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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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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年7月-2021年6月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挂网)5.28.pdf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0809-2041GDG355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83172166-8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地址: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业路税务大楼

联系方式:彭小姐0757-223128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83172166-852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子包

子包名称

各子包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

子包一

区局机关、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锦龙办税区、大良税务分局

8050000.00元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若期间实际发生的合同总额达到8050000.00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子包二

乐从、龙江、勒流、杏坛、均安税务分局

8000000.00元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若期间实际发生的合同总额达到8000000.00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子包三

容桂、伦教、北滘、陈村税务分局

6950000.00元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若期间实际发生的合同总额达到6950000.00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注:

1)供应商可参与三个子包的投标,但最终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子包的中标资格,不允许同时获得三个子包的中标资格。

2)供应商必须对各子包中的所有产品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缺漏,并报出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导致无效投标。

3)本项目按(子包一) (子包二) (子包三)的顺序进行评审,若供应商同时参与三个子包的投标,在子包一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子包二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子包二的中标候选人,子包二则推荐除已被子包一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供应商中评审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在子包一、子包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子包三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子包三的中标候选人,子包三则推荐除已被子包一、子包二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供应商中评审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4)供应商如同时参与三个子包的投标,须按子包分别制作并封装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①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③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3)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4. 投标人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准。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 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gdhualun.com.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www.gdhualun.com.cn/)进行注册,办理步骤请详阅通知公告《关于我司启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功能及银行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重要通知》。投标人于招标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系统内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按照系统步骤完成即可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在注册和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83172166转617/618。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二十楼CD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年7月-2021年6月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挂网)5.28.pdf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0809-2041GDG35503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月 1日-2021年 6月 30日食堂物资配 送服务 采购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2020 年 5 月 28 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 前 30 分钟内。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 保证金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成交服务费存入中 标/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同时,由于本公司已启用新的保证金收退 系统,系统采用随机方式为每个项目分配不同的银行账号,请投标人务必将保 证金存入所投项目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可能被视为未按要求递交保证 金。 投标/报价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东华伦招标 有限公司账户。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报价保证金未达 账而导致报价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 如招标文件允许且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 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 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公司希望购买了采 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 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 谨此致谢。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书面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 质疑函的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因场地有限,本公司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 到周边的停车场停车,如正南路咪表停车位、珠江国际大厦、广州大厦、机械 大厦、五月花广场及其他对外营业的停车场等。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华伦公司(总部)地理位置示意 广仁大厦外观图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总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1 / 9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以 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0809-2041GDG355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 堂物资配送服务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 2300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子包 子包名称 各子包采购预算金额(人 民币.元) 服务期限 子包一 区局机关、第 一税务分局、 第二税务分局 锦龙办税区、 大良税务分局 8050000.00 元 2020 年 7月 1日至 2021 年 6月 30 日。 若 期 间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总 额 达 到 8050000.00 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 者为准。 子包二 乐从、龙江、 勒流、杏坛、 均安税务分局 8000000.00 元 2020 年 7月 1日至 2021 年 6月 30 日。 若 期 间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总 额 达 到 8000000.00 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 者为准。 子包三 容桂、伦教、 北滘、陈村税 务分局 6950000.00 元 2020 年 7月 1日至 2021 年 6月 30 日。 若 期 间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总 额 达 到 6950000.00 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 者为准。 注: 1)供应商可参与三个子包的投标,但最终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子包的中标资格,不允许同时获得三 个子包的中标资格。 2)供应商必须对各子包中的所有产品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缺漏,并报出唯一报价,否则其 投标文件将导致无效投标。 3)本项目按(子包一) → (子包二)→ (子包三)的顺序进行评审,若供应商同时参与三个 子包的投标,在子包一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子包二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子包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2 / 97 二的中标候选人,子包二则推荐除已被子包一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供应商中评审得分最高的为中 标候选人;在子包一、子包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子包三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 为子包三的中标候选人,子包三则推荐除已被子包一、子包二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供应商中评审 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4)供应商如同时参与三个子包的投标,须按子包分别制作并封装投标文件。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 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 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 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② 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 况)。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 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 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3 / 97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 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准。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 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网上购买方式获取文件) 网上购买方式 投标人可登陆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www.gdhualun.com.cn/)进行注册, 办理步骤请详阅通知公告《关于我司启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功能及银行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重要通 知》。投标人于招标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系统内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按照系统步骤 完成即可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在注册和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020-83172166 转 617/618。 2.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0 年 5 月 29 日 8:30~2020 年 6 月 4 日 17:30。(法定节假 日可以正常获取)。 3.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法或网址 网上获取方式网址:http://www.gdhualun.com.cn/ 4.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 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的联系人:苏小姐、尹小姐,联系电话:020-83172166 6.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6 月 18 日 10:00 (注 09 时 3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4 / 97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 121 号龙威大厦二十楼 CD 区 九、开标时间:2020 年 06 月 18 日 10:00 十、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 121 号龙威大厦二十楼 CD 区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 万元。请留意投标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采购人联系人:彭小姐 电话:020-83172166-852 电话:0757-22312853 传真:020-83172223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仁路 1号广仁大厦 7楼 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业路税务大 楼 邮编:510030 邮编:5283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5 / 97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所有标的物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 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 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废标或投标无效。 一、 项目概述 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饭堂食材管理,提高服务质效,现拟对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 招标总标的人民币 2300 万元,分 3 个包组,每子包确定 1 名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该子包的食堂物资 配送服务。本次招标采购的食堂物资配送包括肉类(禽畜、河鲜、海鲜)和蔬菜。 子包一中标供应商负责:区局机关饭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业路税务大楼)、第一税务分局、 第二税务分局锦龙办税区饭堂(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锦龙路 133 号)、大良税务分局饭堂(佛山市顺 德区大良环市北路 5号),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805 万(招标控制价);子包二中 标供应商负责:乐从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乐从镇滨河北路 27 号)、龙江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龙 江镇龙洲西路 96 号之三)、勒流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勒流镇银城路 17 号)、杏坛税务分局饭堂 (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税务大楼)、均安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 6号),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800 万(招标控制价);子包三中标供应商负责:容桂税务分局饭堂(顺 德区容桂文华路 8 号)、伦教税务分局饭堂(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丰路 2 号)、北滘税务分局饭堂 (顺德区北滘镇三乐东路 11 号)、陈村税务分局饭堂(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政和路),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695 万(招标控制价)。 供应商资格确定后,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中标人采购其所需服务或食品,但采购人不保证 采购的具体数额。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服务资格期限内,给予采购人享受最优惠待遇,即在合同期 内,若给予其他同类客户更优惠的待遇,应通知采购人同时享受。(注:协议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 意味着食品(服务)的售出,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中标人采购食材包括肉类(禽畜、河鲜、 海鲜)、蔬菜配送的数量。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6 / 97 二、 项目实施要求 (一) 总体要求 1. ★投标人所提供的食材要求均为非转基因食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为无 效投标)。 2. 供货服务对象及送货点数量 (1)供货服务对象: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全局用餐人数 1700 人以上。 (2)送货点数量:区局机关饭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业路税务大楼)、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 分局锦龙办税区饭堂(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锦龙路 133 号)、大良税务分局饭堂(佛山市顺德区 大良环市北路 5 号)(子包一);乐从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乐从镇滨河北路 27 号)、龙江 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 96 号之三)、勒流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勒流镇银城 路 17 号)、杏坛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税务大楼)、均安税务分局饭堂(顺德 区均安镇永安路 6 号)(子包二);容桂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容桂文华路 8 号)、伦教税务 分局饭堂(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丰路 2 号)、北滘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北滘镇三乐东路 11 号)、陈村税务分局饭堂(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政和路)(子包三)。(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 要求将食堂物资配送至指定的送货点)。 3. 项目服务期限: (1)子包一:服务期: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若期间实际发生的合同总额达到 8050000.00 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2)子包二:服务期: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若期间实际发生的合同总额达到 8000000.00 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3)子包三:服务期: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若期间实际发生的合同总额达到 6950000.00 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4)试配送期 3 个月,试配送期内配送工作未达到配送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食堂物资配送,中标后不得拒绝采购人分配的任务。 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或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 或中标人的资格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采购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 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 ★采购人对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制约。 6. 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7. 中标人所供的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7 / 97 8. 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 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9. 中标人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 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 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10. 冰鲜类食材保质期不得超过 48 小时。 11. 海鲜、河鲜类必须鲜活,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来源可靠放心,无毒, 无害,无污染(利用率不低于 95%) 12. 鲜肉类应外观检测新鲜肉质柔软有光泽、无腐臭变质异味、无寄生虫、无粘液、无渗出液体, 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利用 率不低于 98%。) 13. 熟食类必须来源于正规店家,保证为当天生产的食材,并符合该类食材的行业标准。 14. 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 已拆封的商品。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 成分或者配料表; (3)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 保质期; (5) 产品标准代号; (6) 贮存条件; (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 生产许可证编号; (9)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 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15. 