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天府旅游名县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6-19 11:28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天府旅游名县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304202000016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19 11:28 |
采购人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大安区大安街333号,联系方式:黄老师,0813-511308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假日广场中区五楼(乘双叶家私左侧观光电梯上5楼),联系方式:王先生,0813-79864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813-7986466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6-22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6-29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自贡市自流井区假日广场中区五楼(乘双叶家私左侧观光电梯上5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150.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自贡市自流井区假日广场中区五楼(乘双叶家私左侧观光电梯上5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6-30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6-30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投标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6-30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评标室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540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行业划分 | I65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
政府采购货物类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旅游名县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5103042020000165
采 购 人: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采购文件的编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2020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1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1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3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34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52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53
第八章 评审方法 63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71
第 14 页 共 76 页
第 21 页 共 76 页
“政采贷”政策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下述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1、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5103042020000165
2.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旅游名县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人: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 资金情况:
6.1. 总预算金额:人民币540000.00元(大写:伍拾肆万元整)
6.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2、 供应商邀请方式
1. 本项目通过下述第 ① 种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①发布公告;
②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③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2. 采购公告及其有关信息的发布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3. 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响应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三章。
2. 响应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见第四章。
4、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 获取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假日广场中区五楼(乘双叶家私左侧观光电梯上5楼)。
3.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4.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磋商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4.1. 报名费缴纳账户:
5. 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中需明确联系方式);
(2)经办人身份证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6. 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同采购公告。
6、 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0年6月30日13时30分起至 14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投标室。
3.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会开始后开启。
说明:本项提到的响应文件是指: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电子版。最后报价一览表按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递交。
7、 磋商会开始时间及地点:
1. 磋商会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 磋商会地点: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投标室。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大安区大安街333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13-511308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假日广场中区五楼(乘双叶家私左侧观光电梯上5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13-798646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1. 预算金额:540000.00元(大写:伍拾肆万元整);
2. 响应人报价超过该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
2
★最高限价
1. 最高限价:540000.00元(大写:伍拾肆万元整);
2. 响应人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3
联合体
不允许。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进口产品管理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响应标的为进口产品的,响应无效。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应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能享受价格扣除。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响应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响应人且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信息产品管理
3.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属于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的,响应人须提供响应标的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3.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属于政府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范围,且响应人提供了响应标的所在《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清单页影印件(型号须完全一致),则对该响应标的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根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包含操作系统软件的,响应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否则响应无效。
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采购标的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响应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且响应人必须提供响应产品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响应无效。
4.2. 采购标的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响应产品若为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且响应人提供了响应产品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影印件,将在评分时予以加分。
5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人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响应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响应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者其响应人代表签字确认。
