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9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9日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09日至2020年05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的委托,就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ZJGX-2020037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单位分散采购

四、项目概况:

项目总预算(最高限价):96万元/年,总计288万元/3年。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价

1

1、总院(镇海区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5日止计算。后续合同的签订以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48.00万元/年

2、龙赛院区(镇海龙赛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48.00万元/年

备注:采购需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提供: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05月15日17:00。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以潜在供应商的名义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以游客名义获取的采购文件不予认可,其投标视作无效投标):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或“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注册的投标人获取路径:【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2)未注册投标人获取路径:【商家入驻】—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注册流程:https://ms.zcygov.cn/pages/register?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得完整的采购文件及所包含的采购需求(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4、采购文件售价:无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及要求:

1、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还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请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本条所述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在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纸质投标文件”应为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以下简称纸质投标文件),该“纸质投标文件”只有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只有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本条第2款所述环节,即使在本采购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八、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详见现场电子屏)。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甬行码”为绿色)携带CA证书出席招标会。

3、开标时间后1个小时内(2020年5月29日10: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九、落实的政策:

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媒体

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2、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3、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zhenhai.bidding.gov.cn。

十一、投标保证金: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CA申领操作指南”。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网址: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投标文件撤回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投标人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一)中心大厅实行封闭式管理,投标人从2号门电梯到三楼交易大厅,实行人员分流。

(二)投标人不得超过1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三)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场人员均须主动配合出示绿色“甬行码”、核验身份证、测量体温、接受防疫询问登记、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并按指定线路进入开标场所。

(四)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进入大楼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十三、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86282729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3楼

联系人:何露佳

联系电话:0574-27677470

传真:0574-27676000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镇海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0574-89389666




附件信息:

  • 0509终稿食堂采购招标文件.doc

    290K

分享到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全册)

项目编号:ZJGX-2020037

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 购 人: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14168589" 第一章 采购公告 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509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09日至2020年05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的委托,就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ZJGX-2020037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单位分散采购

四、项目概况:

项目总预算(最高限价):96万元/年,总计288万元/3年。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价

1

1、总院(镇海区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5日止计算。后续合同的签订以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48.00万元/年

2、龙赛院区(镇海龙赛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48.00万元/年

备注:采购需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提供: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05月15日17:00。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人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以潜在供应商的名义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以游客名义获取的采购文件不予认可,其投标视作无效投标):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或“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注册的投标人获取路径:【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2)未注册投标人获取路径:【商家入驻】—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注册流程:https://ms.zcygov.cn/pages/register?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得完整的采购文件及所包含的采购需求(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4、采购文件售价:无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及要求:

1、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还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请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本条所述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在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纸质投标文件”应为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以下简称纸质投标文件),该“纸质投标文件”只有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只有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进入本条第2款所述环节,即使在本采购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八、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详见现场电子屏)。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甬行码”为绿色)携带CA证书出席招标会。

3、开标时间后1个小时内(2020年5月29日10: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九、落实的政策:

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媒体

1、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2、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3、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zhenhai.bidding.gov.cn。

十一、投标保证金: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CA申领操作指南”。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网址: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投标文件撤回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交易的开评标环节全程录音录像,投标人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一)中心大厅实行封闭式管理,投标人从2号门电梯到三楼交易大厅,实行人员分流。

(二)投标人不得超过1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三)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场人员均须主动配合出示绿色“甬行码”、核验身份证、测量体温、接受防疫询问登记、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并按指定线路进入开标场所。

(四)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进入大楼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十三、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86282729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3楼

联系人:何露佳

联系电话:0574-27677470

传真:0574-27676000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镇海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0574-89389666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总院和龙赛分院,两个院区是24小时无假日医院,目前按二甲医院规格建设运行。总院(镇海区中医医院)用地面积107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615.6平方米,床位320张。住院综合楼设12个病区。龙赛院区用地面积2069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00 平方米,床位280张。住院综合楼设8个病区。因总院扩建原因,总院院区内无食堂,仅租赁一场地供职工堂食用,故两个院区共用食堂厨房,总院所有需求需配送。

