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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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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0-06-22 14:28



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JCCG202006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1

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

240000.00

¥0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主要包括蔬菜、鱼肉、水产等食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自拥有蔬菜种植基地;

3.2016年1月以来,具有行政机关、学校、医院、公检法、军队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业绩(以合同为准);

4.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2.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3.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及代理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报名:

1. 报名:2020年 6 月 22 日 至 2020年 7 月 1 日上午9:00-11:30时整;下午14:30-16:3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稽山街道人民东路与鹿池路交叉口香莲大楼4楼)招标代理部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现金200元,售后不退。
2. 疫情期间,允许网上报名,报名联系电话: 13957588403
3.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将投标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送到邮箱,发送邮箱前请先联系电话: 13957588403。(如果是发邮件报名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上盖公章纸质资料。)

4.报名资料要求:报名时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报名者身份证、③营业执照、④业绩合同(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未及时报名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购买招标文件。

5.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 7 月13 日 9:00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 7 月 13日 9:00 时整在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下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投诉受理地点:绍兴黄酒小镇招标办。

十四、联系方式:

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邱海良 0575-85388907

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孟方方 13957588403

十五、其他事项: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0年 7 月 13日9:00时前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自行送达即交即走,不参与后续开标会。

2.邮寄(必须为EMS)至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稽山街道人民东路与鹿池路交叉口香莲大楼4楼),邮编312000,签收人:孟方方,联系电话1395758840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6 月 22 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1)(1).doc

    240.5 KB

孙端镇

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CCG20200616)

采购单位:

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绍兴黄酒小镇开发建设管委会

二○二○年六月

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名称: 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邱海良 (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地址: 绍兴黄酒小镇开发建设管委会

邮政编码: 312000 联系人: 邱海良

电 话: 0575- 85388907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 (盖章)

地址: 稽山街道人民东路与鹿池路交叉口香莲大楼4楼

联系人: 孟方方 电 话: 13957588403

手 机: 13957588403 传 真:

备案单位: (盖章)

备案日期: 2020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JCCG202006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1

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

240000.00

¥0

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主要包括蔬菜、鱼肉、水产等食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自拥有蔬菜种植基地;

3.2016年1月以来,具有行政机关、学校、医院、公检法、军队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业绩(以合同为准);

4.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2.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3.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及代理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报名

1. 报名:2020年 6 22 日 至 2020年 7 1 日上午9:00-11:30时整;下午14:30-16:3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稽山街道人民东路与鹿池路交叉口香莲大楼4楼)招标代理部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现金200元,售后不退。
    2. 疫情期间,允许网上报名,报名联系电话: 13957588403
    3.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将投标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送到邮箱,发送邮箱前请先联系电话: 13957588403。(如果是发邮件报名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上盖公章纸质资料。)

4.报名资料要求:报名时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报名者身份证、③营业执照、④业绩合同(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未及时报名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购买招标文件。

5.提示:
  (1)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 7 13 9:00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 7 13 9:00 时整在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下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投诉受理地点:绍兴黄酒小镇招标办。

十四、联系方式:

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邱海良 0575-85388907

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孟方方 13957588403

十五、其他事项: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0年 7 月 13日9:00时前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自行送达即交即走,不参与后续开标会。             

2.邮寄(必须为EMS)至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稽山街道人民东路与鹿池路交叉口香莲大楼4楼),邮编312000,签收人:孟方方,联系电话1395758840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6 月 22 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主要包括蔬菜、鱼肉、水产等食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

3

投标保证金金额、交纳方式、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5

投标文件接收单位: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商务文件资料、技术文件资料必须单独封装。

6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13 日9:00时整

7

开标时间:2020年 7 月 13 日9:00时整

开标地点: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8

联系方式:

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邱海良 0575-85388907

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孟方方 13957588403

9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投标人自负。

10

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不作为合同签订依据)。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的核心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即视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

中小微型企业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与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如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中标结果无效,且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1

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注: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投诉被取消预中标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注:

为维护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1.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1.3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4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法定名称的投标业务专用章。

