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04-21 17:10:33
高端自动化计量装备产销一体化运营基地项目装修工程-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竞争性比选公告
1. 比选事由
高端自动化计量装备产销一体化运营基地项目装修工程由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发包给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施工,现拟采取竞争性比选对该工程水电消防安装工程进行专业比选。比选人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2. 工程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光电园,该建筑为多层工业厂房,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4.0m,本次对原厂房进行二次室内装修改建,改建范围为原建筑一至五层,本次装修面积约12385.75m2。
2.2 建设地点:万州区联合坝光电园
2.3 比选范围:高端自动化计量装备产销一体化运营基地项目装修工程-水电消防工程的施工图、图纸会审、图纸答疑、设计变更中包含的所有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全部水电消防安装工程内容。
2.4 工期要求:随装饰工程工期要求(装饰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确保整体装饰工程不受影响。
2.5 报价方式及限价:
2.5.1 总造价:比选范围内工程总价暂定338万元,其中暂估价部分约101万元(含材料暂估价31万和专业工程暂估价70万),除暂估价以外工程部分约237万元。本工程比选范围内工作内容总造价是以业主编制的最高限价清单所得,是按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和2018年重庆市工程计价定额编制。
2.5.2竞选报价要求:本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业主编制的最高限价清单为基准(基准价为338万元),竞选人在基准上按整体下浮比例报价,暂估价部分为固定下浮比例15%不作竞争,除暂估价以外的工程部分不低于30%,低于此下浮比例为无效报价。
2.5.3中选人结算原则:本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按我司中标清单(投标下浮后)与项目业主的审定结算原则及价款,返算为双方认可的未下浮的工程造价,然后按暂估价部分(暂估价及新增业主签价材料和业主认可的专业工程审定价的结算价款总额)和非暂估价部分分别按中选人下浮比例办理最终结算。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仅限于专业承包资质)。
3.2 具有良好信誉,在建设工程政务网站上无不良记录,若有在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建的工程或在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分包的工程,须无违约行为,无不良记录。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 关于委托代理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承诺书(详见承诺书模板)。
3.5 分包单位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结款时必须提供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凡在比选人单位承接分包工程项目有两个以上未完工项目的,不能参与本次竞选。即使竞选人报名参与本次比选,比选人将拒收竞选文件。
4.竞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比选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3日。
4.2 比选文件的获取:比选文件由竞选人在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zjkq.cq.gov.cn/)或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qsylsy.com/)自行下载。相关图纸及资料由竞选人在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
4.3 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15:30时。逾期送达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4 竞选人递交竞选文件时,须缴纳报名费 500 元,本费用不退还。
5. 竞选保证金为6万元。
6.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万州区五桥联合坝联合路6号4楼
邮 编: 404000
传 真: 023-58152025
联 系 人: 李 政 联系电话:58155025
联 系 人: 吴妮潇 联系电话:58155309
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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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自动化计量装备产销一体化运营基地项目装修工程-水电消防工程
专业分包比选文件
比选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0 年4月21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选人须知
1. 工程概况:
2. 比选范围
3. 竞选人资格条件
4. 工期要求
5. 质量和技术要求
6. 现场踏勘及答疑
7. 报价要求
8. 竞选文件递交
9. 竞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0. 时间安排
11. 其他事项
12. 联系方式
第二章 竞选文件评审及确定中选人办法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
第四章 图纸
第五章 竞选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选人须知
1.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光电园,该建筑为多层工业厂房,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4.0m,本次对原厂房进行二次室内装修改建,改建范围为原建筑一至五层,本次装修面积约12385.75m2。
2. 比选范围:高端自动化计量装备产销一体化运营基地项目装修工程-水电消防工程的施工图、图纸会审、图纸答疑、设计变更中包含的所有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全部水电消防安装工程内容。
3. 竞选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仅限于专业承包资质)。
3.2 具有良好信誉,在建设工程政务网站上无不良记录,若有在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建的工程或在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分包的工程,须无违约行为,无不良记录。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 关于委托代理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承诺书(详见承诺书模板)。
3.5 分包单位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结款时必须提供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凡在比选人单位承接分包工程项目有两个以上未完工项目的,不能参与本次竞选。即使竞选人报名参与本次比选,比选人将拒收竞选文件。
4. 工期要求
