-3 分; |
技 术 部 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能力 |
20分 |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优劣进行比较打分: 第一档,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合理,团队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符合项目特点的,得 15.5-20分; 第二档,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合理,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性较好,相关经验较丰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 10.5-15 分; 第三档,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构成基本合理,专业性和相关经验有欠缺,得 0-10 分。 |
实施方案综合评价 |
25分 |
根据投标人服务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完备程度、人员配备和团队情况、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第一档,方案合理,内容详细,措施完善,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得 20.5-25 分; 第二档,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达到招标要求,得10.5-20 分; 第三档,方案内容有遗漏,措施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得 0-10 分。 |
内 部 管理制度 |
5分 |
制度健全、考核办法详细、可操作性强,得4.5-5分;一般,得2.5-4分;较差或缺项得0-2分。 |
|
突发事件应急作业方案 |
4分 |
应急措施反应快速、判断准确、高度合理、处置得当,得2.5-4分;一般,得0-2分; |
|
服务承诺 |
3分 |
服务承诺好,得2.5-3分;一般得1.5-2分;较差得0.5-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企业 综合 实力 |
5分 |
1、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餐厅管理服务或者物业中的食堂管理服务的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未提供者不得分。) |
|
3分 |
3、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未提供者不得分。) |
||
合计 |
100分 |
注:(1)以上原件、证明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且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相符的均不予认定。
(2)以上证书原件装在档案袋中,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一、项目概况
委托方: (以下简称采购人)
受托方: (以下简称投标人)
采购人委托投标人开展黄骅港口岸查验单位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工作,投标人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工作。根据《中标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1 服务名称:
1.2 服务地点:
1.3 服务内容:
1.4 服务范围:
1.4.1满足早、中、晚,约180人就餐和清真菜品;
1.4.2供应品种:早餐主食、菜品、汤类≥10个品种;午餐主食、菜品、辅食、水果、汤品≥12个品种;晚餐主食、菜品、汤类≥12个品种;
1.4.3供餐时间:早餐06:30-09:00
午餐11:30-13:00
晚餐17:30-19:30
1.4.4供餐标准: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4.5;投标人必须满足现场检修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工作量增加以及其他因素需要,导致的工作时间延长和加班;
1.4.6食品加工、食材检验、餐具清洗消毒、工作场所卫生保洁;
1.4.7员工入口食品最大限度的现场自制,减少成品的购入;
1.4.8配合采购人管理员负责餐厅日常低值易耗品的供应;
1.4.9员工餐膳食营养、花色品种调配、成本核算;
1.4.10饮食安全管理、炊事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安全使用及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保洁;
1.4.11 投标人负责食堂就餐卡统计及相关事宜;
1.4.12其他服务
1.5 服务品质:
1.5.1安全
1.5.1.1投标人安全管理目标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各项安全目标。
1.5.1.2投标人安全管理员执行餐厅各项安全培训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5.1.3投标人各环节服务过程的安全质量控制符合《餐饮业卫生标准》。
1.5.1.4投标人应针对人员、设备、用水、用电、天然气、材料、服务、安全、菜式、环境、考核等几方面建立建全相关管理制度及台帐,确保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及成本管理。
1.5.1.5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提供菜品最多进行2次试菜(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如不满意可终止服务合同。
