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采购人名称: 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 采购项目名称: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XJAZGC-2020-11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文件售价:0元
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4-20
八、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4-30
九、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456000元 | 厨师班人员配备9人 | 456000元 | 仙居县徽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仙居县安洲街道杜婆桥商贸大楼31-32号 | 91331024307525186P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吕凤飞,陈迎琪,李金伟
十一、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瑶琦
联系电话:0576-87785917
传真:/
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9室
2、采购人名称: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李金伟
联系电话:0576-89373623
传真:/
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22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
传真:/
地址:仙居县环城南路500号
现场监督记录表 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 .pdf
768.1K
评审报告 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 .pdf
636.1K
竞争性磋商文件 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电子交易网上发布稿).doc
264.5K
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JAZGC-2020-1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代理机构: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磋商须知
前附表
一、总 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磋商
五、定标
六、合同授予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 XJAZGC-2020-1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 |
1 |
480000 |
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人员配备9人 |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 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厨师长具有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有星级酒店或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从业经历和餐饮管理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厨师具有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2020-04-20上午09:00)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4-30上午09:00)
2.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4-30 09:00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5室
九、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4-30 09:00
十、磋商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5室
十一、磋商保证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门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目标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xjztb.cn)网上发布。
▲4、特别提醒: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本公告网页附件CA 申领操作指南、CA 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磋商响应文件(详见本公告网页附件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5)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5、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鼓励供应商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6、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人应做好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现场的监督工作,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活动;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采购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涉及采购文件获取、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采购结果确认,以及采购合同签订等事项,应通过线上或者邮寄快递办理。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做好评审场所的通风、消毒等工作,完善防护措施,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确保评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228号,联系人:李金伟;联系电话:0576-89373623,13645760077;传真:0576-89373911;E-mail:354525481@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9室;联系人:潘瑶琦;联系电话:0576-87785917;13305767917;传真:0576-87785917;E-mail:mjm5917@163.com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仙居县环城南路500号;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576-87720209;传真:0576-87720209。
十四、业务咨询
机 构 |
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 |
||||
电子邮箱 |
E-mail:mjm5917@163.com |
||||
网 站 |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文件下载、公告查询) |
||||
咨询事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传真 |
备注 |
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 |
潘瑶琦 |
15705763661 |
0576-87785917 |
三楼309室 |
潘瑶琦 |
质疑处理 |
朱益君 |
15088833089 |
0576-87785917 |
三楼309室 |
朱益君 |
网站系统问题 |
客 服 |
4008817190 |
/ |
注册、账号等 |
客 服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磋商项目一览表
本次磋商共 1 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 |
1 |
项 |
480000 |
480000 |
二、项目概况
1、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就餐人数约160人,厨师班人员配备9人,详见厨师班人员配备表。厨师班人员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按时到位,在合同期内厨师长、厨师不得更换,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厨师班人员搭伙费:42120元/年。
2、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干部职工的早餐、中餐、晚餐服务及机关内部接待的用餐服务。早餐供应面点6种;中餐供应菜品种10种左右,晚餐以点心、面点类为主;机关内部接待用餐及临时性工作用餐根据需要安排。
3、服务期限1年,合同按年签订。服务期满并通过测评,采购人对供应商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三、厨师班人员配备
厨师班人员配备表
类别 |
人数 |
备 注 |
厨师长 |
1 |
具有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有星级酒店或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从业经历和餐饮管理经验,身体健康,按卫生部门规定办理健康证,年龄在35-50周岁。 |
厨师 |
1 |
具有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按卫生部门规定办理健康证,年龄在50周岁以下。 |
配菜师 |
1 |
