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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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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1号楼厨房设备及用品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JSZC-G2020-033

招标详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1号楼厨房设备及用品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JSZC-G2020-033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1号楼厨房设备及用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应急管理厅1号楼厨房设备及用品采购

标书编号:JSZC-G2020-03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与浦江路交界处东南角鼓楼区河西公共服务中心新大楼1号楼、2号楼二楼的厨房设备、餐厨垃圾处理系统设备、健康节能净化水系统设备、排烟新风系统设备、智能收银系统设备、厨房杂件及餐厅餐具和餐桌椅的采购。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97.89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97.89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方式: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7日17:00。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07办公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许滢,电话:025-83668515;项目经办人:徐小聪,电话:025-83668516。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8日9:30

2.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不见面开标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徐小聪 联系电话:025-83668516

采购人: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采购人联系人:吴祚清 采购人联系电话:025-83332431

采购人联系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1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份

十一、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它

集中考察现场、答疑签到的时间、地点:2020年3月24日上午10:00,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与浦江路交界处东南角鼓楼区河西公共服务中心新大楼1号楼、2号楼二楼厨房、餐厅,联系人: 徐国强 联系电话: 13913866859 。各潜在投标人准时达到指定勘察现场,供应商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到。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相关图纸因文件较大,无法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各供应商代表请联系采购人领取。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13日



附件: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1号楼厨房设备及用品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JSZC-G2020-033.doc
江苏卫生信息系统业务软件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应急管理厅1号楼厨房设备及用品采购

标书编号:JSZC-G2019-033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


总 目 录

第1章​ 投标邀请…………………………………… 2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3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9

第4章​ 项目需求……………………………………23

第5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89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9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1号楼厨房设备及用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应急管理厅1号楼厨房设备及用品采购

标书编号:JSZC-G2020-03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与浦江路交界处东南角鼓楼区河西公共服务中心新大楼1号楼、2号楼二楼的厨房设备、餐厨垃圾处理系统设备、健康节能净化水系统设备、排烟新风系统设备、智能收银系统设备、厨房杂件及餐厅餐具和餐桌椅的采购。

(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97.89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97.89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方式: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4月7日17:00。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07办公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许滢,电话:025-83668515;项目经办人:徐小聪,电话:025-83668516。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4月8日9:30

2.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不见面开标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徐小聪 联系电话:025-83668516

采购人: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采购人联系人:吴祚清 采购人联系电话:025-83332431

采购人联系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1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

十一、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它

集中考察现场、答疑签到的时间、地点:2020年3月24日上午10:00,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与浦江路交界处东南角鼓楼区河西公共服务中心新大楼1号楼、2号楼二楼厨房、餐厅,联系人: 徐国强 联系电话: 13913866859 。各潜在投标人准时达到指定勘察现场,供应商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到。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相关图纸因文件较大,无法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各供应商代表请联系采购人领取。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 培训计划;

13.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 开标一览表请单独编制。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有分包,投标人投标任何一个分包,都需单独编制开标一览表。

16、投标保证金(如果收取)

16.1在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6.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6.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6.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中心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上应注明:

19.2.1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9.2.2 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19.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采购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送达我中心的时间如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我中心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可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技术咨询电话:025-83668631,183 6209 6685)观看本项目开标过程网络现场直播。

23.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

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中心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采购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评标委员会

24.1 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在评标期间,采购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 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5.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采购中心登记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保证评标当天电话畅通,否则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按照评委会规定的时间,以电子邮件形式(发件邮箱必须为《法人授权书》中注明的电子邮箱)作出书面澄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7.1.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7.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电话通知其授权代表,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8.1无效投标条款

28.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8.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8.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

28.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8.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8.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8.1.8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8.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1.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1.11 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清单”、“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

28.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废标条款:

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8.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标

29、确定中标单位

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1名中标候选人。

29.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3 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0、质疑处理

30.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0.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0.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30.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30.4 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内控科,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17室,联系电话:025-83668531。

30.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0.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0.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0.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30.5.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0.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0.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1、中标通知书

31.l 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采购中心将以中国邮政EMS的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寄发中标通知书,请供应商准确清晰填写《法人授权书》,如因相关信息填写错误导致中标通知书无法寄达,采购中心将不再寄送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2. 签订合同

32.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中标通知书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可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25-83668526。

36、样品

36.1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的样品将及时退还。

36.2 本项目请供应商提供所投货物的样品若干,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36.3 样品提交及安装完成时间:详见项目需求。

36.4 样品的退还。联系人:徐小聪;联系方式:025-83668516 ,样品在评审结束后统一退还(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时间概不退还。

