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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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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西青海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QZX-2020-34)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青海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QZX-2020-34)竞争性磋商公告
附件134附件.docx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西青海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青海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QZX-202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赵玲玲、费立纬

项目联系电话:022-238580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科长 022-842010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莹、赵玲玲、费立纬022-23858032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青海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数量:1项;简要规格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青海关食堂外包服务,主要包括楼内约100人的就餐服务,提供海关内部职工员工餐、传统节日餐品制作、外卖食品加工制作等服务(详见附件)。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鉴于西青海关已正式成立,楼内就餐人员约为100人。为保障西青海关干部职工就餐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餐饮服务商,达到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管理考核和提高职工餐饮水平等三个方面的目的。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供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19年至2020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5.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9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现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现场领取文件(现场领取文件务必提前一天拨打本公司电话022-23858032或项目负责人电话13752002154进行预约,我公司需提前登记来访人员名单递交大厦物业,否则大厦不允许进入),每日08: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网上领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网上领取可提前加项目负责人微信号13752002154进行购买),每日08:30-16: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3:00 至 2020年06月29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四、其它补充事宜:

1.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政策不重复享受。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评审过程中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5.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赵玲玲、费立纬

项目联系电话:022-2385803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磋商项目要求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报价。

A.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报价事项:

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服务费用人员工资费用、加班费用、服务津贴费用、各类保险及其他一切与本项目食堂服务工作有关的成本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B.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部分的分项报价表提供服务的价格分析。

3.供应商所报总价必须是固定价,在磋商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员工就餐人数制定并满足采购人员工的餐饮要求。

2.供应商须提供菜品菜色情况,服务计划,机构组织设置及资源配置方案,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方案,设施设备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食材保管措施,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若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供应商在采购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西青海关(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二大道18号)。

(四)付款方式

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按季度进行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度的第一个月30日前支付上一季度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正式发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1.2万元。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60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技术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及人员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服务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3.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四、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货物及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验收质量需达到磋商项目要求相关参数标准。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出具验收报告,列明货物及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鉴于西青海关已正式成立,楼内就餐人员约为100人。为保障西青海关干部职工就餐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餐饮服务商,达到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管理考核和提高职工餐饮水平等三个方面的目的。

、总体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供应商须承诺一旦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三、服务需求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餐饮服务管理。

(一)海关内部职工员工餐。

1.就餐形式

早餐、午餐:自助餐。

2.菜品要求

早餐:餐品包含鸡蛋、小菜6种、主食3种、1汤1粥;

午餐:每周一至四餐品不少于荤菜2种、素菜2种、小菜2种、主食3种,汤2种,水果或酸奶1种,另配其他风味小吃1种。每周五分别搭配水饺、包子3种或捞面3种,2汤、水果或酸奶1种。

(二)传统节日餐品制作

根据节传统假日安排加工制作节日特色餐品如(汤圆、粽子、月饼、面食、中西点、酱制品等)按需自行加工制作并提供外卖。

(三)外卖食品加工制作

工作日及节日外卖食品的加工制作,品种包含面食、中西高点、酱制品、菜品等。

四、委托方式

半托管式服务。

采购人提供食堂所需用的房屋、设备、用具、水、电、燃料及食品原料。

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提供相应的人员及服务。负责厨房操作间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承担和满足采购人所需要的优质合格食品。

双方自合同签定起,应进行食堂整体用房、用具、设备的交接。交接后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起食堂的安全、防火、维护等相关责任。合同到期时,成交供应商应将食堂整体用房,用具、设备食品原材料等交还采购人。缺少的物品(由成交供应商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配合好采购人完成清算工作。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费用:由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包含:相关服务费用人员工资费用、加班费用、服务津贴费用、各类保险及其他一切与本项目食堂服务工作有关的成本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费用。

(二)结算方式: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按季度进行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度的第一个月30日前支付上一季度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正式发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食堂服务人员需求

(一)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食堂配备的工作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厨师长1人,厨师1人,面点师1人,助厨1人,洗碗工1人,库房管理员1人,服务员1人。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各项食品制作任务。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的住宿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1.厨师长需有三年以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厨师长岗位经验,熟悉内部操作流程;

2.厨师需有中餐餐饮工作经验2年以上,有着良好的职业素质;

3.面点师有三年以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工作经验,熟悉各种中西糕点制作。

(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食堂提供的上岗人员需持有相关岗位资格等级证。

(三)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食堂配备的全体工作人员须具有健康证。

七、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一)用餐量的确认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员工就餐人数制定并满足采购人员工的餐饮要求。

(二)餐饮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每日早、午两餐及临时性用餐服务。服务方式为现场制作。

(三)餐饮服务时间

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具体安排。

(四)供餐质量卫生的保证

1.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有和餐饮服务有关的行为均符合国家、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成交供应商需保证向采购人提供足量、新鲜卫生、营养、可口的食品。并提供相应的保温措施。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菜单供餐,保证菜肴的新鲜,严禁供应隔日菜品。(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造成职工食物中毒和不适,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进行食品留样(留在采购人冰柜)用于卫生送检,留样需保留48小时,每个菜样需达100克。

2.成交供应商进入餐厅后须遵守统一穿制服、工作鞋、工作帽(成交供应商自担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有专人验收采购人提供的食品原料(做好复称记录)。验收后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变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客户反馈

针对采购人员工集中意见,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客户意见反馈处理方法。根据采购人意见及时调整服务和菜品。

(六)成交供应商除应保障以上条款和应做的食堂管理服务外还应承担下列责任和义务

1.成交供应商应对厨房操作间卫生全权负责,保持整洁。同时应做好食堂的安全防火、防盗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方联系生物消杀公司进行病虫害防疫工作。

2.成交供应商应管理和使用好厨房的设施设备和用具包括水池和下水道。对因成交供应商人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和人为破坏造成的设施设备和用具的损坏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3.成交供应员工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厨房纪律。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做到禁止外人进入操作间、储物间(卫生检疫部门,采购人专管人员除外)。

4.成交供应商食堂员工用餐不得利用采购人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单独制餐,不得将食品占为私有。

5.发生非原材料采购及运输问题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成交供应商除承担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6.成交供应商须对燃气、电等火源每天进行安全监测。每季度协助采购方联系专业公司进行烟道清洗(费用由采购方另行支付)。

7.成交供应商须确保成本有效掌控,可以提供每日出入库记录。

注:标注“★”项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全部响应无负偏离,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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