具有职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按卫生部门规定办理健康证,年龄在50周岁以下。 |
面点师 |
2 |
具有职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按卫生部门规定办理健康证,年龄在50周岁以下。 |
其他人员 |
4 |
具有从业经历或餐饮管理经验,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按卫生部门规定办理健康证,年龄在50周岁以下。 |
合计 |
9 |
四、考核办法
1、考核年度内出现仪器安全、消防安全经核实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视实际情况给予1000元至30000元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报请相关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菜品有异物、或烧焦、或过咸过淡(就餐人员反响强烈的);米饭夹生,严重影响食用,经确认情况属实,考核年度内第一次每项扣100元;第二次每项扣300元;第三次每项扣1000元,以后每次在上一次的基础上递增20%扣款。
3、早点中包子、馒头等没发透、没蒸熟、佐料变质的;在早餐供应时间内包子断卖的,经确认情况属实,考核年度内第一次每项扣100元;第二次每项扣300元;第三次每项扣1000元,以后每次在上一次的基础上递增20%扣款。
4、点心师和厨师违规使用或使用超期食品或调味品的,或不及时处理相关食品及调味品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500元(扣考核分2分),第二次扣1000元(扣考核分5),第三次扣2000元(扣考核分10分),以后每次在上一次的基础上递增20%扣款(并取消年度考核奖)。
5、点心师擅自倒掉早点(含制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厨师和切配师擅自倒掉菜品(含制成品、半成品及材料)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500元(扣考核分2分),第二次扣1000元(扣考核分5分),第三次发现的,开除处理。
6、开餐售卖时间严格按纪委的作息要求,特殊人员经批准可提前十分钟,违反此项规定的,考核年度内经查实每次扣100元。
7、食品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外带食品物品及食品,严禁在制作过程中乱吃乱拿,经发现(包括查询监控录像后发现的资料),考核年度内第一次扣500元,第二次扣1000元,第三次发现的建议辞退。食堂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带外来人员来食堂就餐,发现经核实情况属实者,扣100元一次。
8、餐具未按规定消毒,或清洗不净有油污,经确认情况属实的,考核年度内每次扣100元。
9、各个岗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经确认情况属实的,考核年度内每次扣100元。
10、仪容仪表不够整洁,同事之间闹不团结,在工作场所吸烟人员,一经发现,每次扣100元。
11、食品行政厨师长在工作日期间请假的,应上交书面请假条,考核年度内每人每天按200元的标准给予扣除,擅自离岗的,每人每天按400元的标准给予扣除。
12、考核年度内,市场监督局对机关食堂抽查后,认为不符合规定的,每查扣一件物品扣200元,查扣物件2起以上的,每查起一件扣300元。
13、食堂内走廊卫生、厨房卫生、餐厅卫生抽查不合格的,每次扣100元,单位干部职工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每次扣200元。因服务态度差造成单位干部职工投诉的,经核实一次罚款200元。
五、付款方式
按照先服务后付费的原则,采购人按月支付供应商承包服务费,次月10日前凭正式发票支付上一个月的承包服务费(根据考核办法扣罚款的应在当月支付的承包服务费中扣除)。
附:
食堂管理制度
为强化食堂卫生及日常工作的管理,约束食堂员工的卫生行为及日常行为举止,督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采购人提供一个值得信赖的餐饮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堂管理
食堂隶属于办公室管理,食堂日常工作与人员安排与分配直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负责。加强自身管理,搞好内部工作协调。应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提高饭菜质量,勤俭节约,降低成本。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认真抓好食堂的饮食、环境、炊事人员个人卫生的管理工作。餐具做到每餐消毒,严把食品采购、运输、储藏关,防止流行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各类卫生达标,并通过各级检查。
第二条 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经营工作,贯彻执行领导的指示精神。
2、负责做好食堂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员工优质服务意识。
3、努力为公司员工提供一流的餐饮服务,争当一线员工的好后勤。
4、加强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采购优质产品,保证员工吃饱吃好。
5、强化食堂制度建设,改善员工就餐环境,保证员工的的饮食安全。
6、负责员工日常工作的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保证食堂的经营工作顺利进行。
7、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三条 个人卫生
每名员工在岗期间必须达到以下个人卫生标准:
1、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2、必须坚持勤洗澡,不许留长指甲,不许化浓妆,长发必须盘在帽子里,鞋不许有污渍,上厕所要洗手。
3、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保持始终干净。
4、做好值日的卫生清理、打扫工作。
5、热情服务,文明用语。
6、卖饭、菜时必须戴手套、口罩。
7、不许说脏话和不利于团结的话。
8、平时穿戴也要整洁、利索。
9、平时要注意仪表,售饭、菜时要注意姿态。
10、做好管理员安排的临时卫生清理打扫工作。
第四条 餐饮卫生
餐饮卫生关系到就餐员工的健康,一个卫生良好的食堂是对员工的负责,对社会负责。
1、杜绝劣质米、面、油进入食堂。
2、杜绝劣质肉、蛋、禽类、豆类食品进入食堂。
3、杜绝劣质蔬菜产品进入食堂。
4、妥善保管所有购进的食用食品。
5、做好防鼠灭蝇工作。
6、领料到后厨的原料要及时处理,尽快使用,保持新鲜。
7、合理安排配料,尽量避免浪费。
8、冰箱、冰柜要保持洁净,生、熟不得混放。
9、生、熟食品散放必须加盖或加罩。
10、装油、盐、酱、醋器皿必须物见本色。
11、灶台上物品必须摆放整齐,勤擦拭,去油渍。
12、排烟罩、排风扇要勤擦洗,不许掉油渍。
13、和面机、压面机、炸锅、饼锅等要每天擦拭,必须保持物见本色。
14、蒸饭车要按操作规程开启、关闭及时添水和放水,保持内外部清洁。
15、蒸饭托盘要洁净,不许落地,用后要摆放整齐。
16、所有器皿一律不许有污渍。
17、用餐托盘、碗筷、小碟必须洗擦干净,必须消毒。
18、员工用餐后桌面要及时清理,保持桌面洁净。
19、保证就餐员工有开水喝。
第五条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反映的是食堂的精神面貌,如何为采购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是每一位食堂员工的责任。
1、大厅要保持洁净,天棚、墙壁不许有灰尘。
2、地面要保持干净每天要擦拭两遍。
3、门厅玻璃夏季要两天擦一遍,不许有污渍和灰尘。
4、售饭台要整洁,售饭前后工作人员必须擦拭、清理。
5、操作间地面每天都要打扫、冲洗,每周用碱水彻底擦拭一遍,不许有污渍和卫生死角。
6、操作间墙壁每周要清理一遍,重点部位要每天擦拭,不许有污渍;天棚每月要打扫一遍。
7、班组负责的玻璃夏季每半月擦拭一遍。
8、仓库要保持清洁、干爽、通风和安全。
9、更衣室和厕所要由专人负责打扫,保持清洁干净。
10、及时清运垃圾,防止滋生蚊虫。
第六条 消防安全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第三章 磋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 |
2 |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3 |
磋商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的规定,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约定由中标(成交)人支付,收取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按中标(成交)金额的0.498%计算,中标(成交)人须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 |
4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答疑,答疑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供应商。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可酌情推迟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
5 |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4、供应商应同时提交以U盘存储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快递至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若由于网络原因等解密异常情况无法在线解密全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时,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认定后以U盘存储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为准进行线下开标。 |
6 |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7 |
磋商办法及标准:按照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
8 |