中标人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携带一式三联的送 货清单,食材经双方验收后须签字确认;采购人持送货单与结算联,中标人持存根联,凭结算 联作为货款结算的凭证。 16. 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 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8 / 97 17. 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肉类、蔬菜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食材的新鲜感。每次送交的所有货 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在 1 小时内予以退换补货。中标人在每 一次送货时,要将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18. 中标人应购买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险,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 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全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等。并加盖中标人公章,如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损失由 中标人承担。 19.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等情况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 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责任追究: (1)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需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被处以当次供应 食品货款 2 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惩罚性赔偿金从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 中标人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 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采购人还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 格和终止中标人供货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申诉抗辩 权。 (3) 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假冒伪劣、过期、 变质、有毒食品,含寄生虫或含菌量超标食品,转基因食品,其他有害健康的食品),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0. 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21. 中标人必须负责饭堂物资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2. 中标人供应的饭堂食材具体需求品种和数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23. ★送货当天,中标人须在采购人每个饭堂提供两名配送人员在采购人饭堂驻点现场加工配送的 食材(蔬菜去皮,肉类切块,食材清洗等)。 24. ★采购人可不定期不少于五次要求中标人提供采购人所指定食材的质量或安全检验报告。食材 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验在中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 诺函) 25. 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特殊情况下所需要的接待用餐及临时增加配送量,如果不能全部 提供需要的计划材料清单上的货物,由采购人代买的,中标人需要实报实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 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9 / 97 27. 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 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 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8. 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供应货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 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 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29. 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 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 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投标人予以追责,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 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30. 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31. ★投标人必须承诺,理解并同意“服务期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 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费用按服务期内实际发 生的费用支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2. 投标人为其所提供的食材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公众责任保险,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 购买,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的服务时间,保额在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以上,提供承诺。 33. 投标人应具有配套的蔬菜生产基地、畜牧水产养殖基地、配送场所、冷藏冷冻仓库。蔬菜生产 基地和畜牧水产养殖基地面积均不少于 100 亩。为保证配送质量,应设立长期固定的配送场所, 配送场地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米。为保证食材质量,应设立冷藏冷冻仓库,冷藏库容积不少于 100 立方米。 34.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为本项目投入的具体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人 员、应急人员等。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测人员证书。为确保项目的服务管理质量,中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 需要保持稳定,服务期间需要更换相关人员,需要征得采购人同意,且更换的人员所获资质(认 证)和身体素质须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 35.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为本项目投入的具体车辆,提供车辆登记证。为保障项目的配 送服务质量,中标人应配置不少于 1 台普通配送车辆和冷链运输专用车辆。 (二) 供货价格要求: 1. 一般品种结算基准价为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10 / 97 (http://fsdr.foshan.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每月 1 日和 15 日(若当天没有公布,相应后 延 1 期)对应价格平均价格作为当月结算基准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没有公布的 食品价格,则由采购人代表和中标人代表到周边市场(10 公里范围内)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 取平均值作供货基准价格(或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决定)。最终的供货价格为经双方核定的各 类货物的供货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中标人在供货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折扣率。 2. 中标人必须负责饭堂物资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 中标人报价须为全包价,包括货物、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配送运输费、税费及合同实施 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将以 上费用全面考虑。 4. 结算公示:每日的结算金额=(经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供货基准价格×(各类配送食材)当 日实际供货量×中标折扣率。 (三) 报价要求 1. 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00%﹤投标折扣率≤100.00%。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 的报价(如 75.0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75.00~80.00%),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 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每种食材。 (四) 付款方式 1. 中标人货款按每月度进行结算,在次月 5 号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双方确认的供货清单及全额发 票。采购人经与中标人共同核对无误,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 户。结算价 =(汇总各类配送食材)每日的结算金额=(经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供货基准价 格×(各类配送食材)当日实际供货量×中标折扣率。 2. 每月的结算金额=(汇总各类配送食材)每日的结算金额合计。 3. 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供货清单,开具全额发票。 4.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五) 履约担保函 1. 建议中标人优先选择担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2. 在合同生效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函,该履约担保函为不可撤销的 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2%;履约担保函内容须经采购人认可。如中标人未按要求 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函,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3. 履约担保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如出具的履约担保函有效期 早于本项目的最终验收时间,中标人应在该履约担保函到期日的一个月以前延长履约担保函的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11 / 97 有效期或重新开具履约担保函,否则将被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扣罚合同金额的 2%作为违约 金。 4. 若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 采购人可向该履约担保函的担保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并得到担保金额内的任何款项,该履约担 保函的担保单位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赔偿要求后 7 天内即予支付。赔偿的总金额不超过担保金 额。 5. 采购人有权直接向该履约担保函的担保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不需经中标人同意。 6. 如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在考核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全额扣罚担保金额,归采购人所有: 出现三次(含)以上考核得分低于 70 分(含 70 分);中标人自行停止合约的;违反服务合同 有关规定被采购人终止合约的。 (六) 交货要求: 1.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 配送时间要求: 1. 采购人每天下午 18:00 前向中标人下达第二天的订单,采购人以电话、微信或邮件的方式直 接通知中标人,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 具体要求。 2. 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早餐食材在 05:30 之前,午餐食材在 8:30 之前, 晚餐食材在 15:30 之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中标人接到采购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中标人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知会 采购人并协商解决好。 4. 如果采购人临时调整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60 分钟内将 货物送达并完成供货,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要求,能 做到 60 分钟内送到。 5. 如因故退货(中标人责任造成的退货),中标人需在接通知后 60 分钟内进行第二次供货,以 确保采购人货物供应。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60 分钟内送达。 (八) 配送要求 1.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 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 异味。 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12 / 97 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佛山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 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 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 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 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 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 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5.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 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6. 在产品的配送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 超过 30 分钟。 7. 每辆配送车配备 2 名配送人员,且该配送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九) 交货要求 1. 采购人指定人员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工作,内容包括:查看相关资质证明或产品票证、包装、 货物检验等方式验收。 2. 允许中标人供货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订购数量存在±3%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按实际数量进 行验收登记。 (1)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经采购人检验后方可入库,采购人在中标人的“收货验货单” 上签名确认,作为结算的凭证。 (2)假冒伪劣、不合格或过期的货物将被拒收或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 标人负全责,采购人有权进行法律追究。 (3)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委派人员、纪检部门对货物质量的监督。对食用时反映的质量问题,将 进行跟踪调查,中标人必须全力配合,如质量问题认定为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地接受 相应的处罚。 (4)项目管理团队及配置:中标人必须提供至少一台专业冷藏车、专业司机 1 名,随车配送人员 2 名,所有配送人员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装货物的塑料框等容器必须按照正规色标管理要求 分颜色装好,运送货物入库整个过程要离地离墙搬运,货物不能相互挤压叠放,不可造成食材 的污染。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 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物品一同运输。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13 / 97 3. 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 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告知采购 人有关情况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无故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 人补偿,出现 3 次上述情况处以中标人 1000 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从供货结算款内扣 除。 4. 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 地点。 5.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及进行简单加工。 6. 中标人无偿将货物送达到各指定地点,货物收货验收后,并按要求拆除大包装(留取最小包装) 后,无偿将货物按指定位置上架。 7. 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 1 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 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8. 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9.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 收多配送的商品,有权要求中标人补偿少配送商品造成的损失。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 更的,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改变。 10. 采购人与中标人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蔬菜 品种和数量。中标人必须保证提供丰富质量合格安全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 11. 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 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处理,由 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出现 3 次上述情况处以 1000 元惩罚性赔偿金,惩 罚性赔偿金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12. 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 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 并对中 标人予以追责,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采购人有 权解除合同。 13. 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 负责。 14. 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 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14 / 97 15. 中标人指定的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 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6. 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 失和法律责任。 (十) 供货、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总体要求: (1)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2)所有货物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3)每批鲜牛肉、猪肉、猪骨必须由佛山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肉品 检验合格证明,并盖上公章,并注明保鲜期限。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中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 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SC 标志。 (5)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2 小时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冷冻储存库,其储存量应能满足采 购人的三天需求。 (6)商品的生产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生产商的资质证明资料(盖 公章)一份。 (7)所有商品必须具有《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 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8)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中标人需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 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9)(鲜肉)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指压后凹陷立即恢 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鲜猪肉固有的 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10) (冷冻肉)包装应清洁、卫生,无破漏。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 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冷冻肉不能进口, 只能采用我国内的冷冻肉。质量要求如下表: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15 / 97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1 去皮五花肉 肥和瘦比例不大于 1:1,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2 边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5 公斤, 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 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 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3 白条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 公斤,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 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 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 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4 边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重约 0.6-1 公斤,外表微湿 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 气味。 