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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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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2020/4/15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编号:BGZB-202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川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BGZB-2020-03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1

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1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磋商报价:按前期投入建设装修报价,报价区间200万-300万,具体情况请详见清单。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 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2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六、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以下网址:http://zfcg.glcz.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查询招标文件电子版。

八、公告期限: 2020 年4月15日至 2020 年4月22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20 年4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4号开标厅,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标)或委托代理人竞标相关证明(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 年4 月28日上午9时 00 分至9时30分止。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具体磋商评标室另行通知),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 一、 信息 公告 发 布媒 体: http : //www.ccgp.gov.cn ( 中国 政府 采购 网 )、 http : //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灵川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灵川县

采购单位联系人:秦兵荣 联系电话: 0773-681239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经贸大厦5-14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773-2819266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4月15日


附件:
灵川中学磋商定稿.pdf
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BGZB-2020-03保证金账号
备注:特别说明:单位可以把本标段的保证金按照“本标段统一的保证金缴纳账号”缴纳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需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入到本标段对应的保证金账号;2.在保证金缴纳过程中如果有问题请及时拨打保证金技术服务电话,与对应银行客服联系解决。
银行客服电话:中国工商银行(95588)、中国建设银行(95533)、中国银行(95566)、中国农业银行(95599)、广西农村信用社(966888)、桂林银行(96299)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BGZB-2020-03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4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17 第四章 评审办法............................................................................................................................2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编 号:BGZB-202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川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灵川中 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BGZB-2020-03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1 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1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磋商报价:按前期投入建设装修报价,报价区间 200 万-300 万,具体情况请详见清单。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 6%的扣 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2 号),监狱 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六、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 管理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以下网址:http://zfcg.glcz.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查询招标文件电子版。 八、公告期限: 2020 年 4 月 15 日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4 号开标厅,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标)或委托代理人竞标相关证明(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受委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携带以 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止。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 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具体磋商评标 室另行通知),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 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 一、 信息 公告 发 布媒 体: http : //www.ccgp.gov.cn ( 中国 政府 采购 网 )、 http : //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 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灵川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灵川县 采购单位联系人:秦兵荣 联系电话: 0773-681239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经贸大厦 5-14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773-2819266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4月 15日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项目名称: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1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BGZB-2020-03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 资格的供应商; 2.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 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 3 供应商资格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 用。 4 13 磋商报价 13.1、投标人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 价。 13.2、磋商报价:按前期投入建设装修报价,报价区间 200 万-300 万,具体情况请详见清单 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6 16.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叁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款“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 7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 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 正 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 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16.6.1 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响应 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6.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响应文件包装、密 项目名称: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8 16.6 封、标记 项目编号:BGZB-2020-0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 2020 年 04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 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 9 16.7 供应商公章 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 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 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04 月 28 日上午 9 时 30 分整 10 17.1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 年 04 月 28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9 间及递交起止时间 时 30 分。 11 1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 大厦西辅楼 4 楼)4号开标厅 12 18.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共 3 人,其中采购 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19.2.1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9.2.2 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 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 。 13 18.2 磋商时间、地点、人 19.2.3 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 员 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 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9.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 文件。 