1.5.1.6 采购人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低值易耗品。
1.5.2卫生
1.5.2.1投标人使用的原材料在验收、存放、冷藏、制作、供应过程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及相关要求。
1.5.2.2投标人餐饮供应、服务及环境达国家相关标准。
1.5.2.3投标人管理期间,整个餐厅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部门要求;
1.5.3膳食营养
1.5.3.1投标人实行营养配餐食谱,主要饭菜品种标注营养成分或食用建议;
1.5.3.2投标人必须提供以北方菜系为主,南北结合的菜式品种,每餐搭配凉拌菜、中西式点心(包括蛋糕的制作)、面食、汤类及水果(午餐、晚餐)等;
1.5.3.3投标人食谱制定要做到营养搭配、合理编排、定期创新、经常增加和变换花色品种,一周内主菜不得重复。
1.6工作内容、要求、标准:
详见技术规范
二、合同条件
2.1对投标人服务人员要求:
人员配置 |
岗位要求 |
配置人数(人) |
厨师长 |
1.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 2.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健康证有效期内; |
1 |
厨师 |
1.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 2.健康证有效期内; |
2 |
面点师 |
1. 健康证有效期内; |
3 |
洗碗工 |
健康证有效期; |
2 |
切配工 |
1 |
|
服务员 |
5 |
|
服务员领班 |
1. 健康证有效期内; 2. 具有2年及以上服务员领班经验; |
1 |
合计 |
15 |
2.1.1餐厅正常工作人员总数不得低于15人,按采购人餐厅要求保质保量准时完成供餐需求(含清真菜品),投标人擅自减少用工数量,每少一人将扣除相应岗位月劳务费,所有聘用人员名单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并送采购人备案。因投标人服务水平不足造成的人员数量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2.1.2投标人餐厅服务人员具备一定的服务意识经验,符合采购人的基本要求。
2.1.3 经培训能够熟悉工作中的服务技能等。
2.1.4投标人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一切规章制度,自觉学习安健环管理文化,接受安全、文明监察、监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工作,完成合同范围内采购人分配的任务。发生投标人人员责任的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2.1.5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遇事请(销)假,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公司安排;
2.1.6讲究职业道德,做到热爱本职、认真负责、文明服务、主动热情。态度和蔼、礼貌待人;
2.1.7保持仪容仪表,注重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工作服,带工作帽,不戴首饰、不化浓妆、不在厨房工作间内吸烟;
2.1.8经常变换菜肴花样,做到一周一食谱,饭菜要讲究色、味、形,为职工提供卫生营养健康的膳食;
2.1.9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开餐, 并做到保热、保鲜;
2.1.10按要求管理刷卡或凭有效餐券用餐,监督登记情况,不擅自收取现金;
2.1.11爱护公物,按规范合理使用设备设施,并定期进行保养;
2.1.12履行节约,提高节约意识,不浪费水电气;
2.1.13争当文明职工,不得将包、袋带进食堂,不准私自拿走食堂的用具和食物;
2.1.14加强食堂安全工作、上、下班时要检查各类电源、煤气开关、设备及门窗关锁情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1.15服务有效期内投标人派驻的管理人员、餐饮、服务在休假期间必须由同等级的人员接替工作。未经采购人公司餐厅管理部门同意,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则每发生一人次扣罚投标方1000元。
3.人员管理
投标人员工的数量、素质、工种、资质、体检等方面必须达到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监督管理。投标人应将与从业有关的相关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于采购人进行审查,并留复印件备案。投标人不得录用不合格人员,一经发现将要求投标人辞退并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1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后,根据《劳动法》为员工购买保险,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所属地区同工种最低工资标准要求,且按时发放工资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3.2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持相关有效证件方能上岗;
3.3投标人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满足中国及当地的要求;
3.4投标人在采购人食堂工作人员的入职、离职,必须到采购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流程执行。
3.5入职:
入职人员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或证件,否则视为违反规定处理:
