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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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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2020年2月-2021年1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 2020-03-25
采购项目编号:HBYT(2020)-01-01
采购人名称: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238326
采购人地址 :阜平县阜平镇北街91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易通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云杉路86号C楼62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2-3138519
项目实施地点 :阜平县各学校内,具体地点由采购人要求

采购内容:第一标段:大米
第二标段:小麦粉
第三标段:食用油
第四标段:肉类
第五标段:蔬菜类
采购公告期:2020年01月15日
品目分类 采购项目包组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主要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优惠率 服务要求
定标日期:2020年03月24日
开标地点: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评标地点: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2-3138519
备注:第四标段中标单位:保定市莲池肉类联合加工厂,下调2个百分点,投标总价:以北京新发地市场官网每周四公布的平均价为准。 第五标段中标单位:阜平县佳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调2.03个百分点,投标总价:以北京新发地市场官网每周四公布的平均价为准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马丽伟、薛峰、何燕、赵芳珍、许焕新、(王建国、刘志国采购人代表)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计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155716.2

(定稿)第一标段:大米——招标文件
(定稿)第三标段:食用油——招标文件
(定稿)第五标段:蔬菜类——招标文件
(定稿)第四标段:肉类——招标文件
(定稿)第二标段:小麦粉——招标文件 Administrator

阜平县2020年2月-2021年1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采购项目

(第五标段:蔬菜类)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BYT(2020)-01-01

采 购 人: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代理机构:河北易通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零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1. 总则 8

2. 招标文件 9

3. 投标文件 10

4. 投标 13

5. 开标 14

6. 评标 15

7. 合同的授予 18

8. 重新采购 19

9. 纪律和监督 1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21

一、评标定标原则 21

二、评标组织 21

三、评标方法 21

四、评标程序 21

五、评标细则 23

六、定标原则 23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7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5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47

四、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49

五、投标产品技术标准和要求偏差表 51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52

七、资格审查资料 53

八、产品制造标准及技术特征说明 59

九、供货、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 60

十、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 61

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62

第七章 补遗 6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阜平县2020年2月-2021年1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YT(2020)-01-01

采购人名称: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人地址:阜平县阜平镇北街9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志国 电话:0312-723832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易通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云杉路86号C楼62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冯明明 0312-3138519 传 真:0312-313851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第五标段:蔬菜类

实施地点:阜平县各学校内,具体地点由采购人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月约180天,具体以学生在校时间为准。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 以采购人现场查询为准,同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3、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生产或食品经营资质。

4、须提供鸡蛋检验报告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0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0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 http://www.hebeibidding.com),点击投标人入口,证书key登录,进入E招冀成-标准版,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投标人同时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投标报名下载。投标人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3、河北CA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登录河北CA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

4、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E招冀成”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0312-507532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05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0年02月05日09时00分-2020年02月05日09时30分。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及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阜平县阜平镇北街91号

采购人:刘志国

联系电话:0312-7238326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北易通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云杉路86号C楼623

联系人:冯明明

电话:0312-3138519

1.1.4

项目名称

阜平县2020年2月-2021年1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采购项目

1.1.5

实施地点

阜平县各学校内,具体地点由采购人要求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第五标段:蔬菜类

1.3.2

▲供货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月约180天,具体以学生在校时间为准。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 日前(不足15日,顺延时间)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所有投标人予以解答或澄清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2月05日 0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投标人应自行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

户名:河北易通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鹅路支行

帐号:6067080120110100067565

★保证金电汇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汇款事由(投标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开标前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交于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公室。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文件一正、四副、电子版U盘1份、E招冀成电子版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但须按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

投标电子版必须使用E招冀成电子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并经河北CA加密。

3.6.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1、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套封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分前不得开启

2.电子版应设封面,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自查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随机启封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2 人,评审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授权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最高限价

10.1.1

▲投标最高限价

本项目(第五标段:蔬菜类)的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贰拾捌万陆仟壹佰捌拾肆元整(小写:3286184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0.1.2

电子招标投标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制作和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现场参与开标,并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进入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解密,使用河北CA进行操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其他

1.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联络客服人员协助解决,并保存上传异常信息。

2.因投标人CA锁故障等原因导致的开标解密失败的情况,经甲方和监督人员同意,投标人可使用密码解锁。

3.当出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10.1.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电子版U盘1份

电子档格式:PDF格式(必须保证正常读取)

电子档存放介质:U盘(1个)

电子档密封要求:U盘用单层小信封单独包封,并与投标文件正本放在同一个内层封套中,U盘小信封表面包封要求按“4.1.2”要求包封。

10.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0.2.1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

10.3招标代理服务费

10.3.1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约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总金额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计取。

10.4 中标通知书

10.4.1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5 知识产权

10.5.1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 同义词语

10.6.1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业主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或采购人或需方”和“承包人或供应商或供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7 监督

10.7.1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8 解释权

10.8.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9其它

付款方式

货款实行月结算制度。在每月10日前学校凭验收单与中标企业将上月的账对一次(如遇节假日顺延),按实际食用数结算,库存数量结转到下次对账。货款于当月配送结束后的下一个月月底结清(不计息)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需在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押放10万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及时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企业(不计息)。

注:前附表里标▲的为实质性内容。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采购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评标方法及标准。

1.2.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2.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采购内容、供货时间和质量标准

1.4.1 本次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的供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网站: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6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7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踏勘现场

1.10.1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1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补遗

2.1的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络形式(招标公告公示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河北易通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络形式(招标公告公示网站)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2.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4)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5)投标产品技术标准和要求偏差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产品制造标准及技术特征说明;

(9)供货、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

(10)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顺序、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4投标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货物本体费、各种税费、相关费用(运输、包装、配送、装卸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验收等售后服务)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的一切费用。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对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时间、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

3.4.2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3.4.3对于未能按3.4.1和3.4.2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4.4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文件(相关文件包括不限于加盖公章的公司开户银行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保证金退还收据)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退还的,投标人应当同意顺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虚假投标,骗取中标的;

(4)投标人拒不签收中标通知书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鸡蛋检验报告、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等资料原件。

注:以上材料不需投标人提供纸质原件或复印件,但必须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并按招标文

件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为全新产品,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若投标产品与招标产品有偏差,请填投标产品技术标准和要求偏差表。

3.6.3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供货时间、质量标准、质保期限、技术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明确响应。

3.6.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他部分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5投标文件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未按规定装订的视为无效投标。编制目录及连续页码。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电子版U盘”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3.5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5)招标人对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并进行补救处理(因投标人CA锁故障等原因导致的开标解密失败的情况,经甲方及监督人员同意,投标人可使用密码解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

(6)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在招标方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使用河北CA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承认开标记录;

(7)公布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开标结束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3投标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4.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4.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4.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4.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4.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4.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实质性响应条款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带▲号的内容”)。

5.4.7投标文件内容随意涂改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未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5.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4.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5.4.10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7)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1.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均严格保密。

6.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4.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5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澄清。

6.6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6.6.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符合性审查。

6.6.2符合性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将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实质性响应条款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带▲号的内容”)

6.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6.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6.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6.7.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评标价,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处理。

6.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6.8.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6.6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6.8.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6.8.3 评标委员会依据“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委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评审打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综合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6.9其他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采购人。

7. 合同授予

7.1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所确定的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认之日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