4.响应人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响应人比较情况等就响应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响应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失信行为惩戒
1.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实行直接从评审总得分中扣分的惩戒,每有一次失信行为扣5分,直至评审总得分扣完为止
2.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响应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诚信情况声明函》原件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7
磋商情况公告
响应人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成交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1.金 额:成交价的5%。
2.缴纳方式: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大安区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缴纳。
3.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4.退还时间:按合同要求。
5.具体账户如下:
5.1.户名: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5.2.账号:2303 3044 2920 1777 722-000000003
5.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广华山支行
注:上述账号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变动,请供应商在转账之前务必先与采购人进行核实后再进行转款。
10
★响应文件数量
响应人应提交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最后报价一览表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含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1份。
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原件和领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影印件】到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办理完服务费缴费手续后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3-7986466。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假日广场中区五楼(乘双叶家私左侧观光电梯上5楼)。
12
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1.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磋商文件中与采购需求相关的内容)和成交结果(含评审情况)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磋商文件中与采购需求无关的内容)和采购过程(不含评审情况)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13-7986466,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假日广场中区五楼(乘双叶家私左侧观光电梯上5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13
供应商投诉
受理单位: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3-5114090
联系人:朱老师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54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4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编号、公告及备案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本项目采购人要求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局备案。
15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预算金额的1.5%。
2.本项目预算已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服务费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16
其他
1. 供应商的配合义务
在本项目评审过程中,若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就评审过程中有关事宜需通知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或者告知供应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宜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电话或短信)后三十分钟内务必赶到评审现场,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接到通知(电话或短信)后三十分钟内达到评审现场的,由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其他约定
本采购文件具有准法律效力,对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当事人具有同等约束力,供应商应当认真研读,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正确的编写制作、装订密封、提交响应文件、并正确地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供应商一但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了响应文件,即为接受和认可本采购文件的所有约定事项,不得反悔,否则为不诚信行为。
特别说明:
1.本磋商文件中以“★”标示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属于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磋商文件中未以“★”标示的内容且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响应被拒绝或响应无效条款。
3.本表内容若与磋商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免责声明: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磋商文件中与采购需求相关的内容由采购人承担全部责任。
1.2本磋商文件适用于第一章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见第一章。
2.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2.3响应人:是指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采购标的:是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或工程。
2.5响应标的:是指响应文件载明的响应人拟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
2.6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2.7本磋商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2.8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
3.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它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受到重大违法行政处罚。
3.5磋商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磋商费用
响应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利害关系响应人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响应人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 ★磋商保证金
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即报价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如欲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形,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10.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公告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公告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更正公告栏中予以公告,由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所产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供应商的书面形式。
11.4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版和最后报价一览表四部分。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注:响应人不能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3.2其他响应文件。
响应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针对采购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 ★响应函;
(2) ★响应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表
(3) ★首轮报价一览表;
(4) ★首轮报价分项明细表;
(5) ★《诚信情况声明函》;
(6) 满足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
(7) ★采购项目要求答应表;
(8) 与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13.2.1报价要求
(1)★响应人应按照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报价,不得修改或删减采购项目内容进行报价。
(2)★响应人的报价是响应人响应本项目要求的所有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
(3)★响应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币种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4)★响应人每轮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包括最后报价),并且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5)★响应人报价应按其他响应文件格式填写,且总价不得高于本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价和最高限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响应人报价的总价金额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应一致。