项目总预算(最高限价):96万元/年,总计288万元/3年。

子包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1

1、总院(镇海区中医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1项

48万/年

2、龙赛院区(镇海龙赛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1项

48万/年

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5日止计算。后续合同的签订以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一、项目具体要求:

1、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1.1 供应商负责医院食堂的经营管理,负责供应医院职工、病员及早、中、晚餐,手术室医护人员误餐、病人的治疗饮食。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允许小餐厅承接接待餐业务。具体要求为:

1.2 配置营养厨师及相应员工管理,应满足本招标要求。配合营养病人提供营养餐,根据不同病种病人特殊餐饮需求,提供流质、半流质、软食、治疗诊断饮食、特殊餐饮等。

1.3 提供肠内营养配制及配送,不计人工费用,拟定结算价。

1.4 向各病区住院病人提供订餐及送餐服务,足额配备病区配送员,以保证送餐时间及饭菜温度。对病人家属提供快餐服务。

1.5 为职工提供一日三餐(早、中、晚),并有值班人员对医院提供就餐保障(包括手术误餐、工作误餐)。职工食堂早餐为自选模式,以面食、点心为主,餐品品种不少于15种,龙赛院区健康管理中心早餐为自助模式,品种同职工早餐,医院补贴4.5 元每人次;中餐为半自助餐,两荤两素,医院所有职工付10 元(包括实习进修、物业管理人员及保安、医共体成员招宝山街道医院等),其余人员14元,整体品种不少于12个,其中大荤 3 种类(三选一),半荤 3 种类(三选一),素菜 6 种类(六选二),另在提供的酸奶(院方指定可供品牌)和水果中任选其一。 晚餐为自选模式,品种不少于10 个,营养均衡。提供免费汤、辣椒酱等。另外提供职工小炒(服务时间为早上十点到晚上六点)、面食及风味小吃等。提供来客就餐及包厢服务。所有品种实行明码标价,价格由双方协商制定。

1.6 总院和龙赛院区分别提供每年总计不超过48万元补贴,其中24万元为医院职工中餐半自助餐人员经费补贴,另 24万为采购人对供应商食品安全、操作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的考核奖励。两院区分别根据实际中标金额签订合同,按中标金额对48万元补贴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经费补贴和考核奖励两部分。

二、餐费标准

采购人食堂餐费标准由供应商明码标价、自由消费。供应商必须合理制订菜谱,所需食材采购成本不低于市场价的70%,毛利控制在30%以下。单品单价比周边快餐店价格下浮15%以上,采购人拥有监督权。

三、经营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1、采购人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办公用房,一次性添置必备的厨房设备。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在现有的设备情况下,餐厅所用的易耗品、米、油、调味品等由供应商提供。装置性设备、设施如房屋、地面、管道、电梯、中央空调等,由采购人负责维护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餐饮设备如厨具、灶具、灯具、冰箱等日常保养和维修由采购人承担。除四害、餐厨垃圾、由采购人承担。食堂经营就餐管理系统更新、维护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水、电、气能源费用中标单位自理。

四、食堂必须配置的工作人员人数及资质要求:

1、食堂专职管理人员1名、厨师长1名、厨师组长2名、营养厨师1名、仓库保管员1名、其他厨师、面点、切配、订送餐人员、消洗、服务、清卫等人员按需配置,总人数不少于22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餐厅窗口服务员年龄不大于40 周岁。

2、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平稳处理老员工过渡工作。

3、食堂各岗位主管级以上人员调动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为保证医院职工和病员及家属就餐安全,供应商承包期内,采购人根据质量监督、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进入供应商承包区域实施现场检查;

2、对供应商采购食品实施抽样留样检查;

3、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及其他材料;

4、如发现违法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被污染工具、设备,在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时,甲方有权终止食堂承包合同。

(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内,供应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作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安全标准及医院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度建立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盗、食堂卫生管理、物资采购和供应等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严防事故发生。

2、供应商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进货走正规渠道并提供三证,及时公示,不采购不加工有损人体健康的食品,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供应商原材料必须定点采购,供货商需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供应商采购密胺等餐具必需是环保材料,有正规检测报告,并是经采购人审核认可后方可购买使用。使用的一次性用品、消毒液、清洁剂及各种卫生用具等必须由采购人认可。供应商采购使用的食用油必须是非转基因食用油,使用无碘盐,且获得采购人认可。