①入职面试及审核:入职人员填写入职信息表交由承包商进行面试合格(了解是否是被其他单位开除的或是有犯罪前科的,如是则不可以录用),同时提交入职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经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的人员方可进入以下程序。
②入职证件办理:
按期办理健康证:经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面试合格后的人员自带1寸免冠近照1张到当地防疫站进行体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健康证单位名称位置必须填写投标人公司名称,10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结果复印1份: 1份提交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办公室(节假日顺延)(未取到健康体检合格证的不可以上岗);
3.6离职:
投标人人员离职必须填写承包商“员工离职申请表”经承包商同意,并持离职单到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餐饮部做好人员注销工作);
3.7.投标人在采购人食堂的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3.7.1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到岗参加工作。体检不合格者不可录用或留用;
3.7.2投标人在岗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台账,保证其员工的身体健康,投标人在岗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如出现过期或失效证明的,应及时补办,对不合格者进行人员调整。
3.7.3投标人每天对从业人员上班前进行身体健康观察,并有记录。有痢疾、伤寒、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7.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投标人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随采购人每年组织的健康体检同步进行),检查必须包含乙肝、痢疾、肺结核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项目,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3.8投标人从业人员工作服要求
3.8.1投标人负责餐厅职工工作服的制作,春秋2套、夏季2套(款式需通过采购人认可),并承担相应制作费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8.2 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及服饰,如:上下装、围裙、帽子、手套、工号牌(有姓名,便于辨认)、鞋子等必须统一,工作服要保持完好、整齐、整洁、无异味(不允许工作服和私人服装混穿)。
3.9 管理人员休息、应急值班、变更
3.9.1 管理人员休息及应急值班要求:
①投标人在餐厅工作的管理人员与厨师长不能同时休息或离开工作区(至少有一人在餐厅现场监控)。
②服务有效期内投标人派驻的管理人员、餐饮、服务在休假期间必须由同等级的人员接替工作。未经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同意,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则每发生一人次扣罚投标方1000元。
3.9.2管理人员的变更:
①采购人提出变更:因投标人在餐厅工作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员工餐厅的管理工作、工作质量不佳等因素,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提出更换管理人员,投标人必须积极响应,在30日内完成更换合适的管理人员(更换的新管理人员必须先经过采购人认可方可在餐厅工作);
②投标人提出变更:投标人在餐厅工作的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要变更,必须提前至少30日向采购人申请并同时提交即将调来接任的管理人员简历,得到采购人许可后方可变更,若未经采购人许可而私自更换或变更管理人员时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考核;
有员工辞职需提前至少一个月申请离职,投标人配备人员每岗位空岗时间不得超过7天,超出后按天数扣除投标人相应劳务费。
3.10人员培训:
3.10.1岗位安全知识、风险预控及应急预案培训:投标人必须对新入职人员实施岗位安全培训(投标人自己负责)。
3.10.2业务知识、素质培训:投标人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所招聘人员的礼仪知识、岗位技术技能及工作标准、食品卫生知识进行培训。
3.10.3制度学习:投标人负责对员工实施各项相关制度的学习,达到人员不发生违规现象。
4、设施设备管理
投标人需对采购人提供的餐厅设施、设备、餐饮用具等,进行合理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完善及完整,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将对投标人进行监督和管理。合同期满,如有缺失及损坏按餐具原价格进行损耗赔偿。
4.1采购人对设施设备的责任与义务:
4.1.1餐厅所需厨房设备、厨房灶具、炊具、餐桌椅、刷卡系统、空调系统、制冷设备、消防系统等设备,办公餐饮计费系统所需电脑及其配套设备相关用品由采购人提供。双方验收合格后移交投标人管理并无偿使用;
4.1.2采购人负责因正常损耗的大宗设施设备新增购置、补充、改造等(如餐桌椅、消毒柜、空调等),以及为使生产经营场地符合相关部门规定而发生的房屋结构改造费用;
4.1.3负责协助为投标人到采购人食堂工作的人员及车辆办理出入证件;
4.1.4负责食堂资产申购、报废、调拨、转移的审核及损耗赔偿责任的鉴定;
4.1.5负责餐厅餐券充值、挂失、补卡、卡机数据采集;
4.1.6负责监督投标人对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建议、考核、赔偿等。