5 牛肉丸 15 克 / 粒(500 克约 40 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 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 状物。 6 香菇贡丸 15 克 / 粒(500 克约 40 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 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 状物。 7 白条鹅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 公斤,鹅的眼球饱满或平坦, 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 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 具有鹅的正常气味。 8 去皮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 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9 白条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 0.6—1.5 公斤,鸡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 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 陷恢复慢。 10 方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 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11 带鱼 每条不低于 500 克,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 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12 瘦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 不粘手。 13 鸭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 准。 14 鸡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 准。 15 鱼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水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切开 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16 猪前排 带颈骨及前五条排骨,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16 / 97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17 腊肠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SC 认证。表面干爽、肉呈 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8 鸡翅 肉质紧密,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19 脊骨 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20 猪蹄 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 标准。 21 猪筒骨 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22 牛肉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 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 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23 腊肉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 肉制品》(GB 2730-2015)标准。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 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24 鸡脚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25 猪肝 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肝叶完整, 无脂肪,无寄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略有鱼腥味。 26 福寿鱼排 无头尾,无鳃,无鳞,无内脏,具有鱼的自然颜色。 27 猪头皮 猪脸肉,无嘴,无耳,无骨。 28 猪心 圆锥型,带心尖,心肌为红色或淡红色,结实而有弹性,无寄生虫、脓包 炎症等病变。 29 白条羊 每条不低于 10 公斤,去头、去蹄,去内脏,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 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不黏手,肉质紧密。 30 有皮花肉 要求肥和瘦比例不大于 1:1.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 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2. 猪肉类供货及质量要求: (1)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体印有检疫章。 (2)表皮干爽、肌体结实、肉质紧密、肉色淡红新鲜,肥肉洁白而细腻。 (3)外观检测无异味、无寄生虫、无粘液、无渗出液体、指压反弹迅速、具有猪肉自然气味。 (4)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 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且材料无污染。 3. 牛肉类供货及质量要求: (1) 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外观检测新鲜肉质柔软有光泽、 无腐臭变质异味、无寄生虫、无粘液、无渗出液体。 (2) 牛肉色泽棕红,脂肪呈淡黄色或深黄色,肉质坚硬,弹性足。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17 / 97 (3) 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 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且材料无污染。 4. 羊肉类供货及质量要求: (1) 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 羊肉色泽暗红,纤维细而软,肌间少脂肪。 (3) 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 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且材料无污染。 5. 水产品类(含海鲜)供货及质量要求: (1) 必须鲜活。 (2) 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 新鲜。 (3) 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4) 来源可靠(可提供合法的供货途径)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6. 三鸟类供货及质量要求: (1) 活禽类 1)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必须鲜活,羽毛完整、有光泽无不正常脱落。 3)身体饱满结实,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2) 已屠宰的 1)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肉质新鲜柔软有光泽,质地紧密,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肉质细腻、无腐烂异味, 3)肉体结实,内脏清掏干净,肉质弹性足无明显渗出液体,总体无粘液。 4)来源可靠(可提供合法的供货途径)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7. 零星冻品类(含冰鲜)供货及质量要求: (1) 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 副食品。掺假、掺杂副食品不予验收。 (2) 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 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和食品保质期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 (3) 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产品净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8. 蔬菜、菇菌供货及质量要求: (1) 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 (2)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 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3)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 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4)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18 / 97 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5)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 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6) 叶菜类:生菜、白菜、通心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叶菜。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 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 (7) 茄果类:西红柿、茄瓜、圆椒、尖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 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8)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9)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 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10)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 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11)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 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12) 水生菜类:藕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 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13)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4) 香辛类:西芹、芹菜、香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 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味道; (15)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蔬菜不得有黄叶,不得腐烂和泥沙等现象,瓜果大小均匀,无 损伤,无皱褶变形,无腐烂变质,蔬菜利用率达 98%以上; (16) 无公害、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9. 数量与品质保证 (1) 中标人实际供货的品种、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 3%。各种数量超出 3%的 部分由中标人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部分由中标人补足。 (2) 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过磅为准,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名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19 / 97 (3) 蔬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品质必须是优质货品,不 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 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 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中标人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提供农业部门认定的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10. 检验及费用负担 (1)如中标人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在交货地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 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中标人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验,并向采购人提 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质量检验: 1)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 中标人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并赔偿一切损失。 2) 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 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3) 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 关标准计算。 4) 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 人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5) 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必须提供地级以上卫生或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11. 违约责任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20 / 97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将食材送达采购人饭堂。若到货时间因中标人原因延误, 迟到 30 分钟以内的,采购人按当批货的 5%向中标人扣罚。 (2)中标人所送食材品质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和本合同验收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 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到。退货后中标人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蔬菜的, 采购人按该品种当天货款的 10%向中标人扣罚。当批不合格货物累计达当批总量的 20%以上的, 采购人除退货外,还按当天货款的 20%向中标人扣罚。 (3)中标人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货物或送货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累计出现三次以上该行为的, 中标人则构为违约,合同即行终止。 (4)采购人拒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食材的,每次采购人向中标人偿付当批货款 5%的惩罚性 赔偿金。由于中标人所供食材的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饭堂就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防 疫部门签定为准),中标人除偿付采购人损失外,并处惩罚性赔偿金伍万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12. 退出机制 (1)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合同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 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屡范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 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 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责令限期退出。 (5)确认为中标人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 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6)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中标商品、或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在违反 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终止签订的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此项下违 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 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 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终止签订的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供货单位承 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a)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21 / 97 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b)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c)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d)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e)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f)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g)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h) 超过保质期限。 13. 不可抗力事件 任何一方出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 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 行或修订协议,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14. ★考核标准 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供货期限内若扣分累计达到 30 分或以上则采购人有权 利取消中标人的供应资格。 项目 序号 考核细则 扣分值 备 注 价格 1 未按约定价格供货的,每发现一项次扣 5分; 2 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调整价格的,扣 5分; 交货 3 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擅自更改供应货物品牌、规格和质量 的,每项次扣 5分; 4 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的品种、数量、时间供货的,每发生一次扣 5 分 并警告一次; 5 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擅自更改运送人员的,每次扣 5分; 6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的,每发现一项次扣 30 分; 7 未及时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的,每项次扣 2分; 8 未按采购人指定秩序卸货的,每次扣 2分; 9 发生退货情况,造成采购人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的,每发生一次扣 30分; 质量 10 同一品种货物一次(含本数)以上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的,扣 5分; 11 产品验收不合格,每拒收一批次扣 2分; 12 把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的,每发现一次扣 5 分; 13 中标人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每发现一 次扣 5分; 14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 果的,每次扣 2分; 15 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建议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每次扣 2分; 16 中标人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22 / 97 及时通知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每次扣 2分; 其它 17 中标人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每次扣 5分; 18 采购人认为应当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的其他内容。 扣分合计 考核人 注:考核次数:每月一次。 考核日期 考核人 (十一) 其他说明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列出具体的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 应急预案、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配送能力、配送服务方案、应急响应的便利性、食品安全保障 等。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23 / 97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 投标费用说明 1.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本次采购向各包中标供应商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服务费不在投 标报价中单列。 中标服务费是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采购代理费。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 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该收费参照《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 按照各包预算总金 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预算金额 (百万元) 1 以下 1-5 5-10 10-50 50-100 100-500 费率 1.5% 0.8% 0.45% 0.25% 0.1% 0.05% 例如:某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 400 万元,中标服务费金额计算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400-100)万元×0.8%=2.4 万元 收费=1.5+2.4=3.9万元 3. 中标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 交纳中标服务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二、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日历日。 三、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供应商须知 4) 开标、评标、定标 5) 合同书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5. 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 5.1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24 / 97 件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 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更正不足15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 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5.2 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当时已报名及购 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6. 