(7)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如未提供或提供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则不能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响应人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8)★响应人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诚信情况声明函》原件,不按要求提供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3.2.2★技术服务性响应要求:
响应人对每种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只允许有一个响应方案,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3.3最后报价一览表
(1)★最后报价一览表属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之一。
(2)★最后报价一览表于磋商结束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密封、递交。
(3)最后报价一览表不装订在资格性响应文件或其他响应文件中,也不需要扫描存入响应文件电子版。
(4)请各供应商自行提前准备好最后报价一览表以及密封所需的封套。
(5)最后报价一览表可以为散页。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4.1 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响应人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响应人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资格性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签署: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合同包号(若有)、响应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副本和正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审差错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8.2★“其他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签署: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合同包号(若有)、响应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副本和正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审差错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8.3★“响应文件电子版”的编制及签署:
(1)响应文件电子版(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电子版和其他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电子版一律采用PDF格式文件并使用一个U盘制作。U盘表面应标注响应人名称。响应文件电子版应为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的完整彩色扫描件。若电子版与正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但电子版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审差错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8.4★最后报价一览表纸质版1份。
18.5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签署的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完整影印件。
(2)★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响应人代表签字并盖响应人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3)★响应文件正本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或签名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响应文件副本没有采用其正本的完整复印件的,除封面上应标注“副本”字样以外,副本的其余印制及签署内容应按正本的印制及签署要求执行。
(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有掉页和脱页,否则造成资料不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7)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彩页资料可不用A4幅面纸印制。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本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版和最后报价一览表应分别单独包装、密封和标注。
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版/最后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合同包号(若有)、响应人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响应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电子版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最后报价一览表于磋商结束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密封、递交。
20.3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未通过的原因。
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响应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响应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7项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响应人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响应人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响应人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5.3成交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人外的其他响应人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交纳。
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将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本项目采购人要求 5 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
28.1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9.★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局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相关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由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申请,经采购人核实确认后,直接退还到成交供应商账户。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程序、时间和比例为:详见第五章。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
询问的提出和答复严格执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39.质疑和投诉
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有关规定。
十、其 他
40.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1.★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注:
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执行《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重大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证明文件
合格条件
1.
资格声明函
1) 按第七章的格式及要求提供原件。
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重大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 按照第七章的格式及要求提供原件。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 响应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影印件;响应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影印件;响应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影印件;响应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影印件;响应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影印件;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其他响应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影印件。
2) 上述影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4.
财务状况报告
1) 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文件任意一项即可:
· 供应商2017年度或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影印件;
· 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影印件】,两者开户银行应一致;
·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2) 上述影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