4.2投标人对设施设备的责任与义务
4.2.1投标人需对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用具等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投标人必须将各种设施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到人妥善管理,如因投标人使用管控不当或人为损坏、丢失,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造成设备完全损坏无法修复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原值进行赔偿或重新购买同等型号的设备;
4.2.2投标人不允许私自将采购人的设施设备移做非采购人食堂使用;
4.2.3投标人负责每周对所承包餐厅的设施设备缺陷进行检查,并建立各项设备设施的缺陷检查及维修记录,周五提交缺陷台账到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处;除建筑物外的其它设施由投标人负责维护、维修;
4.2.4 每年餐厅低值易耗品材料费用(固定3万元)及日常用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5投标人为促进餐饮服务效果而在食堂内开展的各项特色餐饮活动所需设备设施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原材料管理
投标人使用的原材料在验收、存放、冷藏、制作、销售过程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进行监督和管理。一经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行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核,所发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1采购人的责任及义务
5.1.1采购人在食材验收时和投标人进行联合审核把关,确保投标人质检员按检测标准验收食材品质。
5.1.2采购人不定期检查、监督投标人原料加工过程、储存原料质量。
5.2投标人的责任及义务
5.2.1投标人需每天下午向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提报食材采购计划。
5.2.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伙食标准,结合时令蔬菜的行情和动态,每月进行菜单分析,在原材料的订购上进行价格搭配,以达到成本的控制。
5.2.3投标人营养师及厨师长在制定菜单上,应充分考虑原材料,尽量用完原材料的全部并全面合理搭配。
5.2.4成本管控要求:(早餐月就餐总人数*早餐人均成本)+(正餐月就餐总人数*正餐人均成本)+(夜宵就餐总人数*夜宵人均成本)≈月食材采购总费用(上下浮动率5%)。如每月餐厅实际发生费用超出采购人伙食要求标准5%以上,将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5.2.5投标人不得验收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物品、原材料,如米类、食用油类、盐类等必须有生产厂家相关信息及合格证明
禁止验收下列食品:
A 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及原材料;
B 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C 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D 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5.2.6投标人对所验收、使用的原材料的质量负责,一经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行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核,所发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2.7 投标人应对食材原材料加工的出成率、质量和数量加以严格控制;原料的出成率即原料的利用率必须充分,成品菜的剩余量每餐不可超越10人量,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如因管控不当造成原材料浪费,残余量增加,将对投标人进行考核,所发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2.8投标人采购的餐厅低值易耗品质量、数量必须符合餐厅的正常供需要求;
5.2.9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改进意见、建议、处罚等,投标人必须配合执行。
6.食谱管理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餐厅规定的人均成本要求和标准制定食谱,保证在标准内每餐食谱的品种、质量、数量等,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如所供应食品的品种、菜式、数量、时间、成本管控等方面未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和标准,将对投标人予以考核。
6.1食品供应标准:
6.1.1食品供应种类(具体种类根据人数的增加而增加种类):投标人必须提供以北方菜系为主,南北结合的菜式品种。凉拌菜、中西式点心(包括蛋糕的制作)、面食、汤类及水果(午餐、晚餐)等。
6.1.2投标人实行营养配餐食谱,饭菜品种正餐达12种以上,设置健康干预食谱(慢性病人群食用),主要饭菜品种标注营养成分或食用建议。
6.1.3营养师根据营养需求安排菜谱,达到营养平衡又满足广大员工的膳食口味;
①设计特色菜单。强调品种、营养和质量,尽可能采用新鲜食品和应季食品;
②采用食品陈列方式为员工选择食品提供方便,成型食品留样保存24小时;
③投标人认真听取就餐员工的意见,接受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改进,不断满足员工的用餐要求。
