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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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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2年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编号:MASCG-0-F-F-2020-0190)

招标详情

2020-2022年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对2020-2022年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MASCG-0-F-F-2020-0190

2、项目名称:2020-2022年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服务采购

3、项目单位: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50万元/年,服务期为3年

6、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别。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食堂)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类别为食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磋商文件(网址:zbcg.mas.gov.cn/maszbw);

6、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04月06日17:30止。(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下载方式:

(1)供应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登记后通过后点击“我要投标”, 并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的项目,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磋商,必须点击该报别的“我要投标”,并从网上下载该包别的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磋商文件获取地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04月 08日09:00。(注:距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不少于10日)

2、磋商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六楼竞争性谈判室(一)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 08日08:30-09:00。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1供应商需要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1.1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4.1.2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在接收现场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

4.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2.1网上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网址:http://zbcg.mas.gov.cn/。

4.2.2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递交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谈判文件接收室(左)。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慈湖河路1000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55-2317050 18955559202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邮编:243000

本项目联系人:高邦衡 陶金晶

电话:0555-2376008

3、网上报名、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同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八、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磋商保证金:/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本项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

附件:采购需求.doc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一、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该项目名称为:2020-2022年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其中:本项目就餐人员约210人,采购人已配置食堂主要餐厨用具,并提供其他设施设备,保障水、电、燃气供应。水费、电费、燃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职工满意度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预算包括食堂早餐和中餐的餐饮费部分,费用控制总价不超过50万元/每年。

(二)食堂工作内容及要求:

1、食堂实行一日二餐制,保证全年工作日及突发性时段加班正常供餐。早餐7:00-8:00,午餐12:00-13:00。

2、早餐、午餐套餐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早餐:

供餐模式:自选模式,餐标5元。

(1)稀点:稀饭、豆浆、豆脑、八宝粥、小米粥、杂粮粥等,窗口每天供应不少于2个品种,职工自选其中一种。

(2)蒸点:鲜肉包、豆沙包、芝麻包、红豆包、香菇青菜包、大白菜粉丝包、发糕、红糖发糕、花卷、烧麦、馒头、开花馒头、杂粮馒头、窝窝头等;窗口每天供应不少于4个品种,职工自选其中一种。

(3)煎炸类:生煎包、锅贴饺、大馄饨、手抓饼、韭菜包、酒酿饼、千层饼、葱油饼、油条、麻球、春卷、糍粑、南瓜饼等;窗口每天供应不少于4个品种,职工自选其中一种。

(4)杂粮:玉米、胡萝卜、山药、山芋、南瓜等,窗口每天供应不少于3个品种,职工自选其中一种。

(5)白煮蛋、五香蛋、荷包蛋每天供应一种,酸(牛)奶1份。

中餐供餐模式:采取套餐模式,餐标10元。

中餐:供应3道主荤、3道次荤、3道素菜、水果1份、米饭、小菜、1道汤。职工自选主荤1道、次荤2道、素菜1道、汤、米饭、小菜。

以上菜肴要求主荤、次荤、蔬菜色泽、口味、营养、烹调方法搭配合理,干湿适中。主荤原料兼顾家畜、家禽、水产等,每天要安排排骨、带鱼、虾、牛羊肉等较高价位的原料,每周主荤菜肴原则上不同样。

(三)人员配置及相关要求:

1、 成交人在应提供详细的人员配置,人员数量和岗位不少于下表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1

食堂负责人

需满足食堂管理和服务保障需要

2

红案主厨

3

红案切配

4

白案主厨

5

白案帮手

6

大厅保洁

7

保管员

合计

(1)成交人为本项目安排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须持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健康上岗证,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2)成交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社保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成交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3)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必须社会背景清楚,身体健康。项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在3年合同期不得更换。其他人员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

2、 成交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的一般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事10年(含)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同时具有烹调师、营养师资格;有同类项目管理经历,能够全面、综合的协调安排日常的供餐活动、各方关系协调和用餐过程中意外问题的处理等。