2. 定义

2.1政府采购当事人及监管部门: 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 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分散采购机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经公告无异议,并签订合同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合同中的乙方),绍兴黄酒小镇开发建设管委会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2.2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经合法途径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6 “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

2.7 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范围内的,需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产品性能指标详细材料和证明其产品与推荐品牌同档次、具有可比性,且品牌、型号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同档次优质品牌的说明书,无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 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4. 投标委托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或本人驾驶证原件等)。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个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或本人驾驶证原件等)。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相关费用,具体详见须知前附表。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采购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6.3招标文件的修改

6.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采购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

6.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7.特别说明

7.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7.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投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

7.5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技术方案。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3)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4)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二、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1.2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

1.3 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资料”和“技术文件资料”二部分文件组成:

2.1 “商务文件资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2.1.1商务文件资料封面(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1)(封面上需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1.2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

2.1.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3);

2.1.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4)

2.1.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10)(如有)

2.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11)(如有)

以上文件组成“商务文件资料”。投标人在“商务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2.2 “技术文件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2.2.1 技术文件资料封面(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5)(封面上需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6);

2.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7);

2.2.4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8);

2.2.5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9)

2.2.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装订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证书原件,未提交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2.7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装订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证书原件,未提交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2.8资格证明业绩证明材料:2016年1月以来,具有行政机关、学校、医院、公检法、军队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配送业绩(需提供合同,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中装订合同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合同原件,未提交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2.9资格证明-蔬菜种植基地证明材料:土地租赁协议、现场照片等(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装订证书复印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2.10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涉及的需提供的资料、材料。未尽事宜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细则和相对应标项相关要求制作(重要)

2.2.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2.2.12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技术文件资料”。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请在技术标投标文件中编写页码,同时在目录或自评分表中注明,以便评委查阅

3. 投标报价

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要求填写。

3.2投标人以副食品优惠率报价,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材料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及其税费等全部费用。

3.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3.4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

4. 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须在报名时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4.2 保证金形式:应当以本票或汇票形式。

4.3 未中标人,其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4中标人将合同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后,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单位出具的企业收款收据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无息退还。

4.5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退还以电汇或转账等方式支付。

4.6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6.1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的;

4.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4.6.3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6.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定的条款;

4.6.5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6.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5.1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规定

6.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不允许行间插字,并注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6.2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两部分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处明确注明“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

6.3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均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6.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6.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

7. 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投标文件组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应分别密封封装,并明确注明“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可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8.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并明确注明“修改(或补充)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三、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人本人必须到投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到场的投标人均需签到以示出席。

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早退的,事后不得对招标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3.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应书面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

4.开标大会程序

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4.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4.3启封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资料,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会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进行核验。

4.4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4.5主持人宣布技术标符合性评审结果,或无效投标情形。无效投标人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及其技术得分。

4.6再启封商务标,由唱读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4.7唱读结束后,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

4.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核准商务报价及计算商务分,汇总技术分、商务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4.9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5.评标

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招标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5.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5.3采购人负责对投标人资格的最终审定。

5.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5.6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6.1资格性审查

6.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对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2符合性审查

6.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7. 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

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有关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8.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8.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

8.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可对其进行书面确认,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8.5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采购人在收到书面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中标候选供应商。

9.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0.1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交的;

10.2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0.3投标文件包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0.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的;

10.5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

10.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符的;

10.7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10.8参加开标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

10.9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10.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0.11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10.12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10.13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10.14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10.15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

10.16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10.1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18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上限价的;

10.19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

10.20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0.2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1. 评标过程保密

11.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1.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授予合同

1.中标条件

1.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1.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采购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4采购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

1.5采购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

2.中标通知

2.1采购机构将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yc.gov.cn/col/col14349/index.html)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预中标供应商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预中标资格。

2.3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3.履约保证金

3.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 贰万 元给采购人,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备案

4.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在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

4.2未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双方自行签订的合同不予备案。

5.验收

5.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5.3 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6. 售后服务考核

采购机构将联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履约的,有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情形,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九、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质疑

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供应商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7) 质疑人因故不能自行办理质疑事项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但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8)质疑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4.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

1、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本项目所需物资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供应。