4.1 随装饰工程工期要求(装饰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确保整体装饰工程不受影响。
5. 质量和技术要求
5.1 按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 合格 。
5.2 技术要求:按设计图纸以及现场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现场指令等施工。
5.3 该工程受到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济处罚、通报批评或整改通知的,一次扣减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30%;分包单位受到公司领导、业主、监理、工程部、质安部、项目部处罚或者通报批评达到3次以上,5次以下的,扣减安全文明施工费10%;处罚或者通报批评达到5次以上,10次以下的,扣减安全文明施工费30%;处罚或者通报批评达到10次以上的,扣减安全文明施工费50%。
6. 现场踏勘及答疑
6.1 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选人自行踏勘现场。无论竞选人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竞选人对工程现场条件已有充分、全面的理解。竞选人应将不利因素的保护措施和协调解决措施纳入施工方案,所有消除不利因素的相关费用应含于报价中。
6.2 竞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应在2020年4月23日 16:00 前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要求或口头形式当面现场与比选人进行答疑。现场不能作答疑的相关问题,比选人于2020年4月23日 18:00 时前将答疑发布到万州经开区网站(网址http://wzjkq.cq.gov.cn/)及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qsylsy.com/),由竞选人自行下载。无论竞选人是否下载,均视为竞选人已知晓答疑内容,并全面了解和接受比选文件内容。
7. 报价要求
7.1.1 总造价:比选范围内工程总价暂定338万元,其中暂估价部分约101万元(含材料暂估价31万和专业工程暂估价70万),除暂估价以外工程部分约237万元。本工程比选范围内工作内容总造价是以业主编制的最高限价清单所得,是按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和2018年重庆市工程计价定额编制。
7.1.2竞选报价要求:本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业主编制的最高限价清单为基准(基准价为338万元),竞选人在基准上按整体下浮比例报价,暂估价部分为固定下浮比例15%不作竞争,除暂估价以外的工程部分不低于30%,低于此下浮比例为无效报价。
7.1.3中选人结算原则:本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按我司中标清单(投标下浮后)与项目业主的审定结算原则及价款,返算为双方认可的未下浮的工程造价,然后按暂估价部分(暂估价及新增业主签价材料和业主认可的专业工程审定价的结算价款总额)和非暂估价部分分别按中选人下浮比例办理最终结算。
7.2 本次比选报价中包括完成分包工程各单项或子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管理费、保险费、协调费、施工所需水电费、测量放线、送检、资料编制费(一式六份)、利润和税金等全部成本和费用。
7.3 各分项限价见下表:
序号 |
分项或子目 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基准价) |
最低下浮比例 |
备注 |
1 |
水电消防安装工程暂估价部分(含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
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预留预埋、配套土建 |
万元 |
101 |
15% |
|
2 |
除暂估价以外的水电消防安装工程 |
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预留预埋、配套土建 |
万元 |
237 |
30% |
7.4 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单价表中已明确标注计量方式的项目以清单标注方式为准,其余未标注的,工程量按现场实际发生按实收收方计量。无论采取何种计量方式,最终结算工程量均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终审相应工程量。
7.5 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中选人按照《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关于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万州建管〔2017〕59号)文件要求及比选人和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7.6 竞选人需为本项目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如不购买,比选人有权帮助竞选人购买,费用从竞选人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费中扣除。
7.7 竞选人所采购材料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并经相关单位认可方能使用。
7.8 我司将参与高端自动化计量装备产销一体化运营基地项目装修工程投标,如未中标,本次比选结果作废,退还保证金,不签订分包合同。
8. 竞选文件递交
8.1 竞选人应于 比选会议召开前60分钟内 在比选会议现场报名,缴纳报名费和竞选保证金,并于比选会议召开前现场递交竞选文件。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见本章“时间及比选会议安排”条款。逾期送达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2 竞选文件密封:竞选文件应装入牛皮纸文件袋(规格240×335mm),并进行密封,文件袋正面加贴竞选文件标识(标识格式同竞选文件封面),并签字、盖竞选人公章(竞选人为自然人的捺指纹),在密封处加贴封条。封条骑缝处加盖竞选人公章(竞选人为自然人的捺指纹)。
8.3 竞选人在报名递交竞选文件时,应另行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财务部门缴纳竞选保证金时,应另行递交《退还竞选保证金函》原件一份。
9. 竞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9.1 竞选人应向比选人缴纳竞选保证金6万元。竞选保证金在比选会议召开前60分钟内,竞选人在现场报名后 通过POS机刷卡缴纳 。
竞选人应将比选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或POS机刷卡凭证)带至比选会议现场,供比选人查验。
9.2 竞选人中选,并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竞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9.3 以下情况,比选人将向竞选人无息退还竞选保证金:
(1)竞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竞选文件作废的;
(2)竞选人通过资格审查而未中选的;
(3)比选结果公示期内,因排名在前的中选候选人自愿放弃中选资格,比选人以该中选候选人报价向排名在后的其他候选人发盘,其他候选人因本人报价高于该发盘价未接盘的。
在比选结果公示期满后 2 个工作日内,比选人自动向满足以上条件的竞选人无息退还竞选保证金至竞选人竞选文件指定账户。
9.4出现以下情况,比选人将不予退还竞选人缴纳的竞选保证金:
(1)中选人自中选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之内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视为中选人放弃中选资格的;
(2)竞选报价文件开启后,竞选人不是因为竞选文件作废而主动放弃竞选的,或者被评为中选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中选或候选资格的。
