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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监狱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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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食堂劳务服务采购(GXZC2020-C3-001150-GTZB)竞争性磋商公告2020-05-15

招标详情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食堂劳务服务采购(GXZC2020-C3-001150-GTZB)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监狱委托,经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0]4823号-001)批准,对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20-C3-001150-GTZB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76.28万元

三、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1

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1项

具体内容和数量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登记的),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有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能力合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5月1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5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C区六层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售标书处。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人:小丁 电话:0771-2023927。

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711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磋商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

供应商应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并确保到帐。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711。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必须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于2020年5月26日上午9时整前提交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四楼D405),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没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截标时间及地点:

于2020年5月26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四楼D405)截标,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0年5月26日上午9时整截标后,具体磋商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监狱;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771-8056668;地址:广西南宁市盘龙路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芸、朱工;联系电话:0771-2023617,传真:0771-2023672;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六层D607室。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




    食堂劳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GXZC2020-C3-001150-GTZB).doc

    201K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20-C3-001150-GTZB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53187304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531873044"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3

HYPERLINK \l "_Toc531873047"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11

HYPERLINK \l "_Toc531873054"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6

HYPERLINK \l "_Toc53187307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7

HYPERLINK \l "_Toc531873110" 第六章 评审方法 3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监狱委托,经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0]4823号-001)批准,对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20-C3-001150-GTZB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76.28万元

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1

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1项

具体内容和数量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登记的),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有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能力合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5月1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5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C区六层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售标书处。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人:小丁 电话:0771-2023927。

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711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磋商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

供应商应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并确保到帐。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711。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必须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于2020年5月26日上午9时整前提交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四楼D405),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没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截标时间及地点:

于2020年5月26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四楼D405)截标,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0年5月26日上午9时整截标后,具体磋商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监狱;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771-8056733;地址:广西南宁市盘龙路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芸、朱工;联系电话:0771-2023617,传真:0771-2023672;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六层D607室。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20-C3-001150-GTZB

2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76.28万元

3

3.1

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登记的),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有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能力合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4

7.1

磋商报价:供应商可就《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5

8.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

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内。

7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金额为: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磋商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

2、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否则,其磋商响应无效。

4、保证金缴纳形式:供应商应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通过单位银行帐户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并确保到账。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附言或用途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及“磋商保证金”字样等信息;否则,信息不明确或有误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711。

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两份合同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其他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程序的。

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9时整(此为截标时间)。

地址: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四楼D405)。

9

磋商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9时整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10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详见《磋商须知》第九条“特别说明”中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

11

现场踏勘:无


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监狱。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工程”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2.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简称“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 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登记的),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有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能力合法的供应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4. 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5. 质疑和投诉

5.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3 供应商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质疑函(原件),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提交的不再受理。质疑函应按财政部制定的范本编制,并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签字、盖章。

质疑联系部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人:李芸 联系电话:0771-2023579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C区六层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准。

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6.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5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6.6.1价格文件

1)磋商报价表;(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2)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6.6.2 商务技术文件(注明“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1)磋商书;(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

2)技术质量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

3)商务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

4)供应商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5)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委托代理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7)①供应商2020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②供应商2020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项目实施人员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经供应商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社保证明名单要与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人员名单相一致,依法不参与社保的人员,应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9)竞争性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资料(注明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10)服务方案(技术解决方案、组织实施方案等,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

11)证明报价产品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服务或货物的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认证、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

12)供应商的信誉、荣誉证书,供应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证书等复印件。

13)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必须提供)。

14)中小企业声明函(磋商供应商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的请按第四章要求的格式填写(附件六),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15)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按第四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17)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6.6.3 磋商报价表、磋商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技术质量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商务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必须按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若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同时签名的需同时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服务方案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7. 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磋商报价要求

8.1磋商报价:供应商可就《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8.2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8.3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的全部工作。

8.4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9.1供应商应将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第四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和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应尽量将正、副本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中进行包装,同时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9.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袋上应写明:

1)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

2)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

3)分标号(如有);

4)供应商名称。

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所有竞争性响应文件应于“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到规定地点。

11. 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1.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及最后报价