中标(成交)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磋商结果公示结束后,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http://zfcg.czt.zj.gov.cn)、“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xjztb.cn)。公示结束后,中标(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9 |
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
10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供应商可采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5日内退还。 |
11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
12 |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 |
13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90 天 |
14 |
解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15 |
本次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480000元,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 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 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
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维修与维护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竞争性磋商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二次报价的磋商方式进行。
(四)磋商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磋商费用
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发改价格[2011]534号),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约定由中标(成交)人支付,收取标准为中标(成交)金额的0.498%。中标(成交)人须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该费用无论供应商是否单独列项计算,采购人均认为己在磋商报价中包含,供应商在磋商时应予考虑。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八)特别说明:
▲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成交)后发现的,中标(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磋商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xjztb.cn)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xjztb.cn)网上发布答疑公告,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
3、为保证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补充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和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变更后的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xjztb.cn)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4、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
1、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包括:
(1)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诚信竞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供应商最近一个年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财务报告、最近一个季度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税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9)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如有,附同类项目的业绩或案例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10)厨师长简历表、厨师班组成人员情况表,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11)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评分项涉及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
2、报价文件:
(1)磋商函(格式见附件);
(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注1: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磋商函、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2: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及度量衡单位
▲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2、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的首次报价仅为参考报价,供双方磋商时参考,最终报价须经磋商后确定。
▲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服务价款,即人员工资、奖金、节假日加班费、社会保险(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交通费、住宿费、办公通讯费、食堂卫生保洁费、服装费、体检费、厨师班人员搭伙费等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针对企业自身实力,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充分考虑合同期间成本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不可预见因素自行报价。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3、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加密并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字。
中标(成交)公告公示结束后,中标(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或者修改,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但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磋商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3)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磋商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4)磋商有效期、服务期限等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不实质性响应或者擅自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磋商的;
(2)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采购需求的。
3、在报价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四、磋商
(一)组建磋商小组
本项目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2 人和采购人代表 1 人,共 3 人组成。
(二)磋商原则和磋商办法
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方接触。
2、磋商办法。本项目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7、最终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三) 磋商程序:
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开启开标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若由于网络原因等解密异常情况无法在线解密全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时,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认定后以U盘存储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为准进行线下开标。
