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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儿童福利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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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儿童福利院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儿童福利院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2-21 15:55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儿童福利院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420202000002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2-21 15:55
采购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本级儿童福利院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针对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8.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5、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 :本项目不涉及; 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不满一年的除外;财务状况报告应当完整,不得只提供部分或封面、封底)或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经备案的公司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 6、已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原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申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原件);) 9、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11、针对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1.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标书发售方式 ①网上办理:(1)投标人网上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926000945@qq.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 ②报名咨询电话:0834-2197188。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0-02-24 09:00到2020-02-28 17:00
标书售价(元) 500
标书发售地点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航天路181号附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3-16 10:00
开标时间 2020-03-16 10:00
投标地点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航天路181号附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
开标地点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航天路181号附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凉山州儿童福利院,18111060772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西昌市航天路 181 号附 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0834-2197188 15183429983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高女士,18111060772
预算金额(元) 4320000.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农副食品
行业划分 C1399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本项目预算价4320000.00元(共计3年,分3年支付,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采用下浮比例报价(即:采购最终结算价格=结算基准价*(1-投标人中标下浮比例))。
PPP项目标识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格式文本

凉山州儿童福利院食品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凉山州儿童福利院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420202000002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州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2月21日

采购人

凉山州儿童福利院

更正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供应商参加招标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资质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针对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8.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5、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 :本项目不涉及;

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税务登记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不满一年的除外;财务状况报告应当完整,不得只提供部分或封面、封底)或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经备案的公司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

6、已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原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申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原件);)

9、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11、针对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1.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①网上办理:(1)投标人网上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926000945@qq.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

②报名咨询电话:0834-2197188。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自2020年02月24日9:00至2020年02月28日17:00 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介绍信上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及邮箱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航天路 181 号附 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

供应商报名时间

2020年02月24日9:00至2020年02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报名地点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航天路 181 号附 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

供应商报名方式

①网上办理:(1)投标人网上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926000945@qq.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

②报名咨询电话:0834-2197188。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0年3月16日上午09:302020年3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航天路 181 号附 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

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间

2020年3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供应商参加投标地点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西昌市航天路 181 号附 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

供应商参加投标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97188 15183429983

供应商交纳投标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相关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凉山州儿童福利院

联系电话:1811106077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西昌市航天路 181 号附 5(吉祥家具楼上三楼))。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97188 15183429983。

传 真:0834-2197188 。

电子邮件:926000945@qq.com。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811106077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备注

本项目预算价4320000.00元(共计3年,分3年支付,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采用下浮比例报价(即:采购最终结算价格=结算基准价*(1-投标人中标下浮比例))。


一、实施时间

本次采购时限为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采购项目

蔬菜类

包括: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主要包括叶菜类、瓜类、根茎类、茄果类、葱蒜类、水生菜类、多年生菜类、豆芽等蔬菜类。

2、畜禽肉类、禽蛋类

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禽蛋;

3、水产品类

常见鱼虾贝类,水发冷冻品等;

4、调味类

油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各类常见干货,水发制品;

6、冷冻食品类

7、水果类

三、项目采购具体要求

1、采购质量要求

(1)蔬菜类须分类整理,达到干净、新鲜、无感观异常。须符合国家无公害质量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2)具有本项目专用的合格的仓储和专用配送运输车辆、加工等设施,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能力。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安全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3)须建立进销台账和溯源制度,提供产品来源地;

(4)质量安全保证能力:

需符合国家卫生质量要求,提供每批次供应学校蔬菜的农残自检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货商鲜章,随供应蔬菜送到各学校存档备查)。保证随时、随机抽检合格,抽检不合格的由供货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各品目价格的确定

(1)结算基准价:

签订采购合同后,采用中标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所报品目单价与每月采购人组织两次市场核价的平均单价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就低原则来确定各品目的结算基准单价。

采购人核价高于投标人所报价的,以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准;采购人核价低于投标人所报价的,以采购人核价为准。

(2)各品目单价报价要求:

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一上午12:00前(节假日顺延),由中标投标人参照西昌市城区农贸市场及超市市场零售价,对配送蔬菜品目进行分别报价,报价表须中标投标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交采购人。投标人每次单价报价品目表中有20%的品目单价高于市场单价20%的,首次直接从各中标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上交财政。以后每次发生同样情况,则在上次的罚款额度上增罚10%。

(3)核价地点:

①核价组构成:

由采购人自行组成核价组,核价组由3人组成,每月按照中标人提供的品目报价进行市场的核价。核价过程须由纪检部门的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②采购人核价组在在西昌市城区农贸市场和超市中随机抽取2个超市、3个农贸市场进行核价,取核价点的平均价与中标人报价核对。