第三章 合同文本

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1 货物名称:

1.2 型号规格:

1.3 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

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

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8.1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9.1 交货期:_________

9.2 交货方式:_________

9.3 交货地点:_________

十、货款支付

10.1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税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2.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江苏省应急管理厅1号楼厨房设备及用品采购

采购预算金额为697.89万元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厨房设备采购,按照厨房及售卖间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采购、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等,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产品质量必项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行业规范,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地区、行业现行规范。

本工程的建筑、暖通、电气等相关图纸以上引用的规范、标准如有最新修订或替代性标准,应执行最新或替代的规范、标准。

除上述规范以外,还应遵循其他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不锈钢冷轧钢板板材负公差标准》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

《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有关消防的条款》

《南京市餐饮业关于实施餐饮卫生标准的若干规定》

《生活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自来水标准》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钢制常压容器》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橡胶衬里设备技术条件》

《设备、管道防腐施工工艺标准》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及验收规范》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仪表安装调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清单,采购设备须满足招标清单中的规格尺寸及技术参数要求,且不影响使用功能。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且供应商实际供货的货物品质必须不低于样品品质;若样品品质低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以招标文件为准;若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供应商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所提供样品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自投标之日起一个月后可取回样品。

采购人有权对于所交货物进行抽样检测,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检测中造成被检货物损坏,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抽检结果符合要求的,检测中造成被检货物损坏,责任由采购方承担;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可拒收该批货物,供应商应承担延迟交货或解除合同而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的具体范围以合同为准)。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数量详见招标清单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地点在: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与浦江路交界处东南角鼓楼区河西公共服务中心新大楼1号楼、2号楼二楼、三楼的厨房、餐厅

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质保期:设备质量保证期限自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1.需承诺本项目所供合同货物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日起算24个月。对所供的设备提供优质的“三包”服务,并终身提供维修服务。

2.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人作为售后联系人,负责协调产品销售以及售后问题。

3.质量保证期内,故障报修响应时间应在60分钟内,故障修复时间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并修复。

4.在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情况下主动提供免费备机服务。

5.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任何配件,须为原设备厂家生产的,并且保证替代的零配件是新的未使用过和未经修复的。

6.提供的产品若有设计缺陷,应主动召回。

7.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厂家应提供每年度技术巡检服务,巡检内容应包含:对设备使用状况的调查、故障预防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巡检记录以及巡检报告。

质量保证期外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供货商应提出质量保证期外的维护方案,该方案不得低于该设备质保期内维保标准。

备品备件供货承诺:

供货商应根据招标要求、投标方案、设备需求及服务需求等制定备品、备件供应方案,并详细列出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备品备件的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必须单独列出,供采购人选择。备品备件的折扣应享受与本次投标设备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且必须是原设备厂商提供的原厂备件。

投标人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并提供自身及所投货物品牌原厂的响应标准、服务体系、备件体系、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日常巡检、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科学合理、具备针对性,并指定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确保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各项售后服务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符合上述第二条“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和第三条“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货物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出厂的、全新的、包装完好,外观无瑕疵、配件齐全、结构无松动,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清单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双方共同进行到货验收,并签署到货验收表。投标人安装的燃气燃烧器具须符合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方案要体现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并制定专人或成立验收小组,对包括货物进场、货物安装过程、系统调试等实施验收控制并进行全过程记录,收集包括设备合格证、技术文档等的全套材料,确保货物设备及项目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人各项承诺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技术培训

1.1供货商须提供所需的培训服务,以确保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对供货商所提供的设备和装置的设计、日常运作、故障和例行维护、事故处理和解决方面等有全面性的认识和了解。

1.2供货商应向培训人员提供并解释有关设计资料、文件、图纸等,以便采购人对整套系统的各个方面都能熟练掌握。

1.3供货商应提供足够的材料、设备、样本、模型、幻灯、影片以及其它各种需要的培训教材文件,培训课程完成后,有关装备和教材将为采购人方所有,所有教材文件须以中文说明。

1.4上述培训所需的费用包括在合同价内。

2、服务质量保证

2.1供货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货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供货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2采购人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并提出索赔。

2.3长期供应备品、备件承诺:中标厂商应至少能提供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内的备品、备件供应。

2.4每台设备须附有原厂的标志牌,标明厂家的名称、设备的编号、型号及有关的技术数据。

2.5投标人在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及燃气通气操作过程须符合南京市相关规定,并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施工维修。

