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徐闻县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徐闻县人民法院徐闻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徐闻县人民法院徐闻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徐闻县人民法院徐闻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徐闻县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徐闻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3-146097-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徐闻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35,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名称:徐闻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

二、预算总价:1835000.00元/1年

四、项目基本情况:

徐闻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8个,下辖4个基层法庭,分别是海安法庭、曲界法庭、锦和法庭、迈陈法庭。

徐闻县人民法院办公综合大楼共8层,面积7000㎡;徐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共4层,面积2496.6 ㎡。

五、服务项目内容:

主要包括日常保洁、会务管理、值班保卫、绿化养护、水电维护、食堂服务、档案管理辅助人员等。

六、服务地点:

徐闻县人民法院办公综合大楼、审判楼、车库等附属设施、场地;海安法庭、曲界法庭、锦和法庭、迈陈法庭四个基层法庭

七、服务范围:

(一)日常保洁工作范围:

徐闻县人民法院办公综合大楼:院领导办公室、大小会议室、审判庭、接待室、图书室、院史馆、健身室、车库的日常保洁工作;一至八楼的步梯、电梯、通道、走廊、公共卫生间的地面、玻璃、墙壁、天花的日常保洁工作;院内的广场、走道清扫、垃圾清捡等全面清扫工作。

徐闻县人民法院审判楼法庭、一至四楼的步梯、电梯、通道、走廊、公共卫生间的地面、玻璃、墙壁、天花的日常保洁工作、海安法庭、曲界法庭、锦和法庭、迈陈法庭四个基层法庭庭院。

1、保洁要求:

(1)二楼大堂和诉讼服务中心地面、椅子、沙发随时保持清洁,玻璃窗、门每天清洁一次,每天消毒一次,地面每天拖二次(早上干拖、下午下班湿拖一次)。

(2)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桌面、地面、椅子、沙发、烟灰盅随时保持清洁,玻璃窗、门每周清洁一次,各办公室纸篓每天收拾一次、地面每天拖二次(早上干拖、下午下班湿拖一次)。

(3)步梯每天清扫一次并保持巡回清洁,走廊地面每天拖二次(早上干拖、下午下班湿拖一次)。及时处理地面杂物,天花板、玻璃、墙角、灯具保持清扫目视无蜘蛛网和灰尘。

(4)公共卫生间巡回清抹数次,每天消毒清洗一次,保持卫生间洁净、无异味,洗手盆、墙壁每天保持清洁无污垢。

(5)会议室每周大清洁一次,会前做好通风,备好茶水,日常保持清洁;审判庭每周大清洁一次,开庭前做好通风,开庭后做好清洁,消毒,日常保持清洁。

(6)大院内的广场、停车场、走道每天全面打扫一次巡回数次,保持地面无杂物、烟蒂。每天全面收集垃圾一次,并送到垃圾桶堆放。

(7)接待室、图书室、荣誉室、健身室的地面、椅子、沙发、玻璃窗、门每二天清洁一次,纸篓每天收拾一次、地面每周拖湿拖一次,平时做好通风,健身室每次使用完后清洁消毒1次。

(8)步梯每周湿拖一次,每天清扫一次,天台每周清扫一次,停车场和院内广场半年冲洗一次。

(9)保持法院院内绿化带及外墙周边、大门口的清洁卫生。

(10)特殊情况如内涝等及时将水排干并清扫干净。

2、保洁标准:

(1)保证公共场所保洁区域的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

(2)目视墙壁干净,地板清洁无黄渍。

(3)公共卫生间室内保持无异味、臭味。

(4)所有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

(5)收集废弃物、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换新垃圾袋后放回原位。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采取封闭式管理,执行24小时门岗值岗,协助做好场所安全保卫工作;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必须配备至少2名保安人员。

3.值班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法院大门、诉讼服务中心有关安保管理规定,负责对进入大院及当事人的车辆及人员信息的查询、登记、指引等;

4.应协助妥善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一旦发现事件苗头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时,

乙方应能够在30-60分钟内,集结5名以上保安人员,确保办公大楼内无火灾、无治安及刑事事故发生。

(三)绿化养护

对徐闻县人民法院的植物进行细心的保养,根据植物的生长情况作不同的养护工作,定时除草、浇水、施肥、杀虫、修剪;致力创造优雅、茵绿、美观、舒适的绿化环境。

(四)水电维护

办公大楼、基层法庭水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完成甲方单位涉及水电的相关工作;如用水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故障的修复。

(五)基层法庭的保安人员除去安保工作外,还要搞好法庭环境卫生等。

(六)食堂管理

1、食堂厨师必须持证上岗,持有中级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有3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熟悉各类菜式、点心制作,能做100人以上用餐,有机关饭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善于制作粤式特色粥、粉、面、各式小炒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该职业.

