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铺村民宿发展工程(二期)招标公告发布单 发布时间: 2020-06-22
武义县大田乡乡镇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单 编号: |
建设单位: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碗铺村民宿发展工程(二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自筹,招标人为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武义县大田乡碗铺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武义县大田乡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1. 碗铺村民宿发展工程(二期),预算造价为557180元,(含暂列金25000元、暂定价117599元)。 2.建设地点: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碗铺自然村。 3.工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或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即符合《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范围内,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无被住建部、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级及武义县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获取 | 1. 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请登录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wy.gov.cn/zwgk/ztzl/wyxggzyjyw/)“乡镇(街道)工程”招标公告模块下载。 2.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wy.gov.cn/zwgk/ztzl/wyxggzyjyw/)发布,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 资料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
投标保证金 | 1.根据武疫情,其武公管办【2020】1号文件第五条,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 |
投标文件递交 |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10:00分,地点:武义县大田乡招投标分中心会议室。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招标公告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1885896844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566936375 |
乡镇招投标分中心意见 | 乡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
招标公告PDF下载地址:招标公告PDF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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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目 录..................................................................................................................................................... I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
第五章 工程预算书............................................................................................................................. 33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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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义县大田乡乡镇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单 编号:
建设单位: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村股份经
济合作社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公章)
招标条件
本项目碗铺村民宿发展工程(二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自筹,招
标人为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欣成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武义县大田乡碗铺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武
义县大田乡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
标范围
1. 碗铺村民宿发展工程(二期),预算造价为557180元,(含暂列
金25000元、暂定价117599元)。
2.建设地点: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碗铺自然村。
3.工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或招标人的开工令
为准。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即符合《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及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
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范围
内,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无
在建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无被住建部、浙江省本级、金
华市本级及武义县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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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
1. 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请登录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
网(http://www.zjwy.gov.cn/zwgk/ztzl/wyxggzyjyw/)“乡镇(街道)
工程”招标公告模块下载。
2. 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武义县公共
资源交易网(http://www.zjwy.gov.cn/zwgk/ztzl/wyxggzyjyw/)发布,
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
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 资料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投标保证金
1.根据武疫情,其武公管办【2020】1号文件第五条,疫情防控期间投标
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
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上午10:00分,地点:武义县大
田乡招投标分中心会议室。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1885896844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566936375
乡镇招投标分中心意见 乡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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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碗铺村民宿发展工程(二期)
1.1.5 建设地点 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碗铺自然村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上级补助+自筹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1.3.2 计划工期
(一)本招标工程工期要求:总工期均为90日历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或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
(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承诺工期即为合同工
期,按时完成不奖不罚,延期完成,每延误1天罚款
1000元。由于招标人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
工期延误,经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定,工
期可以相应顺延。
1.3.3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
范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若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
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属中标人违约,应按
工程合同总造价的5%承担违约金,并由中标人返工重
做,直至达到《验收规范》要求为止,其返工的一
切费用概由承包方自负,返工时间计入总工期内,
按本须知第1.3.2条第二款处罚。
6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注册
地在浙江省范围内,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
其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
注册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员、质检员资格:具有上岗证书。
安全员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1)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
人无被住建部、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级及
武义县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
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总经理)不
得兼任项目部成员。
注:现场项目部成员中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
员由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按照上述资格标
准组建。
1.4.2
项目机构管理人员
配备
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
检员、安全员等人员组成。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
式在册,并具有管理承接投标工程施工业务相应能
力,持有相应资格证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正
在施工和正在承建的工程项目。
7
1.4.3
项目部成员到位承
诺要求
1、承包人必须加强对中标项目的管理,检查督促项目
负责人和项目部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
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施
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
员、安全员每人每月必须在工程现场管理达到22个工
作日以上,每少1日,则由发包人在履约保证金中项目
负责人扣罚1000元/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扣罚500元/
人,其他人员扣罚200元/人,由发包人代表或者监理
人员进行考核。
2、承包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必须按本招
标文件要求全部到施工工地到位管理,工程正式开工
之日起10天后,如果项目部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批
准,其中有1人不到位的,或者虽到过位,但在施工全
过程中的每月22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其
他人员有1人不到位天数累计超过20天的,属承包人违
约,发包人将单方中止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
证金,不支付已完工程工程款,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
负。
3、中标后项目负责人除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
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
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
外,不得更换。如发现擅自更换,属中标人违约,由
招标人没收该工程履约保证金。符合规定确需更换
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
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
4、承包人若需更换项目部成员的,经招标人、行政主
管部门同意后更换项目负责人课以每人次1万元的违约
金,更换技术负责人课以每人次0.8万元的违约金,更
换其他主要人员课以每人次0.5万元的违约金。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8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4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1.11 偏离
允许。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按评标委员会意