A.本章所述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资格审查时补正。资格证明文件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证明供应商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B.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资格审查小组和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1. 项目概述
1.1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需求分析
长期以来,由于大安区餐饮单位数量大、涉及食品安全加工操作环节多,而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管理人手不足,工作量巨大,细节多,信息繁复的等困难,因此仅仅依靠有限的市场监管人员无法实现对餐饮企业的有效覆盖,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往往是事后才发现,存在事后追溯、查证环节诸多困难。
为解决这些现实难题,引入信息化手段是最为可靠的解决方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可将各餐饮企业运营的整体过程——从采买溯源到成品用餐,全部转化为可感、可观、可知、可查的数据信息。将难以评判的人为行为,转为切实可靠的规范标准。并且,借助智能硬件、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将实现从人防转为技防的管理突破,使公众食品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而且通过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管理部门将实现移动化、网格化、靶向监管,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扩大监管范围、提升监管效率。
对于监管部门,主要需求体现在建立起基于信息化的事前食安危险入侵预防、事中监测、事后追溯的全过程管理体系;解决由于监管数量巨大、涉及环节多而造成的无法有效覆盖的管理难题;打通多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共管共治时的信息交互通道。
对于餐饮企业,主要需求体现在利用软件管理、智能硬件等手段,将难以观测、感知的人为运营环节转化为切实可靠的数据信息,从而规范厨房运营过程,降低安全风险。
对于社会公众,主要需求体现在对餐饮企业运营全过程信息的可见可知,如果发现问题能及时反馈。
通过建立大安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将实现社会餐饮食品安全智慧治理,最终实现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
1.2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系统需求
1.2.1兼容各类视频图像资源接入
由于社会餐饮单位的视频图像资源众多,包括模拟摄像机、网络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等,涉及的品牌、型号众多,需通过统一视频联网平台,全面整合接入互联网上的各类视频图像资源,发挥规模效应,达到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资源的目的。
1.2.2保障各类视频资源安全接入
行业监管平台通常都在专网内,安全要求较高,在利用统一视频联网平台接入互联网资源时需要充分考虑安全性,应根据需接入的视频图像信息,设定对应的安全接入级别和安全措施,保证互联网和专网的相互独立运行,保证专网中的业务数据不会因为外部网络的接入而发生数据外泄。
1.2.3视频数据存储、查询、回放
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往往是事后才被发现,需要对视频数据进行存储,确保视频信息能够存储七天以上,并可以随时方便快捷的查询、调用视频录像,便于突发视频安全事件后进行追溯、查证。
1.2.4确保各类视频资源规模转发
“互联网+食品安全智能监管”相比普通视频联网监管业务,更多的需要将各个餐饮单位的视频资源接入整合后向社会公众开放。因此统一视频联网平台需要提供应对大规模的视频转发、存储回放功能,并为不同的用户请求视频预览、回放时提供相适应的全网通链路,确保用户观看效果。
1.2.5集中各类视频资源统一运维
视频监控系统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其效能的发挥离不开视频基础资源的正常运行。原先各餐饮企业建设的视频监控设备大都是独立运行,没有平台进行联网管理,并且缺乏相应的运维工具和手段,导致设备故障率高,处理不及时。统一视频联网平台,需要实现接入设备的自动化监测管理,对录像的完整率以及视频图像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管和监测,并实时发出报警信息,及时铲除系统故障,保障视频资源的正常运行。
1.3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设计思路
系统的设计将遵循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扩展性的原则。综合考虑后期维护及操作等因素,并为今后的发展、扩建、改造等留有扩充的余地。
1.3.1先进性
系统中涉及的各类应用系统应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指标应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本以保证现有投资的有效性和延续性;同时,系统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又应简便易行,容易掌握。
1.3.2实用性
项目建设的规划要高起点,功能要更切合实际,重在应用,坚持以需求为主导,落脚于满足需求,从实际需求出发,深入开展业务调研, 保证系统顺畅使用,易于维护。
1.3.3安全性
由于本系统汇集了关键、敏感资料,以及对数据分析的结果,系统安全性尤其重要。在系统中对外来侵入的控制应由路由器配合操作系统及数据库来完成,采用多级用户权限管理。同时,通过网络管理软件有效地利用网络层路由器的“防火墙”功能,强化安全管理等。
1.3.4扩展性
系统要有良好的扩展性和升级前景,充分考虑其扩展性能,包括系统总体框架的确定,系统功能的设计,数据格式的定义和系统间的数据接口,能为将来的发展提供扩展能力。
1.4平台设计依据
系统规划设计必须按照国际、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本设计将依据和参照以下的设计规范和要求进行: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视频智慧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2001)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广播传音电缆线路工程建设技术规范》(GY5053-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T103-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卫生标准》(GB 14930.1)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GB 14930.2)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 14934)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 1615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颁布)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卫法监发[2007])
1.5平台功能简介
大安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设置市场监管部门端、餐饮企业管理端、社会公众公示端等三个智慧子系统。各子系统操作端能兼容电脑和手机APP,应充分运用当下先进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实现系统的安全可靠,以及监管治理的智能化和现代化。
各子系统功能设置体现角色明确,分工明细,责任清晰,而又相互配合。通过三个子系统运行,整合监管部门,责任主体,公众等众多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形成全方位共治合力,实现安全监管部门、责任主体之间协同驱动、高效并发、响应及时的无缝覆盖和全过程管控。
平台各子系统功能描述:
(1).餐饮企业管理端。在餐饮企业已建成的“明厨亮灶”基础上(如未建明厨亮灶,需先完成后厨监控的建设),通过智能摄像头、物联网传感设备平台大数据系统,对后厨食品安全进行精细化管理,实现食材来源可溯、食材临期预警、食材验收拍照、电子台账管理、细节环节流程考评、加工现场监控、远程巡检、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大数据分析。通过数据全共享、链条全闭环,实现餐饮企业后厨全过程监管、无盲区记录,能克服日常统计分析依靠手工记录、索证索票归集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难题。
(2).市场监管部门端。通过上述端口的数据汇集,实现远程在线实时查询、视频监控、风险警示、抽检登记等巡查管理。同时能延伸实现数据分析、移动执法、预警提醒、行政处罚、目标考核等核心管理功能。能克服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依靠现场检查、突击检查或人盯人等传统监管方式导致的效率低下等问题,满足市场监管部门履行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社会公众公示端。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可视化、标准化的监督手段,解决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督过程中的信息互通,实现社会共治。
2. ★项目清单
2.1. 采购标的一览表
标的号
采购标的
采购子项
数量
单位
备注
1-1
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
市场监督部门端
1
套
餐饮企业管理端
7
套
手机APP端
9
套
含监管、企业、公众APP
1-2
餐饮企业后厨设备
流媒体网关路径器
7
个
云景播放器
7
个
就餐区显示屏
7
个
防油污枪机
42
个
网络交互设备
7
个
硬盘录像机
7
个
企业硬盘
7
个
管理平台
1
台
安装调试
7
套
1-3
云计算租赁
数据库
1
套
流媒体
1
套
3. 技术要求
标的号
采购标的
采购子项
子系统
模块名称
功能描述
★数量
单位
1-1
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
(市场监督部门端)
督查管理子系统
专项巡检
1、支持快速巡检后厨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快速生成巡检记录,巡检记录中存在异常时,自动推送给负责人提醒整改,整改后进行审批,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1
套
日常巡检登记
1、支持巡检时将巡检情况快速登记,巡检记录中存在异常时,自动推送给相关负责人提醒整改,整改后进行审批,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日常巡检记录
1、▲支持查看管辖部门巡检记录。包含:食品安全员巡检记录,市场监督管理局巡检记录(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考核目标管理子系统
监管所考核目标
1、支持下属监管所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整改情况;
预警中心子系统
过期预警
1、▲支持针对食材、工勤人员证件、企业证件等过期预警提醒,接收推送人员可自定义设置(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无证件预警
1、针对无证人员支持预警提醒,接收推送人员可自定义设置;
日常工作流预警
1、支持针对连续3次得分较低的餐饮后厨;自动推送预警消息,接收推送人员可自定义设置;
快检异常预警
1、支持快检商品存在异常时,超过2小时未处理上报预警,接收推送人员可自定义设置;
抽检异常预警
1、支持抽检商品存在异常时预警,接收推送人员可自定义设置;
预警处理报告
1、针对所有预警信息支持查看预警详情,处理状态,已处理的预警可查看处理详情;
安卫巡检子系统
食品安全检查