(2)厨师长:从事厨师岗位5(含)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或者2年(含)以上的餐饮行业厨师长岗位工作经验;能够全面、综合的安排日常的供餐活动,包括供餐品种设计、人员调度安排各方关系协调和用餐过程中意外问题的处理等。

(3)厨师、主厨、副厨:具备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能配合厨师长工作计划和岗位安排,重点对菜品质量、品种等方面有较好的把握。

(4)餐厅服务员:身体健康,初中学历(含)以上毕业,普通话熟练,有责任心,有亲和力。正式上岗前经过正规培训。

(四)食堂管理要求:

1、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各项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于成交人管理经营不当、违规操作、违规经营,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有成交人承担,采购人有权中途解除合同。

2、成交人需每周根据市场、季节、营养、采购人要求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菜单,每周菜单要体现绿色健康、营养合理、品种多样的要求。成交人每周上报菜单供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对周菜谱实行评审制度,结合就餐职工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菜谱质量,努力提高就餐满意度。

3、成交人负责食堂食品原料采供,所进一切原材料渠道合法、安全,具有可追溯性。并按照国家规定索证,以保证质量。

4、成交人须建立完备的采供保障体系(如车队、仓库、合作供应商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以保证本项目服务在特殊情况(如防汛抢险、大型会议后勤保障)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5、采购人自始至终监督食堂管理,配备专人对成交人采购的各项食品检查验收;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协调员工就餐秩序。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6、成交人必须服从采购人一切管理,无条件接受干部职工评价和监督,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各项工作。采购人制定《食堂管理考评实施细则》、《食堂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每季度对成交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采购人每季度从成交人的服务费中预留5万元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以下四档:两项分值达到160分5万元全部支付;分值达到150分,支付4万元;分值达到140分,支付3万元;分值达到120分,支付2万元;120分以下为不合格;连续两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7、成交人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投诉等情况应急预案。

8、成交人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9、成交人要定期不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

10、成交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管。

11、成交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包或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

12、 成交人如在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①如因食堂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向员工提供规定的伙食标准。

②员工对成交人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展。

③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食堂整体形象,员工对伙食严重不满,多次提出未整改。

④不履行合同条款,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和违反采购人有关规定。

⑤出现食物中毒或严重接待事故。

13、合同期内成交人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或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成交人责任。

二、商务要求

1、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进场工作。

2、服务期限:三年(自成交人完成进场工作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3、服务地点: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食堂。

4、服务费支付:每季度支付食堂托管服务费,根据年度食堂托管服务费成交金额按季度摊额,由乙方按季度凭相关发票手续及该季度工作小结与甲方结算。餐费部分每季度按实际职工刷卡金额与甲方结算。

附件: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食堂考评实施细则

评分单位(盖章):

项目

问卷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分值

1

饮食质量(64分)

面粉、大米、食用油等主要食品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蔬菜要求新鲜、洁净无污染。

有一项不合格扣4分,扣完10分为止。

10分

食堂采购的不需加工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

有一项不合格扣4分,扣完10分为止。

10分

每周中,中式菜品花式不少于6种,荤、素营养搭配合理。

每减少一种扣2分,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扣4分,扣完10分为止。

10分

饭菜可口程度。

饭菜不可口扣20分。

20分

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

有一项扣4分,扣完12分为止。

14分

2

服务质量(60分)

炊事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定时检查,在加工及分发食品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无健康证并没定时检查扣6分,没穿工作服上岗扣4分。

10分

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首饰,两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

有任何一项扣4分,扣完10分为止。

10分

分发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

直接接触食品扣10分。

10分

食堂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区行管办。

出现不文明行为一次扣4分。

20分

按区行管办规定时间开饭。

出现一次提前或延误扣4分。

10分

3

卫生质量(76分)

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尘设备齐全、有效。

发现一次苍蝇、老鼠扣4分。

20分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

生、熟食品未分开扣10分,食品存放没有分类分架扣6分。

20分

工作间、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桌椅清洁无油污。

有一项不清洁扣4分,扣完14分为止。

16分

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等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洁二净三消毒四隔离”。

无消毒作业扣12分,不定期扣8分。

20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