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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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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虞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上虞区初高中不锈钢快餐盒和保温箱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虞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上虞区初高中不锈钢快餐盒和保温箱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时间: 2020/3/20

一.谈判项目编号: FSJZ2020001

二.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中介代理

三.谈判项目概况:上虞区初高中不锈钢快餐盒和保温箱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上虞区初高中不锈钢快餐盒和保温箱采购项目

1

197.327万元

上虞区各所高中和初中学校304不锈钢带盖四格快餐盘和保温箱的采购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谈判小组负责审查。

五.谈判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网上在线报名。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3.谈判文件售价:免费,谈判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4.报名联系电话:13675739466

5.提示:(1)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谈判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六.谈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6日 9: 30 :00

七.谈判地址:上虞区便民中心三楼375开标室

八.谈判时间:2020年3月26日 9: 30 :00

九.谈判地址:上虞区便民中心三楼375开标室

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 递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请从区便民中心西门进出,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测温并出示“绍兴健康码”。授权委托人必须身体健康且自行做好防疫措施,未做防疫措施或无“绍兴健康码”将不得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2、各投标单位各派一名授权委托人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即交即走,同时授权委托人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联系。

4、取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外另行携带原件资料备查的要求。

5、本项目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管部门现场监督员监督下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性、开启投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6、若疫情有变,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本项目相关消息,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二. 谈判保证金:无

十三.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3675739466

2、采购人名称:上虞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152585028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联系人:许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传真:0575-8213021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 教体局餐盒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668.3K


开发区环境监测站部分仪器采购

上虞区初高中不锈钢快餐盒和保温箱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FSJZ2020001

上虞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0年三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前附表 6

一、总则 9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9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五、开启响应文件 14

六、谈判人员及相关原则 14

七、谈判程序 15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九、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9

十、成交及授予合同 20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21

第一章 总则 21

第二章 设备技术指标与参数 21

第三章 其他要求 22

第四章 付款方式 24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25

第五部分 附件 29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0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1

附件三、个体工商户身份证明书 32

附件四、投标函 33

附件五、开标一览表 34

附件六、投标报价明细表 35

附件七、货物说明一览表 36

附件八、技术规范/规格偏离及建议表 37

附件九、供应商情况表 38

附件十、售后服务承诺书 39

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40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 41

(加盖公章) 41

附件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附件十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3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项目编号: FSJZ2020001

二.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中介代理

三.谈判项目概况:上虞区初高中不锈钢快餐盒和保温箱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上虞区初高中不锈钢快餐盒和保温箱采购项目

1

197.327万元

上虞区各所高中和初中学校304不锈钢带盖四格快餐盘和保温箱的采购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谈判小组负责审查。

五.谈判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网上在线报名。网上报名网站为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3.谈判文件售价:免费,谈判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4.报名联系电话:13675739466

5.提示:(1)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谈判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六.谈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6日 9: 30 :00

七.谈判地址:上虞区便民中心三楼375开标室

八.谈判时间:2020年3月26日 9: 30 :00

九.谈判地址:上虞区便民中心三楼375开标室

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递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请从区便民中心西门进出,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测温并出示“绍兴健康码”。授权委托人必须身体健康且自行做好防疫措施,未做防疫措施或无“绍兴健康码”将不得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2、各投标单位各派一名授权委托人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即交即走,同时授权委托人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联系。

4、取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外另行携带原件资料备查的要求。

5、本项目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管部门现场监督员监督下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性、开启投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6、若疫情有变,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本项目相关消息,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浙江政府采购网。

谈判保证金:无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3675739466

  2、采购人名称:上虞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152585028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

      联系人:许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传真:0575-82130212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 上虞区初高中不锈钢快餐盒和保温箱采购项目

2

谈判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谈判结果如何,谈判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3

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谈判保证金

4

现场踏勘:不纳入议程。

5

采购人将于截止时间2日前在谈判公告发布网公布答疑、澄清内容,谈判人自行查看;答疑、澄清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份;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将于谈判截止日期2天前通知谈判人。

6

采购预算:人民币 197.327万元

7

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资格文件、商务标、资信技术标均须提供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并且资格文件和商务标分别单独装订密封,资信标和技术标装订成一册密封。

8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3 26 9: 30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9

谈判时间:2020 3 26 9: 30

谈判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10

谈判办法及评分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11

签订合同完成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次日17:00前未完成合同签订按相关规定操作。

12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按采购方要求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3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4