1、支持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到餐饮后厨进行检查时登记检查结果,登记后系统自动生成食安等级(A,B,C,D);
抽检记录
1、支持登记到后厨抽检记录,随时查询;
快检记录
1、支持商品收货时针对农残、瘦肉精、黄曲毒霉素等快检数据进行查询;
处罚记录
1、支持针对巡检过程中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处罚登记;
日常工作评分子系统
工作流程评分标准
1、支持自定义工作流程指标评分标准;
工作完成情况
1、针对制定的评分标准,系统自动生成各企业的工作完成得分明细及走势图;
食安信息公示系统
食品安全等级排名公示
1、▲支持各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等级排名公示查看(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日常督查情况公示
1、支持督查情况公示查看;
添加剂领用公示
1、支持添加剂领用情况公示查看;
抽检公示
1、支持抽检情况公示查看;
快检公示
1、支持快检情况公示查看;
废弃物处理公示
1、支持废弃物处理情况公示查看;
行政处罚公示
1、支持行政处罚情况公示查看;
投诉反馈子系统
投诉反馈记录
1、支持登记和查询社会公众反馈的投诉信息;
食安资料库子系统
食安资料库
1、支持上传、下载、查看食安相关知识、法律、法规、注意事项等,便于平台使用者随时查阅;
采购子项
子系统
模块名称
功能描述
★数量
单位
(餐饮企业管理端)
基础档案子系统
后厨安全员档案
1、支持登记后厨安全员信息档案;
7
套
餐饮企业档案
1、支持登记餐饮企业基本资料、营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占地面积、法人代表、后厨图纸、后厨结构等信息;
工勤人员档案
1、支持登记工勤人员姓名、年龄、文凭、健康证、联系电话等信息;
固定资产档案
1、支持登记资产名称、资产状态、资产现值、折旧程度等信息;
供货商家档案
1、支持登记商家名称、联系电话、法人代表、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信息;
废弃物处理商家档案
1、支持登记废弃物处理商家名称、联系电话、营业执照等信息;
食安资料库子系统
食安资料库
1、支持上传、下载、查看食安相关知识、法律、法规、注意事项等;
明厨亮灶子系统
影像凭证
1、支持采集和查看上级部门针对后厨操作过程中的细节、环节、流程定义的现场;
后厨监控直播
1、支持实时查看后厨操作间、清洗间、分餐间、配餐间、留样间、收货等处监控
出入库管理子系统
餐饮企业下单
1、支持餐饮企业通过平台向供应商下单;
商家接单
1、支持商家通过平台接单和发货;
验收入库
1、支持后厨验收入库,已下单食材;
快速入库
1、支持补录入库;
1、支持临时采买食材录入;
索票索证上传
1、支持入库时相关票证影像上传和查看;
库存查询
1、支持查询库存;
领料出库
1、支持领料出库登记;
添加剂领用
1、支持添加剂领用登记;
基础食材
1、支持基础食材导入、新增、数据维护;
数据汇总
1、▲支持自动汇总生成索票索证台账、出入库明细账、添加剂进货领用台账、库存汇总表等(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供货管理
1、支持供货商家上架、下架、调价在供食材;
一键溯源
1、支持食材一键溯源;
消毒记录
1、支持登记和查看每日的消毒情况+消毒影像;
留样记录
1、支持登记和查看每日的留样情况+留样影像;
晨检记录
1.支持登记和查看每日的晨检情况+晨检影像;
废弃物处理记录
1、支持登记和查看每日的废弃物处理情况+废弃物处理影像;
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
1、支持查看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影像;
预警中心子系统
过期预警
1、支持针对食材、工勤人员证件、企业证件等过期预警提醒,接收推送人员可自定义设置;
无证件预警
1、支持针对无证人员预警提醒,接收推送人员可自定义设置;
快检异常预警
1、支持针对快检商品存在异常情况时预警;
抽检异常预警
1、支持针对抽检商品存在异常情况时预警;
预警处理报告
1、支持预警信息查看预警详情;
待办事项子系统
待办事项
1、支持日常工作待办事项提醒,便于及时处理;
采购子项
子系统
模块名称
功能描述
★数量
单位
(手机APP端)
监管端APP
监管端APP
1、支持HTTPS加密协议通信;
2、支持自主注册系统用户;
3、支持短信动态验证登录、手势解锁双重安全认证;
4、支持自动更新升级;
5、支持个人密码找回功能;
6、支持移动查看后厨现场工作监控视频; 7、支持移动查询后厨采购记录;
8、支持移动查询后厨出入库台账记录;
9、支持移动查询后厨库存;
10、支持移动巡查日常工作影像记录;
11、支持移动审批业务申请;
12、支持移动浏览大数据分析报表;
13、支持视频、图片资源共享;
14、支持投诉和意见反馈;
15、▲支持查询和统计辖区后厨上报的每日消毒记录、留样记录、晨检记录、废弃物处理记录(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6、支持查询和统计辖区后厨上报的每日就餐食谱、就餐人数;
17、支持自定义用户角色分配用户权限;
1
套
餐饮企业端APP
餐饮企业端APP
1、支持HTTPS加密协议通信;
2、支持自主注册系统用户;
3、支持短信动态验证登录、手势解锁双重安全认证;
4、支持自动更新升级;
5、支持个人密码找回功能;
6、支持移动查看后厨现场工作监控视频; 7、支持移动查询后厨采购记录;
8、▲支持移动查询后厨出入库台账记录(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9、支持移动查询后厨库存;
10、支持采集日常影像;
11、支持移动巡查日常工作影像记录;
12、支持申请采购、计划采购、即时采购多种采购模式;
13、支持日常出入库功能,补录功能;
14、支持移动浏览大数据分析报表;
15、支持视频、图片资源共享;
16、支持反馈、建议与投诉;
17、支持上报和查看每日消毒记录、留样;记录、晨检记录、废弃物处理记录;
18 、支持上报的每日就餐食谱、就餐人数;
19 、支持自定义用户角色分配用户权限;
7
套
公众公示端APP
公众公示端APP
1、支持HTTPS加密协议通信;
2、支持自主注册系统用户;
3、支持短信动态验证登录;
4、支持自动更新升级;
5、支持个人密码找回功能;
6、支持移动查看后厨现场工作监控视频;7、支持查看每日食谱;
8、支持查看后厨直播快照;
9、支持查看每日食材溯源信息;
10、支持意见反馈、评价建议;
11、支持多平台切换查看;
12、▲支持扫码关注餐饮企业(提供软件功能截图)13、支持实时查看在线直播评价;
1
套
标的号
采购标的
类型
采购子项
功能描述
★数量
单位
1-2
后厨前端设备
流媒体网关
流媒体网关路径器
1、采用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2、支持并发推送数量:32路;
3、支持断电自动恢复运行功能;
4、支持远程配置、远程管理功能;
5、支持海康、大华、华迈等主流品牌和型号的接入;
6、支持ONVIF协议和RTSP协议的摄像头、硬盘录像机无缝接入;
7、支持对流媒体信息进行权限控制、低流量大并发直播;
8、支持主流监控系统与智慧监管平台的桥接,并在智慧监管平台显示和控制;
9、支持无人值守,自动更新;
10、支持推送到手机端,实现监控数据等实时调阅功能;
7
个
信息公示设备
云景播放器
1、采用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
2、支持 ITU-T H.264、H.263+、H.263、H.261视频编码协议;
3、支持4路视频播放通道数;
4、支持无人值守,自动更新;
5、支持遥控器、鼠标、键盘控制;
6、支持与智慧监管平台的对接,实现多种数据的呈现功能;
7、▲支持配置播放内容(直播视频、点播视频、溯源数据、公告内容、图片资料、食谱内容、员工信息、二维码等数据公示;(提供功能截图);
8、支持音视频数据循环播放;
9、支持循环播放每日食谱,自定义播放周期;
10、▲支持溯源信息轮播(食材来源、食材名称、采购数量、采购金额);(提供功能截图);
11、支持播放内容版面设置;
12、支持远程配置播放内容;
7
个
显示屏
就餐区显示屏
1、55寸4K超高清液晶平板电视机;
7
个
摄像机
防油污枪机
1、具有200万像素 CMOS传感器。最大分辨率1920x1080。在同一个客户端上,可最多同时开启20个视频窗口进行画面浏览。最低照度彩色:0.01 lx (AGC开,RJ45输出),黑白:0.001 lx (AGC开,RJ45输出) ,灰度等级不小于11级。红外补光距离不小于85米。需支持三码流技术,可同时输出三路码流,主码流最高1920x1080@30fps,第三码流最大1920x1080 @ 30fps,子码流704x576@30fps。在1920x1080 @ 25fps下,码率设定为1Mbps,网口输出,清晰度不小于1000TVL;
2、▲支持H.265、H.264、MJPEG视频编码格式,其中H.265、H.264支持Baseline/Main/High Profile。(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
3、信噪比不小于55dB。需具大于100dB宽动态。需支持8行字符显示,字体颜色可设置,需具有图片叠加到视频画面功能。
支持区域遮盖功能,并能支持8块区域。摄像机能够在-30~60摄氏度,湿度小于93%环境下稳定工作。需具有2路报警输入和2路报警输出接口,具有1个音频输入、1个音频输出接口,需支持MP2L2、AAC和PCM音频编码。不低于IP67防尘防水等级。需具有1个RJ-45 10M/100M自适应网络接口。需支持DC12V供电,且在不小于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设备工作状态时,支持空气放电8kV,接触放电6kV,通讯端口支持6kV峰值电压。需支持本地SD卡存储,最大支持128G;
4、▲需具有1个吸附式防护罩。(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
5、筒机镜头护罩无需任何工具即可实现快速拆卸及安装,方便镜头护罩的清洗、更换。
42
个
网络设备
交互设备
1、16口百兆非网管POE交互设备,机架式,16个百兆POE电口,2个千兆电口,2个复用的千兆光口,非网管。交换容量7.2Gbps包转发率5.36Mpps,1U高度,19英寸机架式,工作温度:0℃~40℃,支持220v交流,满负荷功耗250瓦,支持AF,AT双标准POE,POE功率230瓦;1-8号端口支持视频红口保障技术,POE远距离传输 1-16口;
7
个
硬盘录像机
硬盘录像机
1、需支持≥8路H.264、H.265混合接入,输入带宽≥80M;需具备≥2盘位;需支持≥4路1080P解码;
2、▲需支持接入带有越界报警、区域入侵、进入区域、离开区域、人员聚集、快速移动、徘徊报警、场景变更报警、虚焦报警、人脸识别报警功能的网络摄像机,当触发报警时可联动录像、抓拍、报警输出;(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证明);
3、▲需支持接入具有断网续传功能的网络摄像机,当设备与摄像机之间网络中断并恢复后,可自动接收摄像机内存储的视频图像;(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证明);
4、▲需支持设置图案密码,用户通过绘制图案来解锁并登录;需支持密码复杂度登记显示功能;新出厂设备需激活;(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证明);
5、需支持≥1个HDMI和≥1个VGA同源输出;需支持≥1个千兆网口、≥1个USB2.0接口;需支持标准机架式安装,安装高度≤1U。
7
个
硬盘
企业硬盘
1、3.5英寸 4TB IntelliPower 64M SATA3
7
个
管理平台
管理平台
1、▲硬件配置不低于双核四线程处理理器,8GB内存,256GB SSD并带掉电保护功能;≥6个USB接口(其中≥4个USB3.0接口),1个千兆网口,1个HDMI输出,1个VGA输出;(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证明);
2、▲最高支持4K输出,支持GPU解码并自动切换预览码率;(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证明);
3、支持接入编码设备、管理机、门口机、室内机、报警主机、门禁控制器等设备,至少支持接入200台设备或1000路监控点;
支持2个屏幕同时实时预览,每个屏幕最大64分屏,支持自定义分屏,支持16路同步回放;支持同时展示多个业务界面
可以通过云台控制实现云台的8个方向的转动、变倍、聚焦、巡航功能、预置点的设置与调用等功能;
预览画面支持监控点状态、语音对讲、广播、开关声音、云台与镜头控制、抓图等功能;
4、▲支持数据检索,检索类型至少包括:人脸检索,人体检索,车牌检索,车辆检索,高频人员检索,行为分析检索;(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证明);