4、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必须履行各项权利义务承诺,做好服务、饮食卫生质量保证工作,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工作、服务、卫生质量、人员配备等综合考核。

5、承包期内食堂取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评定为“A 级”或取得“示范职工食堂”的给予适当额度奖励。

6、在合同期内因食堂饮食、服务、卫生所发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同时终止合同,并按采购人实际损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加强管理,督促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各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对采购人举行的大型活动、节日活动接待,供应商应予以支持,不收取人员加班费,涉及采购费用另计。

六、其他

经医院同意后,可在院内设一外卖角,供应为本院服务单位的人员的餐饮。

二、商务条款要求

序号

商务条款要求

1

服务期限: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5日止计算。后续合同的签订以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

履约保证金:/。

3

履约保证金形式:/

4

合同终止:中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保证金。因中标单位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5

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

6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公示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7

付款方法:

第二个月月初,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供应商上月管理费。同时,采购人根据医院职工消费情况,从医院食堂支付采购人职工就餐餐费以及其他相关就餐费用。患者就餐费用由供应商自行与患者结算。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对应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内容、要求

1

1.2.1

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龙赛医疗集团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86282729

2

1.2.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3楼

联系人:何露佳

联系电话:0574-27677470

传真:0574-27676000

3

1.2.8

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分网www.zhenhai.bidding.gov.cn

4

3.4.1

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5

4.3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6

*4.4

采购预算金额:见招标公告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7

*4.5

投标报价:应当包含设备价、零备件和专用工具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维护保养费等采购需求要求的一切设备和服务费用。

8

*5.1

投标有效期:90

9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适用(本项目所有涉及保证金内容的条款均不适用)

10

7.1

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文件组成: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投标价格明细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提供);

(5)投标单位声明函;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提供);

(7)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

2、资信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营业执照;

(3)银行资信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法定代表授权人社保证明;

*(11)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2)供应商一般情况;

(13)商务条款响应表;

(14)提供第四章评标标准(兼评委打分表)所需证明资料;

(15)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11

7.3.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12

*7.3.5

多个子包投标装订要求:不适用

13

*7.4.2

多个子包投标密封要求:不适用

14

7.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29日9:30北京时间)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宁波市镇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详见现场电子屏)

15

8.2.1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29日9:30(北京时间)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宁波市镇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详见现场电子屏)

16

9.4.1

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

17

10.1.1

中标人确定: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18

11.3.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19

11.3.3

中标人放弃中标后的处理:重新招标

20

11.4.2

履约保证金金额:/

21

12.1

1、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2、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收取。

3、以上费用由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一并考虑,中标人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4、中标人如未按以上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

5、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6、服务费缴纳:

开户名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账 号: 1904014170000115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定义

1.2.1采购人:见前附表

1.2.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3 投标人、供应商:均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2.5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2.7采购文件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2.8发布媒体: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开发布的媒体,具体见前附表。本项目所有采购信息在指定媒体发布后,视同送达所有供应商。

二、投标、投标货物

2.1合格的投标人:指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2.1.1 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分公司为法人的分支机构,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为无效投标,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

2.1.2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

2.1.3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采购文件购买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人名称应当一致。

2.2合格的投标货物来源:见前附表。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3投标人代表

2.3.1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或《组织授权书》(适用非法人的其它组织,格式参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2若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与营业执照相符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4投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三、采购文件

3.1采购文件的组成

1.采购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3.2采购文件的依法获取:见采购公告

3.3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3.2潜在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

3.4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3.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具体见前附表。

四、投标报价要求

4.1 投标报价: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是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之一,开标程序中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开标一览表”唱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4.2投标报价必须是人民币报价。

4.3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具体见前附表。

4.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采购文件设有最高限价的,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4.5投标报价应当包含的内容:见前附表。

五、投标有效期

5.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

5.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保证金

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

7.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具体见前附表。

7.2投标文件编制和格式

7.2.1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7.2.2投标语言:中文,当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2.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当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2.4投标文件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人应按资信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分别编制。