(九)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2年,投标人必须提供服务承诺函。

(十)本项目付款条件:签订合同付合同总价30%预付款;每月底支付经采购人验收到货设备的70%作为进度款;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最终结算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免费质保期结束后安排一次全面大检修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十一) 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相关要求

采购人不承担运输和安装等费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全部设备的安装部署、联合调试方案、供货及安装各节点时间进度、人员配置安排、现场文明施工等。实施方案应做到科学可行,并有针对性,配备项目经理及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人员,服从采购人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在规定的交货安装时限内完成。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货物的安装、验收标准、回访巡检方案、故障解决措施等。

本地化服务要求:24小时响应,出现故障1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地有服务网点(维修网点设置以及技术人员安排情况)等内容。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安装方案、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在南京或其周边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说明及售后服务的承诺。

中标人在验收前,应向甲方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测试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中标人在交货时,还应向甲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保养、维护所必须的资料。

乙方供给甲方的货物及自己使用的工具,进入甲方现场后的保管,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甲方现场安装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交通等,由乙方负责。

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对货物的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以乙方在投标时投标报价中的单价乘以增减的数量及相关费用,对合同总价作相应的调整。

(12)​ 集中考察现场、答疑签到的时间、地点:2020年3月24日上午10:00,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与浦江路交界处东南角鼓楼区河西公共服务中心新大楼1号楼、2号楼二楼厨房、餐厅,联系人: 徐国强 联系电话: 13913866859 。各潜在投标人准时达到指定勘察现场,供应商代表应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签到。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相关图纸因文件较大,无法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各供应商代表请联系采购人领取。

(十三)项目深化设计

投标人应根据现场勘察、图纸、设备配备清单及国家相应标准,对本项目进行深化设计,设计方案要科学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各设备的安装位置要符合行业操作习惯及便利,并制订项目设计图纸,包括鸟瞰图、平面布置图、3D效果图、线路图等,其中包括厨房整体鸟瞰图、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厨房主要功能区有3D效果图、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主要功能区的效果图不得少于8张),厨房设备明细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且包含炉灶、冰箱、洗碗机、烤箱、自助餐台、万能蒸烤箱、风味厨房设备、净水间设备、厨余垃圾设备等主要设备3D效果图。

(14厨房设备清单主要技术参数。其中:单头单尾炒炉为本项目核心产品。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发改委、金融办新大楼厨房设备、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健康节能净化水系统、智能收银系统、排烟新风系统设备招标清单(一)

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长*宽*高(mm)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参考图片)

卸货区、食品卫生检验实验室、办公室

A.01

风幕机

L=1500

1.全金属不锈钢外壳和配件,环保且易于清洁、防火性能高;
2.采用全新遥控或控式开关;
3.采用优化电机,性能可靠,持续运行;
4.风力强劲,超大风量,满足高要求和特殊安装场合。

1

A.02

灭蝇灯

650*135*355

电压/功率:220V/30W;电网功率:3000W,豪华合金外壳,安全防护网设计、安全、省电。含:主厨房、洗碗间、餐厅灭蝇灯数量。

1

A.03

冲地龙头

11M

1.不锈钢敞开式卷盘,蓝色重工软管长度:11米;2.管径3/8",带前扳机水枪。

1

A.04

洗手星盆

500*450*250/150

1.材料采用304#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为1.2mm
2.水斗尺寸为360*300*150mm,斗厚度为1.2mm,星盘数配Pre-Rinse、ChuBiao或HaoChu全铜感应水龙头、不锈钢下水组件、接水管等;

1

A.05

电子磅秤

300KG

1.最大称重量:300KG;2.外部精度:1/15000电子显示;3.防水等级三级。

1

A.06

双星盆台

1500*700*800/150

1.材料采用304#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为1.5mm;
2.横通采用25*1.2mm圆管;
3.立管采用38*1.2mm圆管;
4.配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
5.按星盘数配Pre-Rinse、ChuBiao或HaoChu全铜冷热水龙头、拔柄下水、接水管等;

1

A.07

挂墙层板

1500*300

材料性能:不低于SUS304板,材料厚度采用1.5mm。

1

A.08

风淋房

1400*1550*H

1.一次可容纳人数2人,捕集效率;≥0.3um尘埃≥99.995%(钠焰法检测).
2 非实质性要求
2.出风口风速;≥25M/S;采用进口超细玻璃纤维纸做滤料,初阻力达(220pa)具
有折数多,过滤面积大.
3.外箱、内箱均采用304不锈钢制作,厚度1.0mm,底板采用3MM防腐方管底架
,1.5MM不锈钢四周不锈钢包边,风淋室底座每隔80mm特别采用不锈钢强筋焊接固
定,使人或重物通过风淋区不会是风淋室产生晃动,底部夹有泡沫胶,使得底板
不会变形,从而保证风淋室的耐用强度和使用寿命.
4.LED显示吹淋时间,先进的高科技集成电路控制系统,室内专门配备一套触摸式
数字显示面板,操作简便,软键触按式时间继电器。红外感应自动吹淋,吹淋时
间结束,自动停止.(初效过滤器--离心风机--静压箱--高效过滤器--喷嘴高速喷
出--内循环风)
5.规格/型号:1600*1500*2600.