5、▲支持智能应用,可展示人脸及混合目标检测结果,至少包含人脸比对报警、高频人员报警、人体报警、报警结果(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证明);
6、支持接收所接入设备上传的报警事件,报警类型至少包含移动侦测、区域入侵、越界侦测、陌生人报警、车辆黑白名单报警;
7、支持远程回放,至少包含智能侦测回放、行为分析回放、移动侦测回放;
8、▲客户端支持多用户组,不同用户组可以分别设置不同的功能权限,至少包括监控点配置、用户管理、校时、客户端参数配置、分组管理、抓图、云台控制、日志搜索、文件备份、可视对讲、预览、录像、备份(需提供公安部所属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证明);
9、工作温度支持-5℃--+45℃,功耗≤40W
1
台
安装调试
安装调试
1、前端设备安装调试(含辅材)
7
套
标的号
采购标的
类型
采购子项
功能描述
数量
单位
1-3
云计算租赁
伺服器
数据库
1、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 2012DataCenterR2,CPU:8vcpu,内存:16G,处理器型号:Intel Xeon(Skylake) Platinum 8163 / Intel Xeon(CascadeLake) Platinum 8269CY,处理器主频:2.5GHZ,内网带宽:2.5 Gbps,内网收发包:80 万 PPS,高效云盘:100G,存储:SSD云盘500G,带宽(按流量计费)(二年租赁)
1
套
伺服器
流媒体
1、操作系统:Centos7.2,CPU:8vcpu,内存:8G,处理器型号:Intel Xeon(Skylake) Platinum 8163,处理器主频:2.5GHZ,内网带宽:2.5 Gbps,内网收发包:80 万 PPS,高效云盘:100G,带宽(按流量计费)(二年租赁)
1
套
4. 商务要求
★4.1质保期:2年(厂家规定超过2年的,按厂家规定执行),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2安装调试要求:响应人负责产品安装调试。
★4.3响应人应就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响应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4.4执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并负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承担各种责任和损失。
4.5售后服务要求
(1) 质保期内,响应人确保每月至少1次派技术人员对硬件、软件系统进行维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 质保期内,设备由外力破坏、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破坏造成的故障,一律免费更换新配件,并免费维护、维修。
(3) 质保期内,响应人应免费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1小时内对采购人的要求作出响应,如1小时内无法电话解决问题,响应人维修工程师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现场,达到现场后最迟在48小时内修复,修复费用(包括材料)由响应人承担,如不能修复应有无偿提供采购物品的备用件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响应人有其它服务承诺的,一并履行。
(4) 质保期外,响应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及时、优质、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质保期结束后的维修维护,响应人在确保成本基础上,另行与采购人(或使用人)协商签订后续维保协议。
(5) 备件送达期限:不超过7天。
(6) 在国内应有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并在售后服务承诺中列出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4.6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60日内提交全部货物,9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4.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9履约保证金: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
★4.10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项目要求完成工作进度,履行相关责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0%,项目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5. 其他要求
5.1. 验收:成交人与采购人应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2.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磋商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响应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性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若磋商后有实质性变动按变动后的规定),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
二、磋商过程中可能出现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二)合同草案条款。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1. 编制说明
1.1.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1. 涉及响应人的“全称“: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响应人的全称。
2) 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响应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响应人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1.2. 涉及响应人的“加盖单位公章”: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响应人的单位公章。
2) 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响应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1.3. 涉及“响应人代表签字”: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响应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第三章中:
1.2.1. 响应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八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 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响应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1.2.1条规定提交全部资料。
1.3.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以“★”标示的格式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格式中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
1.4. 未标示“★”的响应文件格式,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响应人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审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1.5.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响应人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1.6.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响应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1.资格性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1封面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包号:
资 格 性 响 应 文 件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2★资格声明函
资格声明函
致:(填写采购人名称)
作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合同包号)的响应人,我方郑重声明:
1. 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行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也没有因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重大处罚(处理)的行为。
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我方已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8.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1.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填写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响应人住所)的(响应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合同包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响应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响应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说明: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非法人身份参加响应的,“法定代表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响应人非自然人的,若响应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响应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③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其他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2.1封面
正本或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包号:
其 他 响 应 文 件
响应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2★响应函
响应函
致:(填写采购人名称)
作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合同包号)的响应人,我方承诺如下: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
