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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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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6/12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

联 系 人:冯洋

联系方式:(0533)551800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C座11层

联 系 人:罗公涛、晋军

联系方式:13355206679、(0533)2319963,18906439201、(0533)2319921

二、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30220200200014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

金额

1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效证件,有履行合同的能力;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3.供应商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C级及以上标准证书(含C级);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52万元/年

三、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需求报告”及采购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

1.时间:2020年6月13日08:30至2020年6月19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下载。已报名供应商请于2020年6月19日17时00分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逾期未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请各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与“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②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必须先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③已经完成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TPFront/)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未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企业,登录网站后点击“企业会员系统”,免费注册(注册类型:供应商)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待平台即时自动通过供应商入库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400-998-0000,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售价: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已报名供应商请于2020年6月19日17时00分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7日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招投标。2.加密的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应当在2020年6月25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注:请个供应商充分考虑并预留上传数据所需时间。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4.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1-8880-7619。5.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6.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根据“淄博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提前调试电脑。7.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TPFront/),登陆网上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8.在开标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淄博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9.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供应商承担。10.请各供应商务必再次确认所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CA数字证书状况,是否能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各供应商承担。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 400-998-0000。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川区分中心淄博市淄川区山川路与文峰路交叉路口西北角】联系电话:0533-7015009、0533-7015011;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在开标时间截止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公涛、晋军

联系方式:13355206679、(0533)2319963,18906439201、(0533)2319921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十一、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 布 人: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2日


附件:
2需求报告.doc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

采购需求报告

项目名称: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

采 购 人: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

联 系 人:冯洋

联系方式:(0533)551800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部门集中采购

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付款方式:甲方按机关干部用餐标准为¥13.00元/人次/餐、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30.00元/人次/餐,根据实际人数按月向乙方付款;每月10号前结算上月款项。

税金的交付:乙方必须在淄川区交纳税金,并由淄川区税务部门出具合格的税务发票。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甲方将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综合考核,甲方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进行酌情处罚。考核合格将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效证件,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C级及以上标准证书(含C级);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共 1 个包,供应商须对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做出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一、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为(大写)玖拾贰万伍仟贰佰元整(¥925200.00元)/年,其中:机关干部用餐标准为¥13.00元/人次/餐,每年累计约68400人次,包括早、中、晚餐;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30.00元/人次/餐,每年累计约1200人次。

西河镇人民政府包括西河、东坪、张庄三处办公地点,西河驻地办公人员约95-100人、东坪驻地办公人员约35-40人、张庄驻地办公人员约60人。成交供应商须在三处办公地点分别安排食堂服务人员,以保证各处机关干部的就近用餐。

采购人根据每日用餐人数按实结算,按月与成交供应商结算。

2.采购人提供厨房设备及厨具、餐具,经营期间,厨房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等由采购人承担。

3.采购人不提供天燃气,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配备气源并承担全部费用;采购人提供水、电,并承担水、电费用。

4.米、面、食用油、酱油、醋、肉等大宗物品,品牌须与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品牌一致,并经采购人核验后方可使用。采购食材施行索证索票、登记管理。根据食材使用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食材品牌。

5.所有从业人员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饮食服务业要求进行聘用,受雇佣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供应商负责发放所属人员工资与劳保福利等,负责食堂所有卫生防疫检查和税收等费用的开支,负责食堂的员工安全和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及发生事故经济的开支,成交供应商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6.成交供应商须于2020年 7 30 日前为食堂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7.外包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综合考核,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对成交供应商进行酌情处罚。考核合格将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期内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较大或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未满服务期限,国家或上级相关政策出现变化,依据国家或上级相关政策执行。

二、食堂人员配置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结合具体情况,配置相应专业及数量的服务人员,满足用餐要求。要求配备满足健康要求的营养师、厨师、面点师、服务人员,际人员数量,在食堂运行一段时间后,成交供应商根据工作量可与采购人具体协商,但必须保证所用人员及数量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

1.营养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膳食的营养搭配、营养食谱的开发、营养咨询、膳食的指导和评估等。

2.厨师,必须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加工烹调食品,食品菜肴精心制作,保证口味、质量和卫生,安全使用煤气,防止火灾。

3.面点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査食堂所需原材料,制作各种面食,定期更换花样和品种。

4.服务人员,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餐具容器清洗、消毒,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桌面、地面就餐环境干净整洁。

三、服务管理质量目标

(一)整体要求

1.卫生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做好所聘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规范操作,严防水、电、燃气事故,合理使用、维护餐厅设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条例,合理存放及调配食材,保证食物新鲜,避免浪费,杜绝食物中毒。健全日常管理,包括服务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设备使用保养制度,食材和易耗品使用及管理制度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2.成交供应商在委托期限内应严格按照食药监局制定的餐厅管理规范标准执行,做好日常餐具消毒记录,随时配合食药监局例行抽查工作,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达到C级及以上标准。

(二)基本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保证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按时就餐。

2.食堂每张餐桌上须摆放餐巾纸、盛放垃圾的器皿、配备洗手液等清洁用品,决不允许出现蚊、蝇、蟑螂。

3.每周五要在餐厅显耀位置公布下周菜谱。

4.原材料从采购、验收做到索票、索证齐全,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禁止采购供应易发生饮食安全隐患的菜品。

5.食堂的膳食质量、花色品种、营养搭配、卫生安全等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采购人的要求,菜单设计按照合理膳食、科学配餐、荤素搭配的原则,做好每餐调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达到C级及以上(含C级)。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

6.供应商成交后,所有食堂从业人员要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各岗位统一服饰。

7.供应商成交后要服从采购人的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和各项工作,确保饮食安全。

8.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人洽谈签定合同,明确双方义务责任,不得转包,如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供应商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食品质量和安全等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成交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卫生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服务承诺

1.成交供应商应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2.供应商须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3.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四、服务管理要求

(一)人员用工管理

1.保证所有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

2.食堂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严格遵守个人卫生制度,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杜绝无证人员以及身体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

4.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要对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6.采购人不提供任何辅助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向采购人提供餐饮接待服务、节俭宣传服务、为保证饮食卫生安全而须履行的相关义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二)设备设施管理

1.采购人提供厨房设备及厨具、餐具,经营期间,厨房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等由采购人承担。

2.采购人提供的厨房设备及厨具、餐具等登记造册,双方签字认可,经营期满如数交还采购人。

(三)经营指标控制与管理

1.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规范经营,严格按照双方委托经营约定经营。

2.成交供应商为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3.服从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采购人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4.成交供应商要切实做好食堂的餐具洗消和就餐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承担相关费用。

5.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食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6.食堂实行“明厨亮灶”工程,监督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防范各种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

7.成交供应商须对每一项工作岗位制定工作标准和流程,确保按流程规范作业。

8.严禁利用食堂对外经营服务。一经发现有此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

9.严禁通过变相刷卡的方式与工作人员串通套取午餐补贴。一经发现有此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与成交供应商解除合同。

五、食堂考核标准

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实行每双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做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连续2次考核低于9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具体考核标准由采购人制定。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人具体要求为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