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0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RWZB1-2020015)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委托,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0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0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RWZB1-202001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1.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0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293.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6-08 到 2020-06-1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05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供应商经办人携带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现场获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30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6-30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210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宋伟民 2.联系方式:022-60121166-808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5号、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康华里1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孟洋:0222757599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0121166-8088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以公开招标形式向社会公开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优秀服务的餐饮服务企业进行机关餐饮管理服务。现有用餐人数每天约350人,现有餐厅和厨房设施,布局符合卫生饮食合格标准,各功能用房齐全。要求服务方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具有餐饮服务经验,在餐饮的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加工及配餐的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饭菜在节约的前提下做到可口美味,按时按点提供就餐服务,以满足就餐人员的就餐要求。包括:全年膳食(包括早餐、午餐、晚餐、宴会餐、招待餐、其他临时性就餐保障等);机关餐厅保洁服务以及餐具清洗服务。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