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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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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光县农村气代煤改造工程采购壁挂炉及燃气灶具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2020年东光县农村气代煤改造工程采购壁挂炉及燃气灶具项目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0-05-11
更正日期:2020-05-12
原公告项目名称:2020年东光县农村气代煤改造工程采购壁挂炉及燃气灶具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2020年农村气代煤改造工程燃气灶、壁挂炉采购入围项目
项目编码:HB2020053330020029
项目联系人:郑周
项目联系电话:0317-3026936
采购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东光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7810335
代理机构:沧州华运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路2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3026936
更正内容:(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原为:设备生产厂家需具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中包含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灶),现更改为:设备生产厂家需具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相关产品CCC 产品认证证书;(2)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第2条合格条件原为:设备生产厂家均需要具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明细中包含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灶),现更改为:设备生产厂家需具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相关产品CCC 产品认证证书;(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里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更改为:《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相关产品CCC产品认证证书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