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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干货类供应资格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详情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干货类供应资格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干货类供应资格
二、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0年 06月 30日 至 2020年 07月 07日 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
联系人: 余锦能 联系电话: 13380222225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B1座8楼
联系人: 冯斌 联系电话: 0757-82345020
附件: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 >
发布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 06月 30日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交易编号: FS2020FS2020FS2020FS2020(CCCCCCCC)WZ0006WZ0006WZ0006WZ0006 项目名称: 干货类供应资格 采购人: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编制编制编制编制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7 1、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7 2、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7 3、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7 1、 概念释义...................................................................................................................... 19 2、 招标文件说明.............................................................................................................. 24 3、 投标文件说明.............................................................................................................. 25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7 5、 开标会.......................................................................................................................... 28 6、 资格审查及评标.......................................................................................................... 29 7、 评审结果确定.............................................................................................................. 34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37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41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5 一、开标一览表.....................................................................................................................46 二、投标承诺函.....................................................................................................................47 三、投标授权书.....................................................................................................................48 四、守法经营声明书.............................................................................................................51 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52 六、其他资格文件.................................................................................................................54 七、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56 八、商务条款响应表.............................................................................................................57 九、企业综合概况.................................................................................................................59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61 十一、项目业绩介绍.............................................................................................................62 十二、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63 十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65 十四、投标人企业工作人员任职材料证明.........................................................................66 十五、商务部分其他文件(一).........................................................................................67 十六、报价清单明细表.........................................................................................................68 十七、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69 十八、技术条款响应表.........................................................................................................70 十九、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一).........................................................................................71 二十、其他材料参考格式.....................................................................................................74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干货类供应资格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foshan.gov.cn)按照“六、其他补充事宜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开标开始时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一、一、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干货类供应资格 预算金额:采购预算 元 最高限价(如有):项目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 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干货类供应资格 2、标的数量:一批/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本项目交易编号:FS2020(CC)WZ000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开始日期 至 2020 年 XX 月 XX 日 本项目联合体设置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 (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属分公司的应符合序号3要求。 (3) 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 (4)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 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 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有关操作及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要求”。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发放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至 发放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 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 点 : 佛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化 综 合 平 台 http://ggzy.foshan.gov.cn/。供应商通过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具体 要求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要求”。 方式:本项目通过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网上递交电子标书截止时间(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 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开标地点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文件公示 5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至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 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 投标。 (2) 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除“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外,供应商可通过网上 全天 24 小时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北京时间)发放招标文件开始 时间至 发放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3)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 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 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三)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网上递交电子标书开始时间至网上递交电子标书截止时 间 (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 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投标人在开标开始时间开始后允许解密时长分钟内, 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 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四)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 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询问、质疑 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6 名称:采购人 地址:采购人地址 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经办人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人名称 电 话:经办人电话 发布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发布时间:公告开始时间 7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条件 文件内容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投标承诺函 2.