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

15

谈判文件有效期: 60

16

解释: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13675739466

邮箱:1226342089@qq.com

17

代理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中服务费用参照计价[2002]1980号收费标准文件计取。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18

支持中小

企业

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谈判文件附件15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6)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信用信息事项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项目评审组织人员现场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总则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组织和实施,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

1.适用范围

1.1本次谈判工作仅适用于上虞区初高中不锈钢快餐盒和保温箱采购项目。

1.2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2.定义

2.1采购人系上虞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2.2谈判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

2.3服务:谈判供应商按合同规定,须承担的服务的义务。

3.采购项目概况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相关内容,主要要求参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4.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

5.谈判费用

谈判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1本谈判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如果有)。

6.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谈判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谈判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

6.3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谈判被拒绝。

6.4谈判文件是谈判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谈判文件规定或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报价,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解释。

7.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谈判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将问题按前附表要求发至指定邮箱里。(电子邮件只作方便工作之用,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

7.2谈判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

7.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7.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7.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未对原谈判文件作出重大修改或不会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变。

7.6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7.7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日后,经采购人同意后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不得对谈判文件和补充文件提出答疑或质疑。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8.响应文件的组成

谈判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书面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由谈判响应文件由 ①②③(①资格文件、②资信技术标、③商务标)构成,具体如下:

8.1 资格文件,根据本项目实际,本次招标需要供应商提供第 1-5 项所列的文件:

8.1.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8.1.2前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8.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需要特别声明“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在处罚有效期”);

8.1.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复印件)。

8.2 资信技术标,根据本项目实际,本次招标需要供应商提供第 1-10 项所列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

资信技术标目录;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资质证书(如有);

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同类产品业绩,提供合同(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标的页)、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性能一览表;

技术规范/规格偏离及建议表;

★EPP保温箱和不锈钢四格餐盒连盖子产品最近一个年度内(即2019年1月1日至今)检测报告;(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材料、辅助材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清单;

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8.3 商务标,一般要求提供下面所列的第1-3项的文件。根据本项目实际,本次招标还需要供应商第 1-7 项所列的文件:

商务标目录;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8.4 谈判货币

本次谈判项目货币为人民币。

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8.5 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9.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餐盘费、保温箱费、配件材料费、运杂费、装卸搬运费、成品保护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为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谈判保证金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谈判截止时间之日后60日历天。不足有效期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谈判将被拒绝。

11.2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2.响应文件的规定

12.1响应文件应装订成三份。其中资格文件文件一份,商务标文件一份,资信技术标文件一份,并分别装订、密封。

12.2响应文件按前附表份数过胶装订。每份响应文件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3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签署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

12.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字或加盖印鉴。

12.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谈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封装袋中,并在封装袋(箱)上标明“资格文件”、“商务标文件”“资信技术标文件”等字样,封口处应有谈判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谈判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2外层封皮上应写明:

采购人名称:

采购编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13.3如果谈判响应文未密封的,不予接收。因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14.谈判截止时间

14.1在本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的谈判地点。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拒绝接收。

14.2采购人因故推迟谈判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谈判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5.2谈判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3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5.3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开启响应文件

16 谈判开始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按提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单独密封的商务报价文件(含谈判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谈判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供应商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供应商报价文件,宣读谈判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响应文件其他实质内容等,供应商应当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否则可能在谈判时不予承认,由此带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六、谈判人员及相关原则

17.参加谈判人员

17.1 供应商应派法定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该授权代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并出示身份证件。授权代表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并出示相关证明、证件即可。如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两个及以上代表参加谈判的,应按实参加,并在相应文件上同时签署。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且又授权其代表参加谈判,则谈判工作将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为准。

17.2未能出示上述文件或者证件的,谈判领导小组将拒绝与该供应商谈判。

18.谈判小组

18.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18.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8.3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8.4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9.谈判评审原则

19.1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9.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依据谈判程序评审。

19.3在谈判期间,谈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与其无关的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19.4在谈判过程中,评审专家不得与谈判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谈判工作结束后,评审专家或知情者应严格保密,不得将谈判评审情况告诉与之无关的人(包括谈判供应商)。

19.5在谈判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过程中,如有谈判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谈判。

19.6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不符合密封、装订要求而被拒绝的响应文件除外。

19.7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谈判程序

20. 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初审

20.1资格审查

(1)开标后,谈判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并将无效原由告知相关供应商。

(4)资格审查后由谈判小组出具《供应商资格审查意见表》。

20.2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出现以下情况的,视为符合性不通过,投标无效。

(1)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响应文件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不符的。