14 19.2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25.1 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 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 成交公告 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 15 25 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 及成交通知书 信息。 25.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 通知书。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 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 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16 26 信用查询 ⑷ 信 用 信 息 使 用 规 则 : 对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 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 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的约定与成交(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17 27.1 履约保证金 时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总价的 5%(人民币,四 舍五入到元)提供,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账号由采购人自行提供。 18 28.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 19 28.3 合同备案存档 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采 购人,一份代理机构存档。 20 29 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参照总则“第 29 项”收费标准向广西八桂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21 30 解释权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一、总则 1. 适应范围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BGZB-2020-03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 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 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2“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 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 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 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 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2.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 餐饮管理单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 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质疑和投诉 6.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2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6.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与投诉模板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质疑书、投诉书实行 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 必要的证明材料。 7. 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竞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 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磋商文件 9. 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服务采购需求(“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4)评审办法; (5)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10.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 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 供应商,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2 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 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竞标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责任。 10.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4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 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 10.5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变更时 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收受人,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必须提供);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必须提供); (5)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 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 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7)项目经营方案(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自行编写)(必须提供); (8)服务承诺书(按“服务采购需求”服务承诺书格式编写)(必须提供); (9)管理制度(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自行编写)(必须提供) (10)供应商 2018 年以来完成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 书或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等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1)供应商相关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2)“服务采购需求”中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3)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依法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请提供); (14)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 自然人除外),并于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11.2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 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 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 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磋商报价 13.1、本项目磋商报价:按前期投入建设装修报价,报价区间 200 万-300 万,具体情况请详见清单 报价超过或低于所磋商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相应无效处理。 13.2、磋商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 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价款、管理费、服务人员的工资(含工资、按规定提取的 保险和福利费及国家地方规定必须缴纳的费、加班费、各项福利等)、不可预见费、法定税费、成交人供 应商合理利润及其它成本费等全部费用;竞标人应综合考虑竞标报价。 13.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 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 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5. 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5.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叁册(A4 纸装订),须完整提交。 15.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款“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 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 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15.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 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5.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应写全称,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自 然人除外)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5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 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5.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5.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响应文件袋 (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 理人签字均可】。 15.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灵川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BGZB-2020-0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 2020 年 4 月 28日 9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7 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 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 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 能代替公章。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 16.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起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04 月 28 日上午 9 时 30 分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 年 04 月 28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止,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 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 辅楼 4 楼)4 号开标厅。 17.3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8. 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8.