9.5中选人支付中选合同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前一次性转入比选人帐户。
9.6履约保证金的退付:在保证工程顺利推进,无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况下,按形象进度无息退付给中选人。
10. 时间及比选会议安排
10.1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3日。
10.2 比选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20年4月23日 16:00 。
10.3 报名时间:比选会议召开前60分钟内。
10.4 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比选会议召开时间。
10.5 比选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4日15:30。
10.6 比选会议召开地点:万州区五桥联合坝万州经开区办公楼。
1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万州区五桥联合坝联合路6号4楼
邮 编: 404000
传 真: 023-58152025
联 系 人: 李 政 联系电话:58155025
联 系 人: 吴妮潇 联系电话:58155309
第二章 竞选文件评审及确定中选人办法
1. 比选会议召开
1.1 比选会议开始时已报名并签到的竞选人达到或超过三家,召开比选会议。比选会议由比选人设立的比选小组组长主持。
1.2 本项目邀请比选人经理班子 3 人到场监督。
1.3 参加比选会议的已报名竞选人不足3家,按流标处理。两次流标后,不再进行竞争性比选。由比选小组召集第二次报名的竞选人递交竞选文件,对竞选文件进行审查,确定中选候选人。
2. 竞选文件评审
2.1 竞选文件评审由比选小组负责。比选小组根据竞选人提交的竞选文件,对照比选文件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以及技术方案评审等。
2.2 竞选文件出现以下情形,作废标处理:
(1)竞选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填报和密封的;
(2)法人竞选人竞选文件载明的竞选人名称与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
(3)竞选函、竞选报价清单签字、盖章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失效,或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资质证书的专业、资质等级不符合要求的;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的;
(6)未响应工期或质量要求的;
(7)单价超过单价限价、总价超过总价限价;
(8)更改报价范围(含改变比选人给定的工程量),或者增、减报价项目的;
(9)未按税法相关规定填报税率的;
(10)比选小组认为竞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要求该竞选人做出说明,竞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比选小组认定其竞选文件作废标处理。
(11)比选时,出现串通参与竞选、不均衡报价、未形成充分竞争及其他异常等情况,经比选小组认定,比选人有权宣布本次比选流标,并进行重新比选。
2.3 竞选文件报价出现计算错误、大小写不一致、竞选函与报价清单不一致等情形,按以下办法处理:
(1)报价清单中,分项报价计算分项合价时错误,以分项报价单价为准,调整合价;
(2)报价清单中,分项合价计算正确,各分项合价合计计算总价时错误,以分项合价为准,调整总价;
(3)大小写不一致时,若为固定总价或者只有一项单价报价的,以大写为准;若为分项报价并有多个单项的,则以报价清单分项单价为准核实总价;
(4)竞选人竞选函和报价清单总价不一致的,若为固定总价或者只有一项单价报价的,以竞选函为准;若为分项报价并有多个单项的,以报价清单为准调整竞选函的报价。
以上错误的调整,除非竞选人明确表示不接受,调整后的结果对竞选人有约束力;竞选人明确表示不接受的,该竞选人的竞选文件作废。
2.4 在比选会议结束后发现报价计算错误、大小写不一致、竞选函与报价清单不一致的,按照“最不利于竞选人的原则”进行调整。
3. 确定中选人的办法
3.1比选小组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选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下浮比例最高的作为中选价,并确定为中选人。
3.2最高下浮比例相同时,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并将该竞选人第二次报价与其他竞选人第一次报价一并进行排名。若第二次报价仍然相同,抽签决定第二次报价的竞选人排名顺序。
3.3 比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在万州经开区公示栏、万州经开区网站和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天。公示期满后,向中选人签发中选通知书。
3.4在公示期间,比选人将按相关规定对第一中选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有无犯罪记录查询。如第一中选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则公示期满后确定其为中选人;如有犯罪记录,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比选人再依次对排名第二、第三的中选候选人进行查询,无犯罪记录的为中选人。
4. 合同签订
4.1 中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方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2 中选人凭中选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比选文件、竞选文件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4.3 中选人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领取中选通知书后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取消其中选资格,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4.4 若中选人自愿放弃中选资格,比选人以中选人报价依次向排名第二、第三的中选候选人发盘,首先接盘的竞选人为中选人。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劳务作业发包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作业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对上工程名称:高端自动化计量装备产销一体化运营基地项目装修工程
对下工程名称:高端自动化计量装备产销一体化运营基地项目装修工程-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1.2 工程地点:万州经开区光电园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2.1 承包范围:甲方发出的施工图及甲方指令中所包含的劳务、机械作业、辅材及除甲供材料以外的其他消耗材料和租赁材料等。
2.2 主要工作内容: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全部水电消防安装工程内容。
第三条 工程工期
随装饰工程工期要求(装饰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确保整体装饰工程不受影响。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4.1 质量要求: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标准。无施工图纸必须按甲方现场代表书面指令施工。