见。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编号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4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6月29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3.2.3
预算造价
预算造价为557180元,(含暂列金25000元、暂定价
117599元)。
投标报价
报价方式:本次投标采用“随机抽签中标法”,中标
单位的报价以预算造价为基数在招标人规定的下浮区
间8.00%—13.00%的范围内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中
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详见本章“5.2开标程
序”)。中标价=(招标人提供的预算造价-暂列金-暂
定价)×(1-中标下浮率)+暂列金+暂定价[中标价四
舍五入保留至元]。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根据武疫情,其武公管办【2020】1号文件第五
条,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
与企业信用挂钩;
9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本项目不适用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每一页(除目录、封底外)均应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或加盖私人印章。
3、除上述第1、2项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按第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签字或盖章即可。
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
3.6.4 投标文件份数 1份(中标后再提供3份)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装订顺序必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
格式”要求的顺序装订。投标文件应采用A4纸印刷
(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不得
采用活页夹装订。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在2020年6月29日上午10:00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武义县大田乡招投标分中心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宣读开标纪
律。
(2)由工作人员宣读各投标人实际参加开标会议
10
人员、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检验核对结果。
(3)由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
布检查结果。
(4)主持人宣布各投标人的抽签号(按递交投标
文件时间顺序依次产生),该抽签号即为当日开标所
有项目抽签号。
(5)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个抽签号,与之对应
的投标人作为代表, 由投标人1名代表和招标人1名代
表分别在8.00%-13.00% 区间内(即在1#~51#共51个
球号内)随机抽取一个保留1位小数的百分数,取其平
均值为中标下浮率(保留二位小数)。
(6)由工作人员计算中标价,并宣布中标价.
(7)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个抽签号,与之对
应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候选人。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的
投标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不通过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
格,由招标人代表在剩余的抽签号中重新随机抽取下
一名预中标候选人,直至有审查要求通过的中标候选
人产生为止。
(9)由工作人员计算中标价,经监督人、招标人
和中标候选人核对无误后,当众宣布中标候选人及中
标价。
(10)招标人代表、中标候选人代表、监督人代
表等有关工作人员在开 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
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代表2名
和招标代理工作人员1名组成。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
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人。
11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村股份经济
合作社和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栏公示1个工作
日。
7.3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
要求将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交齐。中标人未按规定提
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由招标人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确认
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并且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
事故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十五天内按本招标文件相
关规定扣除违约金后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期内
不计息。
8 原件 本项目不适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1、开标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
加。投标人到会人员不符合本条要求的,其投标文件
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
(4)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实际参加
开标会议人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未提交招标文件凭证的。
2、工本费:100元,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交
纳。
3、其它规定: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挂靠投标、相互串通投
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招标人没收
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发现中标人为挂靠投标中标的,或者相互串通
投标中标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或者将中标
项目转给他人承包施工的,由招标人没收中标人的履
12
约保证金。已经开工的,必须终止施工,所有因此造
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双方必
须签订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和安全生产合同。
4、安全施工
(1)中标人应切实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及爆破安
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制订
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各项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及
周围的人员、房屋、财产安全,严防事故发生。要随
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由于中标人安
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损失概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地及周围
附近的各种线路、管道安全。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
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损失概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单位必须参加建设工程保险。
5、投标报价编制的依据和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
录(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
文件。
(2)招标人提供的无价材料、特殊材料、工艺、
设备暂定价详见《暂定价》。暂定价中的材料价是
指材料单价,工料机是指相应项目的直接工程费及
管理费等其他按有关标准应该计取的费用(不含
税),实际价格以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证
为准(招标人如果提供的暂定价是材料单价的,则
签材料单价,提供的暂定价是工料机的,则签工料
机,列入结算。
(3)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参考2020年2期《武义建设
工程造价信息》和2020年3期《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
息》;若金华市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考同
期《浙江省价格信息》。
13
(四)下列费用不列入投标报价,工程完工后列入
竣工结算:
1.小量额外计日工费用。在总报价范围之外,由
于非中标人原因造成需中标人完成并发生的小量额
外计日工费用,经招标人代表签证后列入竣工结
算。
2. 图纸变更增减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应以开
标会议上产生的中标下浮率为准,并按因变更所发
生的实际工程量增减结算。即按实际发生的增减工
程量(以经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的变
更联系单为准)按招标人提供的预算口径乘以(1-
中标下浮率)计算予以调整。
(五)、建筑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工程用主要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并由招标人
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中标人采购的建设材
料、设备、构配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
标准。建设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前必须进行检
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按规定应使
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推广认可证或产品合格证、质
保书的产品,必须使用有证产品,无证产品严禁使
用。
(六)、关于特殊分部、分项工程的分包要求
本工程由中标企业实行总包,禁止将所承包的转
包给他人,禁止将主体工程肢解分包。
(七)、价格调整方式
合同工期在180天以内(不含180天)的,材料价格不因
物价波动而调整。当合同工期超过180天(包括180天)
时,主要材料(水泥、砌筑用砖、砂、碎(卵)石、沥青
砼、)因物价波动较大,合同工期的前80%月份(四舍五入
取整数)的市场信息价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出主要材料单项
价格与投标时《金华市主要建材价格信息》中的单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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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价格相比,如超过±5%的,则该材料单价按合同工期的前
80%的各月份内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出单项
材料价格进行调整,超过±5%的部分列入结算;不超过±
5%的,材料价格由承包单位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作调
整 。
9.2 本前附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符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9.3 疫情期间温馨提示
各潜在投标人应根据武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文件规定,并凭绿色健康码进入开
标场地,所有入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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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
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
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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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工程预算书;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投标文件格式;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
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将要求澄清的书面文件(需盖投标人公章)扫描成 JPG
图片格式或PDF 格式后发至招标代理人电子信箱 (QQ:1061409501),并电话告知招标
代理人 13566936375)。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随时刊登在 武义县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
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将随时刊登在 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公示栏。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18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书(或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3.2 投标报价(本项目无需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