12. 磋商及最后报价

12.1磋商小组成员将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2.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2.6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等均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文件密封递交至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磋商响应无效。

12.7响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批准。

13. 磋商响应无效

1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按磋商响应无效处理:

(1)应交未交或不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质保期、付款方式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5)报价产品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检验标准等要求的;

(6)最终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未按采购文件在规定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10)未按第四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格式要求填写的;

(11)未按规定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12)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13.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项目实施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13.3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14. 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4.2本项目的评审原则、评审内容、评分标准、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及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详见“第六章 评审方法”。

14.3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14.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15.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适用法律

16.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

九、特别说明:

▲17.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指项目合同的履行)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以响应文件中提供实施人员在本法人缴纳的社保证明为准。

▲18.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9.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20.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以本项目评审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1.代理服务费

21.1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以办理。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说明:

1、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应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本需求表中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

2、本一览表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不明确或有误的,磋商供应商请以详细、正确的服务内容及技术质量指标同时填写磋商报价表和技术质量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

3、本项目中标注“▲”号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关键性要求的任何不满足将导致磋商响应无效。

项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

1

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1项

一、基本情况

广西区女子监狱警察职工食堂负责加工制作全监警察职工早、中、晚三餐及接待用餐。早、中餐各500-600人左右就餐,晚餐100-250人左右就餐(有活动及会务时可达500左右)。现早餐以粉、粥、面点、蛋等种类为主;中餐种类制作6-8个肉菜,2-3个素菜,1个汤,1个粥;晚餐种类制作约3-4个肉菜,2-3个素菜,菜品种类及数量视就餐情况调整。接待用餐的时间、人数以及出品规格视实际情况而定。早餐、接待餐的面点(包子、馒头、西点)由供应商派驻食堂团队自制。

二、派驻团队要求

供应商派驻食堂团队人员≥16人,人员要求如下:

1、派驻的工作团队要求有一名主管(可由厨师或服务员兼任),须具有良好地管理、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负责管理团队日常工作,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供应商必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承诺函须同时由拟派的主管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无效。

2、至少配置2名主厨(有国家认定的厨师证),其中1名擅长做粤菜,另一名擅长做川菜、湘菜、桂菜等辣菜系。主厨需有深厚的厨艺功底,对菜品的出品质量要求严格、标准高。有较高的审美眼光,设计的菜色菜式时尚新颖,具备色、香、味、营养具全的要求。具备经常研究出品新菜式的能力。

3、配置1名面点师(有国家认定的面点师证),要求擅长各式中、西面点。

4、配置1名雕刻盘饰师傅。须具有较高的审美眼光,擅长各种造型的摆盘,以及植、动物等各类造型雕饰。

5、配置3名以上服务员,服务员要求形象、气质俱佳,必须经过餐饮服务专业培训,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头脑灵活、懂礼仪、勤劳肯干,能胜任各种规格的接待工作。

6、派驻的工作团队工作服装由供应商负责购买发放,春、夏秋、冬季服装各2套,要求每套的款式不同,服装款式须提前提供样式给采购人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后统一采购。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需统一着装。

7、派驻的工作团队需给主要工作人员,如主管、主厨、服务员配置对讲机,以方便工作联系。

8、如派驻的工作团队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采购人的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团队中的某些工作人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配合。

整个团队须具备对厨艺精益求精、刻苦钻研、善于学习提高,对细节追求完美的精神,体现出团结、友爱、协作、勤劳、服务意识强的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

三、劳务承包具体服务内容

(一)用工方式:供应商承包采购人职工食堂劳务服务,负责供应采购人职工用餐,内容包括早、中、晚餐、接待及其他临时性劳务工作。含菜品搬挪、清洗、切配、烹煮、上菜、分菜、洗碗、清洁卫生、领用辅料、接待餐服务等综合服务,采购人后勤保障中心作为主管部门有工作协调、管理及监管权。

(二)供应商派驻采购人食堂团队为固定团队,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随意更换人员以及调派人员外出劳务。如供应商出现此类情况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劳务承包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供应商派驻团队人数必须确保采购人食堂正常运营。如采购人用餐人员增减或用餐实际情况有变化,由双方友好协商,派驻团队人数可相应增减,劳务费则由双方商定增加。如供应商派驻团队人数少于要求的16人的,采购人有权根据缺岗情况进行相应扣款。

