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莆田市秀屿区机关幼儿园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0/4/2 】 | ||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莆田市秀屿区机关幼儿园厨房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PTHS2020011E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机关幼儿园厨房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三、资格标准 :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或负责人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供应商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如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等,如有) 3.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社保凭据复印件),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5、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6、投标人提供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3.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04月03日至2020年04月23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 04月24日上午08:30 时,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1),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肆佰仟元整(¥9400.00元);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六、取得招标文件方式及标书工本费: 1、投标人直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无限下载招标文件。 2、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标书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八、我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 (2)标书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 十、采购人和招标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 (1)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0594-5851191 (2) 招标代理人: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人:小张 电话:0594-2211398、18950769235 公司邮箱:pths2015@sina.com
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 03日 2020年04月 0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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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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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文件经我方审核确认,同意按此发布。
招标人盖章:
本招标文件经我方审核确认,同意按此发布。
监督部门盖章: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PTHS2020011E
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机关幼儿园厨房设备
招 标 人: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人: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 投标资格
二、 招标货物一览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 说明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六、 定标和签订合同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莆田市秀屿区机关幼儿园厨房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PTHS2020011E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机关幼儿园厨房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三、资格标准 :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或负责人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供应商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如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等,如有)
3.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社保凭据复印件),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5、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6、投标人提供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3.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 月 日上午 : 时,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肆佰仟元整(¥9400.00元);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六、取得招标文件方式及标书工本费:
1、投标人直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无限下载招标文件。
2、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标书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八、我司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tfwz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帐号—9040 2100 3001 0000 0142 59 。
(2)标书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
十、采购人和招标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
(1)采购人: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0594-5851191
(2) 招标代理人: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人:小张
电话:0594-2211398、18950769235
公司邮箱:pths2015@sina.com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详细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莆田市秀屿区机关幼儿园厨房设备 |
1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472723.00 |
|
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签订合同。 2.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付款方式: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正常并经初验合格后支付95%,在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一年后且未发现质量问题无合同未了事宜后支付剩余5%。 |
备注: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报价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特殊工具、验收、培训、税金、保修等一切费用;并做出相应承诺。
3.本次采购项目未经过进口审批,拒绝进口产品投标,只采购国内产品。
4.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其所投产品将做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不得参加莆田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同时上报省采购办。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
1.1 |
项目编号:PTHS2020011E 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机关幼儿园厨房设备 |
|
3 |
资格标准: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有法人资格或负责人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境内供应商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如3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等,如有) 3.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社保凭据复印件),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5、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6、投标人提供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3.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
|
11.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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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 接收人:招标公司工作人员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 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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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肆佰仟元整(¥9400.00元);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汇票形式提交。(注: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请投标单位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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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