4.2 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4.3 本合同特别约定的质量及技术要求:该工程受到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济处罚、通报批评或整改通知的,一次扣减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费30%;乙方受到甲方、业主、监理处罚或者通报批评达到3次以上,5次以下的,扣减安全文明施工费10%;处罚或者通报批评达到5次以上,10次以下的,扣减安全文明施工费30%;处罚或者通报批评达到10次以上的,扣减安全文明施工费50%。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支付
5.1 结算价款=甲方与项目业主关于本合同承包范围全部工作内容的审定结算价款暂估价部分(注:暂估价及新增业主签价材料和业主认可的专业工程审定价的结算价款总额)×(1—乙方下浮比例 15 %)+除暂估价以外的工程部分(注:我司中标清单(投标下浮后)与项目业主的审定结算原则及价款,返算为双方认可的未下浮的工程造价)×(1—乙方下浮比例 %),暂定金额: 元
5.2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的工程材料复检费、分项工程检测验收费、结算审减效益费、资料费(一式六份)、措施费、安全文明费、规费、税金等工程所需的全部成本和费用,临时施工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5.3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按项目业主支付比选人水电消防部分工程款的70%拨付进度款;
(2)工程通过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最终审计后进行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95%,质量保修期满后结清余款。
5.4工程量计量方式:合同附件单价表中已明确标注计量方式的项目以清单标注方式为准;其余未标注的,工程量按现场实际收方计量。无论采取何种计量方式,最终结算工程量均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终审相应工程量。
5.5各分项工程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的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管理费、保险费、协调费、施工所需水电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成本和费用。
5.6乙方应按发票管理规定及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办理付款,本合同约定乙方开具 %(国家税法规定除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则扣除相应金额工程款。
5.7 履约保证金:
(1)乙方按合同总价款5%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在保证工程顺利推进,无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况下,甲方按形象进度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
5.8若乙方中途退场,则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合同对应单价的50%进行结算。
第六条 安全责任
6.1 环境保护和安全作业
(1)安全作业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标语、标志以及其它安全生产用具;
(2)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作业;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劳动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依法为所属人员办理包括劳动保险在内的相关保险,安全作业,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如乙方所属人员发生一切工伤事故或其他伤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作业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6.2 乙方应按《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相关规定组织施工,按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现场扬尘控制,并为上岗工人办理人身意外工伤保险,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因施工造成的所有安全问题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责任,《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后。
6.3本项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乙方组织的劳务工人,须提前排查每一名工人(包括家属成员)的来源地和14天内活动轨迹,并填写万州建管【2020】9号文件附2表,项目人员防疫防控摸排表,确保无与湖北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湖北籍人员暂不召回上班。
6.4本项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所有劳务人员必须具有当地街道办(居委会、村组)开具的出入证明。凡有湖北居住史、旅行史的人员、近一个月去过或接触过武汉及周边地区的人员或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乙方立即报甲方、经开区建管局及万州区卫生防疫部门,并送经开区隔离点统一进行集中隔离,严密关注其健康状况,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重庆市外回万的人员自行隔离14天后,到居住地街道办(居委会)及就近医院检查并出据证明;重庆市内或万州本地人员,必须出据当地街道办(居委会、村组)及医院(卫生院)出具的证明。
6.5本项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所有劳务人员按《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脑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万州建管〔2020〕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复)工工作指南>的通知》(万州建管〔2020〕9号)、《关于全力做好2020年春节后开(复)工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万州经开建发〔2020〕3号)要求服从甲方防疫管理。
第七条 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7.1 本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工程最终结算价款5% 扣留。
7.2 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约定的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时,乙方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甲方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
第八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8.1 负责制定项目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8.2 负责与业主、设计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8.3 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机械、人员,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8.4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