1

A.09

双门留样冰箱

612*750*1960

1.风冷,外框 、内胆均为304不锈钢;2.全铜管蒸发器,进口压缩机,电子温控箱体除露功能,弹簧门铰链;3.电源220V/50HZ,电流1.8A,制冷剂R404A,输入功率282W,内部尺寸502*640*1350mm。(注:技术参数允许正负偏离3%)

1

A.10

单星盆工作台

1400*750*800/150

1.材料采用304#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为1.5mm;
2.横通采用25*1.2mm圆管;
3.立管采用38*1.2mm圆管;
4.配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
5.按星盘数配Pre-Rinse、ChuBiao或HaoChu全铜冷热水龙头、拔柄下水组件、接水管等;

1

厨余垃圾处理间

B.01

灭蝇灯

650*135*355

1.电压/功率:220V/30W;2.电网功率:3000W,豪华合金外壳,安全防护网设计、安全、省电。(注:技术参数允许正负偏离3%)

1

B.02

垃圾桶

100L

符合环保要求的塑料制品,带盖,带轮。

4

B.03

冲地龙头

11M

不锈钢敞开式卷盘,蓝色重工软管长度:11米,管径3/8",带前扳机水枪。

1

B.04

垃圾处理系统(餐厨降解装置\异味处理装置\系统控制箱\真空储存灌\脱水机\隔膜阀气动管\真空输送管\垃圾投放口,及其他配套设备管道)

B.04-1

初加工投放口

300KG/H.

1.设备材质:AISI304不锈钢,厚度2mm.
2.投放口可连续投料、处理能力300KG/H.
3.采用气动真空隔膜阀,使用寿命不低于50万次启闭。
4.一键式自动清洗功能,方便、安全。
5.采用进口PLC控制面板,带紧急按钮,使用更安全。
6.进料口配有强力磁铁,可阻挡意外的铁类物品滑落。
7.投放口功率:AC380V,3PH+N+PE,3KW
8.投放口配有独立的控制装置,与真空泵主机联动;
9.投放口具有安全检测装置以保证运行安全。(注:技术参数允许正负偏离3%)

4

B.04-2

餐厨垃圾真空储存罐

1600L

1.设备材质:AISI304不锈钢,真空储水罐壳体采用不锈钢(不低于304,厚度4MM),坚固耐用、抗冲击、抗腐蚀,密封性能达到气体、气味完全密封,垃圾储罐容积:800L*2(双罐外形参考尺寸:长1800*宽900*直径800mm);

2.功率:AC380,3PH+N+PE,7.5KW;储罐内部能承受0.5BAR真空负压;

3.配有液气分离装置,独立的控制系统,控制面板和连接阀门,排放管径为76MM

4.系统垃圾储罐用于储存由真空管道系统从各投放口收集而来的厨余垃圾;(注:技术参数允许正负偏离3%)

1

B.04-3

餐厨垃圾脱水机

1800L/H

1.材质:全304不锈钢壳体.
2.电功率:380V/1.85KW
3.进水压力:2-4BAR
4.进水温度:5-40℃
5.进水接口:3/4寸
6.排水接口:2寸
7.处理量:1800L/H
性能特点:
•封闭式离心脱水缸,一键自动清洗功能,方便、安全方便、安全。

1

B.04-4

餐厨垃圾消毒降解机

300型

1.​ 主要部件304不锈钢
2.最大处理量:300KG/D
3.电压/功率:380V,50HZ/20KW
4.主机尺寸:1900(L)*1200(W)*1980(H)mm
5.设备配置:降解机、除臭装置

6.处理方法:高温好氧微生物降解
7.平均降解率:≥80%
8.降解周期:24小时
9.自动化:全自动感应及控制降解过程
10.臭气处理:异味处理装置器

11.废水处理:无废水排放
12.安全性能:投料门打开,内部搅拌机自动停止运作,配置紧急停止按钮。(注:技术参数允许正负偏离3%)

1

B.04-5

异味处理装置器(提供样品)

620*4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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