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5-26
一.采购人名称: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ZJKX-WLCG-2020-002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17日
七.成交日期:2020年5月25日
八.成交结果: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预算 | 成交价 | 成交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采购 | 1 | 批 | 280000元 | 278400元 | 台州华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温岭市城东街道渭渚131号 |
九.评标委员会名单:郭华德、潘幼纳、沈君花、林文喜、叶美生
十.其它事项: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联系人:卢根生
联系电话:135058680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露梦、林杭军
联系电话:0576-86151909、15058619215传真:0576-86152909
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133号广明大厦12楼1206室;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岭市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 29 号(财政局大楼)
附件信息:
食堂招标文件.docx
105.0K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JKX-WLCG-2020-002
采购人(章):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章):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020年4月13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供 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 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 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 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 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 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现就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KX-WLCG-2020-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年)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5 |
人 |
28 |
本项目为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采购1+1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期限和方式:
1、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
在线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4、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5、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6、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 13日9时。
八、投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九、开标时间:2020年5月13日9时。
十、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 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133号广明大厦12楼1206室
联系人:林杭军
联系电话:0576-86151909、15058619215
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133号广明大厦12楼1206室
十三、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
十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露梦、林杭军
联系电话:0576-86151909、15058619215 传真:0576-86152909
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133号广明大厦12楼1206室
(二)采购人: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联系人:卢根生
联系电话:13505868099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下保路 88 号
(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JKX-WLCG-2020-002 项目内容:食堂厨师2名、工作人员3名及相关服务,详见项目需求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预算金额 |
28 万元/年 |
4 |
公告媒体 |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 )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 )。 |
|
5 |
电子交易平台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
|
6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
7 |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 不组织 |
|
8 |
样品 |
☑ 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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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演示 |
☑ 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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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招标文件澄清 |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 |
|
11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
12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 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 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 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 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3、如中标,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胶装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二份。 |
|
13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 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
14 |
投标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 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 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 U 盘(一份)。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寄达或送达)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邮寄或送达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133号广明大厦12楼1206室收件人:林杭军 联系电话:15058619215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 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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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址 |
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5月13日 9 时(北京时间) 2、投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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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标时间和地址 |
1、开标时间:2020 年5月 13日 9 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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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开标 |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 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 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 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 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1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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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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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进口 |
☑不允许 |
|
21 |
节能产品 |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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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环境标志产品 |
☑ 不适用 |
|
23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 |
|
24 |
代理服务费 |
1.金额:10000 元; 2.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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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证书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声明书 |
格式附后 |
2 |
授权委托书 |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 |
3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格式、内容自拟 |
4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5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 |
格式、内容自拟 |
6 |
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
格式、内容自拟 |
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人情况介绍 |
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格式附后) |
2 |
投标方案描述 |
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项目功能设计完备、对系统各组成部分等功能进行准确的分析,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
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确保项目服务的措施或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似经验及社保证明等) |
||
3 |
投标人描述及相关资料 |
C.商务技术响应表(格式附后) |
D. 根据财库〔2019〕9号精神,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如投标产品中有节能产品的,应列明投标产品中有列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投标产品中有环保产品的,应列明投标产品中有列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明细(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 【特别提示: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最新一期政府采购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查看】 |
||
4 |
投标人通过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认证证书或文件 |
如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环保体系等等(格式附后) |
5 |
2017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置时间) |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格式附后) |
6 |
售后服务描述及承诺 |
A.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详细介绍(包括地理位置、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联系电话等) |
B.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技术服务方案、人员配备、响应时间等)格式附后 |
||
7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
3、报价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附后 |
2 |
明细报价表 |
格式附后 |
3 |
投标人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
投标人若参与小微企业评审的,格式附后(可选择性提供) |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投标人若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可选择性提供) |
5 |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投标人若参与监狱企业评审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格式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6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自行提供 |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 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 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3、如中标,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胶装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二份。
(2)投标文件的签章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
2、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
3、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3)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 U 盘(一份)。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建议使用顺丰快递至少提前一天寄达或送达):邮寄或送达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133号广明大厦12楼1206室,收件人:林杭军,联系电话:15058619215。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 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
关于温岭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本级)食堂厨师班外包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附件.docx.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