供应商派驻采购人团队人员应当服从采购人主管部门管理。

四、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一)膳食供应时间: 早餐6:30-8:30

中餐11:30-13:00

(周六中餐11:00开餐)

晚餐17:00-19:30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提供或不提供职工膳食。

(二)每餐菜式及备选品种由供应商主厨列出初步菜单,经采购人主管部门审核修改后进行下单制作。双方对于菜品的种类和味道应加强沟通与磨合,采购人有权按本单位就餐人员习惯性品味对供应商列出的菜单及菜品味道进行更改及调整,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如供应商对采购人正常合理的调整要求拒不配合,双方无法继续合作的情况下,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供应商应予配合。供应商派驻采购人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忠于职守,确保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若出现严重失职或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进行处罚,并要求供应商更换人员。

(四)劳务承包期间,供应商应按要求做好食堂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厨房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食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五)供应商派驻采购人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如供应商工作人员健康证即将过期,供应商应及时组织办理健康证。如供应商工作人员健康证已过期的,应立即停止上岗,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办理健康证或更换人员。

(六)供应商派驻采购人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厨房操作间工作前,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如不能留长指甲、男士不能留长头发、女士应把长发盘起。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佩戴帽子、口罩,每星期剪指甲一次,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若供应商人员出现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的情况,采购人有向供应商进行处罚的权利,并要求供应商更换人员。

(七)供应商派驻采购人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工作期间禁止使用手机。

(八)食堂餐具的管理。采购人每次购入新餐具时,应当与供应商当面点清并进行书面交接,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应当爱护、妥善保管餐具及食堂各种设备,在每月盘点中如有以上物品数量不符或减少的情况,除正常破损外,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

(九)供应商派驻团队必须严格执行当日菜品留样制度,如有不按此规定执行的,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劳务承包费的2%作为违约金。如有不按此规定执行3次以上(含3次),则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供应商应建立健全有关消防安全、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并报采购人备案。

(十一)供应商每年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并做好防火防盗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开展相关培训前须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二)采购人有权参与厨房厨师等工作人员岗位用工人选的考评,录用,供应商不得随意解聘调动现用厨师,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该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人员,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配合,并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供应商有厨房人事管理权,在确保员工队伍稳定和食堂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可自行行使供应商管理人员的工资分配权,并做好人员工作及休息安排,报采购人备案。

(十四)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工作所需的设备,负责提供厨房所用的水、电、燃料和设备的正常维修保养,供应商有义务提醒采购人厨房水、电、管线路的维修保养。

(十五)供应商应与派驻采购人食堂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处理好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如因供应商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造成供应商公司与员工间的纠纷由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无义务进行调解,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采购人食堂不能正常开餐等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十六)遇临时接待任务,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全力配合以确保出餐。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十七)经权威部门鉴定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及民事责任,由此原因采购人有权根据情况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八)供应商劳务服务仅向采购人食堂提供,不能利用采购人食堂进行对外营业性质服务。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不能擅自使用采购人场地及食堂、包厢设备为他人提供便利,不能侵占食堂物资,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供应商追讨相关损失。

(十九)采购人负责提供专门宿舍给派驻食堂团队员工住宿。只能驻食堂团队员工使用,未经广西区女子监狱允许,不得带无关人员入住。

(二十)在新冠疫情特殊情况下,供应商员工如需隔离和CT、核酸检测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需遵守采购人防疫的相关规章制度。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承包方)负责服务团队日常服务工作的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及管理、服务工作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等管理工作。因作业不当或管理不善,发生事件、事故的,由供应商(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供应商(承包方)自行承担所聘用团队人员的工资、福利、体检、培训等管理费用,以及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袖套等劳保用品费用以及与其国家或地方法规所要求征收的税金、保险等其它费用,承诺与食堂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交纳相关保险。

5、供应商(承包方)要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对采购人提出的不符合项要及时整改和完善。