投标的语言 6.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 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 投标文件编制 7.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 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7.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 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7.3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7.4 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8. 投标报价及计量 8.1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8.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9.2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等形式提交。采 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采用 银行保函、担保函的,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 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25 / 97 交纳办法如下: 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保证金必须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前汇入,请 供应商自行登录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查询由系统随机为每个项 目每位供应商随机分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2) 如要求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 否则其投标无效。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本项目各包组保证金的金额见《投标邀请函》。 3) 请注明事由“0809-2041GDG35503 号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否则有 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4) 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1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2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3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 5)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1 采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2 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3 有效期超过投标(报价)有效期 30 天。 6) 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9.3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9.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因其原因未签订合同。 10.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0.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陆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0.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 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26 / 97 11.1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 “正本”、“副本”字样。 11.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 封装。 11.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 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11.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 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2.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2.3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1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和补充。 13.2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六、 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七、 询问、质疑、投诉 14. 询问 14.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 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 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 址和联系方式”。 15. 质疑 15.1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 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 5 个工作日;购买本采购文件的投标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27 / 97 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 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 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 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 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 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5.2 质疑联系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20-83172166;传真:020-8317222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 1号广仁大厦 7楼;邮编:510000 16. 投诉 16.1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 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八、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7. 合同的订立 17.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 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 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7.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 18. 合同的履行 18.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 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 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 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18.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九、 适用法律 1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 法规、规章、政策。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28 / 97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一、 开标 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 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 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 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 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 评标委员会 4.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三、 评标注意事项 5.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 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 每个投标供应商。 6.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7.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8.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8.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8.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9.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0. 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0.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 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10.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 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29 / 97 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10.3 只有全部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 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 商务及价格评审。 10.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以核心产品为准)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10.5 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 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 证、澄清事实。 11.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11.1 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分值 45 分 45 分 10 分 11.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11.3 商务评审 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11.4 价格评审 11.4.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 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 序修正。 2) 对投标货物漏项处理:投标人漏项报价,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 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1.4.2 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 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 6%),即:评标价=核 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2)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30 / 97 3) 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并 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 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4.3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11.4.4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 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 11.5 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 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 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1.6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 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 部门。 12.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2.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 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 价相同的并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 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12.2 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 11.4.1 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 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 12.3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 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13. 发布中标结果 1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华伦 招标有限公司网(www.gdhualun.com.cn)。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31 / 97 13.2 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 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 1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 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32 / 97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包组)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要求 投标供 应商 1 投标供 应商 2 投标供 应商 3 投标供 应商 4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 列材料: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了下列证明之一: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 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 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②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 或其他组织); ③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 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 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 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 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 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33 / 97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准。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 无效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34 / 97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包组) 符合性审查表 要求 投标供应 商 1 投标供应 商 2 投标供应 商 3 1) 投标(报价)折扣率是固定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限价。如果评 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 2)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 认。 3) 对投标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没有报价漏项。 4)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 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 盖章(原件)。 6)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以下证明文 件之一): A、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交 纳办法将保证金送交银行的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 B、《投标保函》原 件,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保函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 7)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8)“★”号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 10)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11)未出现采购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情形。 12)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 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 如果评委会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 质量或者导致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报价无效处理。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35 / 97 附表三:技术评审表(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包组) 技术评审表 序号 类别 评审标准 满分 1 项目实施的 思路、重点、 难点及其解 决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其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 性进行评价: 思路清晰,重点、难点分析针对性强,解决方案切实可行、合理高效得 8 分; 思路清晰,重点、难点分析有针对性,解决方案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 性得 6 分; 思路不够清晰,重点、难点分析针对性一般,解决方案可行性、合理性 一般得 4 分; 思路混乱,重点、难点分析无针对性,解决方案不可行得 2 分; 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8 2 质量保障方 案 供货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完整,具有科学合理性,采购管理流程严 谨规范,采购渠道固定且安全保障性高,货源资料齐全,完全满足或优 于本项目需求得 8 分; 供货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采购管理流程规范, 采购渠道固定,货源资料齐全,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6 分; 供货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基本合理,采购管理流程一般,采购渠道 基本稳定,货源资料不齐全,部分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4 分; 供货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不完整,采购管理流程不规范,采购渠道 不稳定,无货源资料,与采购需求的要求有较大负偏离得 2 分; 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8 3 应急预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台风、暴雨等天气影响,紧急用餐,重大节假日或活动 等特殊情况制定的应急方案内容进行评分: 应急方案详尽完备、传达机制快速有效、人力物力调配合理、责任分工 明确、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得 8 分; 应急方案完整,人力物力调配合理、责任分工基本明确、有一定的可行 性,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6 分; 应急方案一般,有人力物力调配计划、责任分工不明确,部分满足本项 目需求得 4 分; 应急方案不够具体完整,人力物力调配计划不合理、责任分工不明确, 无可行性,与采购需求的要求有较大负偏离得 2 分; 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8 4 配送服务方 案 设置服务专线,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服务内容承诺详尽完备,食品卫 生安全标准高,配送货品多样且季节性强,服务保障方案严谨规范,完 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得 8 分; 设置服务专线,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服务内容承诺基本完整,食品卫 生安全标准高,时效性良好,配送货品充足且具有季节性,服务保障方 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36 / 97 案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6 分; 服务内容承诺不完整,时效性一般,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符合规定,配送 货品充足,服务保障方案可行性一般,部分满足本项目需求得 4 分; 服务内容承诺不完整,时效性差,配送货品不多样、无季节性,服务保 障方案不可行,与采购需求的要求有较大负偏离得 2 分; 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5 服务的便捷 性 投标人设有专门的服务机构,能为采购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出现复杂情 况时,能 0.5 小时(含)内响应,1 小时(含)内到达采购人各送货点。 投标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能 0.5 小时(含)内响应并 1 小时(含)内 到达采购人各送货点,得 4 分; 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响应时间或到达时间不能满足要求,或未提 供证明文件,得 0 分。 注: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地图导 航软件(如高德地图、百度地图等)的截图,截图须显示投标人服务点 到采购人各送货点的驾车导航时间。 4 6 投标人承诺 投保食品安 全责任情况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采购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保额在 2000 万元(含)或以上,得 5 分; 保额在 1500 万元(含)~2000 万元,得 3 分; 保额在 1000 万元(含)~1500 万元,得 1 分; 提供承诺函,未提供得 0 分。 