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本项目不适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
复印件。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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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签字
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5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项或第 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在投标文件密封面上记录准确的送达时间。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
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条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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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废标情形
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评审作废标处理:
1、企业未能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
2、企业资质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3、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的;
4、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员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5、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未能提供任职文件的。
6、委托代理人的社保明细清单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与验证时的人员名字必须一
致)。
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
8、投标文件未按编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9、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2、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的;
13、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4、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5、廉政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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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显示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
1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承诺、项目部成员到位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关证件原件的;
19、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6.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
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
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
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22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
响评标工作。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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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随机抽签中标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评标方法
(一)本次评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预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响应性审查。
审查只要有一项不通过的,即取消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资格,并有招标人代表在剩余的抽签号中重新随机抽取
下一名预中标候选人,直至有资格审查、响应性审查均符
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产生为止。
(二)中标价=[(招标人提供的预算造价-暂定价-暂
列金)×(1-中标下浮率)]+暂定价+暂列金(中标
价四舍五入保留至元)。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资格
审查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人 本项目不适用
资质等级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并在“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显示项目负责人
有在建工程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安全员资格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施工员、质检员(或
质量员)资格
本项目评审时不适用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
A 证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A 证)
任职文件
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
理的提供任职文件。
诚信信息表 本项目不适用
委托代理人资格
具有委托代理人个人缴纳社保明细清单(打印或出
具时间为近二个月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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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按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未超过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
2.2
响应性
审查审
标准
质量目标 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不串通投标、不挂靠
投标等事项承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廉政建设、安全施工
承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配备承诺
项目部成员到位承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本前附表内容与评标办法正文不符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随机抽签中标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
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审查。
2. 评审标准
2.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作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碗铺
村民宿发展工程(二期)施工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
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碗铺村民宿发展工程(二期)
2.工程地点: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碗铺自然村。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范围和内容:以碗铺村民宿发展工程(二期)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为准。
第二条 工期要求
1.本工程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按时完成不奖不罚,延期完成,每延误 1 天罚款 1000 元。由于甲方或不可抗拒自然灾
害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定,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 ,中标下浮率
为 %,预算造价为557180元,(含暂列金25000元、暂定价117599元)。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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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要求。若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属中标人违约,应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5%承
担违约金,非由乙方返工重做,直至达到验收规范要求为止,其返工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自
负,返工时间计入总工期内。
第五条 施工设计变更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施工设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工程
竣工后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负责做好本工程的政策处理,因政策处理延误工期的,工程工期经甲方同意后顺
延。
2. 在施工中,乙方对承包工程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过失造成的一切
安全、质量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支付任何费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接受甲方监督。
4.乙方需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以确保工期按期完成。
第七条 工程造价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时应以开标会议上确定的中标下浮率(中标价)为准,工程量按实计算。若
预算工程量不发生增减的工程,工程竣工结算时即按此中标价结算。若预算工程量发生增减
的工程,再按实际发生的增减工程量(以经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的变更联系单
为准)按招标人提供的预算口径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算子以调整。
招标人须凭中标人单位发票支付工程款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拨付。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完工,经工程竣工验收确定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后,结算审计完成经上级拨款到
位情况支付工程款,扣除总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款,将剩下工程款付清;工程验收合格后满
两年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部付清,期内不计息。
第九条 承包人项目机构管理人员配备及项目部成员到位要求
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人员组成。以上人
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册,并具有管理承接投标工程施工业务相应能力,持有相应资格证
件。
承包人必须加强对中标项目的管理,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人员严格按照国家、
27
省、市、县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人每月必须在工程现场管理达到 22 个工作日以上,
每少 1 日,则由发包人在履约保证金中项目负责人扣罚 1000 元/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扣罚 500
元人,其他人员扣罚 200 元/人,由发包人代表或者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承包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到施工工地到位管
理,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 10 天后,如果项目部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其中有 1 人不到位
的,或者虽到过位,但在施工全过程中的每月 22 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其他人员
有 1 人不到位天数累计超过 20 天的,属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单方中止合同,并没收承包人
的履约保证金,不支付已完工程工程款,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负。
中标后项目负责人除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
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无法维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
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外,不得更换。如发现擅自更换,属中标人违约,由招标人没收该工
程股约保证金。符合规定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
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