7.2.5投标文件应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7.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及份数

7.3.1、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7.3.2、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按照本章第7.3.1条要求。

7.3.3、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照本章第7.3.2条要求。

7.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

7.4.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分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

7.4.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

7.4.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

7.4.4、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本章前附表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

7.4.5、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4.6、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7.5投标文件的递交

7.5.1投标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寄达和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见前附表。

7.5.2采购人因故需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潜在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书面回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潜在供应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

7.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7.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7.6.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八、开标

8.1接收投标文件

8.1.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安排工作人员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8.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2)​ 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3)​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2 开标

8.2.1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邀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力、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唱标结果提出质疑。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见前附表。

8.2.2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为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一次性同时开启,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依据《开标一览表》唱出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投标声明等相关内容,并当场做出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唱标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如对唱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6)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8.2.3开标后已经启封和唱标的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文本),采购代理机构一律不予退还。

8.2.4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8.2.5开标会议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并不当场宣布;定标后,将在本项目指定的媒体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8.2.6、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4)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5)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6)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7)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8)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九、评标

9.1评标委员会

9.1.1 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将按规定在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示之前依法保密。

9.1.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投标人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

9.2评标方法

9.2.1评标方法见第四章。

9.3评标程序

9.3.1评标程序见第四章。

9.4推荐中标候选人:

9.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结果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见前附表。

9.5 评标过程保密

9.5.1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前,评标委员会名单应该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十、定标

10.1确定中标人

10.1.1本项目确定中标人的规定见前附表。

10.1.2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照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10.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1.4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事先授权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照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10.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十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11.1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1.2中标通知书

11.2.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1.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1.3签订合同

11.3.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最迟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签订书面合同,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见前附表,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1.3.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1.3.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按照前附表的规定进行处理。

11.4履约保证金

11.4.1 履约保证金是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而向采购人提交的用以保障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担保,促使中标人全面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中标人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或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

11.4.2履约保证金的要求见前附表。

11.4.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人义务完毕止。

11.4.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合同进行约定。

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拒绝提交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12.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编制采购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费用收取方式及收费标准见前附表。

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特别说明

13.1本次项目将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13.2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

13.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3.2.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3.2.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应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具体见第四章。

13.2.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13.2.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3.3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13.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13.5执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将对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或技术加分,具体见第四章。

13.6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或技术加分,具体见第四章。

十四、对供应商质疑的有关规定:

1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14.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14.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14.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

14.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4.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总则

1、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为30分,资信商务技术分为70分,具体分值见评标标准。

3、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资信商务技术分+价格分。

4、各投标人最终得分:计算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5、评标结果排序:按照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照评标结果排序,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落实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

三、评标委员会须知和评标过程处理原则

1、评标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评标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评标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未被授权为采购人代表的,应当回避。

3、本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能做为评标专家参与评审,应当回避。

4、出现评标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标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

5、评标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6、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评标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0、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子包项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子包,采购文件中应载明核心产品(如有,具体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技术条款要求),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评审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所有供应商都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评审中,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发现的投标文件报价错误按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文件报价有修正的,其评标价为修正后的报价,修正后的报价若高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修正后的报价若低于投标报价,则中标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修正后的报价应当按照本章评标程序中“澄清或者说明”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6、在评审中若发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若发现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不一致,以书面文本为准。

17、废标: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评标终止:

(一)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评标过程中投标无效的认定: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保函出具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

(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不全或虽提供但格式、签署与盖章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组成或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8)采购文件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有负偏离的;或未标注有“*”号的条款负偏离达到或超过采购文件规定数量的;

(9)商务条款响应表或技术条款响应表有缺项、漏项且评标委员会认定该缺项、漏项使得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0)符合采购文件“评标标准”规定的无效投标条件的;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报价有修正的,投标人不予确认的;

(14) 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参与同一子包投标的;

(1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投标;

(16)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投标人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

(17)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

(18)法律、法规和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包括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或者说明、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等程序。

(一)、资格审查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继续评标。

资格审查内容(兼审查表)