本批招标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及资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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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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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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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费用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后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帐号— 1005 5753 8980 0100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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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本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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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其所投产品将做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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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招标人有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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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保障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2)投标人应如实详细填写技术参数和商务偏离表,应将技术参数逐条详细列在偏离表中,不得只简单列出规格型号,也不得在“投标响应”栏中仅出现“响应”字样,若无详细技术参数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或未按要求填写者,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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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界定: 1、严格界定投标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界定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2、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3、细微偏差。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对澄清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认定。不利的认定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量化。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可对细微偏差采取扣分做法,扣分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列明。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可对细微偏差采取计量做法,约定一定数量以上的累积细微偏差视为技术商务不合格,该投标人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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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9号通知的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现场确认一家供应商作为有效的投标人: b.若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描述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评议确认,符合资格要求和技术商务符合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标准高低、商务服务优劣、技术指标响应情况顺序择优确定。 |
附件一: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审方法。
招标评审考虑的主要因素如下:
(1)服务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
(2)相关服务的费用。
(3)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4)其他因素。
(一)本批招标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产品凡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根据本项目选用的评标法,在评标时依下表对应的评审优惠幅度进行评审价格扣除或加分。(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
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
|
最低评标价法 |
10%(含10%)以下 |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3%的价格扣除 |
10%-30%(含30%) |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 |
|
30%-50%(含50%) |
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8%的价格扣除 |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品目号的合计投标价格的6%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享受价格扣除的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
③、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的;
④、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⑤、投标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 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不同行业的企业应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材料应加盖本企业公章,复印件无效)
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③、投标人应按“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中要求按品目号逐项填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业主方。
2.2 “招标代理人”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的组织方。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 合格的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表中项号2条款执行。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合同主要条款
⑸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招标代理人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各投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全部保证金;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本文件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对每一合同包中的货物拆分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和每一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报价,总报价应为投标项目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8.3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的损失。
8.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的所有损失,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8.5投标项目有品牌及规格型号的应与国家规定部门核发证件上的品牌及规格型号相一致。投标人提供评委无法认定的名称及规格型号,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8.6投标人对招标要求应该响应的内容采取回避,或对本应提供的技术数据采取文字叙述答非所问、含糊不清、模凌两可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8.7投标人随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含法定检测机构的测试报告、鉴定文件等)必须规范、完整,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8.8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产地、制造商名称等。
8.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制造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
9. 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否则将不予采纳所引用的内容。
9.2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第一部分 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装订胶装成册并密封):
(1)开标一览表
第二部分 资格及资信证明、技术商务部分文件(单独编制装订胶装成册并密封):
(1)投标书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3)投标保证金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5)供货范围清单
(6)技术规格偏离表
(7)商务偏离表
(8)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9)退回保证金说明函
(10)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人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自己的账户或自己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12.5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金额交纳,不得多交或少交,并在办理交纳手续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若因多交、少交或未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而引起查询不到,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6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7招标代理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8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人凭招标人开具的购销合同和验收报告,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2.9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90个日历日。
12.10退回保证金时投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必须是自己的账户、开户名,否则不予办理,退回时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
12.1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⑵ 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⑶ 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
⑷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⑸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取消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版一份,(报价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技术商务部分需单独装订胶装,分册密封投标,电子版需单独密封),正本、副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并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13.2投标文件由报价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技术商务部分组成,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和密封袋上标明 “报价部分”、“资格及资信证明技术商务部分”; 副本应与正本一致,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副本”字样。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并用投标人公章盖好骑缝章,相关证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期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或虚假材料)。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电子版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字样,在信封每一处封口的骑缝处均要签字或盖章。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20 年 月 日 时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签字或盖章。