2、食品加工必须做到清洁卫生、无毒。必须注意凉菜加工环节的管理。

八、人员配置及素质要求:(共40人)

1、经理1人,管理物业工作;

2、行政、会务文员2名;

3、院机关保洁员7人;

4、值班保卫队长1人,保安员12人;

5、基层法庭保安6名;

6、绿化人员:1人;

7、水电维护工:1人;

8、食堂服务人员:6人(院食堂:大厨1名,副厨1名,厨工3名; 迈陈法庭厨师1人);

9、档案辅助人员3名;

素质要求:以下人员均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1)项目物业主管要求:男女不限,大专文化程度,45岁以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并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工作沟通能力。

(2)行政、会务文员要求:女性,仪表端正,身高1米6以上,年龄35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水平。至少有1名行政文员持有物业管理师证。

(3)保洁人员要求:女性,有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年龄要求在20~50岁之间,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4)安保人员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男身高165公分(含)以上、女身高155公分(含)以上,年龄要求在20~50岁之间,警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具备责任心、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保安员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持保安员上岗证上岗。

(5)水电设备维护人员要求:男性,具有良好的机电专业基础知识,熟悉物业管理的水电、音响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具有2年以上设备运行管理维修经验,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年龄在25~50岁之间。

(6)档案辅助人员要求:性别不限,大专以上文化,年龄3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备责任心、品行端正、电脑操作熟练,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或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7)厨师要求:性别不限,年龄28-50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史,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持有中级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有3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熟悉各类菜式、点心制作,能做100人以上用餐,有机关饭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善于制作粤式特色粥、粉、面、各式小炒的优先考虑;

(8)厨工要求:性别不限,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史,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初中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积极肯干,吃苦耐劳,服从安排,遵守单位饭堂管理相关规定。

(9)绿化养护员要求:,性别不限,年龄28-50岁;身体健康,对院机关及庭院的植物、花草进行细心的保养,根据植物的生长情况作不同的养护工作,定时除草、浇水、施肥、杀虫、修剪;致力创造优雅、茵绿、美观、舒适的绿化环境。

所有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规,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所有服务人员均应经过上岗培训,工作时应身着制服,仪容整洁,佩带胸卡,文明待人。

九、保安器材、保洁用品、水电材料等所有物品物料由法院提供。

十、本项目服务管理期限为1年(2020年4月1日--2021年4月30日)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若因国家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或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已登记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3 月17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24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3 月31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3 月31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3 月 17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24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联系电话:0759-358581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生 联系电话:0759-4850789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江联系电话:0759-3585812
传真:0759-3585816邮编:524043
(三)采购人:徐闻县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徐海大道迈颜路段
联系人:黄继涛联系电话:0759-4850789
传真:0759-4850789邮编:5241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

南桥河改造工程庭院灯采购项目

徐闻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ZJCG2020-C015;采购核准号:440000-202003-146097-0003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020年3月17日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3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6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11第四部分 附件:采购文件格式 251 磋商响应书 26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273 第一次报价表 284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295 业绩一览表 306 信誉文件 31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8 中小企业声明函 339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 3410 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函 3512 质疑函(范本) 36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38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6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11

第四部分 附件:采购文件格式 25

1 磋商响应书 26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27

3 第一次报价表 28

4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29

5 业绩一览表 30

6 信誉文件 31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33

9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 34

10 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函 35

12 质疑函(范本) 36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38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徐闻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徐闻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二、采购编号ZJCG2020-C015。

三、项目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已登记报名。

五、报名的时间: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的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五楼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已报名的投标人登陆http://www.gdgpo.gov.cn/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八、 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等候指派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地点

十、磋商开始时间:在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以磋商小组成员全部就位为准。

十一、磋商地点:湛江市赤坎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

十二、特别说明:已报名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时间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集中采购机构。

十三、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要求通知》要求,供应商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

