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宣城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供货商库项目
2、项目编号:ZC2020-013
3、采购方式: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12日
5、采购日期:2020年3月25日
6、成交供应商名称:
宣城市舍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7、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西林一里桥93号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9幢合肥大兴周谷堆农产品物流园9幢商138-2商138-2上室
8、成交金额:
油:0.87,大米、面粉:0.96
油:0.87,大米、面粉:0.89
9、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
10、评审委员会名单:许新兰、胡中峰、鲍丽俊
1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宣城中学
联系人:鲍老师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水阳江大道西北段
联系方式:15357531066
1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秀工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63-2616616
13、收费标准:详见磋商公告 收费金额:详见磋商公告
14、公告期限: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26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梅园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0563-261661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宣城中学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宣城中学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磋商文件及附件.rar
项目编号:ZC2020-013
宣城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供货商库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安徽省宣城中学
集中采购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宣城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供货商库项目磋商公告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宣城中学的委托,现对宣城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供货商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实行纸质化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ZC2020-013
2、项目名称:宣城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供货商库项目
3、项目单位:安徽省宣城中学
4、资金来源:其它资金
5、项目预算:(1)大米、面粉:以宣城市物价部门公布的当时(供货时)城区主要菜市场(中心、农贸、城南、西林)零售均价为基数1,报价可为0.80—0.97之间,不在此价格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标(全年费用约47万元);
(2)油:以宣城市物价部门公布的当时(供货时)城区主要菜市场(中心、农贸、城南、西林)零售均价为基数1,报价可为0.75—0.96之间,不在此价格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标(全年费用约26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网上直接下载。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3月25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因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时,开标现场不设响应人接待场所。各响应人须在2020年3月25日上午8:30-10:00(不在规定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需注明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将响应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递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综合楼后面停车库。由公证处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共同核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接受响应文件。响应人即交即走,避免现场聚集。
2、开标时间定为2020年3月25日10时00分,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采购人代表、公证处人员全程参与。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安徽省宣城中学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江北大道
联系人:鲍老师
电话: 15357531066
2、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双塔路市政集团大楼10楼
联系人:秀工
电话:0563-2616616
七、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1、人民币:壹万元整;
2、磋商响应保证金在2020年3月25日10时00分前必须汇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供应商银行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59452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2020年3月12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文件 6
第二章 磋商响应文件 31
第一章 磋商文件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详见“磋商公告” |
2 |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详见“磋商公告” |
3 |
集中(代理)采购机构: 地址: 网址: |
详见“磋商公告” |
4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 60 天 |
5 |
磋商响应保证金为: |
详见“磋商公告” |
6 |
履约保证金: |
详见采购需求 |
7 |
本项目预算价: |
详见“磋商公告”(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 |
8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9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0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2份 |
11 |
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需求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由评委会根据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初审未通过的风险。 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其它证明材料。(按采购需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13 |
成交服务费: |
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该项目按入库企业每家3000元计取; 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服务类项目计取。账号如下: 名 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状元路支行 账 号:34050175860800000600 |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制订及适用范围
1.1本磋商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中规定。
2.3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既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所指称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的供应商
3.1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要仔细阅读该项目(或包)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4、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采购文件构成
5.1 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磋商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报价。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6、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磋商采购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6.2供应商对磋商采购文件如有质疑,可以在磋商采购文件规定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所指定的网站上(以下简称“指定的网站”)作出澄清解释或补充说明,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6.3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该项目的相关公告。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在澄清、答疑或补遗公告发布后下载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查看网站相关公告。
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和对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答疑、补遗的形式发布于指定的网站上。答疑、补遗是磋商采购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5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决定推迟磋商的时间。此推迟磋商的通知将刊发在指定的网站上,不再另行通知。
6.6当磋商采购文件与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7.2除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8、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8.1磋商响应文件包括:
(一)磋商响应函
(二)供应商人情况综合简介
(三)服务分项报价表
(四)服务要求响应表
(五)有关证明文件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服务具体方案
(八)已往业绩资料等
(九)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十)供应商承诺
(包括但不仅限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8.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照5.1节第二部分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写,标明页码,胶装成册,活页式装订按无效标处理。
8.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8.4磋商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手工书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但在磋商中形成的补充文件除外。
8.5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8.6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磋商采购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
8.7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磋商响应文件,分别装订,分别包装。
9、磋商报价
9.1磋商响应文件的货物服务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9.2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9.3货物服务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因市场因素而变化。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4采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施工、安装调试、辅材和培训等费用应包括在货物服务报价中。
9.5如本项目注明需要对采购的货物进行标后检测的,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报价的货币
10.1供应商磋商报价须以人民币报价。
11、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11.1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活动、以及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1.2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外,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3)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响应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证明文件
