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0809-2041GDG355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83172166-8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地址: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业路税务大楼
联系方式:彭小姐0757-223128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83172166-852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子包 | 子包名称 | 各子包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服务期限 |
子包一 | 区局机关、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锦龙办税区、大良税务分局 | 8050000.00元 |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若期间实际发生的合同总额达到8050000.00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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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二 | 乐从、龙江、勒流、杏坛、均安税务分局 | 8000000.00元 |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若期间实际发生的合同总额达到8000000.00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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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三 | 容桂、伦教、北滘、陈村税务分局 | 6950000.00元 |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若期间实际发生的合同总额达到6950000.00元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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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供应商可参与三个子包的投标,但最终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子包的中标资格,不允许同时获得三个子包的中标资格。
2)供应商必须对各子包中的所有产品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缺漏,并报出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导致无效投标。
3)本项目按(子包一) (子包二) (子包三)的顺序进行评审,若供应商同时参与三个子包的投标,在子包一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子包二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子包二的中标候选人,子包二则推荐除已被子包一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供应商中评审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在子包一、子包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子包三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子包三的中标候选人,子包三则推荐除已被子包一、子包二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之外的供应商中评审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4)供应商如同时参与三个子包的投标,须按子包分别制作并封装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①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③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3)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4. 投标人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准。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 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gdhualun.com.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我公司网站“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 www.gdhualun.com.cn/)进行注册,办理步骤请详阅通知公告《关于我司启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功能及银行保证金管理系统的重要通知》。投标人于招标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系统内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按照系统步骤完成即可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在注册和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83172166转617/618。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二十楼CD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2020年7月-2021年6月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挂网)5.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