第九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9.1 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9.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9.3 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9.4 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若不服从上述管理,经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不予整改,甲方有权处以乙方50-500元/次的罚款。
9.5 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有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规、规范和标准,违反安全质量技术交底要求,造成安全或质量隐患、安全或质量事故,出现质量不合格、施工期间人员设备等组织不力、拖延工期等情形,甲方有权处以乙方100-20000元/次的罚款,由甲方项目部或公司发出违约处罚通知书。乙方收到违约金处罚通知书起,10个工作日内到甲方财务部缴纳违约金。乙方如未按期缴纳违约金的,视为拒缴,违约金按调增100%收取,由甲方直接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9.6 乙方负责采取保护措施使施工场地周围地上及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免受因本工程施工可能导致的损坏。相关费用含于合同价内,若造成损坏,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7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其他设施。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9.8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9.9 土石方运输时,道路使用由乙方自行协调,且运输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如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10 乙方保证工程零伤亡,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乙方均不能向甲方索赔。
9.11 劳务工人工资每月应发放到人头,不能把甲方拨付的工资款额,挪作他用,而工人拿不到工资,引起上访或闹事。否则,甲方先垫付后,在工程款中扣除。
9.12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乙方按照《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关于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万州建管〔2017〕59号)文件要求及甲方和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9.13 乙方需为本项目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如不购买,甲方有权帮助乙方购买,费用从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扣除。
9.14 乙方自行解决水电接口并承担施工用水、电费用。
9.15 乙方负责本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编制工作,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六套完整的竣工资料,资料必须符合《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50-129-2011)的相关规定。乙方工程资料需随进度同步完成,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第十条 税务约定
10.1 乙方开发票时,应依据财税(2016)36号、国税(2016)13-193号公告中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违反税法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虚开发票、不得开具假发票。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采购方的一切损失。
10.2 乙方向甲方办结算支付时,应同时提供发票及其税票复印件。
10.3 乙方未按以上税法规定开具发票,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支付乙方款项时予以扣除。
10.4 乙方未按税法规定开具发票,受到税务机关的任何处罚均与甲方无关。
9.5 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的税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廉政约定: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法定代表人及其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有接受经开区中心检察室廉政约谈的义务。
11.2市政管理约定:乙方应遵守万州区市政管理相关规定,并为其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市政道路、桥涵、公共照明、绿化、综合管网等各种设施的损坏以及在施工中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车辆带泥上路等承担修复、清扫及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方五份,乙方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2020年 月 日
附件1
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总承包方:
分 包 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分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承包主要内容: 。
第二条 安全管理目标:
1、无重伤和一般及以上事故;
2、无重大机械事故;
3、工伤频率控制:年度轻伤率在1.5‰以下(工期6个月以内轻伤率1.0‰以下,工期3个月以内轻伤不超过1人)。
第三条 总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总承包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文件对分包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2、总承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定期安全教育。
3、总承包方根据工程特点,对分包方进行一次施工前总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涉及高危作业需开据安全作业票,并办理双方签字手续。
4、总承包方对分包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分包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5、总承包方有权制止分包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分包方的违章行为,总承包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对于分包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人员,总承包方可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
