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对道滘镇道济安老院厨房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道滘镇道济安老院厨房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28,634.68;
三、采购数量:一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道滘镇道济安老院厨房设备;最高限价(元):428,634.68;
2.项目编号:HX2019QY0145;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现需采购厨房设备一批供道滘镇道济安老院使用。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用户需求书 。
5.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2019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以投标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有效期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页面 信息打印 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将资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发送至:dghxzb@163.com ):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dghxzb.com)中 下载中心 下载)。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4月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1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道滘镇招投标服务所4楼开标室(东莞市道滘镇道厚路创新岛2号中国银行道滘支行旁边)。
十、开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道滘镇招投标服务所4楼开标室(东莞市道滘镇道厚路创新岛2号中国银行道滘支行旁边)。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7日止。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dghxzb.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
地址: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
邮编:5230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11号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230393
邮编:523009
邮箱:DGHXZB@163.com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0年3月20日
公开招标文件
道滘镇道济安老院厨房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HX2019QY0145
采 购 人: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1、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2、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3、 各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的资格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4、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5、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6、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7、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8、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7
第三章 开标、评标、定标 9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20
第五章 合同文本 2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7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6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道滘镇道济安老院厨房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道滘镇道济安老院厨房设备项目
2、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28,634.68;
3、 采购数量:一批
4、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道滘镇道济安老院厨房设备;最高限价:428,634.68元;
2. 项目编号:HX2019QY0145
3.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现需采购厨房设备一批供道滘镇道济安老院使用。
4.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5、 供应商资格:
%2.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2019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 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2 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2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2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以投标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有效期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投标人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页面“信息打印”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将资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发送至:dghxzb@163.com ):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dghxzb.com )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4月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1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9、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道滘镇招投标服务所4楼开标室(东莞市道滘镇道厚路创新岛2号中国银行道滘支行旁边)。
10、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14时30分。
11、 开标地点:道滘镇招投标服务所4楼开标室(东莞市道滘镇道厚路创新岛2号中国银行道滘支行旁边)。
12、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7日止。
13、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dghxzb.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4、 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
地址: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
邮编:5230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可园南路33号福禧大厦611号
联系人:谭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230393
邮编:523009
邮箱:DGHXZB@163.com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3月20日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说明: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七章《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条款,是对第七章《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
内 容 |
一、说明 |
|
2.2 |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
二、招标文件 |
|
9.1 |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13.4 |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13.5 |
1)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每项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3.6 |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9.1 |
1. 投标保证金金额:RMB8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 2.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 3. 投标保证金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东莞市合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4405 0177 8808 0000 055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邮箱:DGHXZB@163.com 注: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19QY0145 ,以便查询。 4. 投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5.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
20.1 |
投标有效期:90天。 |
21.1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 |
四、授予合同 |
|
28.1 |
履约保证金:详见用户需求书 |
29.1 |
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RMB8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详见《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2. 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五、其他说明 |
|
/ |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第三章 开标、评标、定标
1. 开标
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1.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1. 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单数。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2.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7.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1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2.11.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11.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2.1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2.1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 评标
3.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 评标步骤:
3.2.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应实行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3.2.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3.2.3. 详细评审:
3.2.3.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3.2.4.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2.5.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3.2.6.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4. 推荐中标候选人:
4.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技术部分“技术响应程度”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3.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4.4. 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 定标
5.1.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3.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6.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1.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6.2.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2.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6.2.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2.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6.2.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2.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3. 废标
6.3.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6.3.2.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3.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3.4.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3.5.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2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2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3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4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 |
5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6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7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
技术部分(满分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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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响应程度 |
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或正偏离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标注“▲”要求的得21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至扣完为止。 注: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21分 |
2. |
食品接触认证评价 |
投标人“电磁灶系列”、“不锈钢台柜系列”、“不锈钢锅具系列”、“不锈钢货架系列”、“商用蒸柜系列”、“不锈钢洗涮盆系列”所投产品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得1分,满分6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6分 |
3. |
产品保险 |
投标人所投产品(电磁炉系列)购买产品责任险,并累计赔偿限额达到8000万(含)或以上的得4分,8000万以下5000万(含)以上的得2分,5000万以下的得1分,无不得分。满分4分。 (需提供产品责任险保险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4分 |
4. |
产品知识产权情况 |
投标人具有“节能环保多功能电磁感应小炒炉控制系统”、“节能环保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操控系统”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内容需与上述相同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6分 |
5. |
安装调试方案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安装调试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保障措施进行评分: 优:安装调试方案完整合理、切实可行,保障措施详细,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分; 良:满足采购需求,有一定保障措施的,得5分; 中: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无保障措施的,得2分; 差:不提供方案,得0分。 |
7分 |
6. |
项目实施技术方案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实施技术方案的组织管理、施工计划、施工措施等进行评分: 优:项目组织管理、施工计划、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完整全面,针对性、可行性强,质量控制方案及可行性故障处理方案完善、合理,得6分; 良:项目组织管理、施工计划、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较完整,针对性、可行性,质量控制方案及可行性故障处理方案较完善,得4分; 中:项目组织管理、施工计划、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较差,针对性、可行性差,质量控制方案及可行性故障处理方案不完善,得2分。 差:不提供方案,得0分。 |
6分 |
商务部分(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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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电磁灶、油烟净化器、蒸饭柜、洗物盆、厨房工作台的设计、生产、销售的知识产权管理]得2分。(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网上截图为准,否则不得分) |
2分 |
2. |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
投标人具有“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获得中环协认证中心颁发的《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无不得分。 |
2分 |
3. 4. 5. |
公司荣誉 |
1、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达到AAAA级得1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分 |
2、投标人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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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自2015至2018年连续四年获得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联合颁发的《省诚信示范企业》证书得1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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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信用等级 |
投标人获得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级得2分,AA级得1分,A级得0.5分,BBB级及以下不得分。注: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评委根据证书信用报告上载明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信用报告必须由合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供应商须附上该信用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备案的相关证明资料。 (提证信用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分 |
7. |
项目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同类厨房设备项目业绩: 单个合同金额50万以上的每个得0.1分;单个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每个得0.2分。本项满分2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2分 |
8. |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 |
投标人通过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规定的五星级要求,证书覆盖范围含“商用电蒸锅:蒸饭箱、商用电炉灶:电磁灶、不锈钢厨房用品(工作台、柜、罩、车)、不锈钢高身防疫卫生储物柜、不锈钢一体冲压星盆连台、不锈钢可移动组装式存放架、不锈钢抽排系统”的售后服务得1分。(五星以下及覆盖范围缺少任何一项以上产品均不得分,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网上截图为准,否则不得分) |
1分 |
9. |
售后服务、培训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期年限、保修部件范围,维修响应时间、应急处理方式等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是否完善、合理、切合实际内容进行评分: 优:售后服务计划完善,培训方案完善得8分; 良:售后服务计划一般,培训方案一般得5分; 中:售后服务计划差,培训方案差得2分; 差:不提供方案,得0分。 |
8分 |
价格部分(满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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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值(30%) 备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30分 |
备注:
1.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 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价 格 扣 除
1.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1.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3. 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4.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4.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1.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4.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4.3. 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5.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1.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5.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3.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3.1. 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需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颁布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需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3.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的内容为采购的主要标的(核心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其中包含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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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人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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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设备 |
1批 |
人民币428,634.68元 |
23,264.50元 |
58,410.98元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
1、 项目基本概况:
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现需采购厨房设备一批供道滘镇道济安老院使用。
2、 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图片 |
厨房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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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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