十四、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八楼

3、邮政编码:524033

4、咨询及报名事宜:联系人:华生;联系电话及传真:0759-3585816,,1927610127

5、标前咨询电话:0759-3585812(刘小姐)标后咨询电话:0759-3585813

6、投标保证金的咨询电话:0759-3585815(李生);

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gdgpo.gov.cn/

十五、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供应商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徐闻县人民法院

2、联系人:黄生联系人电话:0759-4850789

3、地址:徐闻县徐海大道邮政编码:524033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17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徐闻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

二、预算总价:1835000.00元/1年

四、项目基本情况:

徐闻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8个,下辖4个基层法庭,分别是海安法庭、曲界法庭、锦和法庭、迈陈法庭。

徐闻县人民法院办公综合大楼共8层,面积7000㎡;徐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共4层,面积2496.6 ㎡。

五、服务项目内容:

主要包括日常保洁、会务管理、值班保卫、绿化养护、水电维护、食堂服务、档案管理辅助人员等。

六、服务地点:

徐闻县人民法院办公综合大楼、审判楼、车库等附属设施、场地;海安法庭、曲界法庭、锦和法庭、迈陈法庭四个基层法庭

七、服务范围:

(一)日常保洁工作范围:

徐闻县人民法院办公综合大楼:院领导办公室、大小会议室、审判庭、接待室、图书室、院史馆、健身室、车库的日常保洁工作;一至八楼的步梯、电梯、通道、走廊、公共卫生间的地面、玻璃、墙壁、天花的日常保洁工作;院内的广场、走道清扫、垃圾清捡等全面清扫工作。

徐闻县人民法院审判楼法庭、一至四楼的步梯、电梯、通道、走廊、公共卫生间的地面、玻璃、墙壁、天花的日常保洁工作、海安法庭、曲界法庭、锦和法庭、迈陈法庭四个基层法庭庭院。

1、保洁要求:

(1)二楼大堂和诉讼服务中心地面、椅子、沙发随时保持清洁,玻璃窗、门每天清洁一次,每天消毒一次,地面每天拖二次(早上干拖、下午下班湿拖一次)。

(2)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桌面、地面、椅子、沙发、烟灰盅随时保持清洁,玻璃窗、门每周清洁一次,各办公室纸篓每天收拾一次、地面每天拖二次(早上干拖、下午下班湿拖一次)。

(3)步梯每天清扫一次并保持巡回清洁,走廊地面每天拖二次(早上干拖、下午下班湿拖一次)。及时处理地面杂物,天花板、玻璃、墙角、灯具保持清扫目视无蜘蛛网和灰尘。

(4)公共卫生间巡回清抹数次,每天消毒清洗一次,保持卫生间洁净、无异味,洗手盆、墙壁每天保持清洁无污垢。

(5)会议室每周大清洁一次,会前做好通风,备好茶水,日常保持清洁;审判庭每周大清洁一次,开庭前做好通风,开庭后做好清洁,消毒,日常保持清洁。

(6)大院内的广场、停车场、走道每天全面打扫一次巡回数次,保持地面无杂物、烟蒂。每天全面收集垃圾一次,并送到垃圾桶堆放。

(7)接待室、图书室、荣誉室、健身室的地面、椅子、沙发、玻璃窗、门每二天清洁一次,纸篓每天收拾一次、地面每周拖湿拖一次,平时做好通风,健身室每次使用完后清洁消毒1次。

(8)步梯每周湿拖一次,每天清扫一次,天台每周清扫一次,停车场和院内广场半年冲洗一次。

(9)保持法院院内绿化带及外墙周边、大门口的清洁卫生。

(10)特殊情况如内涝等及时将水排干并清扫干净。

2、保洁标准:

(1)保证公共场所保洁区域的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

(2)目视墙壁干净,地板清洁无黄渍。

(3)公共卫生间室内保持无异味、臭味。

(4)所有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

(5)收集废弃物、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换新垃圾袋后放回原位。

(二)公共秩序维护:

1.采取封闭式管理,执行24小时门岗值岗,协助做好场所安全保卫工作;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必须配备至少2名保安人员。

3.值班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法院大门、诉讼服务中心有关安保管理规定,负责对进入大院及当事人的车辆及人员信息的查询、登记、指引等;

4.应协助妥善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一旦发现事件苗头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时,

