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昆明海关2020年度总关职工食堂蔬菜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昆明海关2020年度总关职工食堂蔬菜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YNGH[2020]-0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鞠娅
项目联系电话:0871-630162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18
联系方式:鞠娅 0871-630162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常焱茗 0871-63815951 18468034217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定,根据2020年昆明海关机关政府采购计划,现组织实施昆明海关2020年度总关职工食堂蔬菜配送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2.项目编号:YNGH[2020]-062;
3.采购内容:该项目为采购总关办公区职工食堂、及各招特所食堂所需的面粉、新鲜肉食、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蔬菜、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和水果等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原辅材料。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服务期: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5.服务地点: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6.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每年采购预算金额为伍佰万元整,三年为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元)。
7.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国家标准,保障食品安全及食物量达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3.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00 至 2020年04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明都大酒店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20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24日至2020年04月29日,每日09: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1.发布的媒介:本项目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2.公告期限:2020年04月24日至2020年04月29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