6、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以上的分包方限期退场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和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7、总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分包方拒不执行的,处罚款项从工程计量款中直接扣除(处罚标准附件I,如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行为,处罚标准附件1内所设定处罚金额为下限)。
第四条 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1、分包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行业、重庆市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款、规定。
2、分包方应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及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分包方要严格服从总承包方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严格执行总承包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总承包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做好相关整改及安全资料的整理工作。对总承包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分包方有权拒绝。
4、分包方施工前必须上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花名册及人员资质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排查不法分子,施工过程中若有作业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当天及时上报总承包方项目部;分包方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将作业人员名单报总承包方安全员备案;分包方进场人员未报总承包方备案并未进行培训上岗,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分包方应保证上报给总承包方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机械设备检验报告、合格证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报验资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因分包方伪造资料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分包方的机械设备维保应聘用有资质的机修单位,维保机械设备应在施工现场外进行,维保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6、分包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班组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应结合项目生产实际,按总承包方要求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设置作业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兼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7、分包方应对作业班组进行每道工序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应签字确认,并保存记录,分包方负责对施工班组的过程管理,督促班组作业人员
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
8、行业主管部门、业主、监理或总承包方检查发现分包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或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分包方必须立即整改;分包方对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及监理或总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接受相应的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
9、分包方必须为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有效操作证复印件上交总承包方,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分包方应组织班组作业人员积极开展周安全活动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保证作业人员具备相对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劳动保护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随进度报送总承包项目部安全员核对、存档。
10、分包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18岁以下和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重体力劳动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作业人员,以及患有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等重大疾病的作业人员。
11、分包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说明佩戴、使用;为特种作业人员(塔吊司机、架子工)岗前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复印件交总承包项目部安全员存档。
12、分包方负责搭拆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总承包项目部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并做好警示标志,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13、分包方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要求及总承包方方相关规定,配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配电设备,经总承包方专职电工或相关管理人员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才准供电,总承包方有权对分包方不符合规范的配电提出整改要求。
14、分包方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撤离相关区域的作业人员,并上报项目部,严禁继续施工作业。
15、在涉及管道、道路、爆破等具体施工作业,必须设置所需安全警示标牌,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
16、分包方应对总承包方搭设及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行保护,若因分包方施工原因造成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损坏,应由分包方进行修复及赔偿,若分包方拒不进行修复及赔偿,总承包方可安排其它作业队伍进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分包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