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 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专 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18.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8.2.1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8.2.2 磋商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 辅楼 4 楼) 。 18.2.3 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 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8.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 19. 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9.1 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9.2 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9.3 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19.4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 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19.5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 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0. 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 20.1 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管通讯 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20.2 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 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0.3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资格性审 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4 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 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 20.5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由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办法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0.6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 商。 20.7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0.8 最后报价 20.8.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 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0.8.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 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含 3 家)供应商 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20.8.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 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 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20.10 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最后 报价及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扣除)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含 3 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 审报告。 20.1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 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20.12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 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 21. 确定成交供应商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且竞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 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3 名。得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且竞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 顺序排列)为成交人。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 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 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 人,其余以此类推。 (2)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供应商的竞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 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在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 推。 2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2)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5)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交货时间、服务内容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供应商未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8)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9)未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 2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4. 磋商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 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5.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5.1 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 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 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5.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5.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26.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 ⑵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 保存。 ⑷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 人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五、签订合同 27. 履约保证金 27.1 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的约定与成交(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 证金金额按成交总价的 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7.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能按上述第 27.1 款规定执行,采购人将上报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取消该成交资格,并有权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27.3 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单》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采购人在十五个工作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 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7.4 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以书面形式 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28. 签订合同 28.1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 28.2 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 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 购活动。 (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8.3 合同备案存档: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六、其他事项 29.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 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费。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中标金额(万元)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30. 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号:660011115698900010 31. 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灵川中学现有食堂用房建筑面积 2088 m², 20 间。现向社会公开选择有经营管理 能力的供应商,以满足本校学生 2000 人,教职工 160 (经常就餐人数约 70 )人正常就 餐。该食堂用建筑的要求是: 符合国家建筑安全要求及学校集体用餐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委托经营管理方必须具有一定的实力,对原有食堂改造升级,食堂扩展建设不少于 1600 平 米钢架结构的房屋,并满足学生使用快歺式就歺,同时设置教职工就餐间,升级改造后,要 求同时满足 1800 个学生餐位,增加不少于 800 个就歺位,并增加分餐间,保证满足学生取 餐时不拥堵,就餐舒适;教职工就餐间能同时满足 70 人就餐。该建设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工作的相 关条例,特公开向社会选择有相应资格,具有餐饮管理经验,具备相应资金实力有意向的供 应商,由选定中标人进行经营服务,以满足学校师生的就餐需求。 二.招标内容及服务期限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对本校食堂进行升级改造,食堂扩展建设不 少于 1600 平米钢架结构的房屋,满足 1800 名学生同时进行快餐式就餐,增加不少于 800 个 就歺位,另外满足 70 名教职工就餐。供应商经营管理食堂,保证学校正常时间师生的饭菜 供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该建设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经营服务期限十年。 三、供应商的能力 1.