注:投标人承诺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须覆盖项目服务期。 5 7 拟投入本项 目人员情况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农产 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人员的健康证,以及 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4 月连续 3个月的在本单位购买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 2020 年 2 月或以后成立的,提供由成立次月起至 2020 年 4 月的连续在本单位购 买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4 合计 45 分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37 / 97 附表四:商务评审表(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包组) 商务评审表 序号 类别 评审标准 满分 1 体系认证及信誉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 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 食品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证得 1 分,最高得 4 分(提供相关证 书复印件,体系认证证书还需提供网站公布的信息资料截图,以 http://www.cnca.gov.cn/网站公布为准,须显示证书的有效状 态)。 4 2 同类项目经验 2017 年 1 月 1 日(含)起,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以投标人名义独立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饭堂食品配送项 目业绩情况。 1、用餐人数为 500 人或以上的,每有一个得 2 分; 2、用餐人数为 400 人或以上,500 人以下的,每有一个得 1 分; 本大项最多可得 10 分。 注: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如合同没有显示用餐 人数的,还应提供加盖用户公章的饭堂用餐人次数量证明资料)、 发票或转账凭证(任意金额)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3 食品安全保障措 施及出现产品质 量问题退换货承 诺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高,退换货时间短、流程 简洁有效,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 7 分;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具体、合理、有一定的可行性,退换货时间短、 流程简洁,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5分;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一般,基本可行,退换货时间略长,退换流程 一般,部分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3 分;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具体,可行性一般,退换货时间长、退换 流程复杂繁琐,与采购需求的要求有较大负偏离的得 1 分; 未提供的得 0 分。 7 4 拟投入本项目的 仓库情况 冷库规模: 投标人冷藏库容积 1000 立方米及以上的得 3 分; 500 立方米(含)-1000 立方米(不含)的得 2 分; 100 立方米(含)-500 立方米的得 1 分; 100 立方米以下或未提供,得 0 分; 注: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证 明材料须能显示出以 m³为单位,不能体现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产权 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外,未体现以 m³为单位的须自行换算为 m³,否则不予计分。 6 投标人设立长期固定的配送场地: 配送场地 1000 平方米及以上,得 3 分; 800 平方米(含)-1000 平方米(不含)的得 2 分;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38 / 97 500 平方米(含)-800 平方米的得 1 分; 配送场地 500 平方米以下或未提供,得 0 分。 注:须提供工商登记或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证明材 料须体现场地面积。 5 配送能力 1、供应商自有或签约专用普通配送车辆(不含冷链运输专用车) 数量情况: 配送车辆≥6 辆,得 3 分; 6 辆>配送车辆≥4 辆, 得 2 分; 4 辆>配送车辆>0 辆,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自 有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若签约配送车辆须提供 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均须提供车辆照片, 照片须显示到车牌号码)。 2、供应商自有或签约的冷链运输专用车数量情况: 冷链运输专 用车辆≥6 辆,得 3 分;6 辆>配送车辆≥4 辆,得 2 分; 4辆> 配送车辆>0 辆,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自有配送车辆须 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若签约配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 辆行驶证和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均须提供车辆照片,照片须显 示到车牌号码)。 6 6 养殖基地保障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养殖基地(养殖品种包括但不 限于猪、牛、羊、鸡、鸭、鹅、水产等): (1)面积在 1000 亩(含)以上的:自有的得 4 分,租赁(或合 作)的得 3分; (2)面积在 500 亩(含)以上 1000 亩(不含)以下的:自有的 得 3 分,租赁(或合作)的得 2 分; (3)面积在 100 亩(含)以上 500 亩(不含)以下的:自有的得 2分,租赁(或合作)的得 1分; (4)面积在 100 亩(不含)以下的或没有的不得分。 (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文件或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合作协议或 租赁合同有效期必须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后,证明材料须体现 基地面积,并提供基地实况图片;若为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持有的 文件,则必须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注册登记时的股东出资 证明等。) 2、养殖基地获得区级(或以上)政府行政机关(包含其下属事业 单位)的命名或认证的与养殖基地有关的证书,得 2分。(提供相 关证书复印件)。 6 7 蔬菜生产基地保 障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蔬菜生产基地: (1)面积在 1000 亩(含)以上的:自有的得 4 分,租赁(或合 作)的得 3分; (2)面积在 500 亩(含)以上 1000 亩(不含)以下的:自有的 得 3 分,租赁(或合作)的得 2 分; (3)面积在 100 亩(含)以上 500 亩(不含)以下的:自有的得 2分,租赁(或合作)的得 1分; (4)面积在 100 亩(不含)以下的或没有的不得分。 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39 / 97 (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文件或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合作协议或 租赁合同有效期必须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以后,证明材料须体现 基地面积,并提供基地实况图片;若为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持有的 文件,则必须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注册登记时的股东出资 证明等。) 2、蔬菜生产基地获得区级(或以上)政府行政机关(包含其下属 事业单位)的命名或认证的与蔬菜生产基地有关的证书,得 2 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合计 45分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40 / 97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合 同 书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41 / 97 甲 方: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年食堂物资配送 服务 采购编号:0809-2041GDG3550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年食堂物资配送服 务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 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金额 1. 乙方为本项目 □子包一 □子包二 □子包三的中标供应商,中标折扣率 为 % 。 2.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小写:¥ ;大写: 元。 3. 合同金额已包含:货物、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配送运输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 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 服务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食堂物资包括肉类(禽畜、河鲜、海鲜)、蔬菜的配送服务。 三、 服务期限 1. 子包一: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币 8050,000.00 元),合同自动终止。 2. 子包二: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8000,000.00 元),合同自动终止。 3. 子包三: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6950,000.00 元),合同自动终止。 4. 服务期为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试配送期 3 个月,试配送期内配送工作未达到 配送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42 / 97 四、 付款方式 1. 乙方货款按每月度进行结算,在次月 5 号前必须交双方确认的供货清单及全额发票给甲方,甲 乙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以支票或转帐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 方账户。结算价=(汇总各类配送食材)每日的结算金额=(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供货基准 价格×(各类配送食材)当日实际供货量×中标折扣率。 2. 每月的结算金额=(汇总各类配送食材)每日的结算金额合计。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供货清单,开具全额发票。 4.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五、 履约担保函 1. 建议乙方优先选择担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2. 在合同生效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函,该履约担保函为不可撤销的银行 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2%;履约担保函内容须经甲方认可。如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提 交履约担保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3. 履约担保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出具的履约担保函有效期早于本项目的 最终验收时间,乙方应在该履约担保函到期日的一个月以前延长履约担保函的有效期或重新开 具履约担保函,否则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扣罚合同金额的 2%作为违约金。 4. 若乙方在服务期间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 方可向该履约担保函的担保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并得到担保金额内的任何款项,该履约担保函 的担保单位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赔偿要求后 7 天内即予支付。赔偿的总金额不超过担保金额。 5. 甲方有权直接向该履约担保函的担保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不需经乙方同意。 6. 如在服务期内,乙方在考核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全额扣罚担保金额,归甲方所有:出 现三次(含)以上考核得分低于 70 分(含 70 分);乙方自行停止合约的;违反服务合同有关 规定被甲方终止合约的。 六、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订购报价清单内的产品,按照报价单价进行结算;订购报价清单以外的产品,乙方 应以不高于市场当天零售价格供应。 (2)甲方验收人员在验货时如发现品名、数量、规格、供货时间、质量标准等不符合时,有权拒收 或要求退换。未经甲方同意配送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43 / 97 (1)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月报价作为本合同基本单价,未经双方协商,此价格不得调整。 (2)乙方必须保持稳定的配送人员、车辆和货源。乙方配送的产品品种及数量以甲方的订货单要求 为准(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品种时,必须经订货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将货 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配送人员必须有健康证,甲方重大活动期间,乙方要有专车和专人(1 人)在现场服务。 (3)乙方按采购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为甲方配送产品。 七、 项目实施要求 1. 供货服务对象及送货地点 (1)供货服务对象: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1)送货地点:□子包一:区局机关饭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业路税务大楼)、第一税务分局、 第二税务分局锦龙办税区饭堂(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锦龙路 133 号)、大良税务分局饭堂(佛山 市顺德区大良环市北路 5 号) □子包二:乐从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乐从镇滨河北路 27 号)、龙江税务分局饭 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 96 号之三)、勒流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勒流镇银城路 17 号)、 杏坛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税务大楼)、均安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 路 6 号) □子包三:容桂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容桂文华路 8号)、伦教税务分局饭堂(佛 山市顺德区伦教新丰路 2号)、北滘税务分局饭堂(顺德区北滘镇三乐东路 11 号)、陈村税 务分局饭堂(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政和路) (2)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将食堂物资配送至指定的送货地点。 2.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甲方的货物供应,中标后不得拒绝甲方分配的任务。乙方在服务 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乙方的资质在服 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甲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 自行承担。 3. ★甲方对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甲方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乙方和本项目制约。 4.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5. 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 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6. 乙方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44 / 97 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 标注有效期的 80%。 7. 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 已拆封的商品。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 成分或者配料表; (3) 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 保质期; (5) 产品标准代号; (6) 贮存条件; (7) 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 生产许可证编号; (9)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 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8. 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 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9.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肉类、粮油及副食品、蔬菜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食材的新鲜感。每次 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在 1 小时内予以退换补货。乙 方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卫生检验报告随同交到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手中,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相关品目。 乙方应购买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险,配合甲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 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等。并加盖乙方公章,如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所提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食品,且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1. 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外,还将受到如下责任追究: (1) 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需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被处以当次供应食 品货款 2 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惩罚性赔偿金从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 乙方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 供之食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和终止乙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45 / 97 方供货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申诉抗辩权。 (3) 若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增加: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假冒伪劣、过期、 变质、有毒食品,含寄生虫或含菌量超标食品,转基因食品,其他有害健康的食品),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 乙方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 明。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13. 乙方必须负责饭堂物资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4. 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 15. ★送货当天,乙方须在采购人每个饭堂提供 2 名配送人员在甲方饭堂驻点现场加工配送的食材 (蔬菜去皮,肉类切块,食材清洗等)。 16. ★甲方可不定期不少于五次要求乙方提供甲方所指定食材的质量或安全检验报告。食材质量检 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17.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解决特殊情况下所需要的接待用餐及临时增加配送量,如果不能全部提供 需要的计划材料清单上的货物,由甲方代买的,乙方需要实报实销发生的相关费用。 18. 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19. 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 乙方。因投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0. 乙方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 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 21. 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 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 记录在案,并对投标人予以追责,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 其供应资格。 22. 乙方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八、 供货价格要求: 1. 一般品种结算基准价为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 (http://fsdr.foshan.gov.cn/gzcx/nfcpjgcx/gqlfcpjg/)每月 1 日和 15 日(若当天没有公布,则相应 后延一期)对应价格平均价格作为当月结算基准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没有公布的 食品价格,则由采购人代表和中标人代表到周边市场(10 公里范围内)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46 / 97 取平均值作供货基准价格(或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决定)。最终的供货价格为经双方核定的各 类货物的供货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中标人在供货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折扣率。 2. 乙方必须负责饭堂物资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投标货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甲方要求 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 同意后方可改变。 4. 乙方报价须为全包价,包括货物、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配送运输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 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5. 结算公示:每日的结算金额=(经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供货基准价格×(各类配送食材)当 日实际供货量×中标折扣率。 九、 配送时间要求: 1. 