乙方应能够在30-60分钟内,集结5名以上保安人员,确保办公大楼内无火灾、无治安及刑事事故发生。

(三)绿化养护

对徐闻县人民法院的植物进行细心的保养,根据植物的生长情况作不同的养护工作,定时除草、浇水、施肥、杀虫、修剪;致力创造优雅、茵绿、美观、舒适的绿化环境。

(四)水电维护

办公大楼、基层法庭水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完成甲方单位涉及水电的相关工作;如用水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故障的修复。

(五)基层法庭的保安人员除去安保工作外,还要搞好法庭环境卫生等。

(六)食堂管理

1、食堂厨师必须持证上岗,持有中级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有3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熟悉各类菜式、点心制作,能做100人以上用餐,有机关饭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善于制作粤式特色粥、粉、面、各式小炒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该职业.

2、食品加工必须做到清洁卫生、无毒。必须注意凉菜加工环节的管理。

八、人员配置及素质要求:(共40人)

1、经理1人,管理物业工作;

2、行政、会务文员2名;

3、院机关保洁员7人;

4、值班保卫队长1人,保安员12人;

5、基层法庭保安6名;

6、绿化人员:1人;

7、水电维护工:1人;

8、食堂服务人员:6人(院食堂:大厨1名,副厨1名,厨工3名; 迈陈法庭厨师1人);

9、档案辅助人员3名;

素质要求:以下人员均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1)项目物业主管要求:男女不限,大专文化程度,45岁以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并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工作沟通能力。

(2)行政、会务文员要求:女性,仪表端正,身高1米6以上,年龄35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水平。至少有1名行政文员持有物业管理师证。

(3)保洁人员要求:女性,有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年龄要求在20~50岁之间,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4)安保人员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男身高165公分(含)以上、女身高155公分(含)以上,年龄要求在20~50岁之间,警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具备责任心、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保安员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持保安员上岗证上岗。

(5)水电设备维护人员要求:男性,具有良好的机电专业基础知识,熟悉物业管理的水电、音响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具有2年以上设备运行管理维修经验,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年龄在25~50岁之间。

(6)档案辅助人员要求:性别不限,大专以上文化,年龄3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备责任心、品行端正、电脑操作熟练,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或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7)厨师要求:性别不限,年龄28-50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史,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持有中级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有3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熟悉各类菜式、点心制作,能做100人以上用餐,有机关饭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善于制作粤式特色粥、粉、面、各式小炒的优先考虑;

(8)厨工要求:性别不限,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传染病史,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初中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积极肯干,吃苦耐劳,服从安排,遵守单位饭堂管理相关规定。

(9)绿化养护员要求:,性别不限,年龄28-50岁;身体健康,对院机关及庭院的植物、花草进行细心的保养,根据植物的生长情况作不同的养护工作,定时除草、浇水、施肥、杀虫、修剪;致力创造优雅、茵绿、美观、舒适的绿化环境。

所有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规,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所有服务人员均应经过上岗培训,工作时应身着制服,仪容整洁,佩带胸卡,文明待人。

九、保安器材、保洁用品、水电材料等所有物品物料由法院提供。

、本项目服务管理期限为1年(2020年4月1日--2021年4月30日)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若因国家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或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

一、有关说明

1.1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采购范围:本采购文件所需采购的货物、工程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1.3“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邀请函》。本文件《项目需要》所涉及的“用户、使用单位、业主”若无特别说明,均指采购人。

1.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1.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

1.6“供应商”是指在国内经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依循正当途径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资格登记审核后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7“合格供应商”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和缴交磋商保证金、通过磋商并经采购人磋商小组确认的供应商。

1.8“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成交公告后,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的供应商。

1.9“质疑人”是指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并以书面形式按有关规定及时间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

1.10“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11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2本文件未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1.13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4磋商有效期:

(1)磋商有效期是指采购文件所规定的磋商截止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就本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及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并且以磋商保证金进行担保。

(2)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3)本项目从磋商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60天。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

1.15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

1.16采购文件所指的公章若无特别说明,是指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署。

1.17日期、天数、时间: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

1.18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19采购文件中如标有“★”号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条件,供应商须进行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采购文件

3.1本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项目采购需求,以及竞争性磋商程序和成交原则以及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本采购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 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四、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及组成

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从而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4.2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4.3供应商须按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以A4版面统一编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附件。