3)响应文件内容虚假的。

(4)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谈判有效期、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6)投标价格超出预算或最高限价,导致采购单位无法支付的。

(7)谈判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条款的。

20.2 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无效投标

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并由采购人报采购办、监督办备案,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封装、签署、盖章的;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符的;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

参加开标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

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谈判小组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谈判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

响应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响应文件“资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

谈判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

供应商拒绝按谈判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未提供304不锈钢快餐盘和EPP保温箱样品的;

提供的304不锈钢快餐盘和EPP保温箱样品质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 谈判

22.1 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的谈判活动。

22.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2.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2.4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2.5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3. 最后报价

23.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3.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最后报价高于响应文件商务标报价,则以第一次报价为准。

2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谈判。

24.谈判办法

1、本次谈判将按 最低评标价法 进行谈判。

2、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规定如下:

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壹佰玖拾柒万叁仟贰佰柒拾 元(小写 1973270.00元)。

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4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5)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为有效报价,其商务分按规定计算;供应商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外的,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应当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5、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5.1谈判小组应当按照最后报价(小微企业以扣除价格为准)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5.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6.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7. 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7.1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十、成交及授予合同

28.成交通知

28.1在谈判有效期内,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

28.2谈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有权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8.3公示期结束后,如无疑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29.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次日17:00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单位代表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30、解释权

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上虞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和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1、特别条款:

3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1.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1.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谈判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次招标的核心产品是 快餐盘、保温箱 2 种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一章 总则

本章技术规范及要求提出了功能、性能、安装调试等方面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但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规范和标准的相关条款,故投标供应商有责任根据所提供产品的实际情况对设备进行更科学合理的优化设计及实施方案,并对所提供产品的功能性、安全性、先进性负责,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谢绝联合投标。

投标产品如与采购要求有细微偏差,业主将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调整偏差,并不改变投标价格。

供应商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各个条款一一给予实质性响应,不能仅复制粘贴本采购内容。

供应商须对谈判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人及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第二章 设备技术指标与参数

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参考图片

1

304不锈钢带盖四格快餐盘

43370

2

EPP保温箱

1800

具体参数及要求

序号

名称

参数就要求

单位

数量

1

304不锈钢带盖四格快餐盘

采用优质304食品级不锈钢制作,板材厚度≥0.8mm。日式大四格280*220*43,带盖,餐盘上需有304钢印,必须有厂方出具的最近一个年度内(即2019年1月1日至今)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工艺:一次模具成型。

43370

2

EPP保温箱

采用食品级EPP材质制作,采用模具整体发泡成型。特点:箱体两端配套加固拉手。

壁厚:长边≥35mm、短边≥40mm、盖子厚≥40mm。

规格:外径:670*535*420mm

内径:590*465*330mm

(保温箱尺寸以内可叠放带盖快餐盘数量≥28个为准,承重能力≥50KG)

必须有厂方出具的最近一个年度内(即2019年1月1日至今)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

1800

样品要求

按货物清单每样提供一套,样品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样品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的实物样品由采购人封存,未中标供应商的实物样品在开标结束后由投标单位接到交易中心通知后当天自行取回。样品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达。

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所有设备类产品要求全部部件均为原厂原装,供应商所报价的所有设备需有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如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有所遗漏进而造成采购人不能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免费提供以上配置清单所需的所有配件并承担项目实施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项目交货及完工进度保证

3.1 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各高中和初中学校)。

3.2 供应商对货物的交货及完工周期必须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采购餐盒、保温箱总量的各三分之一数量要求2020年4月5日17:00前送至规定学校并通过学校验收;余下的货物在4月10日前17:00前送至规定学校并通过学校验收。

3.3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中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供货安装计划及施工计划,保证本次采购项目按时优质完成。

提供资料要求

4.1 在中标并签定合同后,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交详细的相关技术资料、使用说明。

4.2 在供货时,卖方须向买方提供产品的检验标准和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

产品的检验

5.1 卖方须按买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检验、试验报告。

5.2 产品到货后,验收结果未达标,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赔偿。

5.3.1 货物需按照买方约定的时间交货,2020年4月5日17:00前未将总量三分之一数量的餐盒和保温盒送至学校并通过学校验收,每迟1天罚没中标总价的1%;2020年4月10日17:00前未能将余下的货物所有直送至学校并通过学校验收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扣完。

5.3.2 货物到位后,由买方会同卖方及相关专业部门等单位共同参照样品进行验收,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产品将送上虞区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检测,相应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支付,若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检测和验收不通过,须立即整改、换货等;若二次检测和验收仍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退货、解除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