2. 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我方同意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4. 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
5.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6. 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响应人代表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2.3响应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表
响应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表
合同包号:第 1 包
序号
响应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响应标的的技术参数
备注
1
2
3
…
说明:1.响应人必须把响应标的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响应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4★首轮报价一览表
首轮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包号:第1包
标的号
采购标的
采购子项
数量
单位
单项报价(元)
1-1
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
市场监督部门端
1
套
餐饮企业管理端
7
套
手机APP端
9
套
1-2
餐饮企业后厨设备
流媒体网关路径器
7
个
云景播放器
7
个
就餐区显示屏
7
个
防油污枪机
42
个
网络交互设备
7
个
硬盘录像机
7
个
企业硬盘
7
个
管理平台
1
台
安装调试
7
个
1-3
云计算租赁
数据库
1
套
流媒体
1
套
首轮报价总价(小写金额):
首轮报价总价(大写金额):
说明:上述列表中“报价总价”=上述所有单项报价之和。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响应人填写本表的相关内容应与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保持一致。
2.5报价分项明细表
说明:①本项内容由响应人自拟格式编写。同一合同包中,分项报价合计金额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总价”保持一致。②若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中填写。
2.6★诚信情况声明函
诚信情况声明函
致:(填写采购人名称)
我方郑重声明,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规定,我方______(请填写:有X次、没有)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 (签字)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①响应人提供的《诚信情况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②响应人的声明情况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①响应人为中小企业的,应当提供本声明函;未提供的,不作为无效响应处理。②响应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③响应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④响应人的声明情况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①响应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本声明函(不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不作为无效响应处理。②响应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③响应人的声明情况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9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说明:①响应人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不作为无效响应处理。②响应人的声明情况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10采购项目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要求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包号:
采购项目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是否偏离
说明或证明材料
响 应 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①“采购项目要求”项下应对应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等内容逐项填写。②“响应文件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采购项目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采购项目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根据实际填写具体的数值或区间值。③“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不符合的,填写“负偏离”;不确定的,填写“不确定”。响应人应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任何情况下,对于响应人没有在本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响应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按照规则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增加直至加倍扣分或对该投标予以拒绝。④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
3.响应文件电子版
3.1封面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包号:
响 应 文 件 电 子 版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最后报价一览表
4.1封面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包号:
最 后 报 价 一 览 表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2★最后报价一览表
最后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包号:第1包
标的号
采购标的
采购子项
数量
单位
单项报价(元)
1-1
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
市场监督部门端
1
套
餐饮企业管理端
7
套
手机APP端
9
套
1-2
餐饮企业后厨设备
流媒体网关路径器
7
个
云景播放器
7
个
就餐区显示屏
7
个
防油污枪机
42
个
网络交互设备
7
个
硬盘录像机
7
个
企业硬盘
7
个
管理平台
1
台
安装调试
7
个
1-3
云计算租赁
数据库
1
套
流媒体
1
套
最后报价总价(小写金额):
最后报价总价(大写金额):
说明:上述列表中“报价总价”=上述所有单项报价之和。
响应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响应人填写本表的相关内容应与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保持一致。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6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1.7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2.评审程序
2.1熟悉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是否按照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小组除审核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纸质资料外还应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2.4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3磋商。
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按响应人签到的顺序依次进行。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3.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3.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3.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3.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3.9磋商小组与响应人磋商结束后,响应人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响应人,说明理由。
2.4最后报价。
2.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4.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4.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6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0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2.12.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人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12.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12.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12.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3.3.3
3.2 综合评分时,磋商小组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3.3.3综合评分明细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标准
评审依据
1
报价
10%
以本次符合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10%×100
共同评分
客观分
2
技术要求
38%
所响应产品的参数完全满足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的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38分;所响应产品的参数不完全满足 “技术要求”的要求,则在38分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扣分:
(1)对带有“▲”的关键指标项的响应情况:每一项不满足的扣0.5分;
(2)对非带有“▲”的普通指标项的响应情况:每一项不满足扣0.2分 。
上述两项累计最多扣38分。
注:要求提供产品参数相关证明材料的,没有提供或错误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按本项原则扣分。