序号

资格要求

审查内容

符合性

(符合/不符合)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营业执照;

(3)银行资信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内或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特定资格条件

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注:1、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二)、符合性审查

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继续评标。

符合性审查内容(兼评委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采购文件要求

符合性

(符合/不符合)

1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采购文件购买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人名称应当一致。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详见投标人须知2.3投标人代表

3

投标有效期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及份数

详见投标人须知7.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及份数

5

投标文件组成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6

投标报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报价要求

7

商务实质性条款(带*号条款)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8

技术实质性条款(带*号条款)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9

其他无效投标认定情形

详见本章四、评标过程中投标无效的认定及采购文件

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为不合格。

(三)、澄清或者说明

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并通过询标的方式要求供应商到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安排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并承担后果。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询标的次序和时间是根据评委对投标文件审查的具体情况安排的,如果评委认为已经理解或不需要澄清的投标文件,将可能不再安排投标人进行询标。

(四)、投标文件比较和评价

1、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兼评委打分表)”对照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比较和评价,评定其偏离性质和程度,并对其技术、资信商务进行评分。

2、 综合评分: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资信商务技术分+价格分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1、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计算各投标人最终得分:计算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评标结果排序:按照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3、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照评标结果排序,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六)、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评标结束。

评标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评审内容

评分项目内容

得分

(70分)

1.企业认证(3.5分):投标单位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认证得0.5分;投标单位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每个认证得1分,

本项最高得3.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5

2.企业证书(3分):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3分。

投标人具有市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2分。

投标人具有区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1分。

不累加,就高得分,最高得3分。

(投标文件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3

3.项目业绩(5分):投标人有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宁波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学校(就餐人数为:≥1000人)、医院(二甲及以上)食堂经营合同,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开标时原件备查)

5

4.企业荣誉(2.5分):具有“信用等级AAA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五星级售后服务单位”、“中国餐饮服务百强企业”、“消费者放心满意餐饮企业”等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5分。

(以上荣誉以相关证书或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截图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5

5.整体就餐管理方案(10分):由评委对投标人的管理方案(包括对采购人需求的响应情况,从管理的规范性、服务的质量承诺及相应的支持、保证措施、应急处置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

10

6.人员配置方案及团队实力(13分):

(1)由评委对投标人的人员团队配置(包括人员数量、厨师级别、人员专业情况、经验,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从合理情况、优势情况进行进行综合评议。(4分)

(2)投标人拥有国家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营养师得1分,技师级厨师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分)

(3)项目负责人取得全国餐饮业培训合格证书且被评为高级职业经理人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出具中国烹饪协会提供的证书,复印件盖章有效,原件备查。(2分)

(4)拟派人员中具有市场监管局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5分。

13

7.菜肴创新(5分):由评委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菜肴、点心创新思路进行综合评议。

5

8、特殊用餐及应急餐饮服务保障方案(5分):由评委对投标人的服务保障方案(包括对采购人需求的响应情况,从管理的规范性、服务的质量承诺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应急处置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

5

9.食品安全管理措施(5分):由评委对投标人的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是否全面合理,质量标准是否具体明确,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5

10.内部管理方案(5分):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内部管理方案,包括人员层级管理、组织架构、5S管理制度及5D推广方案、考核方案等,从全面情况、合理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5

1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分):由评委对投标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停水停电突发应急、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安全事故突发应急、临时性接待任务突发应急等)进行综合评议。

5

12.优惠承诺及合理化建议(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承诺及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议,酌情打分。

5

13.保险保单和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服务(3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保单,保额在3500万(含)以上的得2分,3500万(含)-2000万(含)的得1分,2000万(不含)以下的得0.5分;

投标单位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得0.5分。

投标单位投保雇主责任险的得0.5分。

(投标文件附有效期内的保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3

(3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30%×100

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6%(如有)(残疾人、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优惠(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上一年度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30

合计

100

打分说明:

1、评标委员会成员分项评分不得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2、评委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须一致;

4、对评分出现明显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的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评分畸高、畸低的,该评委需出具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

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打分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文本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

(合同指引文本为参考文本,采购人和中标人经过协商后签署最终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