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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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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食堂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 1、项目名称: 中心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 2、项目编号: BCXZFCG2020-013E
  • 3、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2020-06-01—2020-06-02
  • 4、采购预算: 940,000元
  • 5、最高限价: 940,000元
  •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贵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表
  • 7、采购单位名称: 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项目联系人: 郭萍
    •   联系电话: 13984089158
  •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北辰星项目数据分析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联系人:李红冰
    • 联系电话:0851-86726677
  •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附件(上传采购文件主要包括: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 需求公示.pdf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 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2019 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 明材料(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原材料及蔬菜类 序号 采购货物 要求 备注 1 食用油类 执行标准:GB1536-2004,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非转基因菜籽、 传统压榨油。2.质量标准:(1)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 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 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 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 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2)中标供应 商应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提供的食用 油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 初制油为非转基因油料压榨出油,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3) 所供食用的食用油必须为在保质期截止日三个月前的产品。 2 禽蛋类 1.提供的禽蛋须标注生产日期,封装完好。2.禽蛋的生产日期须为 当批供货时的前 10 天内,确保生产日期和至下一次供货时日期 之和不超过 25 日历天。3.若采购人有对口帮扶需求时,须优先采 购帮扶对象产品 3 蔬菜类 1.蔬菜品质要求外观新鲜、大小均匀、无腐烂,收获的最佳期,品种 的优质。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 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不得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 量。3.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 4 大米(面)类 1、必须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 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 的物质。2、包装完整,同时包装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 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 号码。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 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 仓库。3、大米执行国家 GB1354-2009,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不 含添加剂,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同时满足大米须为 2017 年以 后生产的中稻谷加工的稻米;所供食用的大米必须为在保质期截 止日三个月前的产品。 5 干货类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猪肉 序号 采购货物 要求 备注 1 肉类(生态 黑毛猪) 1.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肉类品应符 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及畜肉供货时 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2.其他要求:(1)鲜 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必须杜绝 病猪肉、注水猪肉、死猪肉、残猪肉、种用猪肉(公猪肉)、生产 母猪肉(母猪肉)。(2)供应商供应的肉禽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 生产的产品,肉禽类必须进入合法屠宰场屠宰。畜肉品须色泽鲜 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 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3)产品票证要求,投标人 供给的猪肉类、在供货时须随车提供该批货物的出厂(库)检验 合格证明。(4)各种鲜肉要求:鲜猪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 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 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白,肉汁透明。 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实施)期:合同签订后 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送货,有效期 壹 年。 二、验收标准、规范 2.1、采购人指定后勤人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肉、蔬菜等食品的质量无异议、 数量准确无误解后进行验收并签字认可入库。 2.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采购方验收人员的检验,若产品不符合要求, 当即拒收,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中止合同。 三、应急处置要求 3.1、因产品质量问题,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采 购人处妥善处理,做好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 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3.2、发生食用中毒事件时,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做好 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3、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就餐者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供应商赔偿, 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 法律责任。 3.4、为确保本项目质量和安全,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如出现转包或分 包,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采购合同,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 及按违约处理。 3.5、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 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招标方进行 赔付外,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合同终止,并扣除所交履约保 证金。 四、配送要求 4.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前一日要求的货物清单进行配送,需严格按采购人要 求时间进行配送,常规周一至周五每日 6:30 前必须送达,周日 10:30 前送达。 如遇采购人需紧急采购时,应于接到通知后 2小时内进行紧急配送。 4.2、供应商必须使用“软件”采购管理软件进行采购。 4.3、供应商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 保证配送品种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所有原材料每日均留存样品一份,保存时间 为 48 小时,确认期间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丢弃。 4.4、供应商须安排本单位固定人员对本项目实施配送,确保食品安全。食品 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以当日需求计划总量两倍价款 赔付当日损失,同时将要求责任食品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4.5、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 送货 物。 4.6、供货商确定专人配送,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思想素 质高、没有犯罪记录。 4.7、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 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 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所交履约保证金。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结算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供货服务期间,每批食品配送到指定地 点,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开具结算单并出具正式发票,根据实际供应量结 算上月费用。具体付款细则双方合同约定。 六、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七、其他要求 ①所购入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②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 的合格检 验证明。食品标签、说明书文字清晰。质保期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③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并且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 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④中标供应商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配送、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由中标人负责。 ⑤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 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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