甲方每天下午 18:00 前以电话、微信或邮件的方式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 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 2. 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订单之日的第二天(早餐食材在 05:30 之前,午餐食材在 8:30 之前,晚餐 食材在 15:30 之前)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知会甲方并 协商解决好。 4. 如甲方临时调整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60 分钟内将货物送 达并完成供货,待甲方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要求,能做到 60 分钟内送到。 5. 如因故退货(乙方责任造成的退货),乙方需在接通知后 60 分钟内进行第二次供货,以确保 甲方货物供应。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60 分钟内送达。 十、 产品的配送要求 1.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 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 异味。 2.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 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 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 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47 / 97 3. 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 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 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4.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 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 在产品的配送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 超过 30 分钟。 6. 每辆配送车配备 2 名配送人员,且该配送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十一、 交货要求 1. 甲方指定人员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工作,内容包括:查看相关资质证明或产品票证、包装、货 物检验等方式验收。 2. 允许乙方供货数量与甲方订单订购数量存在±3%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按实际数量进行验 收登记。 (1) 乙方所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经甲方检验后方可入库,甲方在中标乙方的“收货验货 单”上签名确认,作为结算的凭证。 (2) 假冒伪劣、不合格或过期的货物将被拒收或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产生的一切后果 均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进行法律追究。 (3)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委派人员、纪检部门对货物质量的监督。对食用时反映的质量问题, 将进行跟踪调查,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如质量问题认定为乙方责任,乙方应无条件地接 受相应的处罚。 (4) 项目管理团队及配置:乙方必须提供一台专业冷藏车、专业司机 1 名,随车配送人员 2 名,所有配送人员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装货物的塑料框等容器必须按照正规色标管 理要求分颜色装好,运送货物入库整个过程要离地离墙搬运,货物不能相互挤压叠放, 不可造成食材的污染。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 物品一同运输。 3.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 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告知甲方有关情况并 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无故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出现 3 次上述 情况甲方向乙方收取迟延履行金 1000 元,迟延履行金从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48 / 97 4. 乙方负责货品的仓储,甲方不提供仓库。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5. 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及进行简单加工。 6. 乙方无偿将货物送达到各指定地点,货物收货验收后,并按要求拆除大包装(留取最小包装) 后,无偿将货物按指定位置上架 7. 每次送货,乙方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 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 8. 在甲方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9. 乙方须严格按照各甲方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多配 送的商品,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少配送商品造成的损失。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 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改变。 10. 甲方与乙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蔬菜品种 和数量。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丰富质量合格安全的品种供甲方选择。 11. 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 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出现 3 次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惩罚性赔偿金 1000 元,赔 偿金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12. 甲方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 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 并对乙方予以处 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 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中标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反招标文 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终止签订的采购合同。此项下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各项: 14.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15. 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16.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 方负责。 17. 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 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 18. 乙方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甲方单位活动必须严格 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49 / 97 19.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 责任。 十二、 供货、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总体要求: (1) 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 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2) 所有货物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 准。 (3) 每批鲜牛肉、猪肉、猪骨必须由佛山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 供肉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盖上公章,并注明保鲜期限。 (4) 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乙方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 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 有 SC 标志。 (5) 供应商必须在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小时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冷冻储存库,其储存量应能满 足甲方的三天需求。 (6) 商品的生产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全 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向甲方提供所有生产商的资质证明 资料(盖公章)一份。 (7) 所有商品必须具有《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8) 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甲方自行采购,乙方需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 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9) (鲜肉)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指压后凹陷 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 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10) (冷冻肉)包装应清洁、卫生,无破漏。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冷冻肉 不能进口,只能采用我国内的冷冻肉。质量要求如下表: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50 / 97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1 去皮五花肉 肥和瘦比例不大于 1:1,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2 边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0.5 公斤, 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 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 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鸡的正常气味。 3 白条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 公斤,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 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 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 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4 边鸭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头,无颈,无内脏,重约 0.6-1 公斤,外表微湿 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具有鸭的正常 气味。 5 牛肉丸 15 克 / 粒(500 克约 40 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 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 状物。 6 香菇贡丸 15 克 / 粒(500 克约 40 粒),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手捏应不轻易破 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切开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平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 状物。 7 白条鹅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 公斤,鹅的眼球饱满或平坦, 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 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且不能完全恢复, 具有鹅的正常气味。 8 去皮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 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9 白条鸡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 0.6—1.5 公斤,鸡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 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解冻指压后的凹 陷恢复慢。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51 / 97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10 方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 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11 带鱼 每条不低于 500 克,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眼球略微隆起,鳍展平张开, 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12 瘦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 不粘手。 13 鸭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 准。 14 鸡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 准。 15 鱼丸 具有良好的弹性,水煮后用水捏应不轻易破裂,且手松开后能恢复。切开 丸体其剖面应比较完整,不能有明显的冰晶状物。 16 猪前排 带颈骨及前五条排骨,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17 腊肠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3C 认证。表面干爽、肉呈 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18 鸡翅 肉质紧密,无污伤、无小毛,个体大小均匀。 19 脊骨 肉体冻实而坚硬,敲之回音清脆,无化冻现象。 20 猪蹄 必须去除一切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 标准。 21 猪筒骨 骨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 22 牛肉 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 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都不粘手,良质冻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 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23 腊肉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 肉制品》(GB 2730-2015)标准。表面干爽、肉呈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 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24 鸡脚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25 猪肝 整体呈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肝叶完整, 无脂肪,无寄生虫、炎症水疱、薄膜、无胆汁污染,略有鱼腥味。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52 / 97 序号 品名 质量要求 26 福寿鱼排 无头尾,无鳃,无鳞,无内脏,具有鱼的自然颜色。 27 猪头皮 猪脸肉,无嘴,无耳,无骨。 28 猪心 圆锥型,带心尖,心肌为红色或淡红色,结实而有弹性,无寄生虫、脓包 炎症等病变。 29 白条羊 每条不低于 10 公斤,去头、去蹄,去内脏,解冻后的肌肉呈均匀的红色, 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不黏手,肉质紧密。 30 有皮花肉 要求肥和瘦比例不大于 1:1.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 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2. 猪肉类供货及质量要求: (1) 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体印有检疫章。 (2) 表皮干爽、肌体结实、肉质紧密、肉色淡红新鲜,肥肉洁白而细腻。 (3) 外观检测无异味、无寄生虫、无粘液、无渗出液体、指压反弹迅速、具有猪肉自然气味。 (4) 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 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且材料无污染。 3. 牛肉类供货及质量要求: (1) 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外观检测新鲜肉质柔软有光泽、 无腐臭变质异味、无寄生虫、无粘液、无渗出液体。 (2) 牛肉色泽棕红,脂肪呈淡黄色或深黄色,肉质坚硬,弹性足。 (3) 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 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且材料无污染。 4. 羊肉类供货及质量要求: (1) 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 羊肉色泽暗红,纤维细而软,肌间少脂肪。 (3) 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 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且材料无污染。 5. 水产品类(含海鲜)供货及质量要求: (1) 必须鲜活。 (2) 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 新鲜。 (3) 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4) 来源可靠(可提供合法的供货途径)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6. 三鸟类供货及质量要求: (1) 活禽类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53 / 97 1) 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 必须鲜活,羽毛完整、有光泽无不正常脱落。 3) 身体饱满结实,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2) 已屠宰的 1) 具有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 肉质新鲜柔软有光泽,质地紧密,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肉质细腻、无腐烂异味, 3) 肉体结实,内脏清掏干净,肉质弹性足无明显渗出液体,总体无粘液。 4) 来源可靠(可提供合法的供货途径)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7. 零星冻品类(含冰鲜)供货及质量要求: (1) 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 副食品。掺假、掺杂副食品坚决不能使用。 (2) 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 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和食品保质期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 (3) 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产品净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8. 蔬菜、菇菌供货及质量要求: (1) 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 (2)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 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3)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 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4)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 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5)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 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6) 叶菜类:生菜、白菜、通心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叶菜。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 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 (7) 茄果类:西红柿、茄瓜、圆椒、尖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 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8)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9)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54 / 97 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10)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 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11)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 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12) 水生菜类:藕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 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13)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4) 香辛类:西芹、芹菜、香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 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味道。 (15)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蔬菜不得有黄叶,不得腐烂和泥沙等现象,瓜果大小均匀,无 损伤,无皱褶变形,无腐烂变质,蔬菜利用率达 98%以上。 (16) 无公害、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十三、 数量与品质保证 1. 乙方实际供货的品种、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 3%。各种数量超出 3%的部分由乙方 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部分由乙方补足。 2. 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过磅为准,甲方与乙方双方签名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3. 蔬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品质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 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乙方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 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55 / 97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乙方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提供农业部门认定的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十四、 检验及费用负担 1. 