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自筹资金对学校原有食堂改造升级,置备添加满足学生食堂、 教职工食堂正常就餐的设备、设施,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 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2.具备一定的餐饮管理经验,有相关实践的经历。 3.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要求安排学校食堂现有 25 名员工就业,按 社会保障要求办理社会保障。 四、对中标人委托经营管理的要求 1.改造升级后学生使用快餐式就餐,就餐人数同时满足 1800 人,改善就餐环境,增加 分餐间,加快发饭速度,增加不少于 800 个就歺位,教职工就餐同时满足 70 人。食堂的 各种改造(包括环境、厨房、餐厅、设备设施、用具等)和管理制度,必须符合相关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局、消防、城建等)的要求,并办理证照。 2.增加饭菜品种供应,提升饭菜质量,饭菜供应要多品种,多花色,高营养,确保贫困 学生能吃饱饭。 3.设置教职工专用就餐间,教职工就餐,餐费价格合理,不能盈利。 4.在托管期间,受托方对食品安全负全责,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五、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委托经营管理期内,中标人应搞好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办理卫生等相关许可证。 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餐厅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 3.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招标人有权进 行监督和检查。 4.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所有刀具按用途分类,分别使用、清 洗及保管。 5.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食物进行加工、所有食材使用前应清洗干净。 6.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 饮食行业健康证。 7.中标人人员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六、招标人对中标方经营管理的监督考评 1.每月设立一至两天食堂开放日,食堂开放日前,中标经营管理方提供近期供应的主 要菜品的售价、数量、列出成本明细,供家长对食堂的饭菜、质量、价格、服务进行监督评 价的参考。 2.每月学校对食堂进行一次测评,如师生满意率在 80%以上,托管方视情况进行整 改,满意率在 50%-80%之间托管方必需整改,连续 2次满意率在 50%以下,学校收回食堂管 理。如学校收回管理,学校按托管方投入折旧,第一、第二年按百分之二十折旧,第三至第 六年每年折旧百分之十五。 七、退出机制 如有政策变化原因退出投资方投入折旧,第一、第二年按百分之二十折旧,第三至第六 年每年折旧百分之十五。学校按经第三方审计的第一次一次性投入折旧后退还给受托方。 八、中标供应商的推荐办法 本次中标供应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潜在投标人针对以上采购需求,严格按采购文 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就本次采购的客观需要,从自身的资格、经历、资金、管理实施计 划等等作出客观的响应,采购人组织有关评标专家,对各潜在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 审,选择最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九、参考清单 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参考单价 合计 备注 1 钢架食堂 1600平方米 1150 元 184 万 中标施工方需提供合格 图纸,经采购人审查符 合要求才能施工 2 餐桌 100张 800 元 8 万 / 3 洗碗机 1 台 15 万 15 万 / 4 打饭机 4 台 2 万 8 万 / 5 其他设施设备 / 5 万 5 万 / 6 所有食堂的装 修费用按一般 标准 1 项 80 万 80 万 装修前图纸及主要项 目在中标后签订合同 前报采购方备案 备注:以上清单为暂定预估清单项目,供应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报采购方备案,说明主要结构类 型、主要装修项目及价格、设备设施的品牌单价等。 十、服务承诺书 服务承诺书(格式) 灵川县中学: (1)(投标人名称,下同)若中标,保证为我公司自行经营、管理,不转包,所有的 经营职责由我公司承担,若出现转让转包给第三方经营管理的行为,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 担,按贵方要求自动退出托管经营,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 (2) 我方已作仔细研究和评估,并对贵方食堂的现状作了深入考 查,若我方中标,严格按贵方的要求自筹资金,准时开工,并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完成食堂 的升级改造,扩建完成 1600 平方米钢架结构的房屋,满足 1800 个学生就餐,增加 800 个以 上固定就餐位,并同时设置教职工专用就餐间,同时满足 70 人教工就餐。若我方不能在 8 月 31 日完成以上建设工程,愿按合同,自动退出托管经营,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 (3) 承诺,已取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相应的经营范围的正式批准, 合法经营,若由于我方手续不齐全,造成的处罚,停业等均由我方承担,因此给贵方造成损 失的,均由我方负责。 (4) 严格按食品饮食行业的经营标准进行经营管理,从食材采购、 检查、加工等环节严格按国家标准,在托管经营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全部的责任由我方承 担。 (5) 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状况,保证供应的饭菜品种多样,价格低 廉,严格遵守学校的监督管理制度,接受每月学校对食堂进行监督考评。 (6) 承诺严格管理员工,确保员工不与学生发生吵架、斗殴等事 故;力争师生就餐排队不超过 10 人,高峰期排队就餐不超过 10 分钟;师生满意度达到 80% 以上。(如满意率在 50%-80%之间托管方必需整改,连续 2次满意率在 50%以下,学校收回 食堂管理。如学校收回管理,学校按托管方投入折旧,第一、第二年按百分之二十折旧,第 三至第六年每年折旧百分之十五) (7) 承诺在经营过程中,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而造 成食物中毒、食源性患者和传染性发生,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8)............ (9)............ 供应商作出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承诺(供应商可根据公司自身情况结合项目需 求自行编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当本承诺书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标依据及方式 1. 评标依据:磋商小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竞标人的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 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3. 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 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标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 30 分 (1)以进入评标的最高的评标报价为 30 分。 竞标供应商评标报价金额 (2)竞标供应商价格分 = ×30 分 最高竞标供应商评标报价金额 2.项目经营方案 ……………………………………………………………………27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比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经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 目经营方案、项目经营规划思路、经营管理模式及管理制度、机构组成、菜品种类及其定价 方案)内容横向比较后,确定供应商的经营管理方案档次,并由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 分。 一档(0.1~9 分):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经营方案的内容比较肤浅,不够切合实际,对保 障管理、食材采购、饭菜品种、食品价格、安全卫生等方面内容不完整或简单描述,综合评 定为一般的; 二档(9.1~18 分):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经营方案保障方案内容完整,具有明确的管理 实施方案、供应采购计划;较详细说明保障管理、食材采购、饭菜品种、食品价格、安全卫 生等内容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符合项目需求,综合评定为良好; 三档(18.1~27 分):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经营方案服务计划方案内容详细,具有合理的 供应实施方案,有针对性的服务流程,详细的供应计划;提出全面可行的保障管理、食材采 购、饭菜品种、食品价格、安全卫生等控制目标、 方法、措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综合 评定为优秀。 3.服务承诺分 ………………………………………………………………15 分 供应商可参考磋商文件提供的服务承诺书(格式)的形式,在作出基本承诺外,另根据 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实力,作出有利于采购人的基本承诺,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 供的服务承诺书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 、 食堂装修改造承诺 、 食品安全承诺) 等情况横向比较后,确定供应商的服务承诺方案档次,并由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5 分):仅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服务承诺相对简单; 二档(5.1~10 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承诺相对良好; 三档(10.1~15 分):内容全面、完整、可行且有针对性,服务承诺相对优秀。 4.综合实力分 …………………………………………………………………………10 分 (1)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通过 1 项得 1分,满分为 4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计分依据) (2)供应商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人民币单次事故赔偿限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含 50 万元),得 1分。(需提供保险保单复印件材料作为计分依据) (3)供应商资金实力分:供应商在开标前五天内,供应商公司账号资金余额有 200 万元得 1分,每增加 50 万加 2分,满分 5分。(以供应商开标前五天打印账户余额的复印件材料 作为计分依据,原件备查) 5.管理制度……………………………………………………………………………15 分 评委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厅经营管理制度、服务 和质量管理制度、管理机构、食堂经理管理制度等内容的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供应商 “一档、二档、三档” 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5 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厅经营管理制度、服务和质量管理制度、管理 机构、 食堂经理管理制度基本滿足招标文件要求,管理制度内容简单; 二档(5.1~10 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厅经营管理制度、服务和质量管理制度、管理 机构、 食堂经理管理制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项制度内容明确措施较详细; 三档(10.1~15 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厅经营管理制度、服务和质量管理制度、管 理机构、 食堂经理管理制度内容详细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 6.业绩分……………………………………………………………………………3分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提 供一项得 1分,满分 3分。 7.