质量保证

6.1 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向买方移交之日起 1年 ,货物上标明的质量保证期超过以上规定期限的,以标明的质量保证期为准。

6.2 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产品常规检查、调整等,供货方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更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

6.3 接到服务电话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如属于供方的责任,供方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完成更换或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6.4 因供应商供货产品质量原因损害人员健康,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7.特别声明

7.1 在本章中,为了方便起见,可能会采取按某种品牌货物的规格予以表述,但并不因此限制或者拒绝供应商以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优于或等于推荐品牌品质的产品投标的货物参加投标。

7.2 所有文件、合同、证书、资质等需要真实有效。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若发现资料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货物全部到货并验收(并需上虞区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合格)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即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100%。注:付款时供应商需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2020)第  

 签订日期:2020年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编号为FSJZ2020001谈判文件、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经公开招标,签订本合同。

货物名称、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数量及合同价款

货物

名称

型号和

规 格

制造商名

称及产地

投标报价(元)

单价

小计

投标总价

大写:     元(小写:     )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餐盘费、保温箱费、配件材料费、运杂费、装卸搬运费、成品保护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为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按采购方要求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货物全部到货并验收(并需上虞区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合格)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即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100%。注:付款时供应商需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项目交货及完工进度保证

1、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各高中和初中学校)。

2、供应商对货物的交货及完工周期必须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采购餐盒、保温箱总量的各三分之一数量要求2020年4月5日17:00前送至规定学校并通过学校验收;余下的货物在4月10日前17:00前送至规定学校并通过学校验收。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中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供货安装计划及施工计划,保证本次采购项目按时优质完成。

产品的检验

1、卖方须按买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检验、试验报告。

2、产品到货后,验收结果未达标,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赔偿。

3、 货物到位后,由买方会同卖方及相关专业部门等单位共同参照样品进行验收,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产品将送上虞区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检测,相应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检测和验收不通过,须立即整改、换货等;若二次检测和验收仍不通过的,甲方有权退货、解除合同,并罚没履约保证金。

技术资料

1、在中标并签定合同后,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交详细的相关技术资料、使用说明。

2、在供货时,卖方须向买方提供产品的检验标准和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向买方移交之日起 1年 ,货物上标明的质量保证期超过以上规定期限的,以标明的质量保证期为准。

2、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产品常规检查、调整等,供货方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更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

3、接到服务电话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如属于供方的责任,供方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完成更换或修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因供应商供货产品质量原因损害人员健康,相关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权利担保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 5 %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货物需按照甲方约定的时间交货,2020年4月5日17:00前未将总量三分之一数量的餐盒和保温盒送至学校并通过学校验收的每迟1天罚没合同价的1%;2020年4月10日17:00前未能将余下的货物所有直送至学校并通过学校验收,履约保证金全部扣完。

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提起诉讼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合同生效及其它

1、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更正公告、中标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交易中心鉴证后方可生效。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本合同一式 柒 份,采购人和中标人各执份,抄送给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第五部分 附件

说明:

1.响应文件由谈判供应商根据照谈判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

2.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自行编制。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放入资信标资料部分内)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2020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上虞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括号内填写采购编号),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政编码: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三、个体工商户身份证明书

个体工商户身份证明书(格式,放入资信标资料部分内)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供应商名称)的经营者。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2020

附: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四、投标函

上虞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认真研究了关于 的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如谈判文件前后有矛盾的,我方完全同意按贵方的理解处理。我单位承诺:

1、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愿意承接开标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交货期为: 天。

2、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的可能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者作为中标人。

3、一旦我单位中标,我们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完成设备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5、除非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构成约束你我双方的合同。

6、我单位承诺,一旦发生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1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承担该条款约定的责任。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五、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大写:     元(小写:     )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餐盘费、保温箱费、配件材料费、运杂费、装卸搬运费、成品保护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为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供应商全称(盖章):

授 权 代 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六、投标报价明细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

名称

型号和

规 格

制造商名

称及产地

投标报价(元)

单价

小计

1

304不锈钢带盖四格快餐盘

43370

2

EPP保温箱

1800

投标总价

大写:     元(小写:     )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餐盘费、保温箱费、配件材料费、运杂费、装卸搬运费、成品保护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为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注:货物名称包括但不限于餐盘费、保温箱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验、技术服务等,可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供应商全称(盖章):

授 权 代 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七、货物说明一览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规范

数量

响应情况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