投标授权书 3.守 法经营声明书 4. 企业资质、资格性 证明 5.其他资格文件;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盖章和提交相 关资料 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 经营范围和能力,属分公司的应符合序号 3 要求。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 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 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 如是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 1.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2. 投标授权 书:按要求提供并盖章 4 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 《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详 见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二、二、二、二、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1.1.1. 项目背景 1.1 采购人为了规范各食堂日常食品供应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规范食堂服务水平,加强食 堂的管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干货及其他类物品配送服务。 2.2.2.2. 项目内容 2.1 供货服务对象: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饭堂。 2.2 中标人负责供应佛山市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饭堂早、午餐用膳所需干货及其他类物品。 配送地点:禅城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单位名称 送货地点 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岭南饭堂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 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济饭堂 禅城区祖庙街道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 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魁奇饭堂 禅城区魁奇一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 2.3 干货及其他类物品具体内容: 类别 种类名称 8 干货类 菜干、干冬菇、干木耳、干茶树菇、陈皮、提子干、鸡骨草、五指毛桃、干腐 皮、干金针菜、干沙姜、干葱头、昆布、干云耳、虾米、瑶柱、贝壳类干货、 当归、无花果、干鱿鱼、虾皮、水草、菊花、海带、面筋、腐竹、榄角、粽叶、 冬瓜干、丁香、虫草花、花旗参、淡菜、干生蚝肉、召实、沙参、玉竹、杞子、 党参、萝卜干、笋干等 薏米、红枣、赤小豆、红豆、眉豆、黄豆、百合、莲子、花生、扁豆、绿豆、 南北杏、红腰豆等 食用菌类 金针菇、茶树菇、海鲜菇、鲜平菇、蘑菇、鲜草菇、袖珍菇、鲜冬菇、鲜木耳 等 腌制类 酸豆角、酸笋、梅菜、榨菜、大头菜、酸菜、雪菜、萝卜干、冬菜、五柳菜、 腌青瓜等 豆制品类 豆腐、白豆干、凉皮、烟干、炸豆腐、香干丝、小豆卜、华晨豆卜、千张皮、 香干、面筋等 蛋类 鸡蛋、鸭蛋、鹅蛋、皮蛋、咸蛋、鹌鹑蛋等 腊味类 腊肉、腊肠等 乳制品类 鲜牛奶、杀菌奶、灭菌奶、酸奶、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 乳粉、炼乳类、乳脂肪类打蛋糕用的稀奶油、常见的配面包吃的奶油、干酪类、、 干酪素、乳糖、奶片等 食品 饼干、食品、果品、罐头等 非酒精饮料 奶制类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茶饮料等 原粮产品 谷类、麦类、杂粮类和豆类。包括稻谷、小麦、燕麦、玉米粉、高粱、谷子、 大麦、荞麦、大豆、小豆、蚕豆、芸豆、甘薯等 成品粮 小麦粉、小米、油菜籽、 白芝麻、黑芝麻、棉籽、葵花籽、香瓜籽、油茶籽、 棕榈籽等 油脂 香油、棕榈油、橄榄油,色拉油、调味油,起酥油等 粮油制品 杂面茶、挂面、龙须面,荞麦挂面,通心面,凉面,面饼,方便面,米粉、粉 丝、西米、花生米、烧饼、可可粉、色拉调料、芝麻酱、面粉、糯米粉、粘米 粉、生粉、花生酱、奶粉等 调味品 盐、酱、醋、味精、糖、辣椒酱、腐乳、豆鼓、榄槛菜、鸡粉、番茄酱、炼奶、 南乳、枧水、泰汁、急汁等 纸巾、洗洁精 盒装抽纸、擦手纸、卷纸、洗洁精等 2.4 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按采购人需求供应上述列表品种但不限于以上种类内容。 3.3.3.3. 各类干货及其他类物品验收标准 3.1 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虫蛀结块挂丝、杂质异物、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具有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变)等。 9 3.2 纸巾、洗洁精产品包装完整, 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且标明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商、 产 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等。 3.3 食品制作过程中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 体健康物质;不得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劣质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 求。 3.4 禁止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 食品。 3.5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 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 长。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 人有权拒绝接受。 3.6 固态调味品无结块、异物,有纯正的香味和鲜美滋味。 3.7 酱油的颜色应呈红褐色、棕褐色、有光泽而发乌,不应有沉淀物或染物,有一股浓烈的酱香味, 味道鲜美。 3.8 食醋应透明澄清,浓度适当,没有悬浮物、霉花浮膜。优质食醋要求为琥珀色或红褐色或红。 3.9 酱类产品包装标识完整和标明有氨基酸态氮含量高低,要有储存条件,无“胀包”现象。色泽 应为红褐色或棕褐色,有光泽。香气浓郁,有酱香和酯香,无不良气味。鲜味醇厚,咸甜适口, 无酸、苦、涩、焦糊等异味。黏稠适度,无外来杂质。 3.10 供货要求 3.10.1.所有干货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干货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 政府职能部门或政府职能部门授权的检测中心提供的检测证明,原件备查,不提供检测证明 或提供的证明不符要求的按《考核表》内容执行。 3.10.2.包装完整,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且标明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 质期或保存期等。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 齐、已拆封的商品。 3.10.3.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 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10.4.奶制品类饮料生产日期至送货日期要求,早餐供应的鲜奶类、酸奶类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 7 日,其他奶制品类生产日期不得超过 10 日,其他非酒精类饮料生产日期至送货日期不得超过 30 日。 3.11 其他类食品供货要求 3.11.1. 腊制品类:色泽鲜明,肌肉呈红色,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身干燥结实,有固有气味。没有添 加人工色素以及化学物质。 3.11.2. 其它(面)粉类:色洁白,颗粒均匀,手感滑爽,干燥无杂质。 4.4.4.4. 质量及包装要求 10 4.1 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 证合同货品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 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除奶制品类外,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4.2 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 已拆封的商品。 4.3 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 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4.4 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 照、产品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4.5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 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4.5.1.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 款 2 倍的违约金,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4.5.2. 中标人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 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采购人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取消中标人供货合 同,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4.5.3. 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 合同。 4.5.4. 所供应货品不得使用转基因食品。 5.5.5.5. 货物配送卸货要求 5.1 中标人于每个工作日根据采购人指定时间上午 8 点 30 分前把干货类送达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 局所属饭堂,并提供干货及其他类物品供货清单,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如 不符合验收要求一律退货,并在当天上午 10 时前完成补充或更换。 5.2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 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 异味。 5.3 送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 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6.6.6.6. 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6.1 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6.2 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6.3 对食品检查如下: 11 6.3.1. 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 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 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 限的食品。 6.3.2. 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 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等。 6.3.3.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 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7.7.7.7. 