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1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本项目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开标由招标代理人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人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代表签字确认。未当场提出书面异议的(含未确认),视同认可开标记录。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评标委员会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a.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③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一般情形:
序号 |
明细 |
a1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a2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a3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莆田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一般情形:
序号 |
明细 |
a1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a2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网站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评分方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为一名中标候选人。
21. 中标通知
21.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人方将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招标代理人将向中标生产厂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生产厂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生产厂家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出质疑。
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应将落标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
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2.签订合同要求
22.1 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不按规定时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4.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4.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出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作出书面答复后,若投标人不满意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综合)设备规格、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参考图片 |
A |
粗加工区 |
||||
A01 |
单大星水池1000x700x800+150mm |
1.星盆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板,板厚1.2mm(实际厚度≥1.13mm),前边角大圆弧过渡,台面折弯高度≥50mm; |
台 |
2 |
|
A02 |
双星洗涮台1300x700x800mm |
1.星盆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板,板厚1.2mm(实际厚度≥1.13mm),前边角大圆弧过渡,台面折弯高度≥50mm; |
台 |
3 |
|
A03 |
双层工作台900*700*800 |
1、台面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磨砂贴塑板,板厚1.2mm(实际厚度≥1.08mm),前后边角大圆弧过渡,避免人受到伤害、易于清理,下覆14mm厚整体夹心板,台面板底部加封镀锌板; |
台 |
3 |
|
A04 |
四层格栅菜架1200*500*1500 |
1.层板边框采用SUS304不锈钢25*38mm管材,管壁厚1.0mm(实际厚度≥0.90mm); |
台 |
3 |
|
A05 |
双层工作台1100*700*800 |
1、台面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磨砂贴塑板,板厚1.2mm(实际厚度≥1.08mm),前后边角大圆弧过渡,避免人受到伤害、易于清理,下覆14mm厚整体夹心板,台面板底部加封镀锌板; |
台 |
1 |
|
A06 |
洗涮台拼台 根据实际制作 |
1.台面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磨砂板,板厚1.2mm(实际厚度≥1.08mm); |
台 |
2 |
|
B |
主厨区 |
||||
B01 |
调味台 根据实际制作 |
1.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塑板,板厚1.2mm(实际厚度≥1.13mm),前边角大圆弧过渡,下覆14mm厚整体夹心板; |
台 |
3 |
|
B02 |
电磁大饭炉1000*1100*800+400(±20mm) |
1.灶面板采用SUS304不锈钢厚1.5mm(实际厚度≥1.3mm),侧板采用SUS304不锈钢厚1.0mm(实际厚度≥0.91mm),脚为可调高度不锈钢管,大锅直径≥800mm,功率≥20kw,电压:380V,外形尺寸:1000*1100*800+400±20mm。 |
台 |
3 |
|
B03 |
蒸饭柜 24盘/380V |
详细配置、技术参数与性能说明: |
台 |
1 |
|
B04 |
全自动豆浆机 |
额定电压/频率:220V/50Hz |
台 |
1 |
|
B05 |
双通工作台 1800*800*800 |
详细配置、技术参数与性能说明: |
台 |
4 |
|
B06 |
单星水池600x600x800+150mm |
1.星盆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板,板厚1.2mm(实际厚度≥1.13mm),前边角大圆弧过渡,台面折弯高度≥50mm; |
台 |
1 |
|
B07 |
双层工作台1200*600*800 |
1、台面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磨砂贴塑板,板厚1.2mm(实际厚度≥1.08mm),前后边角大圆弧过渡,避免人受到伤害、易于清理,下覆14mm厚整体夹心板,台面板底部加封镀锌板; |
台 |
2 |
|
B08 |
四层格栅菜架1200*500*1500mm |
1.层板边框采用SUS304不锈钢25*38mm管材,管壁厚1.0mm(实际厚度≥0.90mm); |
台 |
3 |
|
B09 |
儿童饮水设备 |
1.电压/频率:220V 50HZ |
台 |
12 |
|
B10 |
毛巾消毒柜 |
1.额定电压:220V 2.额定频率:50HZ 3.额定输入功率:120W 4.电源种类:单 |
台 |
12 |
|
C |
面点区 |
||||
C01 |
和面机 |
1.电机功率:1.8KW 2.搅拌转速:220-120r/min 3.额定电压:220/380V 4.料筒转速:19-11r/min 5.外形尺寸:860*490*920mm 6.重量:110kg 7.容量:40L 8.和面量:17kg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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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 |
搅拌机 |
1.额定输入功率:1.25KW 2.额定电压:220/380v 3.额定频率:50Hz 4.搅拌轴转速:308/136/83(RMP) 5.料桶容量:30L 6.外形尺寸:580*450*840mm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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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3 |
发酵箱 |
1、电压:220V;功率:2.0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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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4 |
三层六盘电烤箱 |
1、额定输入功率:19.5KW 2、额定电压:380V3N~ 3、额定频率:50Hz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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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 |
四门冰箱 |
1、1220*720*1950mm±20mm ; 2、箱体内外均采用不锈钢板制作,背板为镀锌板;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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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 |
四门碗柜 |
1.面板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磨砂塑板,板厚1.2mm(实际厚度≥1.08mm);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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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7 |
单大星水池1000x700x800+150mm |
1.星盆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板,板厚1.2mm(实际厚度≥1.13mm),前边角大圆弧过渡,台面折弯高度≥50mm;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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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8 |
双层工作台1800*700*800 |
1、台面采用优质304#不锈钢磨砂贴塑板,板厚1.2mm(实际厚度≥1.08mm),前后边角大圆弧过渡,避免人受到伤害、易于清理,下覆14mm厚整体夹心板,台面板底部加封镀锌板;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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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9 |
保鲜工作台1800*760*800 |
1、箱体内外均采用不锈钢板制作,背板为镀锌板; 2、公称容积:0.4立方; 3、采用名牌压缩机,制冷方式:直冷式。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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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 |
不锈钢烤盘架 |
1、面板及后立板采用SUS304 δ=1.2mm(实际厚度≥1.08mm)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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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 |
面粉团分块机 |
1.份数:36份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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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洗涤/保洁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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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1 |
双星洗涮台1300x700x800-150mm |
1.星盆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磨砂板,板厚1.2mm(实际厚度≥1.13mm),前边角大圆弧过渡,台面折弯高度≥50mm;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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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 |
洗涮台拼台 根据实际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