二、招标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

2、所有预包装食品要求经过SC许可,每批次送货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3、蔬菜类要求为新鲜、安全、成熟度适中的无公害产品,无烂枯叶、黄叶,按要求去皮、去壳、去叶、去泥等,适宜用切菜机操作。农残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送货时提交农残自检报告。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豆制品要求提供食品检测合格证明。中标人须对同批次蔬菜、豆制品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4、肉类、水产、禽蛋等须按国家要求提供每批次检验检疫证等合格证明,特殊食材还需提供抗生素、兴奋剂、瘦肉精含量检测。中标人须对同批次鲜活食材进行48小时留样备查。

5、干货、酱菜须确保新鲜、不变质,无掺杂充假,无蛀虫,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6、中标人必须使用厢式配送车配送,5月1日-10月1日期间必须用冷藏车配送。

7、中标人应固定1~2名送货驾驶员和1~2辆送货车辆,并将相关的证件复印件(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最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有无犯罪记录等)交采购人备案,并办理出入手续,且驾驶员需与采购人签订安全承诺书。人员、车辆一经固定,无特殊理由不能临时变更。

8、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人须对被投诉食材质量进行检测的,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

9、保质期要求:

① 蔬菜、豆制品要求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

② 肉类要求为24小时内屠宰。

③ 鱼、虾、海鲜要求鲜活,无死鱼死虾。

④ 其他所有食材保质期不得超出生产厂商标注保质期限的一半时间。

10、送货要求:

① 中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食材配送通知单》要求,在每日6:30时之前将所需食材送至食堂库房。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电话通知要求送到。

② 蔬菜、豆制品等要求0.5kg/品种起送。

③ 肉类、水产、禽蛋及制品等要求0.5kg/品种起送。

④ 预包装食品要求1袋(包)/品种起送。

⑤ 其他散装食品要求0.5kg/品种起送。

11、若因中标人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

12、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中标人都必须按照其在投标书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13、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因价格因素而放弃履行合同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可视情解除与该中标人的合同,中标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若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将其不诚信行为上报至浙江省财政局列入“黑名单”管理。

14、 配送单位配送食品需分类包装,如蔬菜、肉类等分开。每天配送量由业主提前一天确认数量,量按实调整。

15、其他服务承诺:

以上为最低服务承诺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在此基础上投标人可提供其他更多的服务承诺(如送货方式、应急保障措施等),并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书。

三、食品安全要求:

1、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场所内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可能发生的刑事责任。

2、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各类产品因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退换货。问题严重的将终止供货,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

3、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中标人都必须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四、货款支付:

有对公账户,能实现非现金交易。一月一结,汇入甲方对公账户,做到“零现金”交易。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行为,达到投标承诺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当中标人出现以下行为时,视为违约,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1)由于中标人工作失误,未能及时通知采购人导致配送不能按时到达采购人,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有关责任,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至3000元。(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时除外)

(2)中标人配送的蔬菜、水产、禽肉类采购渠道不正规;肉类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蔬菜农药残留过高,达不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质保过期、品牌“三无”、假冒伪劣等调料,经采购人检查发现,第一次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5000元;第三次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10000元,并取消中标人的配送资格。

(3)中标人提供的禽肉类、水产不新鲜,蔬菜枯萎、菜叶破损严重,采购人有权提出退换;供应商提供的副食品不符合采购人需要或缺斤少两(荤菜三两以上,蔬菜半斤以上),采购人有权要求补足数量或按实际重量结算付款;中标人供应的调料非采购人要求品牌,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中标人供应的水产、海鲜应明确种类、大小,如发现产品以劣充优、以小替大、价格虚示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货物结算。

如中标人合同期内累计出现问题次数2次以上,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1000元;合同期内累计次数达4次以上,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10000元;合同期内内累计次数达6次以上,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30000元,并取消配送资格,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存在卫生安全问题,导致采购人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由中标人承担所有事故责任与费用,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配送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中标人配送的主、食品有腐烂变质现象,经采购人核查情况属实后,在立即无偿退换的基础上,第一次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警告,第二次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5000元;第三次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20000元,并取消配送资格。