承包人若需更换项目部成员的,经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更换项目负责人课以每
人次 1 万元的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课以每人次 0.8 万元的违约金,更换其他主要人员课以
每人次 0.5 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合同采用履约担保的形式,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先行向甲方通交履约保证金中
标价的 5%,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确认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并且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
事故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十五天内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扣除违约金后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
还中标人,期内不计息。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
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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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
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乙方各执贰份,乡镇招投标中心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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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
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
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碗铺村民宿发展工程(二期)(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武义县
大田乡岭下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订立如下廉政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碗铺村民宿发展工程(二期)(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
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
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
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
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
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
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
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
买合同规定之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
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0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
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
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承
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
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
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 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碗铺村民宿发展工程(二期)(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 (盖章)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发包人监督单位: (盖单位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 (盖单位章)
202 年 月 日 20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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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生 产 合 同
为在碗铺村民宿发展工程(二期) (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
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武义县大田乡岭下汤村股份经
济合作社(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 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
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 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
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
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
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
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
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
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相关工程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
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
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
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
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
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
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
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32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
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
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
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
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
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
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相关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和管理。
3. 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
失效。
5. 本合同—式二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
发包人: (盖章)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33
第五章 工程预算书
(附后)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说明:本节内容只需列出规范、标准、规程等的名称、编号等内容。本节由招标人根据
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
一、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装修装饰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和相关规范。
三、市政公用工程:《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
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
四、市政桥梁工程:《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
五、园林绿化工程:《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 33/1068—
2010)。六、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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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5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书(或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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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
造价为基数,按开标会上当众抽取的中标下浮率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计算中标价[四舍五入保留至
元],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期承诺和工程质量承诺详见投标函附录。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 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37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工期
2 质量目标
3
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配备承诺
4
项目部成员到
位承诺
5
不串通投标、不
挂靠投标等事
项承诺
6
安全文明施工
承诺
7 投标有效期
8
廉政安全施工
承诺
10
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有幸中标,保证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日内向招标人缴纳
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订立承发包合同,7 日内进场开始施工。如有违反,愿按招标文件规
定接受招标人处罚。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8
注: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活动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书
并在本授权委托书后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
39
后附代理人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缴纳社保明细清单(打印或出具时间为
2、授权委托书应一式二份。除了编入本投标文件中这一份外,另一份(不需附件)应在
或: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
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号):
年 月 日
注:
投标人进场验证时提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近二个月内的)复印件。
1、投标人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则只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在本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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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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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和身份证。(浙江省内企业如上述证书不在有效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备注
证书名称 证号 专业
项目
负责人
安全员
注:1、本表中只需填写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其他人员不需填报。
3、中标后,由项目负责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配备施工现场各岗位管理人员 [ 含项目负责
人、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质检员 ]。
期内的以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打印件为准并在有效期内)。
2.本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身份证及
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A证);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三人的任职文件。
注:上述证书(A 证)如不在有效期内的以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打印件为准,并在有效期内。
六、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本项内容应包含以下资料复印件:
2、投标人认为还应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