1、总承包方是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分包方工程款总额中已包含安全、文明措施费,为保证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在分包方工程款总额中另外计取 元作为分包方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设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2、分包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保证将总承包方支付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对所属施工作业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或工伤保险),不断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安全工作联系人
总承包方指派 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分包方指派 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其它约定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总承包方因不履行协议责任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责任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总承包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分包方因不履行协议责任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责任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分包方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总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分包方未落实总承包方相关管理规定,不服从总承包方安全管理、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等行为导致发生工伤、死亡及重大设备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分包方自负,因此所产生一切相关的费用由分包方自理,如事故对总承包方造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赔偿。
总承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
||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标准 |
||
序号 |
违章行为 |
处罚标准 |
1 |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
50元/人/次 |
2 |
戴安全帽但未系帽带 |
50元/人/次 |
3 |
高空、高处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 |
200元/人/次 |
4 |
挖孔桩作业,施工作业时不系安全带、违章吊装(冒装) |
200元/人/次 |
5 |
挖(机械钻孔)孔桩作业,未作业、作业完时桩口未封闭或封闭不到位 |
100元/处/次 |
6 |
安全网未按要求绑扎牢固的 |
50元/处/次 |
7 |
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身体赤裸者(赤膊、赤脚等)作业 |
50元/人/次 |
8 |
酒后作业 |
100元/人/次 |
9 |
在施工现场上用木材生火、烤火者 |
100元/人/次 |
10 |
建筑垃圾、钢管、模板、扣件未及时清理以及高空抛掷、乱丢放的现象 |
100元/次 |
11 |
高空坠物 |
500元/次 |
12 |
配电箱和开关箱无门、无锁、无漏电保护和防尘、防雨装置 |
50元/处/次 |
13 |
开关箱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措施 |
50元/处/次 |
14 |
临时用电线路没有埋地、架空敷设或随意搭拆 |
200元/处/次 |
15 |
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操作工疲劳作业 |
100元/人/次 |
16 |
临边洞口防护未随进度完善 |
200元/处/次 |
17 |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听劝阻造成事故者(并追究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
1000元/人/次 |
18 |
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
50元/人/次 |
19 |
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打人、骂人者 |
2000元/人/次 |
20 |
对任意拆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未及时恢复 |
200元/处/次 |
21 |
外协单位使用总包单位水电未进行计量(从开始至结束计量) |
1000元/次 |
22 |
施工临时道路清扫不及时 |
100元/次 |
23 |
使用禁止淘汰的手持电动工具(无防护罩的木工锯) |
100元/次 |
24 |
电锯、平刨、钢筋加工等机械的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无护手防护装置、未安漏电保护器、无保护接零、淘汰开关 |
200元/次 |
25 |
氧气、乙炔瓶间距不足5米,离明火不足10米 |
200元/次 |
26 |
从事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周围未配备灭火器并无动火审批单 |
200元/次 |
27 |
塔吊钢丝绳损坏未及时更换、挂单钩 |
200元/次 |
28 |
未严格按“十不吊”规定吊物 |
200元/次 |
29 |
上下塔机时接听电话 |
100元/人/次 |
30 |
在混凝土输送泵中直接加水 |
200元/次 |
31 |
指挥工违章指挥、上班玩手机 |
100元/人/次 |
32 |
特种工不服从工作安排 |
100元/人/次 |
33 |
外脚手架上乱堆放材料、随意拆除连墙件 |
100元/处 |
34 |
电梯井未及时防护 |
100元/次 |
35 |
卸料平台洞口密目网铺挂不规范 |
100元/处/次 |
36 |
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拆除临边洞口防护、防护棚等 |
100元/处/次 |
37 |
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拆除支模架受力杆件 |
2000元/处/次 |
注:罚款支付按玉罗司发〔2018〕44号《关于加强安全质量及工期违约处罚管理的通知》相关条款执行。 |
||
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
附件3 |
关于加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分包单位因施工需要借用公司电缆、配电箱、钢板、雾炮机、造雾机、发电机、水泵、移动围挡等临时设施,分包单位应加强管理,不得违规、违章使用,保障临时设施设备的完好率。特作如下规定:
确因工程需要,分包单位借用公司现有临时设施设备,需出具由项目部签字同意的借条交设备专管员,由设备专管员签字后交物资部库管办理出库。
现场使用电缆损耗率≤7%,配电箱损耗率≤5%,移动围挡损耗率≤5%,如超过规定损耗率由分包单位按物资部采购价赔偿。
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设备由分包单位按规范正确使用,如有正常损坏,由公司按规定进行维修;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由分包单位按物资部采购价进行赔偿。
工程部、质安部对现场进行巡查,如发现分包单位违规使用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公司将对分包单位处以200-2000元罚款。
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所借临时设施设备必须退库,退库时应通知设备专管员进行检查和数量核对,无误后退还借条。
第四章 图纸及技术要求
1. 图纸