(5)由于中标人采取欺骗、隐瞒、虚报等手段,故意抬高主、食品配送价格的,采购人经调查发现配送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按市场价重新结算。并在发现问题时,第一次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警告,第二次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2000元;第三次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10000元,并取消配送资格。

(6)中标人配送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中标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具体指导,如中标人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并退回其履约保证金。

(7)供应商运输食品的车辆内非冷藏的,发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发现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发现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发现四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0元,并取消配送资格。

六、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一)中标人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4、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5、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6、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7、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需赔偿采购人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

(四)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五)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中标供应商凭生产商证明告知采购人,采购人经市场调查确认,选择替换品种、规格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后确认更换的品种、规格、价格。

(六)中标人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七)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中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中标人应保存以下资料:

1、中标人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中标人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七、副食品品种明细及品质要求:

副食品品种:肉类、禽肉冷冻类、豆制品及禽蛋、水产品、鲜活水产品、蔬菜等食品。

(一)肉类: 包括各类猪肉、牛肉、羊肉、兔肉等。

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国家农业标准J-NYT 1759-2009猪肉等级规格Ⅰ级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胴体质量等级Ⅰ级,胴体外观整体形态美观、匀称,肌肉丰满,脂肪覆盖情况好,肉色鲜红色,光泽好,肌肉质地坚实,纹理致密,脂肪色为白色,光泽好。

(2)胴体瘦肉率﹥55%。

(3)猪肉鲜嫩度合适,不能掺杂老猪肉、病猪肉及注水肉。

(4)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和食品安全要求,48小时留样备查。

(二)禽肉冷冻类:包括边鸡、白条鸭、边鸭、边条鹅、边条鸡、鸡腿、鸭腿、各类肉丸等,要求干净、新鲜、无异味。

(三)豆制品及禽蛋:包括各类豆腐制品、鸡蛋、鸭蛋、鹌鹑蛋、松花蛋、咸鸭蛋等。要求:

(1)豆制品内不能加入添加剂(如保鲜剂、防腐剂、保水剂)。

(2)随机抽查每500克鲜鸡蛋,个数必须在6-8个。

(3)所有豆制品送到应保持新鲜、不腐败、不变质。48小时留样备查。

(4)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必须为合格、安全、新鲜的货物。不符合规定、腐烂变质或已受到污染的货物不得提供。48小时留样备查。

(四)水产品:包括带鱼、黄鱼、鲳鱼、鸦片鱼头、虾仁等,要求中等大小、无异味。

(五)鲜活水产品:包括花鲢鱼、活鳊鱼、活草鱼、活鲫鱼、虾、蟹等。

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具有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必须为合格、安全、新鲜的货物,不符合规定、腐烂变质或已受到污染的货物不得提供,48小时留样备查。

(六)蔬菜: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菇类、薯芋类、豆苗类、葱姜蒜类等。

蔬菜:

(1)货物应具有该蔬菜可食用时应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残留沙土,无枯萎黄叶,符合绿色蔬菜、无公害蔬菜等国家食品卫生有关标准,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危害状及机械损伤。

(2)所有货物均为净菜,做到每批次均进行农药残留检验,48小时留样备查,农药残留量不超过国家的有关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每批蔬菜附有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3)因蔬菜的季节性特性,采购人具体采购蔬菜的品种按需求进行选择,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书面采购清单进行供货。

八、物资验收

1、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2、合同期内,采购人对货物质量进行两次以内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质量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责成采购人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责成乙方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3、验收工作组织

质量验收、数量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完成。

4、验收场所的准备

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5、主、副食品验收

(一)验收流程

1)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车厢内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无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中标人可提供票证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归档留存。(各类物资票证要求参照本指引第四部分)

3)逐一对主、食品进行验收,送货员、验收人联签。

4)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存在食品质量问题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按储藏要求储藏后在加工食用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应立即通知街道党政办,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5)冻肉类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整批产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4)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15%,两次抽查数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6)其余无法出具相关票证的货物退货处理。

7)货物重量验收:

(1)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货物的验收重量。

(2)水产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两箱,去包装,在流动的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货物的验收重量。