城区超市:达达超市(步行街店)、达达春天、达达百货、达达超市(城南大道店)、沃尔玛超市、家佳超市(下西街)、家佳超市(城南大道)。

市场:南街菜市场、西门坡(九重天)菜市场、宁远桥菜市场、文汇路菜市场、南坛菜市场、胜利东路菜市场、长安菜市场、三岔口南路菜市场、新仓库菜市场、海门渔村农贸市场。(有新增较大的城区农贸市场抽签时一并加入抽取,不含批发市场)

③市场核价时限:

核价时限在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完成。

4、价格计算

采购最终结算价格=结算基准价*(1-投标人中标下浮比例)。采购最终结算价格包括成本费、包装费、运输费、配送费、调换费、损耗费、检测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福利院无须另向投标人支付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采购服务项目,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预算控制价金额:4320000.00元(1440000.00元/年,共计3年,分3年支付,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采用下浮比例报价(即:采购最终结算价格=结算基准价*(1-投标人中标下浮比例))。

注:按财库〔2011〕181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投标人均为微小型企业,则不必再扣除),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交货地点及售后要求

(1)交货地点:投标人按要求使用专用合格车辆将所需货物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售后服务:按标书文件要求、投标人响应文件及合同规定执行;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投标人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

7、履约验收

(1)中标人首次配送,须提供加盖中标人鲜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或地税)(如为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中标人每天配送的蔬菜须提供当批次农药残留自检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国家和相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3)本项目采购人验收人员会同中标人依据提供的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现场对蔬菜质量和数量进行共同验收,签字确认。如有品种或斤两短缺在30分钟内补齐或更换,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学校不得验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人要求提供货物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因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负责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本合同自行解除;并且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5)采购人加强验收管理,如果感官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得接收。因食材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食材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由采购人承担;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资金结算

(1)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填写《验收结算单》并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签署同意支付意见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每月结算一次。

(2)实行银行转账支付管理,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投标人提供的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完税发票进行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0%

30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结算比例为基准比例,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结算比例=100%-有效投标下浮比例 2、以本次最低有效结算比例为基准比例,投标报价得分=(基准比例/结算比例)X30。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经济类评审因素)

2

履约能力20%

20分

1、投标人每拥有1名具有健康证的员工得2分,此项最多得10分。

2、投标人每拥有1辆合格运输车辆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10分。

1、提供用工合同及健康证复印件,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运营证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至少至2020年12月31日;

(技术类评审因素)

3

项目保障方案35%

35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各分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对本项目的响应程度和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为标准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定,每项优得7分(注:优不并列);良得4分;一般得1分:

1.食材质量检验制度;

2.配送服务方案及承诺;

3.特殊情况应急方案;

4.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5.仓储管理制度;

优:实施方案结构严谨、图文并茂,检验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应急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强,安全责任制度及仓储管理制度全面,针对性及可行性强。

良:实施方案较严谨、有一定的图文并茂,检验制度较完善,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安全责任制度及仓储管理制度较全面,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行性强。方案语言表述虽有一定偏差,但不影响实质性意思表达。

一般:有实施方案,但方案内容笼统(或者套用货物、同类项目通用方服务案模板),针对性差,没有针对本项目细化制订,实施方案、检验制度不完善,服务方案、应急方案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安全责任制度及仓储管理制度差,部分内容满足采购需求。

(技术类评审因素)

4

售后服务方案7%

7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的需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服务条款、响应方案、质保期限、易耗品供应方案、服务人员配备、质保外服务措施等的售后服务方案,优的得7分,良的得4分,一般的得1分。

优:响应材料结构严谨、内容完整翔实(能针对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而细化制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行性,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各项采购需求,响应材料语言表述准确清晰,可信度高。

良:响应材料相对规范合理,内容相对完整,能基本满足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行性,语言表述虽有一定偏差,但不影响实质性意思表达。

一般:有响应材料,但是响应材料内容笼统(或者套用售后通用方案模板),没有针对本项目细化制订,供货与后勤保障力弱,技术力量小,针对性差,可行性不强。部分满足采购人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语言表述规范性差。

(技术类评审因素)

5

类似业绩5%

5分

提供2017年以来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经济类评审因素)

6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2%

2分

投标人在少数民族地区或扶持不发达地区注册的,本项得2分。

提供证明材料;(共同评审因素)

7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1%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情况进行评分;(共同评审因素)

注:以上内容以实际购买招标文件为准

介 绍 函

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公司 等 位同志前往你处购买XXX号采购文件,项目名称( )包号( )请予以接洽。

此致

公司名称(盖章)

2020年

(经报名初审,标书费为 元,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德润宏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资料

欲购采购文件编号XXXX号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QQ邮箱)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若联系方式不准确,以致采购中不能顺畅联系,责任由我方自负)。

(公司盖章)

2020年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