1.1工程图纸随比选文件一同发布,由竞选人在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qsylsy.com/)自行下载。
1.2 竞选人中选并签订合同后,比选人向竞选人提供施工图纸。
2. 技术要求
2.1 竞选人应按设计图纸施工,同时遵守项目业主、设计方、分包工程分包人技术交底要求和现场指令。
第五章 竞选文件格式
1. 竞选文件构成
(1)竞选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退还竞选保证金函
(8)承诺书
(9)报价清单
(10)其他资料
2. 竞选文件格式要求
2.1 竞选文件按前述竞选文件构成内容顺序装订,并加装竞选文件封面和目录页,封面盖公章。竞选文件封面和目录页格式见《竞选文件》。
2.2 竞选函、报价清单除加盖法人公章外,还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2.3 竞选文件每页盖鲜章,属复印件的应加注“本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字样。
2.4竞选文件应装入牛皮纸文件袋(规格240×335mm),并进行密封。文件袋正面加贴竞选文件标识(标识格式同竞选文件封面),竞选人为法人的,加盖竞选人公章。骑缝处加盖竞选人公章。
竞选文件格式样本
高端自动化计量装备产销一体化运营基地项目装修工程-水电消防工程
专业分包竞选文件
竞选人: (盖章或捺指纹)
年 月 日
目 录
1、竞选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退还竞选保证金函
8、承诺书
9、报价清单
10、其他资料
竞 选 函
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高端自动化计量装备产销一体化运营基地项目装修工程-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贵公司与项目业主审定结算价款暂估价部分(注:暂估价及新增业主签价材料和业主认可的专业工程审定价的结算价款总额)下浮15 %,除暂估价以外的工程部分(注:我司中标清单(投标下浮后)与项目业主的审定结算原则及价款,返算为双方认可的未下浮的工程造价)下浮 %的含税竞选总报价 万元,并按税率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2、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安全及文明施工,无安全责任事故,施工不扰民。
(4)我方承诺在履约过程中,不以任何理由向贵方索赔(包括在实施过程中遇老百姓阻工产生的也损失也不能索赔)。
(5)我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拖欠民工工资。如出现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引起的相关责任,概由我方负责。
(6)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竞选人: (法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竞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选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于本页下方空白处。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现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参加高端自动化计量装备产销一体化运营基地项目装修工程-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比选。以我的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竞选文件及参加竞争性比选会。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活动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承担。
特此委托
竞选人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名和盖公司公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亲笔签名和捺指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于本页下方空白处。
退还竞选保证金函
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比选人名称):
兹有我方参加贵公司于 年 月 日(比选时间)组织的高端自动化计量装备产销一体化运营基地项目装修工程-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比选,我方以POS机刷卡的形式缴纳竞选保证金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60000.00 )。贵公司办理竞选保证金退还时,请退还到我方以下帐户中:
开户名全称:
开 户 行:
帐 号:
开户行所属省份及市(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以上内容应详细填写,不可简化,公章不要覆盖在开户行、账号上)
竞选人名称:
(法人盖公章)
竞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高端自动化计量装备产销一体化运营基地项目装修工程-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竞争性比选报价清单
竞选人:
序号 |
分项或子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基准价) |
最低下浮比例 |
竞选人报价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下浮 比例 |
||||||||
1 |
水电消防安装工程暂估价部分 |
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预留预埋、配套土建 |
万元 |
101 |
15% |
15% |
85.85 |
金额计算公式:基准价*(1-15%) |
2 |
除暂估价以外的水电消防安装工程 |
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预留预埋、配套土建 |
万元 |
237 |
30% |
金额计算公式:基准价*(1-竞选人所报下浮比例) |
||
合计 |
备注:
1、上表各分项报价包含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结款时必须提供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上表各分项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分包任务所有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资料费(一式六份)、措施费、管理费、保险费、协调费、施工所需水电费、税金等一切成本、费用和利润,在合同履行期间固定不变。
3、工程量计算规则:单价表中已明确标注计量方式的项目以清单标注方式为准;其余未标注的,工程量按现场实际收方计量。无论采取何种计量方式,最终结算工程量均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终审相应工程量。
4、竞选人需为本项目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如不购买,比选人有权帮助竞选人购买,费用从竞选人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
5、为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发放,中选人按照《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关于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万州建管〔2017〕59号)文件要求及比选人和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竞选人:
(法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