如乙方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 机构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乙方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 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乙方负担。 2. 质量检验: 3.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乙方提供的 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4. 乙方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乙方负责 处理。 5. 乙方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6. 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否 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7. 乙方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必须提供地级以上卫生或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十五、 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将食材送达甲方饭堂。若到货时间因乙方原因延误,迟到 30 分 钟以内的,甲方按当批货的 5%向乙方扣罚。 2. 乙方所送蔬菜品质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和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 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到。退货后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蔬菜的,甲方按该品 种当天货款的 10%向乙方扣罚。当批不合格货物累计达当批总量的 20%以上的,甲方除退货外, 还按当天货款的 20%向乙方扣罚。 3. 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货物或送货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累计出现三次以上该行为的, 乙方则构为违约,合同即行终止。 4. 甲方拒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蔬菜的,每次甲方向乙方偿付当批货款 5%的惩罚性赔偿金。由于乙 方所供蔬菜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饭堂就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防疫部门签定为准), 乙方除偿付甲方损失外,并处惩罚性违约金伍万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56 / 97 十六、 退出机制 1. 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合同期满后自然退出。 2. 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 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 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屡范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 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 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 退货后将记录在案,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限期退出。 5. 确认为乙方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 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6. 乙方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中标商品、或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乙方存在违反招标 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终止签订的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此项下违反招 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 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2) 乙方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7. 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 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终止签订的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供货单位承担 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 超过保质期限。 十七、 不可抗力事件 任何一方出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 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57 / 97 修订协议,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十八、 ★考核标准 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对乙方实行考核制度,供货期限内若扣分累计达到 30 分或以上则甲方有权利 取消乙方的供应资格。 项目 序号 考核细则 扣分值 备 注 价格 1 未按约定价格供货的,每发现一项次扣 5 分; 2 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调整价格的,扣 5 分; 交货 3 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擅自更改供应货物品牌、规 格和质量的,每项次扣 5 分; 4 未按甲方采购计划的品种、数量、时间供货的,每发生一次 扣 5 分并警告一次; 5 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擅自更改运送人员的,每次 扣 5 分; 6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的,每发现一项次扣 30 分; 7 未及时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的,每项次扣 2 分; 8 未按甲方指定秩序卸货的,每次扣 2 分; 9 发生退货情况,造成甲方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的,每发生一次 扣 30 分; 质量 10 同一品种货物一次(含本数)以上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的, 扣 5 分; 11 产品验收不合格,每拒收一批次扣 2 分; 12 把甲方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甲方的,每发现一 次扣 5 分; 13 乙方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每 发现一次扣 5 分; 14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 处理结果的,每次扣 2 分; 15 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每次扣 2 分; 16 乙方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 更,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每次扣 2 分; 其它 17 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每次扣 5 分; 18 甲方认为应当对乙方进行考核的其他内容。 扣分合计 考核人 注:考核次数:每月一次。 考核日期 考核人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58 / 97 十九、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二十、 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十一、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_肆份,双方各执_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59 / 97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年7月1日-2021年6 月30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采购文件编号:0809-2041GDG35503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60 / 97 第一章 目录 类型名称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 备注 索引 1 资格、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2 评审要素投标资料索引表 资格审查文件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附件 1 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 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 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 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 2 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 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 用报告。 附件 3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附件 4 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附件 5 公平竞争承诺书 2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商务部分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开标一览表 4 详细报价表 5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可选)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 7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8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9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61 / 97 10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1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2 拟为本项目配置人员情况表 13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4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15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6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商务资料 17 银行保函(已通过其他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无须 提供) 18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已通过其他方式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无须提供) 19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 合体各方需签订) 技术部分 20 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21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62 / 97 第二章 索引 2-1 资格审查自查表 评审 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 检查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 /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了下 列证明之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 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 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 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②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 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3)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 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 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 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 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 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 承诺为准。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 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63 / 97 2.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 ” 记 录 名 单 ; 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 机 构 于 报 价 截 止 日 当 天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 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 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 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 3)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4. 投标人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 准。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通过 □不通过 / 6.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 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7. 已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 □不通过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 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请在对应的 □ 打“√”。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64 / 97 2-2 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符合性 审查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为自 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报价 投标报价没有超出最高限价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 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 认 □通过 □不通过 / 对投标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 标人没有报价漏项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投标函 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 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 错漏。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投标文件签署 合格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保证金 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招标文件中标 注“★”的条款 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其他 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 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 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未出现采购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 标情形。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 标文件规定的属于投标无效的情形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 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请在对应的 □ 打“√”。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65 / 97 2-3 评审要素投标资料表 商务评审分项 商务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技术评审分项 技术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注:1、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审表》和《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表格可延长。 2、按评审项的顺序填写。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66 / 97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文件 3-1 声明函 致: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国家税 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的投标邀请,本单位(企业)自愿参加投标,现声明如下: 本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 有关文件规定。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 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单位清楚:如为本采购项目包组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 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本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67 / 97 附件: 1. 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 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出 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3.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5. 公平竞争承诺书。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数量及单位 备注 1 2 3 …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 记录,并将依法参与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 资配送服务(采购文件编号:0809-2041GDG35503)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 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68 / 97 3-2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 1: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69 / 97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4-1 投标函 致: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方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日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编号:0809-2041GDG35503)的招标文件,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 的所有内容,现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 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 90 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 《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2、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 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 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3、 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方、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 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 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4、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5、 我方同意如在本项目开标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的,贵方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 6、 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 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司足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7、 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 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 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收件人姓名: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委托全权代表人,需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的授权书。