6、供应商(承包方)在服务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如有员工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7、为加强采购人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采购人可以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每日的监督检查管理,供应商(承包方)要认真配合检查,确保检查考核工作的到位和食堂供餐工作的稳定。

8、供应商(承包方)必须自行提供团队服务,不得将承接的服务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如供应商存在将项目分包、转包的行为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单位将罚没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偿的权利。供应商必须承诺自行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不得将承接的服务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并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同时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无效。

9、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

10、报价要求: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完成按本项目完整服务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各项保险、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劳保费、税费、管理费、餐厨垃圾处理等一切服务成本费用的总和,不含材料采购费用。

11、付款方式:

(一)当月劳务承包费用于次月进行结算,按每月平均支付(即供应商的磋商报价/12)。采购人按月进行公对公帐户转帐。

(二)供应商于当月25前,按照采购人财务规定出具正式发票并送至采购人,采购人于收到正式发票之日起次月30日内付清完毕。

(三)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全年承包费用的5%。供应商应于劳务承包合同签订后三天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如供应商于承包期内无违约行为无须扣款的,合同期满后退还。

12、▲供应商必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服务团队人员一览表的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成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及本项目相应职务(工种)等信息,并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否则磋商无效。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分标号(如有)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一、磋商书

磋 商 书(格式)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食堂劳务服务采购(GXZC2020-C3-001150-GTZB)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

1. 报价表;

2. 技术质量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

3.商务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

4.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5.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委托代理人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二、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表(格式)

磋商报价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号

服务项名称

数量

金额(元/年)

备注

1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三、技术质量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

技术质量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质量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说明: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说明, “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如果采购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包括小于等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文件需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应当写明具体参数,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此项需逐页签字,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当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内容低于采购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四、商务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

商务响应及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说明: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商务要求”,逐条说明供应商的承诺的商务条件对应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和偏离,“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应当写明商务响应的实际数值,否则按磋商响应无效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五、资格证明及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及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不局限于以下目录,请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一、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一)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

6、①供应商2020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②供应商2020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项目实施人员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经供应商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社保证明名单要与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人员名单相一致,依法不参与社保的人员,应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二);

8、竞争性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资料(注明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二、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1、服务方案(技术解决方案、组织实施方案等,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

2、证明报价产品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服务或货物的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认证、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

3、供应商的信誉、荣誉证书,供应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证书等复印件。

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三);

5、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附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食堂劳务服务采购(GXZC2020-C3-001150-GTZB)政府采购活动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日起至 日止。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附二:

声 明

致: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磋商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三: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拟投入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并提供行政主管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在评标时不予价格扣除。


七、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GXZC2020-C3-001150-GTZB

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女子监狱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 项目 编号:GXZC2020-C3-001150-GTZB

签订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项目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项目需求。

二、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根据甲方具体要求,服务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服务地点由甲方提供。

三、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总费用: 整(小写: 元)。

(二)付款方式:详见需求。

乙方开户名: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账号:

乙方收取甲方相应费用时将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进度实施。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与之相匹配的团体类服务的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价。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听到、看到的内容保密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实施服务内容。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服务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场所、时间、人员等进行安排。

7、乙方做出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8、甲方对相关服务时间若有变动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服务实施方案提供相关支持与配合。

2、乙方有义务按协议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服务实施方案,完成本协议的服务内容。

3、乙方应积极拓展培训、服务思路,保障轻松有益的服务环境,保证参加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准,确保该项目服务的最大功效。

4、乙方承诺其服务期间,不发布任何有关政治倾向性和有损甲方声誉的言论,如违反涉及侵权,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兼顾组织、领导与干警三方利益,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服务项目。

六、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对合作中产生的所有信息(听到、看到),并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自行单方利用和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因一方不恰当使用或透露上述信息,并造成经济损失,该行为方必须赔偿受损失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甲、乙双方对签订的一切协议的具体内容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书面共同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如果甲乙双方有一方在工作过程中有违反保密条款之行为,另一方可向对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八、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南宁市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九、条款的完整性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服务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一、 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十二、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三、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磋商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3.服务承诺书;

4.成交通知书。

十五、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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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质保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六章 评审方法