12.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且提交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无论磋商采购文件是否有明确的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货物服务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所需的相应配件、附件、安装材料、工具、产品说明书或手册、培训等。
12.3如果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应当把这些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12.4为便于磋商小组对所投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认识,供应商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彩色样本图、检测报告、产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等资料。
12.5磋商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如出现产品参考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参考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13、磋商响应保证金
13.1供应商必须在实际参与竞争性磋商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对于未能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规定账户、时间及金额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在初审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3.2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电汇;
(2)转账。
13.3为方便供应商,供应商在交纳磋商响应保证金后无需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保证金收据,由中心财务直接向磋商小组提供保证金到账明细表以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也无需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保证金退还收据。
13.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磋商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弄虚作假并查实的;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磋商有效期
14.1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中有明确的规定。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采购有效期的要求。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14.3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15、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15.1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5.2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封装好,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
16.2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则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6.3磋商响应文件包装袋上必须清楚写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供应商全称。
16.4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16.5磋商响应文件一经递交,即不可撤回。
17、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7.1采购代理机和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与评审
18、磋商
1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磋商。
18.2竞争性磋商小组是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18.3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认真审查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了解其与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是否有偏离,初审指标如下:
初审表 |
||||
响应供应商: |
||||
初审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
2 |
磋商响应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
3 |
磋商响应保证金 |
正确交纳了磋商响应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4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
5 |
磋商响应文件规范性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符合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审无实质性影响的 |
胶装成册,活页式装订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
6 |
磋商文件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履约保证金响应等 |
||
7 |
服务需求响应情况 |
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
8 |
磋商响应报价 |
最终磋商响应报价满足本项目磋商要求,手写报价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不满足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
|
9 |
供应商承诺 |
按规定格式 |
||
10 |
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书 |
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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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它证明材料 |
按采购需求提供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注:以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装订入响应文件内,同时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携带原件备查;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将原件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内。 |
18.4如果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通过初审,则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参与后面的磋商及报价。
18.5评审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磋商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18.6在掌握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情况后,磋商小组将按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登记顺序,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8.7磋商是背靠背进行的。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18.8磋商将采取N轮磋商、N+1次报价的方式进行,通常会采用一轮磋商、二次报价的方式进行。但究竟采取多少轮磋商,由磋商小组视情况而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8.9磋商小组在第一轮磋商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磋商。在其后的磋商中,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技术和商务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价格。
18.10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11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在磋商中作出的澄清、变动以及最终的报价,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后,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磋商小组。
18.1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的报价。
19、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一阶段:磋商:
1、在掌握了供应商磋商响应书的基本情况后,磋商小组将按响应现场签到顺序,与通过初审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供应商不得与其他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向其他供应商及其关系人透露。
3、各供应商须对磋商响应文件中重要服务方案部分及提问进行陈述与答辩,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陈述与答辩内容进行打分。
第二阶段: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统分原则:磋商响应供应商总得分=报价得分+综合实力得分(所有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评委会将所有评委对同一响应供应商总得分进行累加在取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再对所有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作为拟授标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其次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再次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最终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序。如得分相同价格也相同的,将以摇号方式确定候选人。
通过初审的的供应商数量:4家及以上入围3家;3家入围2家。
本项目入围的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入围供应商均以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合同价。
具体评审标准见下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分) |
1 |
油的投标报价 |
以宣城市物价部门公布的当时(供货时)城区主要菜市场(中心、农贸、城南、西林)零售均价为基数1,报价可为0.75—0.96之间,不在此价格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标;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报价得分(总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
15 |
2 |
大米、面粉投标报价 |
以宣城市物价部门公布的当时(供货时)城区主要菜市场(中心、农贸、城南、西林)零售均价为基数1,报价可为0.80—0.97之间,不在此价格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标;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报价得分(总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
25 |
3 |
服务及配送产品质量承诺 |
1、优秀标准:投标人服务及产品质量承诺合理、全面、能优于招标人要求的,得10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服务及产品质量承诺合理、全面、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得7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服务及产品质量承诺合理、全面、基本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得4分。 |
10 |
4 |
配送方案 |
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投标人所提供产品供货及配送方案酌情赋分。 1、优秀标准: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供货配送方案,保证供货及时可靠,得10分; 2、良好标准:供货配送可行,满足用户的要求,得7分; 3、一般标准:供货配送基本可行,得4分。 |
10 |
5 |
配送车辆 |
投标人提供配送车辆,每有一辆得5分,满分10分。 注: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
10 |
6 |
业绩 |
提供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响应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10分。(提供合同) |
10 |
7 |
供货渠道 |
提供所供主要产品的进货渠道(提供近三年有效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供货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供货渠道广泛,质量上乘,得10分; 供货渠道较广泛,质量较好,得7分; 供货渠道窄,质量一般,得4分。 |
