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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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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年春季学期至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 年春季学期至 2020 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3-03 18:17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0 年春季学期至 2020 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425202000001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3-03 18:17
采购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思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针对本项目特殊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含劳务和餐饮); (2)投标人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8、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招标文件自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昌市健康路440号4楼现场发售或网络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支付、银行转账(转账微信号:18282866258;转账时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各分部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如微信、支付宝等)),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注:疫情防控期间,若获取文件供应商为微型企业,则获取文件费用全部减免;若获取文件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则获取文件费用减半。(获取文件时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0-03-04 08:30到2020-03-10 17:30
标书售价(元) 500
标书发售地点 西昌市健康路440号4楼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3-24 09:30
开标时间 2020-03-24 09:30
投标地点 西昌市健康路440号4楼
开标地点 西昌市健康路440号4楼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会理县公园路 72 号,0834-5624516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凉山分部:西昌市健康路440号4楼。,028-89645013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邓女士,0834-2220103
预算金额(元) 254481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餐饮服务
行业划分 O819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投标人在中标后以学校实际在校学生数和学校寄宿制情况、分餐模式(分餐到教室、售饭窗口等)、送餐模式、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合理配置食堂劳务服务人员,准时按学校要求为师生供餐。 投标人在中标后因送餐工作所需建设的自办食堂应取得餐饮配送资质。因送餐工作所需的自办食堂建设、设备设施、配送车辆、配送等一切费用(师生餐具除外)及食品(交通)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2)为确保食堂从业队伍稳定,保证学校食堂正常开餐和运行,在同等条件下,投标人在中标后应优先录用学校原食堂从业人员,保持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稳定。中标人应与劳务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和合同期限,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时支付劳务服务人员工资,为劳务服务人员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服务期限内发生的工伤及劳务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3)投标人在中标后须保证劳务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确保食堂正常运行。 (4)投标人在中标后拟派驻学校的管理人员和劳务服务人员的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材料。为本项目提供的从业人员,中标人要严格管理其在校内外个人行为规范,如因个人过失、犯罪等行为对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5)投标人在中标后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和安全培训,督促劳务员工在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的服务工作,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6)投标人在中标后要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及时排查食堂存在的安全隐患(电路、设备等)并及时向学校报告进行处理,确保从业 人员生命安全。如因排查不到位、操作不当等导致的工伤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 与学校无关。 (8)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根据学校的要求,每周按当地学生年龄特征和体质特征制定合理营养膳食带量食谱,交学校审核后,并进行公示。当周带量食谱应提前制定报学校审核,以便大宗食品等原辅料采购和配送到校。 (9)投标人在中标后要配合学校做好原辅料验收工作。中标人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负责食材加工制作、分餐、留样及废弃物的处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0)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加工食品安全。如就餐人员就餐后出现任何身体不适等症状,中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与学校共同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 (11)投标人在中标后负责餐饮用具和食品加工用工具的清洗、消毒,负责食堂、餐厅及其周围环境卫生的清洁。 (12)投标人在中标后须会同学校做好原辅料入库、出库及保管工作,按要求做好各类台账、记录等资料填报工作,专档保存,接受学校及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其他要求(以下均为实质性要求,须提供承诺和相关证明材料) (1)除学校现有设备外,如学校食堂需新增设备设施由学校提供,设备如正常使用出现故障,由学校负责维修维护。中标人要负责按规程安全操作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如有人为损坏,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和赔偿。中标人自己提供的设备由中标人自行管理、维护所发生的费用,与学校无关。 (2)投标人在中标后要有为师生服务的精神和诚信经营管理理念。 (3)投标人在中标后须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如劳务服务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学校管理中标人应按学校要求更换从业人员。 (4)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学校(任意一所)不能正常开餐的,第一次扣履约保证金 5%,第二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报监管部门处理。 (5)安全要求:中标人在提供劳务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供餐服务中如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师生食品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二)商务要求 1. 付款方式:参照服务内容各项要求,具体签订合同时约定。 2.验收要求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间,如有学校食堂数量变化的按以下原则办理: (1)有新增食堂供餐学校,由新增学校签订补充劳务服务合同。 (2)采购方因各种原因减少“明细表”中服务学校的,按“明细表”中预 计从业人员数和招标时的凉山州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缴纳标准(单位部分)扣减支付给中标方,不再扣除其它费用。因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原因,撤消学校学生并入另一个学校的,并入学校学生数和从业人中势必同比增加,采购方不扣减撤并学校的中标劳务费用。 国家政策有所调整时,按国家政策执行。如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下, 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5448100元;2.财政联系电话:0834-5699200;3.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供应商为微型或中小型企业另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网络获取:经办人员应当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iqutda@sina.com,待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审核资料结果无误后可进行转账。原件于开标当天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注:①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报名完成以转账到账时间为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的供应商或文件售卖截止时间未转账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交资料包括: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供应商为微型或中小型企业另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司公章);4.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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