服务要求 7.1 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 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 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 要求中标人赔偿,出现 3 次上述情况的,并处以中标人 5000 元违约金,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 内扣除。 7.2 中标人必须负责所订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3 每次送货,中标人必须安排不少于 2 个专职送货员及不少于 1 辆专车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 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7.4 在采购人未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7.5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 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7.6 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 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订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 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出现 3 次上述情况的,并处以 5000 元违约金,违约 金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7.7 采购人发现新购货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 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 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取消 其供应资格。 7.8 中标人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 中标人负责。 7.9 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来源、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 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7.10 中标人指定的持有有效期健康证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 12 购人饭堂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 情。 7.11 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 失和法律责任。 7.12 中标人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检验。费用由 中标人负责。 7.13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绝对质量可靠,如出现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送卫生、检疫部 门鉴定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7.14 如物品非因采购人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包换或包退,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 责。 7.15 根据《佛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 策助推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佛扶办〔2019〕28 号)相关规定,中标供应商实施供货时,应 按不低于农副产品供货总额的 20%的比例(其中不少于 10%的比例定向采购凉山扶贫产品),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定向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具体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内容由采 购人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安排进行采购实施,并协助采购人进行定期统计,对贫困地区的 农副产品的价格按“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cg.fupin832.com)和相关政策文 件的要求确定。中标人应配合采购单位定向向贫困地区采购。 8.8.8.8. 考核标准 8.1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根据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1 家中标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的干货及其他类物品供应。业务规定如下:业务以 90 天为一个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的 90 天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供应本项目的干货及其他类物品,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 办法对其进行考核: 8.2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考核得分≥90 分的,则由该中标供应商继续负责供应干货及其他类物品; 8.3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考核得分<90 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整改;如中标供应商不按 要求马上整改,采购人有权暂停其服务资格,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并按考核规定在考核评分表 扣分处理。 8.4 合同期内,如中标供应商考核得分累计 2 次低于 70 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 造成的损失由该中标人承担。在取消现有中标供应商和产生新的中标供应商过渡期,由采购人 选择一家供应商并报局领导班子会议通过,负责此期间干货及其他类物品供应,与此同时进行 重新招标。 8.5 考核评分以食品安全、卫生、质优、价格合理为主。 干货及其他类物品配送服务考核表 13 考核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序号 评价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1 供货价格 一个考核周期内,严格按照供货价格标准 供货得 20 分; 供应价格超过供货价格标准 10%的扣 5分/ 次,超过 20%的扣 15 分/次,超过 30%以 上的扣 20 分/次;扣完为止。 20 2 检验合格证明 一个考核周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 相关检验合格证明得 10 分;未按要求提供 相关检验合格证明的扣 10 分/次;扣完为 止。 10 3 干货类质量 一个考核周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干 货类验收标准供货的得 30 分;不符合干货 类验收标准细则中任一条扣 5 分/次;扣完 为止。 30 4 短斤缺两情况 一个考核周期内,没有出现短斤缺两的情 况得 10 分; 出现短斤缺两情况的扣 10 分/次;扣完为 止。 10 5 供货时间 一个考核周期内,每天在规定时间前送达 的得 10 分;没有在规定时间前送达的扣 5 分/次,扣完为止。 10 6 其他 一个考核周期内,没有出现弄虚作假、以 次充好情况的得 20 分;如出现弄虚作假、 以次充好情况的扣 10 分/次。 20 总分合计 100 其他意见及说明: 采购人经办人员: 年 月 日 14 三、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3.1.3.1.3.1.3.1. ★基本商务要求一览表 序号 商务条款 要求 1 采购预算 人民币 3600000 元。 2 投标报价 1.折扣率: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报出综合折扣率 b%(注:b 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价范围为:0<b≦100)。 每次实际结算价格=b%×实际月供货清单总金额。 2.投标总价=评标价格=折扣率×采购预算(3600000 元); (评标价格仅作为计算价格评分使用,合同支付上限以采购预算为准) 3 结算价要求 1.结算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且不低于成本价。 2.结算价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目的地验收交付价。 3.结算价中必须包含发票税费、市场调查及询价、货物采购、包装、运 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费用以及合同实施 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4.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 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4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服务期 1.服务期 2 年。(2020 年 8 月 1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服务期满后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采购预算(3600000 元)后,采购人对 该项目重新招标,在未签订新的中标合同之前,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本 合同有效期延长,继续提供配送服务,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与本项 目无关。 6 付款方式 1.中标人需在每月 10 号前配合采购人汇总做好上一个月供货清单,采 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 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7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3.2.3.2.3.2.3.2. 其他商务要求: 1.1.1.1. 项目采购预算: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2.2.2.2. 供货价格标准 2.1 在合同期限内,每月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核定货物的供货价。 2.2 供货价格标准的确定方式: 2.2.1. 每月两次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到佛山市禅城区华安市场对同类同质同规格商品进行询价,供 应价格不超过佛山市禅城区华安市场同类同质同规格商品价格,费用结算以中标供应商提供 的发票金额为准。 15 3.3.3.3.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3.2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要求; 3.3 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3.4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1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序号 事 项 主 要 内 容 1 投标保证金数额 及其支付   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及有 关条款不适用。 □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0.00 元。 支付方式: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 支付时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或 联合体主体方)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代为缴交。 其他说明:转账单应注明交易编号。 2 投标保证金汇入 账户 1.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详见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打印的《政府采 购项目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2.投标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金额和要求提交。 3.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方)的账户一次性汇入到交易中 心指定账户(即《政府采购项目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上的内容,该账 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 该投标人缴纳保证金使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保证金退回 符合退付条件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法定时间内全额无息退还到供应商原 汇出账户。 