6.1.4投标人配合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收集分析单位员工每年体检结果,建立就餐人员健康档案,制定营养干预政策,对患有慢性病人群进行特殊营养干预,使慢性病体检数逐年降低。
6.2食谱编制:按照餐厅管理部门要求时间提交菜单、菜品标准(包括用料、用量、供餐品种、创新率等);食谱要做到营养搭配、合理编排、定期创新、经常增加和变换花色品种;一周内主菜不得重复,若遇特殊情况,可按照菜品的供应情况随时调整菜单。每餐所有食品必须公布名称及营养分析,提供符合色、香、味、型、养、卫生、顾客口味及健康需求的出品。审核后的菜单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改。
6.3开餐时间:投标人按《餐厅管理办法》规定时间正常供餐。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需要提前或延长就餐时间的,以临时通知为准。
7.环境卫生及定置管理
7.1投标人负责管辖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区域整齐整洁、无异味、无虫鼠蚊蝇,整个餐厅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县卫生监督部门要求;
7.2投标人负责对管理区域的物品实施定置管理,确保整齐、整洁;
7.3投标人餐饮供应、服务及环境要达到相关标准;
7.4投标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标准;
7.5每周定期、定人、定时对餐厅各区域进行保洁。
7.6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对投标人进行监督管理,如未能达到要求将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7.7.1餐厅外环境卫生及清洁标准(包含配楼公共区域)
项目 |
完成标准 |
工作频率 |
地面 |
无纸屑,无积水 |
每天上、下班时 |
四周边角 |
无垃圾、杂物。 |
|
地沟 |
通畅,无污垢、无异味。 |
|
外门口 |
保持干爽、光亮、无尘土、杂物 |
|
外墙玻璃 |
透明光亮,无污迹、手印 |
每周一次,或有需要时 |
7.7.2餐厅内环境卫生及清洁标准
项目 |
完成标准 |
清洁时间 |
石地面 |
不论何种石材料应保持洁净、光亮,无油污、水迹、杂物,无卫生死角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扶手 |
干净,无污渍 |
|
玻璃门 |
无污点、印迹、光洁明亮。 |
|
通道门 |
无黑边、油渍。 |
|
公共通道 |
无脏物、杂物、水渍,畅通无阻。 |
|
餐桌 |
保持干净、干爽,无油污、无异味,排列整齐划一。 |
每餐中、后或有需要时 |
凳子 |
保持凳面干净、无油渍,凳脚无黑迹,排列整齐划一。无尘土、无污迹。 |
|
钢台凳脚 |
干净、光亮,无脚印、污渍。 |
|
布件品 |
无异味、污渍,完好无破损 |
|
餐具/用具 |
无水迹、手印、油污等,干爽亮丽;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收糠盆 |
内外保证无油污、无饭菜汁,无异味。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残渣桶 |
内外干净,无菜汁、饭粒、异味,干爽、干净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调味盅 |
光亮,无污渍、无水迹,防蝇、虫、蟑螂等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调味瓶 |
干净卫生,色泽正常,无蟑螂蚊虫,无异味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纸巾盒 |
筒内外干净,无尘灰、黑迹、油污, 摆放整齐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餐厅洗手台 |
所有洗手台卫生应做到五无:瓷墙、台面洁净无水迹,清洁液体充足,镜面洁净无水点,地面洁净无脏物,空气中无异臭味,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物品柜内外 |
内外干净,无异味和杂物, 物品分类摆放整齐,无杂物、灰尘和蚊虫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餐具柜 |
无杂物和异味,餐用具归类摆放整齐有序。垫布每周更换。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备餐间 |
干净干爽,无杂物,无蚊虫、积尘、杂物,物品摆放整齐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窗台 |
干净,无蚊虫灰尘,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食物台 |
保持台面干爽,餐后洗刷,保持干净、无油污。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剩余干净餐具 |
不可裸露在外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办公室 |
干净,物品、文件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仓库 |
干净,物品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通道门 |
无黑边、油渍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转盘 |
光亮,无油污、水迹、完好无损,摆放居中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扫把拖桶 |
干净、干爽,无杂物,无异味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地拖/尘推 |
干净、干爽,无异味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垃圾铲 |
干净、干爽,无积尘、垃圾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抹布 |