4.4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4.4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磋商响应书;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3)第一次报价表;

(4)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5)业绩一览表;

(6)信誉文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复印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活动的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人员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4.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参加磋商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备核对。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特别说明:

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因年审、变更、换证等原因未能出示核对的,必须出示发证机关出具的有关办理回执手续原件核实,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的磋商。

六、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有关规定

6.1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附件资料应装订成册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正本及副本(项目采购预算总价200万元(含200万)以上的提交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项目采购预算总价200万元以下的,提交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

6.3磋商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予以证实,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6.4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每一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每一密封的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

“收件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磋商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编号:(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供应商供应商全称 )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详细地址)

投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姓名)

本项目磋商时间截止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

6.5磋商响应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6.6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如磋商文件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7集中采购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7.1磋商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磋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7.2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以及所有磋商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八、磋商报价要求

8.1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8.2报价采用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

8.3供应商的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

8.4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磋商将视为无效。

8.5本采购项目若以分包形式进行采购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所有的分包进行报价,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或两个以上的分包进行报价。但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该分包项目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该分包项目磋商将视为无效。

8.6供应商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九、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9.1本采购项目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简称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9.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并在项目签到表上签到。在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签到,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收。

9.3集中采购机构于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提前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4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9.5在推迟了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间。

9.6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而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接收。

9.7截止时间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项目废标。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9.8项目磋商后,集中采购机构将不退还所有的磋商响应文件。

十、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0.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十一、磋商保证金

11.1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磋商须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不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1.2供应商必须在蹉商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36000元。磋商保证金可以银行转帐、支票(必须同时提交两联的银行进账单,否则该保证金提交无效)、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上票据须原件提交)

11.3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在用途注明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并以单独信封密封在蹉商截止时间前随蹉商文件一起提交;未成交的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服务窗口取回。成交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后1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服务窗口取回,并于成交结果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兑付到达集中采购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见13.4),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处理。

11.4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他供应商代为缴交,提交保证金户名: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营业部;帐号:759900243510201。转账时须注明采购编号。

11.5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被视为无效。

11.6未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办理退还的程序和手续: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集中采购机构将按照《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提供的帐户办理退款。

11.7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其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集中采购机构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规规定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磋商费用

12.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三、磋商小组的组成

13.1供应商磋商成员组成: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及技术人员1人。

13.2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其成员为3人或以上的单数。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四、竞争性磋商的程序

14.1磋商小组成员全部就位后,竞争性磋商正式开始,主持人宣布磋商事项和会场纪律,公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14.2按照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签到的先后顺序作为磋商顺序。未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在侯标室等待。

14.3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签到的先后顺序依次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并对供应商的资格及其磋商文件进行审查。对于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供应商应予以现场答复,并提交书面应答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组成部分)。

14.4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4.7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4.8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14.10已提交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4.11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及提交最终报价后进入综合评审,即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的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4.12综合评分的具体指标、权值及主要内容如下。

评标指标及权值(%)

主要考评内容

投标报价(30)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公式中各报价均指有效投标报价;该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57)

比较磋商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的的响应性,包括服务内容、人员装备配备的响应程度、服务质量保证等为评分依据。

一、项目实施总体方案(10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详细的物业服务工作方案,总体服务模式科学合理,能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详细分析,配套措施完善,服务实施方案合理为优,得10分;其次以1分递减,最低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0分。

二、项目响应情况(30分):

1、机构设立、运作流程及管理方式(10分):

机构设置合理、运作流畅、管理方式科学为优,得10分 ;其次以1分递减,最低得4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0分。

2、服务人员配置情况(10分)

比较磋商供应商对项目需求中服务人员配置要求的响应性。本项目要求配置人数不少于39人(其中:安全服务人员不能少于20人),安全服务人员中退伍军人30%以上,消防证20%以上,保安员证;管理人员最低配置1人(项目负责)。少于39名(不含39名)得零分。

3.装备购置承诺(10分):

本项目要求配置装备为全新,并只能作为本项目物业服务使用。

安全服务人员装备配置:保安人员的服装装备评分(6分)投标人按照要求数量全部配足得6分,不全部配足得零分。

(2)其他人员装备配置情况(4分):优得4分,其次以1分递减,最低得1分。

三、质量保证措施(10分):