4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无需交纳中标服务费。 5 统一结算币种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 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 90 天,中标供应商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 验收之日。 7 有关资质、荣誉证 书有效期要求 (1).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 (2).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 手续; (3).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的,则视为仍在有效期内。 (4).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政策文件要求 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采用电子化采购的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资质、荣誉证书、合同 等资料或证明材料,均应提交其正本原件的扫描件。 8 项目论证情况 本项目政府采购文件已经过专家论证。 9 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 3600000.00 元。 17 10 项目最高限价 3600000.00 元。 11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2 中标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1 家,其中中标供应商 1 家。 13 采购合同备案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 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代理机构盖章见证后, 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 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14 投标人须知修改 条款 □无  有,修改条款如下: 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16.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佛山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https://ccggzy.chancheng.gov.cn/) 五、开标会/(非标方式改为“开标会改为响应文件解密”“5.10 改为 5.7”)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 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 应暂停或终止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1.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系 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的。 3.交易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交易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宣布项目暂停,并通知供应商,待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后,重新恢 复暂停的项目。 2.宣布终止该项目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运行程序,并通知采购人重新 组织招标。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非标方式改为“资格审查及评标改为采购小组的 组成及协商会议”“开标结束后改为解密结束后”) 6.4 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1.开标结束后,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确认后,暂停评标活动,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 15 有效通知载体 本项目相关信息和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须及时登录上述网站获取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信息。 16 采购信息发布网 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www.gdgpo.com)、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foshan.gov.cn/) 17 省网注册要求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广东省政府采 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 注册”)。否则将会影响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 18 行承担。 18 质疑受理机构及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机构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80 号 联 系 人:管新营 电 话:83211811 (2)采购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 8 楼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82345020 19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 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 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 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 予受理。 20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 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 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 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均不予 受理。 21 投诉受理机构及 联系方式 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佛山市 的“受理投诉联系信息”。 22 其他 无 一、一、一、一、 概念释义概念释义概念释义概念释义 1.1.1.1.1.1.1.1. 招标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 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 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19 1.2.1.2.1.2.1.2. 释义 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根据采 购人的委托,依法组织实施整个采购活动。交易中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审委员会成员。 2.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人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 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确定采购需求,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答 复询问质疑、履行合同义务、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 投标人:指接受本次采购活动投标邀请,并按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 人。 4. 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 交易系统:本文特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简称“交易综合平台”),包括采购 文件和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企业信息数据库等。 6. 电子投标文件:本文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 7.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 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8. 产品制造商:是指符合行业的生产专业技术条件及标准,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技术的设 计与生产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及手段,并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的生产性经营企业。 9.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项目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以及公开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 文件。 10.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布、开标、 评标、澄清等各个程序环节。 11.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 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 要求、质保期、完工期、服务期、付款方式、本文件涉及的“基本商务要求一览表”的条款及 其它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满足的要求。 1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 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3.轻微偏离: 是指投标文件能够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 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 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1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包含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进行划分。 16.佛山市:是指包括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共五个行政辖区。 20 17.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1.3.1.3.1.3.1.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1.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行政主管 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以下约定: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51 号),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 5000 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 万元以 上罚款。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的,在全 国范围内生效。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 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从事政府采购业务。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合法的注册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必备条件,于本文件指 定时效内均能满足投标资格及相关重要要求。 3. 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成功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且 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后,成为本项目的合法投标人。 4. 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5. 