说明:以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为依据。
技术评分
客观分
3
履约能力
22%
1、响应人所投软件产品制造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得2分。
2、响应人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或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得4分,只具有一项得2分,没有不得分。
3、响应人同时具有计算机系统及计算机软件开发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6分,同时具有两项证书得3分,具有一项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4、响应人具有系统集成领域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五星级满意度企业证书得6分,少一项证书扣3分,没有不得分。
5、响应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通信类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网络工程类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说明:以响应人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为依据。
共同评分
客观分
4
项目实施
12%
响应人提供了项目实施方案的得4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响应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以下情形的得8分,每存在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8分为止:
1、 响应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人员职责且职责范围清晰明确;
2、 响应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质量保障措施且质量保障措施深入全面、对关键点分析透彻;
3、 响应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工作进度计划且工作进度计划科学可行,满足采购人要求的;
4、响应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用户反馈意见处理办法且用户反馈意见的处理方式积极、条理清晰。
技术评分
主观分
5
售后服务
10%
根据响应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以下情形的得10分,每存在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1、响应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计划且售后服务计划科学可行,满足采购人基本要求的;
2、响应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培训方案且培训方案内容明确具体;
3、响应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服务电话设置;
4、响应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响应时间且响应时间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5、响应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队伍人员;
技术评分
主观分
6
业绩
5%
响应人2016年(含)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说明:以响应人提供的合同或者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为依据。
共同评分
客观分
7
政府采购政策
2%
响应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1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说明:以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为依据。
共同评分
客观分
8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1%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说明:以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为依据。
共同评分
客观分
说明:①价格扣除、评审总得分扣分等政策功能性评分原则见第二章。②备注中“技术评分”由技术类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独立评分,“经济评分”由经济类评审专家独立评分,“法律评分”由法律类评审专家独立评分;“共同评分”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共同评分;“客观分”各评委评分应一致。③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两位小数。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写出书面报告。
(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一、合同编号页(必备,未提供不予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页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旅游名县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自贡市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交供应商:
合同总金额: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机构: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盖章)
二、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但磋商文件要约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负偏离。
合同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合同包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配置、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配件材料
交货期
备注
合计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即RMB¥: 元。该合同价款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材料价格及人工费价格波动和政策性调整等所有风险对合同价款的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补偿。
三、质量要求
1、乙方根据上述货物、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技术参数及数量等要求,向甲方提供当年全新的合格的商品(含零部件、配件),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提供的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60日内提交全部货物,9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
2、货物的运输(包括车辆运输、上下车、人工搬运等)、安装调试等均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运输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各种配件及辅助材料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3、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通知书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通知书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4、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6、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执行。
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项目要求完成工作进度,履行相关责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0%,项目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向大安区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交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将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1)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的;
(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
(3)合同履行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故意降低商品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
(4)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的;
(5)履约不合格的;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乙方无上述情形的,甲方将在本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计银行利息。如乙方发生违规、违约情形,已按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余额,甲方应予以退还。
3、乙方应按大安区财政局印发的《大安区政府采购及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大财发〔2016〕29号)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实确认,送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退还到乙方基本账户。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或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联系人: 电话:
3、其他要求: (由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的相关要求自行约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须报大安区财政局备案。
2、本合同一式伍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双方应加盖骑缝章)并经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大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大安区财政局、四川富土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