(3)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

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标注净含量的1%。

(4)蔬菜:去筐包装后按实物过磅称重验收。

8)验收记录

分别建立肉、蔬菜、食品等物资验收登记本。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票证索取等事项,并由中标人送货人签名确认。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物资由验收人员提出退(补)货申请。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对数量不足或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罪犯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三)中标人供应情况记录

建立中标人供应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供应情况及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6、各类物资索票要求

(一)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 别

资质证明

畜禽冻肉类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如有)

肉制品

《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水产品

《营业执照》

蔬菜

《营业执照》

(二)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禽畜冻肉类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由动物检疫部门出具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货同行。

肉制品

1、《产品检验报告》

由具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出具(一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蔬菜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货物清单(送货单),供货单位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

鲜活水产品

货物清单

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九、其他

9.1价格参照绍兴E价通(http://jgjg.sx.gov.cn/)大江农贸市场公布的市场价为基础下浮,事先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党政办同意。

9.2若采购的食材在上述公告中没有参考报价的,则由双方询市场价后,由双方协商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单价。

注:结算价格以标准价为依据,在标准价的基础上乘以(1-中选下浮率)。例如:某产品中标人下浮率为5%,则结算单价(含税)=标准价(含税)*(1-5%)

9.3中标单位必须文明服务,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自理,与采购人无关。

9.4 本项目不得转包,采购人发现中标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区财政局给予责处。

9.5拟配送的蔬菜、禽蛋必须新鲜、无公害;

9.6拟配送生鲜肉、鸡、鸭等禽类必须定点屠宰,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拟配送鲜活水产品必须为无公害水产品;拟配送冷冻禽类产品、豆制品、蛋制品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并有一定知名度。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被采购人接受的技术商务规范偏离表相一致。合同范围和双方的职责在 “招标文件”明确。

2.合同的签订

2.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凭中标通知书和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2.1.1项目实施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1.2服务期限: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3.付款方式: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4.履约保证金: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5.合同修改

5.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须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批准。

5.2除非采购人对合同条款提出修改,中标人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6. 质量标准和验收

6.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

6.2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因中标人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6.3验收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进行。

6.4双方对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7.违约责任

7.1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招标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7.2由于招标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8.违约赔偿

8.1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人发生不能按约定完成有关任务,采购人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

8.2采购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9.不可抗力

9.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9.2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3天以上的,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0.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2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10.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0.4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注:在正式签约时,根据上述精神应拟就更为详尽的合同书)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业绩、服务方案、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最高综合得分出现并列时,取投标价格低者(投标加权平均下浮率大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最高综合得分和投标价格均相同时,由招标方现场抽签确定。最终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二、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其中技术分70分,商务分3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本次评标评委由5名专家及以上组成,评分计算技术分时,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1、技术分7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投标评分标准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投标人实力

6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食品安全相关的认证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6分; (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于技术标中。

2

配送经历

11

自2016年1月以来,承接过相关配送单位(行政机关、学校、医院、公检法、军队等机关事业单位) 达5家(含)以上得5分,低于5家的不得分,高于5家的每递增5家加3分,以此类推,最高11分。

提供有关配送单位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于技术标中。

4

配送车辆

8

投标人自有厢式配送车辆的,每辆得1分,最多得3分;租用厢式配送车辆的,每辆得0.5分,最多得1.5分;暂无厢式配送车辆的,不得分。本项目最多得3分。

投标人自有冷藏车的,每辆得1分,最多得5分;租用冷藏车的,每辆得0.5分,最多得1.5分;暂无冷藏车的,不得分。本项目最多得5分

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如是租赁的,则需提供租赁合同证明、车辆照片。

5

配送保障

9

根据投标单位以往配送服务单位给予的服务评价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时间要求为2015年1月至今,每个合同附一张服务评价,评价优或评分90分(满分100计取)以上的,每有1个得0.5分,最多得4分。

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业主加盖公章的评价意见复印件于技术标中。

业主评价意见如合同已在配送经历中提供的,请注明,否则评委有权不予认可。

根据投标单位制定的配送方案包括不同种类食品的送达时间、储存、运输、检测,配送响应进度等方案由评委进行打分。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格式自拟