10 |
8 |
应急处理机制 |
出现质量问题应急机制措施,包括赔偿、退换货等作出的应急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酌情赋分,优秀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
5 |
9 |
售后服务承诺 |
对响应时间、响应措施等进行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酌情赋分,优秀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
5 |
注: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清晰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内,同时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携带原件备查,得分以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20、异常情况处理
20.1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家数不满足相关规定(详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124号);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磋商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2若废标条款符合第一款情形,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现场可以转为其他采购方式。
20.3重新组织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21、二次采购
21.1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采购。
21.2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供应商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等。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磋商响应文件。
21.3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磋商响应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磋商响应保证金。
(六)授予合同
22、确定成交人及合同的签订
22.1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第二的成交候选人、第三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2.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22.3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2.4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供应商原来总价的10%。
22.5成交供应商人因不可抗力、自身原因、不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进行重新采购。
23、履约保证金
23.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23.3合同履行完毕后,供应商凭该项目合同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七)、质疑与投诉
24、质疑
24.1供应商在得知成交结果后,如认为该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该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法定时间内以书面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4.2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名(如果有分包)、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供应商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4.3对于虚假、恶意质疑的供应商,被质疑人应当驳回,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4.4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宣城中学食堂由学生餐厅和教工餐厅组成,学校自主经营。本项目为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确定供货商,主要包括大米及食用油两大类。供货地点为宣城中学校园内,供货期一年,具体起止日见合同约定。
2采购原材料明细:
序号 |
类别 |
品牌 |
年需求量 |
拟入库供货商数 |
|
1 |
大米类 |
安徽寿县水晶大米 |
约80000公斤 |
1-3家 |
|
周寨大米 |
约15000公斤 |
||||
2 |
食用油类 |
盘中餐菜籽油5L(非转基因) |
约2100桶 |
||
金龙鱼大豆油10L(非转基因) |
约1100桶 |
||||
3 |
面粉 |
五得利面粉 |
7500公斤 |
||
注:以上需求量为暂定量,一切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
三、入围说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数量:4家及以上入围3家;3家入围2家。
本项目入围的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入围供应商均以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合同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按采购需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遴选办法:
1、为降低采购成本,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在优商、优质、优价的前提下,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定期遴选;
2、原则上供应商遴选每月进行一次;
3、学校成立由后勤服务中心分管主任、餐厅主管和库管组成的遴选小组,按照“同类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质同价比服务”的原则,就入围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进行评审、打分并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1名下月实际供应商。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因价格等原因无法供货的,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递补。
5、遴选确定的价格作为下一月的供货价格,在执行周期内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均不予调整。
6、在统一配送价格或服务过程当中,不能按照宣城中学要求或不服从管理的成交候选人,宣城中学有权停止该候选人供应,并交由备选供货商进行供应,且备选供货商也必须按照当月遴选确定的价格供货。
7、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宣城中学后勤服务中心和供货方签订合同,并与供货商直接结算,每月核算对账一次,次月按实际进货转账付款。
七、供货质量和要求:
1、乙方资质齐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供货品种:寿县水晶大米、周寨大米、盘中餐菜籽油5L(非转基因)、
金龙鱼大豆油10L(非转基因)、五得利面粉。
3、供货时间:按学校要求的时间
4、供货地点:宣城中学餐厅一楼西门
5、运输要求:
(1)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
(2)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6、稻米、面粉类质量要求:
符合GB/T 1354-2018 大米质量标准;面粉类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同批次检验合格证明。7、油类质量要求: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质量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同批次检验合格证明。
8、供货要求:
(1)乙方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检、分解到位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物品具体需求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3)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5)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款项从乙方当月货款中扣除,并给予乙方扣除当月货款10%的处罚。
(6)乙方不得变更中标货物,应严格按招标要求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
(7)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乙方未能履行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给予乙方扣除当月货款20%的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终止合同。
(8)结算时,乙方须开具正规发票。
第二章 磋商响应文件
正(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年 月 日
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一 |
磋商响应函 |
|
二 |
供应商人情况综合简介 |
|
三 |
分项报价表 |
|
四 |
服务要求响应表 |
|
五 |
有关证明文件 |
|
六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
七 |
服务具体方案 |
|
八 |
已往业绩资料等 |
|
九 |
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
|
十 |
供应商承诺 |
|
一、磋商响应函格式
致:(采购人)
1、根据贵方 号采购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贵方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
3、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
4、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5、我方同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向公告要求递交磋商响应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磋商响应保证金的权力。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7、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号:
二.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三、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倍) |
备注 |
1 |
油:本次采购以宣城市物价部门公布的当时(供货时)零售均价为基数1,报价可为0.75—0.96之间,不在此价格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标。 |
油 |
|
2 |
大米、面粉:本次采购以宣城市物价部门公布的当时(供货时)零售均价为基数1,报价可为0.80—0.97之间,不在此价格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标。 |
大米 |
注:供应商报价直接填写系数即可。
供应商公章:
四、服务要求响应表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
||||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
|||||
第二部分:资信及报价部分响应 |
|||||
序号 |
内容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说明 |
|
1 |
服务周期 |
||||
2 |
付款响应 |
||||
3 |
履约保证金 |
||||
4 |
资质 |
||||
5 |
其他 |
||||
6 |
…… |
||||
…… |
供应商公章:
备注:
1、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应注明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五.有关证明文件
1、详见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资格审查方式
2、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某某)号“(某某)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采购、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手 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提供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服务具体方案
(包括人员配备、设备投入等内容)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已往业绩资料等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九.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供应商承诺(1)
致:(采购人)
我单位现作如下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对所声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供应商无资格条件中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形。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承诺(2)
致:(采购人)
我单位现作如下承诺:
我公司入围后,同意在签订合同时入围供应商均以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为合同价。如不能履行,自行放弃入围资格。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