1、服务安排、工作标准及措施(5分)。服务安排具体、有详细的工作标准、保障措施合理,操作性强的为优,得5分;其次以1分递减,最低得1分。

2、工作程序和制度(5分)。结合实际制订完整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并能执行的为优,得5分;其次以1分递减,最低得5分。

四、应急处置方案(7分):

1、针对台风、暴雨等天气影响,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有详细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传达机制完善、专职应急队伍齐全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明确为优,得7分;其次以1分递减,最低得3分。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5)

项目负责人具有有大专及以上学历(1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2分),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五级证(2分)。投标人须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理,该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任职,并提供投标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项业绩(5)

2017年至今完成与本招标同类项目的单项业绩为评分依据(5分)。磋商供应商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的得1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信誉文件(3)

磋商供应商获得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荣誉和信誉及取得ISO体系认证等为评分依据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的得1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注:关于价格的评审: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即:评审价格=核实价格-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格×6%。予以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的小型或微型企业;(2)提供供应商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3)供应商必须按格式(见附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五、成交原则

15.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最终报价综合评价供应商的各项指标并独立打分, 供应商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采购人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供应商的顺序并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15.2本项目若出现供应商综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相同的情况,则以其中最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供应商的排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即按技术响应程度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15.3磋商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15.4经磋商,确定本项目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十六、终止磋商活动的情形

1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在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七、成交结果公告

17.1本项目成交结果将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集中采购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十八、质疑和投诉

18.1供应商若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及结果有质疑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书,供应商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18.2质疑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质疑书派专人送达,送达时间以递送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8.3供应商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须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亲笔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蹉商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8.4质疑人提交质疑书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包括:(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自然人姓名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4)质疑事项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5)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6)提起质疑的日期。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或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以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作为受理的依据。

18.5质疑送达地点:(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联系人:华生;电话:0759-3585816。(2)采购人联系方式见本项目《磋商邀请函》。

18.6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质疑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人在收到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告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质疑人可对原质疑书修改后重新进行质疑,但在上述期限内集中采购机构未收到质疑人重新提交的质疑书,或者重新提交的质疑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

18.7供应商在规定的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处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集中采购机构对有关质疑事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的,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

18.8质疑人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授权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则告知质疑人向采购人提出。

18.9质疑人须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人已经参与了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蹉商谈判活动,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视为质疑已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受理。

18.10质疑人必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捏造事实或虚假及恶意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18.11集中采购机构处理质疑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当面进行质证,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调查的质疑事项,质疑人、被质疑人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集中采购机构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18.12质疑人拒绝配合集中采购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
18.11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书面复函以通知领取或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质疑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投诉。

18.1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的;

(3)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或其他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和承诺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资格无效。

十九、成交通知及合同签订

19.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为准),5个工作日内须到集中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1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书副本(加盖公章)报送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退还磋商保证金依据。

1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合同的订立和公告以及履行

20.1合同的订立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

1、本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及补充通知;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其它补充文件;

3、《成交通知书》。

(三)合同公告及备案、合同的履行

20.2合同的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0.3合同的履行

(一)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三)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十一、本次竞争性磋商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属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本项目采购人。

第四部分

附件:磋商文件格式

附件一

磋商响应书

致: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对 (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项目采购(采购编号(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磋商供应商委托的全权代表姓名和职务)代表(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向贵方提交密封册装的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磋商,并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并为我方的一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采购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2、我方所提供磋商响应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实意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项目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 60 天。如果磋商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若我方成交,磋商有效期相应延长至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

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4、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不一定最终接受我方提供的工程或服务的决定。

5、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成交后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6、我方声明:我方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来未曾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印刷体):

地址:

供应商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全权代表(本人亲笔签名):

日期:

附件二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初次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数量及单位

备注

1

2

3

注:不提供以上证明其蹉商资格将被取消。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2020 年 月 日

附件三

第一次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价(元)

磋商报价(元)

1

徐闻县人民法院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

1

1835000.00

预算总价:1835000.00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注:

1、供应商的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

2、供应商的总报价不能超出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2020 年 月 日

附件四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一、项目实施总体方案

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物业服务总体方案。

二、项目响应情况

1、机构设立、运作流程及管理方式

2、服务人员配置情况

拟投入的管理人员数量及配备,保证有足够的人力、设备等资源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物业服务工作。本项目要求配置人数不少于40人;管理人员最低配置1人(项目经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管理团队成员名单及在投标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装备购置承诺