综合得分=1+2+3+4+5+6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项目经营方案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进入详评的供应商为五家以上(含五家)的,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进 入详评的供应商为四家以下(含四家)的,可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 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 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 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4)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 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 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 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 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竞标文件(包含报价表、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等); (2)成交通知书; (3)本合同协议书及有关补充资料; (4)磋商文件的条款要求。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内容及前期食堂改造等投入资金 1.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内容: 灵川中学现有食堂用房建筑面积 2088 m², 20 间。食堂扩展建设不少于 1600 平 米钢架结构的房屋,以满足本校学生 2000 人,教职工 160 (经常就餐人数约 70 )人正 常就餐,经营管理后要求同时满足 1800 个学生餐位,增加不少于 800 个就歺位,满足学生 使用快歺式就歺,并增加分餐间,保证满足学生取餐时不拥堵,就餐舒适;教职工就餐间能 同时满足 70 人就餐,并设置教职工就餐间。 2.建设总要求: 该食堂建筑的总要求是:符合国家建筑安全要求及学校集体用餐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3.完成时间: 该建设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 4.前期食堂改造等投入资金: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投标报价 金额 1 灵川中学食堂委 托经营管理服务 按采购需求执行 按前期投入建设装修报 价,报价区间 200 万-300 万,具体情况请详见清单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 向乙方提供现有的食堂进行升级改造,并提供水电服务,资金乙方自筹。 1.2 向乙方项目人员详细介绍项目情况、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1.3 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以便乙方能够及时、顺利地开展工作。 2、乙方责任 2.1 乙方的合同义务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形成实质转移,必须自行履行合同义务。 2.2 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对甲方所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及时进行整改。 2.3 乙方根据采购人服务采购需求对学校食堂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须经采购人审批通过, 装修改造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4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经营区域范围的安全、保卫, 包括员工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盗、防火、用电、用气安全,如发生食品安全、火灾、失窃等事 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5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 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食品 原料的采购验收 、贮存和食品的加工、出售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为学生及 教师提供安全、卫生、优质的饮食服务,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食堂潲水、废弃油脂等废弃物由学校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统一处理, 乙方应予完全配合。 2.6 学校食堂现有的工作人员须中标供应商接收。供应商可根据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员工考核。 第四条 权力保证 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第五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周期为 10 年,自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起计。 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第六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政策性原因除外)不能提供食堂等场地交中标方委托经营的,属甲方违约,应双倍 返还中标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方案提供服务的,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履约经营的,属 乙方违约,乙方所缴纳的履约金甲方不予返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 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 能解决,可向灵川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灵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所涉及的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灵川中学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灵川 教育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 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报价表; 3、服务方案; 4、磋商中的磋商文件; 5、成交通知书。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政府采购合同 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将一份合同原件送灵川中学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 期: 日 期: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 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响 应 函 (格 式) 致: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权 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服务采购需求和磋商报价表: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投标报价 金额 1 灵川中学食堂委 托经营管理服务 按采购需求执行 按前期投入建设装修报 价,报价区间 200 万-300 万,具体情况请详见清单 2.我方承诺已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 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5. 保证金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6. 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 印): 响应日期: 注: 响应函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 指指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 代理时必须提供);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 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 号)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 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致: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 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附件: 声 明 致: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 全部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 期: . 5.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 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 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 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 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磋商报价汇总表 备注: 1. 以上清单单项目,供应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报采购方备案,说明主要结构类型、主要装修 项目及价格、设备设施的品牌单价等。 2.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施工前需提供合格图纸,经采购人审查符合要求才能施工,并报采购方备 案。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期: 注:1.各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应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如实填写磋商报价表的各项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小计 1 钢架食堂 1600平方米 2 餐桌 100张 3 洗碗机 1 台 4 打饭机 4 台 5 其他设施设备 / 6 所有食堂的装修 费用按一般标准 1 项 合计小写金额: 合计大写金额: 7. 项目经营方案(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自行编写)(必须提 供); 附件: 项目经营方案书(格式)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 期: . 8、服务承诺书(格式见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 9、管理制度(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自行编写)(如有,请提 供) 10、供应商 2018 年以来完成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 不良记录,提供合同或成交/成交通知书或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单位 出具的证明等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1、供应商相关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2、“服务采购需求”中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 供); 13、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 企业的,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依法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请提 供); 14、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如有,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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