洁净,干爽,无异味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垃圾桶 |
内外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油污。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刷卡机 |
干净、干爽、无尘灰、无油污。充足电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消毒柜 |
内外干净,无积尘、水印、杂物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冰柜 |
内外干净,无积水、积尘,无积霜,无异味,温度适中,物品分类摆放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电视 |
无污迹,外壳无尘土,电视与桌面接触处无尘土。功能正常。 |
每周一次或有需要时 |
遥控器 |
干净,无积尘,按键完好,电量充足 |
每周一次或有需要时 |
灭蝇灯 |
干净,无蚊虫尸体及积尘 |
每周一次或有需要时 |
应急灯安全出口 |
干净无灰尘 |
每半月一次或有需要时 |
灭火器/箱、消防栓 |
箱内外干净、灭火器财干净性能完好 |
每半月一次或有需要时 |
冷气机 |
外干净,无积尘,运作正常 |
每半月一次或有需要时 |
隔尘网干净无积尘 |
每半月一次或有需要时 |
|
换气扇 |
干净,无积尘,运作正常 |
每半月一次或有需要时 |
风机口 |
干净,无积尘 |
每半月一次或有需要时 |
天花板及灯槽 |
干净,无霉点、灰尘,无蜘蛛网、无脱落或裂纹 |
每半月一次或有需要时 |
内墙面 |
无蜘蛛网、灰尘。 |
每半月一次或有需要时 |
厨房抽油烟罩及排风管 |
外部洁净、内无油垢 |
每半月一次或有需要时 |
地角线 |
干净,无积尘,无卫生死角 |
每半月一次或有需要时 |
凹凸位置墙面或柱 |
干净,无积尘,无卫生死角 |
每半月一次或有需要时 |
窗帘 |
干净无油污,关拉整齐统一 |
每半年一次或有需要时 |
天花灯 |
干净,无蜘蛛网、蚊虫尸体及积尘,摆放平整、稳固 |
每半年一次或有需要时 |
7.7.3厨房环境卫生清洁标准
项目 |
完成标准 |
跟进时间 |
地面 |
干净整洁,没有食品原料加工后的废弃物和下脚料的堆积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墙面 |
无灰尘蛛网,边角、下水滴漏处无卫生死角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机械设备与冰箱、橱柜 |
干净,无油污、无积尘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废弃物 |
及时清理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垃圾桶及四周 |
干净无残留食、污渍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食品储存柜 |
整物品摆放齐、干净,无异味、积尘、油污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货架 |
干净、干爽,无杂物,摆放整齐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水槽 |
干净,无异味,无毒无菌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下水通道 |
干净,无杂物,无异味,畅通无阻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蒸灶、蒸箱 |
无污垢、残留物、油渍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电烤箱 |
无污垢、残留物、油渍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微波炉 |
无污垢、残留物、油渍,无异味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灶上用具 |
干净,无油污、残留食物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调理台用具 |
干净,无异味、油污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砧板 |
干净,无异味、油污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刀具 |
干净,无异味、油污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厨房餐具 |
干净,光亮,无污渍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抹布 |
干净、干爽,无异味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厨房清洁用具 |
干净,无杂物、油污,消毒晾干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食品储存 |
分类、分时段、分区域保存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冷荤食品间 |
无灰尘、无油污、无异味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食品粗加工间 |
1、加工用的各种机械用具清洁卫生,定位整齐存放。 2、半成品不得有泥沙、烂叶、虫类及杂物。 3、剩余的杂物应及时清除,不要积压,保持加工场地的卫生清洁。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餐具物品柜 |
干净无蟑螂、蚊虫,异味,摆放整齐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门、门框 |
干净无污迹、油污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面点间卫生 |
无灰尘、无油污、无异味 |
每餐后或有需要时 |
应急灯安全出口 |
干净无灰尘,能正常使用 |
每半月或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