4、社保费用缴纳承诺

5、服务人员体检报告承诺

三、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本项目物业服务的要求,提供详细的物业服务目标,并提供具体可行、详细的保证措施。

1、服务安排、工作标准及措施

2、工作程序和制度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2020年 月 日


附件五

业绩一览表

1、2017年至今磋商供应商完成与本招标项目同类项目的单项业绩。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用户单位联系电话

注:以上项目须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合同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显示出项目名称及磋商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2020 年 月 日

附件六

信誉文件

供应商获得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荣誉和信誉及取得国际(国家)ISO 体系认证等。

序号

质量体系认证、荣誉和信誉证书

发证机构

有效期

1

2

3

4

5

注:必须附上有效期内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2020年 月 日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谈判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姓名) 为我公司全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项目采购招标(采购编号: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的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为其参与谈判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全权代表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全权代表: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签名):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

注:

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蹉商的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全权代表参加蹉商的,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磋商资格将视为无效。

2、全权代表必须为供应商的在册人员,并须附上全权代表在本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为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任意一个月加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视为无效。

3、以上所指的身份证复印件,为第二代身份证的双面。

4、以上“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签名)” 是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以手写形式亲笔签署其姓名,以其私章、签名章、扫描或复印等代替其亲笔签名的均为视为无效,其磋商资格将被拒绝。

附件八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属于 行业,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即2018年度)收入为 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本声明函格式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磋商小组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或合同签订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磋商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随时提供以上内容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未能提供或被发现存在虚假、与事实不符的,该供应商作无效磋商处理,并报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网上通报,已获得成交资格的其成交资格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九

小型、微型企业情况表

序号

服务项目、内容

企业类型

该服务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备注

1

2

3

注:

1、磋商供应商须按列表“栏目”要求及本采购文件项目需求货物有关内容逐项填写,也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对本表自行扩充或调整,但本表所要求了解的内容必须得到如实反映;

2、报价产品的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并须附上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企业类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2020 年 月 日

附件十

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函

致: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项目(采购编号: 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的采购活动,在磋商时间截止前已提交磋商保证金 元(见银行汇款单复印件),请贵中心在符合退还条件时原额划入我方名下银行帐户:

收款单位:(注:必须与谈判供应商名称一致)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2020 年 月 日

注:1、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提交;

《磋商保证金退还申请函》及银行汇款单复印件须以单独信封密封,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递交至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

附件十一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注: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格式)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根据 的采购结果,乙方为 中标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 物业管理服务 委托乙方实行管理服务事宜,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总金额(承包费用)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一年)折合每月物业管理费: 元。

2.付款方式:按合同总金额均分12个月支付,于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前由乙方财务人员提供上月有效发票到甲方收取上月物业管理费,甲方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办理支付。

二、服务范围、地点

1.服务内容: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日常保洁、会务管理、值班保卫、绿化养护、水电维护、食堂服务、档案管理辅助等物业管理服务。

2.服务地点:徐闻县人民法院大院、海安法庭、曲界法庭、锦和法庭、迈陈法庭。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

三、承包期(服务期限)

1.项目服务管理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因国家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或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乙方必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服务项目与原承包单位的交接工作,并进场作业。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承包项目转包或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措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员工备勤宿舍,并负责乙方开展管理工作所需水、电等能源的费用。

(4)负责按安全规范的规定要求,完善大楼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安装配置。

(5)负责大楼设备、设施及消防监控设施发生故障或需要更新时,由甲方负责处理。

(6)负责向乙方提供办公用市内电话1部,但乙方每月通讯费用不能超过100元。

(7)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闭路监控系统、防盗系统和下水道等图纸资料。

(8)依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9)负责向乙方提供厕纸、洗洁精、消毒水、垃圾斗、垃圾袋、毛巾、拖把、扫把、手套等物料、工具。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维护。

(11)甲方认为乙方派驻人员履职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向乙方提出更换派驻人员。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及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管理、工资、社保、医疗、培训及统一工服等费用。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且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用人需求。乙方所有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相关社会、医疗保障等收入应符合甲方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3)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报甲方备案。

(4)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5)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6)本合同终止之日,向甲方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备勤宿舍、图纸、文件资料及相关配套物品。