一、评标原则

(一)磋商小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技术、售后服务、财务状况、信誉业绩及政策功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四)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供应商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以认定),对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最终报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最终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最终报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8]24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以认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以认定)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30分

(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供应商的评标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基准价

某有效供应商价格分 = ------------------------- × 30分

某有效供应商评标价

2、技术分 …………………………………………………………………………………………65分

(1)服务方案分(满分25分)

由磋商小组成员在打分前根据各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然后由磋商小组成员在相应档次内打分。

一档(8分):项目服务方案能围绕本项目需求制定,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食堂服务要求;方案简单,有简单的实施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作业流程简单,可行性较差,针对性不强;对接待任务要求反应差,没有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

二档(16分):项目服务方案能围绕本项目需求制定,对本项目的服务有较深刻理解与充分认识,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能满足项目要求,作业流程较详细,对接待任务要求反应一般,制定有一套实施方案但方案一般,同时供应商承诺应采购人需求,如有临时活动任务的,能立即予以解决处理,加派人手,并提供服务联系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等信息;

三档(25分):项目服务方案能围绕本项目需求制定,对本项目的服务及措施明显有利于项目的实施,方案详细,针对性强,并能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确保后续服务的响应及时、各项措施合理、可行,完全符合采购要求,能对采购人现有食堂的工作要求提出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对接待任务要求反应迅速,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能较好按时完成服务任务的,同时供应商承诺应采购人需求,如有临时活动任务的,能立即予以解决处理,加派人手,并提供服务联系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等信息。

(2)服务质量承诺分(满分10分)

磋商小组成员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承诺优劣情况集体讨论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然后由磋商小组成员在相应档次内打分。

一档(3分):服务质量承诺简单、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内容的简单、较差,无具体措施,综合评定一般的

二档(6分):服务质量承诺比较详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软硬件设备完善性、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内容的较具体,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的保障措施;

三档(10分):服务质量承诺详细、具体,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软硬件设备完善性、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内容的具体、全面、可行性高,方案有较强针对性,有重点,能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全面细致方案且能保证植物成活率等重要因素,有具体的保障措施。

(3)拟投入的人员分(满分15分)

磋商小组成员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优劣情况集体讨论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然后由磋商小组成员在相应档次内打分。

一档(5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专业不匹配、配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人员架构设置合理性、技术人员数量配备、素质、技术、经验情况一般;

二档(10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专业基本配套、配置基本合理技术力量较充足,人员经验较丰富,技术力量较充足,管理制度、人员架构设置合理性、技术人员数量配备、素质、技术、经验情况良好,有预备的1-3厨师、面点师或雕刻盘饰师傅,随时供采购人更换或采购人有活动时有充足的人员使用;

三档(15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专业配套、经验丰富、配置合理、技术力量强且充足,人员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且充足,管理制度、人员架构设置合理性、技术人员数量配备、素质、技术、经验情况优秀,有预备的3名以上(不含3名)厨师、面点师或雕刻盘饰师傅员,随时供采购人更换或采购人有活动时有充足的人员使用。

(4)供应商拟投入的设备、工具分(满分15分)

磋商小组成员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拥有的餐厨设备、工具优劣情况集体讨论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然后由 磋商小组成员在相应档次内打分。

一档(5分):供应商拟投入的设备、工具不能很好的满足服务要求, 提供的配备物资装备简单仅有少量的通讯、对餐厨配备物资装备一般;

二档(10分);供应商拟投入的设备、工具基本能满足服务要求,提供的配备物资装备齐全,有针对采购人的合理通讯、办公用品,针对业主现有餐厨配备相应物资装备;

三档(15分):供应商拟投入的设备、工具能很好的满足服务要求,提供的配备物资装备齐全,有针对采购人的合理通讯、办公用品,针对业主现有植物配备相应物资装备,并对餐厨所需清洁、消毒用品有充足准备。

3、业绩信誉分…………………………………………………………………………………………5分

供应商从2016年以来承接过从事食堂食品服务业绩,每个得1分(必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满分5分)

4、总得分 = 1 + 2 + 3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一)磋商小组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对供应商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