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3-31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4月3日下午16 :00时(北京时间)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并密封后快递送至杭州市富阳区凤浦路197号,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453498893@qq.com。 联系人:徐银华 电话:0571-62051531。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
1.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附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供应商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书面材料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3.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五、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信息:
妇保餐饮配送服务-意见征询稿.docx
136.3 KB
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徐银华 电 话: 0571-62051531
传 真: 0571-6177218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6
第四章 采购需求………………………………………18
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委托,现就“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 |
备注 |
1 |
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300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市场监管局出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有集体用餐配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期限: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注册为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配置岗位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免费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
(1)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2周左右,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浙江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pdf”。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00分。
2.投标地点: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杭州市富阳区凤浦路197号(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注: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管理暂行办法”统一要求投标人均要求采用快递方式邮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为配合项目的顺利开展,我代理机构将派人接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做好接收记录,并将投标文件统一放至专门的监控室。原则上于2020年 月 日8:00至开标截止时间前接收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掌握好邮寄时间。快递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凤浦路197号。联系人:徐银华,联系电话:15058119166.
2、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授权代表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等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00分
2.开标地点: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孙苏君
联系电话:0571-63367495
质疑答复岗位联系人:许海珠 联系电话:0571-6336749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银华
联系电话:0571—62051531
质疑答复岗位联系人:孙杏花 联系电话:0571-61772168
传真:0571-61772183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凤浦路19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胡邦旭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791637
传真:0571-63324371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路11号。
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及要求 |
1 |
项目名称: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向社会采购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
2 |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联系人:孙苏君 联系电话:0571-63367495 |
3 |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4 |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5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0年 月 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6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7 |
演示时间及地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8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DVD光盘或者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按下文要求编制。资格文件正本壹份,副本无需提供;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4、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
9 |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0 |
评标结果公示、公告: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 |
11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
12 |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提供原件备查)。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原件备查)。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13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4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计收,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后5日内无息退还。 |
15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本项目预算300万元(每年150万元,服务期两年)。 |
16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 |
17 |
开标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
18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本次招标的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保险、税金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验收合格、制作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投标委托
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发布(原公告媒体上同时发布)。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原公告媒体上同时发布)。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原公告媒体上同时发布)。
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5.采购人不组织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响应人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6.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技术规格要求,并结合现场考察,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投标人和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
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商务技术文件
(1)声明书;
(2)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职员工社保缴纳清单复印件;
(3)相关证书复印件(若有);
(4)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关于本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
(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7)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等;
(9)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
(10)投标人针对商务技术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3.报价文件:
(1)投标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若有);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5)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和份数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文件留有空项的地方,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须用不褪色墨水,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需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应按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第八点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三种文件必须分别密封封装并分别在封装物上注明“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字样,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正副本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等价格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文件提倡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按无效标处理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方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的,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招标方注意,否则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招标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文件,将被拒收。▲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地点。▲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二)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在三个不同的包封中,并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包封应密封完好,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在三个不同的袋封中。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并在封装物上写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
如果投标人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应在封装物上标明“修改(或补充)资格文件或商务及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1) 投标截止时间和有效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代理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注:请投标人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解密等事宜。
2.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3.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二)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成员;
3.主持人宣布开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照先投先开的原则拆封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5.商务及技术评审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如投标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废标的,则将投标报价文件原封退回供应商;
6.公布商务及技术评分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验报价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照先投先开的原则拆封报价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进行公开唱标;
7.主持人进行公开唱标,唱标内容为报价文件正本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与记录;
8.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核实并签字确认;同时由唱标人、录标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9.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
10.评标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有效投标人的评分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本次开标会议结束。
(三)错误修正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即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以上奇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如需询标,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二)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4.在开标、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5.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程序完成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因系统原因,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其他不可抗力情况的,代理机构有权中止本次招投标工作,并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处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比较与评价、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后续程序。
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6.授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七、无效的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一)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二)未按规定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
(三)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五)未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
(六)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七)递交两个或多个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的,或投标报价有选择性的;
(八)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文件(有不响应带▲号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或其投标内容有重大缺项或者涂改模糊处未作有效修正或者实质性内容表述矛盾歧义,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的;
(九)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
(十)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又不能作出合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十一)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要求的;
(十二)投标文件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不按正确位置盖章的、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注册资金不符,投标响应函、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十三)报价文件中有0报价的;
(十四)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投标产品或服务不一致的;
(十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十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十八)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
(十九)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违反采购流程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九、定标
(一)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二)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7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满,如无投标商质疑,由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和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签发《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机构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考虑与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另行组织采购。
(二)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类项目至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退付履约保证金,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需要供应商交纳一定额度的质量保证金。
(三)货款的结算
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财政结算要求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四)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4.招标方会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会被转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
5.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6.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2.各合格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投标价格得分。
3.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
4.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次高分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人,依次类推。
5.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评分内容及标准
1.报价组成(包含餐盒):一荤一素+一荤二素+二荤一素+二荤二素+营养餐(二荤二素配水果、牛奶)。(要求逐项报价并有合计总价)最高限价:一荤一素(12元)+一荤二素(14元)+二荤一素(18元)+二荤二素(22元)+营养餐(28)(合计最高限价94元)。
2.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3.价格分的计算: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0%×100;
(二)资信及技术评分(90分)
1.商务及技术分的计算。
商务及技术评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及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2.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每项得1.5分,地市级每项得1分,县市级每项得0.5分,同一奖项按最高标准计,不重复计分,最高不超过3分。0-3分 |
3 |
2 |
管理制度 |
1、公司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对拟配送情况和职工需求的了解比较全面,作出合理的管理方案,0-5分 2、各岗位职责及管理流程,有完整的岗位职责分配,管理流程规范等进行打分,0-5分 |
10 |
3 |
人员配备方案 |
针对本项目配备相应的人员(投入人员都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 1、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在职社保不少于1年的得2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0-2分 2、人员中具有检测员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具有会计证的得1分,无不得分,0-3分 3、根据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专业配备、人数、工作经验等综合评定打分,0-5分 提供健康证等相关证书、人员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 |
10 |
4 |
经营方案 |
根据甲方采购需求、餐饮服务行业特点,制定餐饮配送方案,确保餐饮配送有序、安全运行。 1、有完善的网络订餐软件系统,订餐便捷。0-2分 2、甲方周边(距离甲方院区红线图范围直线距离100米之内)具有实体餐饮经营场所,有利于甲方员工、病人家属现场就餐的,得2分。 3、临时快餐订单响应机制:承诺在30分钟内响应并送到现场,得2分。 |
6 |
5 |
原材料采购、使用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原材料采购、使用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打分,0-5分 |
5 |
6 |
类似业绩 |
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0-4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7 |
配餐方案 |
1、结合采购单位员工营养需求,分季节时令科学组配,提供详细的配餐方案,针对配餐的安全、新鲜、营养、荤素搭配、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根据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打分,0-5分 2、根据甲方特色,制定病人营养餐的点餐和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打分,0-5分 |
10 |
8 |
卫生管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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