(7)更换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之时,需与甲方沟通。

(8)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按实际情况负赔偿责任。

(9)乙方接到甲方提出更换派驻人员要求,应在1个工作日内更换派驻人员。

(10)乙方履行本合同及乙方派驻人员履职过程中应承担保密义务,如违反相关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泄露甲方其他秘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对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规劝、制止或提请甲方处理。

五、保险

(1)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员工人身意外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3)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4)乙方及其员工遵守行政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5)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6)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专业服务)综合考评。

六、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办公场所日常保洁、电梯、会务管理、值班保卫、绿化养护、水电维护、食堂服务、档案管理辅助等。

(二)水电、电梯、消防维修管理内容

1.负责甲方所内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和维护。

2.负责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和各种用电器的维修、保养、更换及小范围的安装;

3.定期对甲方所内主要用电线路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处理甲方所内用电故障,并做好检修记录。所内需停电检修线路时,应提前报告,确保甲方用电安全。

4.所有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电工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

5.电梯

(1)根据电梯的图纸资料和技术性能制订电梯安全运行和维修保养的规章制度。

(2)电梯运行管理和对机房设备、井道系统、轿厢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管理,每日检查,每周维护、保养。

(3)健全电梯设备档案及修理记录;安排电梯安全年检工作。

(4)保持电梯轿厢(包括厢内)、并道、底坑、机房及各梯整流控制柜的清洁。

(5)保证所有电梯照明及内选外呼、层楼显示的巡视和修理。

(6)密切监视和掌握电梯的运行动态,及时做好需变动的电梯运行的调度、管理工作。

6.消防

(1)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室内灭火栓;排防烟系统;安全疏散、应急系统;防火门系统;二氧化碳等灭火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养护维修和巡查管理,并配合专业部门进行消防系统的检修工作;

(2)按时对消防、喷淋、配电系统做启动测试,管道养护工作。将水管内污水排空,保证消防系统在应急处理中能正常运转,培训有关人员学会应急处理的方法。

(3)负责对消防水电设施进行例行保养,每周检查消防栓和消防器械,消防水电设施确保运行良好。

(三)公共卫生、会务服务、内容

1.甲方所有的公共场所每天至少清扫两次,保持各公共区域无垃圾、无污渍痰迹、无尘土积水、无烟头、地面清洁、无卫生死角;

2.甲方所有的公共卫生间每天至少冲洗三次,每周星期五下午对卫生间进行全面清洗,确保卫生间内空气清新、无臭味,地面无杂物、洁净干燥,排污系统畅通。

3.甲方所有各垃圾桶及时清倒,并定期冲洗垃圾桶,保持垃圾桶干净、周围无异味、无蚊虫、无污迹;

4.每半月清洁一次建筑物天花板和外墙,并对地面进行全面水洗,必要时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5.所有会议室在每次开会前后进行清洁,确保开会前会议室内:

(1)桌面无尘土、无污迹、东西摆放整齐。

(2)地面无污渍、无杂物、无尘土、整洁干净。

(3)墙面、门窗玻璃、灯具、空调、风扇、天花板等无积尘、无污迹、洁净。

(4)饮水用具、水杯等洁净、明亮、无污迹。

(5)所有垃圾桶中无垃圾、外表干净。

6、每天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装袋,并定时清运。

(四)公共秩序管理内容

1.采取封闭式管理,执行24小时门岗值岗,协助甲方做好场所安全保卫工作;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必须配备至少2名保安人员。保安员服装,由乙方负责;警械、警用器材、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

3.值班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法院大门管理规定,负责对进入大门的车辆及人员信息的查询、登记、指引等;

4.乙方应协助甲方妥善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一旦发现事件苗头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时,甲方对乙方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乙方应能够在30-60分钟内,集结5名以上保安人员,确保办公大楼内无火灾、无治安及刑事事故发生。

(五)管理人员服务内容

1.负责以上人员一切日常事务。

2.详细审阅、熟悉所有办公楼(区域)的设计图纸、了解业主的目前物业状况并从物业管理及用户角度对物业管理提出专业管理意见、改进方案。

3.迅速熟悉办公楼(区域)机电设备系统、楼宇/场地智能化管理系统、网络系统、IT基础设施的性能、规格、造型、布置提出专业管理意见和建议。

4.提供24小时热线,响应业主反应的紧急要求。

(六)各服务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服务岗位

人数配置

备注

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