6

应急措施

6

对供货突发事件(天气、交通、活动等因素)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采购单位需要变更配送量、配送时间、配送地点等服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好的得6-5分,较好的得4.9-3分,一般的得2.9-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格式自拟

7

食品安全措施、承诺

10

是否有独立、封闭的检测室,且检测室检测设备是否齐全打分,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检测室照片、检测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等资料

2017年度,投标人农残自检批次数量及覆盖率情况打分,优秀3分、良好2分、一般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自检台账复印件等资料

是否给出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优质服务、职工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承诺,程度如何和响应措施等情况。优秀4分、良好3分、一般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格式自拟

8

产品品牌

5

配送企业拥有的蔬菜种植基地、养猪基地、水产养殖基地获区(县、市) 级以上无公害基地或放心肉品牌基地,各得1分,拥有自主品牌各得2分,该项评分最高5分。

提供配送物品的品牌证明及授权信息;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证书复印件。

3

配送企业提供的豆制品为符合国家标准,且拥有该商品在区(县、市)及以上的经销权(包括总经销、代理权或是指定渠道提供商),国家级著名品牌得2分,名牌豆制品得1分;蛋制品、干货类包装符合国家标准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得1分。该项评分最高3分。

提供配送物品的品牌证明及授权信息;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证书复印件。

9

退货、换货承诺

10

由专家横向比较打分。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

投标文件质量

2

投标文件制作情况:编制是否完整、内容是否齐全、表述是否准确、条理是否清晰,是否编制页码等,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2、商务分30分,即投标报价30分

2.1所有配送物品价格参照绍兴E价通(http://jgjg.sx.gov.cn/)大江农贸市场公布的市场价为基础下浮。不在公示指导价内的物品按膳食科在大江市场E价通上查询指定价格执行。

2.2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投标评分标准

需提供的材料

1

定价方式

(30分)

30

蔬菜类:下浮 %(8分)

水产类:下浮 %(8分)

鲜肉类(包括冷鲜家禽):下浮 %(8分)

其他下浮 %(6分)

计分方法:以有效投标人的最大下浮数为基准值,其为满分;其他得分=(投标数值/基准值)×分值

3、综合得分(满分100分)= 技术分+商务分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附件1:商务文件资料封面(格式)

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商务文件资料)

正本/副本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附件2:投标函(格式)

致: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招标文件(编号 )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的要求,我方经现场考察和研究,决定参加本项目投标。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按标书和合同的规定执行责任和义务。

2.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3.我方保证所供的服务或货物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5.我方承诺完全遵守和满足招标文件供货日期(完工日期)和所投产品(服务)的质保期(免费保修期)要求。

6.我方承诺拟配送的蔬菜、禽蛋必须新鲜、无公害;

7.我方承诺拟配送生鲜肉、鸡、鸭等禽类必须定点屠宰,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拟配送鲜活水产品必须为无公害水产品;拟配送冷冻禽类产品、豆制品、蛋制品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并有一定知名度。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标 项: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

下浮率应为整数

蔬菜类

%

水产类

%

鲜肉类(包括冷鲜家禽)

%

其他

%

注:1. 计分方法:以有效投标人的最大下浮数为基准值,其为满分;其他得分=(投标数值/基准值)×分值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

标 项: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

序号

配送物品名称

品牌

产品等级

生产产地

规格

下浮率(%)

注:1.此表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要求按产品和服务内容细分项目及报价。本表所填内容必须与 “投标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对应内容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技术文件资料封面(格式)

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技术文件资料)

正本/副本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附件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人信息

姓名(签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绍兴黄酒小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组织的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承认,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信息

姓名(签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授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授权代表社保证明

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授权代表社保证明(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格式自拟。(如投标文件内为复印件的,则必须携带上述相关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未提供上述证明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投标承诺书

针对本招标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 本单位自愿参加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标。

1.本公司承诺参加此次投标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公司所投标项填列的技术参数、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

3.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

4.本公司保证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5.本公司保证绝不向采购人、招标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以影响招标结果的公正性。

6.同意此次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7.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8.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9.我方承诺: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的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绍兴黄酒小镇建投公司食堂2020年-2021年蔬菜等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的,还需提供投标人及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