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70 / 97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以下格式填写,如由法定代表人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联合体投标,则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注册号或登记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地址: 日期: 法定代表人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粘贴处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71 / 9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或印 鉴 ) 的 (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 职 务 )代 表 本 单 位 授 权 在 下 面 签 字 ( 或 印 鉴 ) 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表人,就 (项目名称) (项目编 号: 0809-2041GDG35503 )的投标活动,提交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作为投标人代 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印鉴)生效,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名 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鉴): 职 务: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粘贴处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粘贴处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72 / 97 4-3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0809-2041GDG35503 折扣率:%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包组 项目名称 投标折扣率 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 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 日 -2021年 6月 30日食堂物资 配送服务 大写:百分之 小写: % 1. 此表原件一式两份,一份附在正本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于“开标一览表”信封中。 2. 此表的投标报价系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 3. 温馨提示: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4. 结算价 =(汇总各类配送食材)每日的结算金额=(经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供货基准价格×(各 类配送食材)当日实际供货量×中标折扣率。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 期: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73 / 97 4-4 详细报价表(本项目无需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74 / 97 附表 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适用;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与投标的,其本身 不作为扶持对象)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 (请填 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75 / 97 附表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详见“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 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76 / 97 4-5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编号:0809-2041GDG35503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响应 情况描述 偏离说明(正 偏离/完全响 应/负偏离) 对应投标 文件位置 及页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如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内容,请在上表填写,并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 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77 / 97 4-6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投标人对招标需求的响应情况(标 “★”的条款除外) 序 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响应情况 描述 偏离说明(正偏离/ 完全响应/负偏离) 对应投标文件 位置及页码 …… 说明: 1.把招标需求相关要求的响应情况逐条列入此表。 2.按招标需求的顺序填写。 3.此表可延长。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78 / 97 4-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1、投标人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投标人开户账号资料 银行名称及账号: 开户地址: 5、投标人简介(自行描述): 6、投标人财务情况: 年份 年营业总值 总净利 资产负债率 (如评审需要,则供应商需提供经审核的财务报表以便验证,如没提供可能会导致技术商务部分涉 及财务情况的评分为 0 分。) 二、投标人获得资质和获奖证明文件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其他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 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79 / 97 时 间 受处理的原因 (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 原因) 处理的内容 (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 全国范围内某种项目的采购活动 的,同时说明解禁时间) 备 注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有关技术、资金实力的资质材料,所有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80 / 97 4-8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具有认证资质 获奖情况 已完成项目情况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日期 项目验收情况 注:按商务评审表所需内容提供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 期: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81 / 97 4-9 拟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情况表 序 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获得有关的 资质证书 经验 年限 主要资历、经验及 承担过的项目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 工作 注:按商务评审表所需内容提供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 期: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82 / 97 4-10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成时间 用户评价 情况 业主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此表可延长) 注:根据评审要求提供合同、项目下达文件、发布文件、评审意见、立项证明复印件等。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印鉴: 日 期: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83 / 97 4-11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以电汇、银行汇票的方式交保证金的,为使投标保证金得以顺利退还,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表 中说明并执行) ◆按照要求填写及签章,提交原件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唱标信封,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致: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为“ ”(采购编号: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符合退还条件 时请代划入下列账户: 保证金提交方式 □银行转账 □银行汇票 开 户 人 名 称 开 户 银 行 银 行 账 号 总 金 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亲笔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 件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应装在唱标信封内,封口盖公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84 / 97 4-12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获中 标,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同意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200%接受处罚,从我方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 意和要求投标保函开立银行(或开立《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担保机构)应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 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不足部分由甲方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并愿承担全部由此 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85 / 97 (以下投标保函、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4-13 投标保函(已通过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无需提供投标保 函)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有被拒收的风险)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保函第 号 致: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本保函作为 (投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响应采购项 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的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 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提供的投标保 证金, (开具银行名称) 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承诺,本行或其后继者或受让人 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贵方不需要说明理由,不需要提供证明),立 即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 [保证金金额]((小写)¥ 元): 1. 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 2. 投标供应商未能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按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交纳中标服务费; 4.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至该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持续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如果贵方和投标供应商同意需延长本保函有效期,只需在到期日前书面通知本行,本保函在任何延 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银行名称(打印)(公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姓名和职务(打印):姓名 职务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86 / 97 4-1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已通过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无需 提供投标担保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 (项目名称) (项 目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贵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 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 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 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 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贵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贵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 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 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87 / 97 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贵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贵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 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 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为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样本,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供,但不能偏离且 不限于以上实质性内容!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88 / 97 4-15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体各方名称) 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国家 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中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就本项目有关事宜,经各方 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 为本次投标联合体主体方, 为协办方,组成联合体共同进 行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体授权主体方负责本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主体方在投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 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四、主体方 负责 工作,协办方 负 责 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工作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联合体成员 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 (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六、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详细内容和规定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采购人同意另行签署协议 或者合同。 七、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体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他联合体 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如因发生上述问题而导致联合体投标无效的,联合体其他成员 可追究违约责任。 八、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 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九、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 之日。如联合体未中标,本协议自动废止。 主体方全称:(公章) 协办方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印鉴)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印鉴)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备注: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和签署。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89 / 9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格式自拟) 建议包括以下内容: 响应程度 服务实施方案 企业管理制度 货物质量保证 供货系统配套 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90 / 97 第六部分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装入“唱标信封”。 1、《报价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2、优惠或折扣说明(如有) 3、《投标保函》原件,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交付投标保证金(非保函形式)的银行回单复 印件 4、退还保证金声明(如有) 5、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为加盖公章和签字的 PDF 扫描件)(以 U 盘或光盘形式提交)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91 / 97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 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准备参与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 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编号:0809-2041GDG35503)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 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请提供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92 / 97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文件编号: 包组号: 采购人名称: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环节:采购文件/开标过程/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其他:(请填写具体环 节)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1标题或简要描述)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质疑事项1标题或简要描述)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代表(签字或盖章): (机构供应商)公章: 质疑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0 年 7 月 1日-2021 年 6 月 30 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 0809-2041GDG35503 93 / 97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 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包组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包组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食材要求均为非转基因食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承诺函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供货服务对象及送货点数量 3.项目服务期限: (二)供货价格要求: (三)报价要求 (四)付款方式 (五)履约担保函 (六)交货要求: (七)配送时间要求: (八)配送要求 (九)交货要求 (十)供货、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包组)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包组) 附表三:技术评审表(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包组) 一、合同金额 二、服务内容 三、服务期限 四、付款方式 五、履约担保函 六、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项目实施要求 八、供货价格要求: 九、配送时间要求: 十、产品的配送要求 十一、交货要求 十二、供货、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十三、数量与品质保证 十四、检验及费用负担 十五、违约责任 十六、退出机制 十七、不可抗力事件 十八、★考核标准 十九、税费 二十、其它 二十一、合同生效 第一章 目录 第二章 索引 2-1 资格审查自查表 2-2 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2-3 评审要素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 资格审查文件 3-1 声明函 3-2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4-1 投标函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3 开标一览表 4-4 详细报价表(本项目无需报价明细表) 4-5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4-6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4-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8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4-9 拟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情况表 4-10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4-11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4-12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4-13投标保函(已通过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无需提供投标保函) 4-1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已通过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无需提供投标担保函) 4-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第六部分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1、《报价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2、优惠或折扣说明(如有) 3、《投标保函》原件,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交付投标保证金(非保函形式)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4、退还保证金声明(如有) 5、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为加盖公章和签字的PDF扫描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 一、 (事项一) 二、 (事项二)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