3、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4、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5、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6、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7、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8、宣读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和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9、磋商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磋商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10、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11、按供应商的商务资信/技术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取前3名由厨师班人员进行现场实际操作(时间另行通知),采购人统一提供原料,磋商小组结合评菜人员评价结果打分。
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进行磋商,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供应商的首次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线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13、开启商务技术评审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磋商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14、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标。
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
3、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五)错误修正
磋商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五、定标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xjztb.cn)网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人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供应商应自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磋商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供应商可采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5日内退还。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仙居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系列项目的磋商。
一、总则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商务资信/技术分80分。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价格分、商务资信/技术分的汇总得分,中标(成交)候选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终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最终磋商报价相同的,按商务资信/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其他供应商中标(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资信/技术分
注: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供应商提供相关依据)。
二、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2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终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20%×100
2、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其价格分作零分处理。
(二)商务资信/技术分(80分)
商务资信/技术分由磋商小组按下列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分,每人一张评分表,并记名。如某张评分表的一个因素项目超过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为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分(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 项目 |
评标因素 |
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说明 |
1 |
技术分 (40分) |
现场实际操作情况(40分) |
采购人统一提供原料,厨师现场制作,磋商小组成员结合评菜人员评价结果进行评分。 |
2 |
商务资信分 (40分) |
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15分) |
根据本项目厨师班配备人员的相关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同类工作经验等,磋商小组成员在分值范围内分别打分。(提供厨师班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最近一个季度内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 |
3 |
保证项目质量的措施(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食品安全、消防管理等,磋商小组成员在分值范围内分别打分。 |
|
4 |
服务承诺和优惠条件(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优惠条件,磋商小组成员在分值范围内分别打分。 |
|
5 |
成功案例或业绩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17年以来星级酒店或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承包成功案例或业绩证明,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成功案例或业绩证明复印件) |
|
6 |
权威认证、荣誉(3分) |
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供应商或厨师班配备人员2015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含协会)烹饪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
7 |
磋商响应文件质量 (2分) |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整,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编排混乱等,磋商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磋商响应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 0.5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
合计 (80分) |
磋商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现场实际操作评分表(40分)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菜品种类 评分内容 |
|||||
1 |
味感:口味纯正、主味突出、调味适当、无糊味、腥膻味、异味等(10分) |
|||||
2 |
质感: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其应有的嫩、滑、爽、软、烂、脆等特点(10分) |
|||||
3 |
观感:主副料配比合理、刀工细腻/规格整齐、汁芡适度、色泽自然、装盘美观(10分) |
|||||
4 |
营养卫生:营养配比合理,成品中不允许使用人工色素和不能食用的物品,调料仅限使用:老抽、黄酒、盐、大蒜、姜、蒸鱼豉油、生粉、椒、米糠油、葱;讲究餐具盒盘饰清洁卫生(10分) |
|||||
合计得分(40分) |
注:菜品种类按采购人现场提供的菜单在60分钟内完成制作,每超过1分钟扣1分。
评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JAZGC-2020-11
甲方: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
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__________元)。
注:合同价款包括人员工资、奖金、节假日加班费、食堂卫生保洁费、社会保险(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交通费、住宿费、办公通讯费、服装费、体检费、厨师班人员搭伙费等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三、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办理食堂相关的合法手续,并负责食堂进菜及菜价核定。
(3)甲方有权对乙方配菜、营养搭配、饭菜质量、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应及时反馈员工对乙方工作的意见,监督乙方及时改正。
(5)甲方应当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6)如有停电、停水等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在食堂运作期间招聘食堂员工,乙方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购买乙方服务,乙方为提供服务投入的人员不与甲方产生任何人事关系。
(2)乙方应当加强人员管理,确保用工安全。
(3)乙方应当按时供应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日餐,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
(4)乙方负责美化食堂用餐环境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5)乙方负责食堂相关安全、卫生事项,因乙方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的安全事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5日内无息退还。
2、乙方磋商时承诺投入的人员在合同期间不得变换,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报经甲方同意。乙方实际在岗人员与磋商时承诺投入的人员不符,每发现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人次;连续二次出现同类情况的,甲方对供应商进行劝退;连续三次出现同类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提交厨师班人员搭伙费42120元。
五、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提供。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履行时间: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按年签订。服务期满并通过测评,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2、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满意度测评,乙方两次测评差评在50%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履行方式:提供服务
4、履行地点: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七、付款方式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承包服务费,次月10日前凭正式发票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承包服务费(根据考核办法扣罚款的应在当月支付的承包服务费中扣除)。
八、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保险
1、员工人身意外保险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2、其他保险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如需调整完善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调整完善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报监督机构和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商务资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
商务资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JAZGC-2020-11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商务资信/技术文件目录
(1)磋商声明书;
(2)政府采购诚信竞投承诺书;
(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供应商最近一个年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财务报告、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税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9)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如有,附同类项目的业绩或案例证明复印件);
(10)厨师长简历表、厨师班组成人员情况表,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1)服务承诺书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评分项涉及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
格式1、磋商声明书格式:
磋商声明书
致: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事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供应商及其磋商项目的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若中标(成交),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磋商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
6、我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2、政府采购诚信竞投承诺书格式:
政府采购诚信竞投承诺书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的竞投;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磋商人员贿赂,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
三、应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
四、中标(成交)后,不将采购项目非法转让他人,或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五、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或恶意报价,哄抬采购价格;不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组织机构协商磋商;
六、中标(成交)后,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拖延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八、不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扰乱政府采购工作;
九、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拒绝或在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记入信用档案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附后),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二)本公司参加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小微企业名录” 磋商前一周内任意时间的页面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格式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的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
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格式6、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
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时间 |
项目单位名称 地址及联系方式 |
项目合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供应商应将2017年以来星级酒店或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承包成功案例或业绩证明复印件附后。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7、厨师长简历表格式:
厨师长简历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学 历 |
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
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 |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8、厨师班组成人员情况表格式:
厨师班组成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证书名称及等级 |
本项目中的岗位 |
从事专业年限 |
备注 |
注:表后应附所填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一个季度内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JAZGC-2020-11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目录
(1)磋商函;
(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格式9、磋商函格式:
磋商函
致: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根据贵方为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AZGC-2020-11),签字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资信/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各1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供应商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日起 90个日历天。
4、如中标,本磋商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格式10、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格式:
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项目名称:仙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JAZGC-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