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且准确有效,如发现自身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 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出现多家投标供应商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将按 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文件中必须公开的信息,供应商不得 列为不同意公开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评标委员会将按规定对供应商作无效投 标处理。 21 6. 属于国内制造商投标人须满足: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生产经营性企业,符合行业的生产专业 技术条件、标准和履约供应能力,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技术的设计与生产安装,具备品 质检测技术和手段,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国外制造商须在中国大陆设 有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 7. 属于经销代理资格性质的投标人须满足: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符合投标准入资格和专业技术 条件,遵从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大陆有授权资格的直辖专属机构所核定的业务范围和供货渠道, 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与交付验收的一切责任义务,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8. 中小企业须符合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于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的要求,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 货物,但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9.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的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1)若投标准入条件允许两个以上的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政府采购 法规相关法定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 独立体名义或在其它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2)若大中型企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价格扶持政策。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扶持 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法人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2.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服务等 的供应商,其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受托为采购项目的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供应商,其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 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22 13.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符合产品所属行业的法律法规和 行业标准。 14.所有产品为全新原厂制造,其核心关键部分为近 10 个月内所生产的非淘汰类产品;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 认证)。 1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应当 提供国家认可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16.主机设备要有标准配置清单,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国内制造的产 品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有正版合法的经采购人 认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 17.信息安全产品应当获得国家信息安全认证,并可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照国家标准认 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18.根据财库〔2007〕119 号文与财办库〔2008〕248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未经核准同意,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将作无效投 标处理。 19.如采购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 进口产品,投标人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在提供的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 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 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 20.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 (1)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 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 担。 (2)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投标人获 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 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 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21.不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可认定为无效投标行为,对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伴随服务, 采购人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22.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 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 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 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 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 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 23 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二、二、二、二、 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说明 2.12.12.12.1 本文件是采购人阐明所实施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规约等综合性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评审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重要标准,各方当事人均应以最基 本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诚信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 2.22.22.22.2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交易系统发布电子招标文件。 2.32.32.32.3 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函、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须知、评审标准与方法、合同书范本、投标 文件格式共六部分组成。 2.42.42.42.4 招标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 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2.52.52.52.5 招标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描述为准。 2.62.62.62.6 投标人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并应认真阅读、并充 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 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 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72.72.72.7 招标文件的询问与澄清: 1.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 出询问,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予以回复。 2.询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3.如在回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需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的,将按本须知“招标文件的修改”作出处 理。 4.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交易中心将视其为无异议。 2.82.82.82.8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 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正内容将在项目公告网站发布更正公告,当澄清修正涉及项目重要内容或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系统发布招标文件的最新版本(澄清文件),投标人需按照 更正公告要求重新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对已发布澄清修正的项目应及时查看更正公告。 24 4. 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交易系统发布,视作 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92.92.92.9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依照最后确定的文件执行。 一切要约承诺未经缔约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转让。 2.102.102.102.10 采购文件中约定的实质性条款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参数要求,在投标响应中须完全实质性响 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112.112.112.11 未有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2.122.122.122.12 采购人在没有特别要求时,只允许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供唯一最具代表性和竞争力的投标报价 方案,对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报价方案者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132.132.132.13 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1. 对于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供应商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等应按时出席,主办方将围绕招标 文件的内容现场澄清、解答问题,对确有必要作澄清修正的内容时,交易中心将发布澄清修正公 告。 2. 供应商出席答疑会及踏勘现场的费用、过失责任及风险均自行承担。 3. 对未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供应商应及时主动向采购人了解项目详情。 三、三、三、三、 投标文件说明投标文件说明投标文件说明投标文件说明 3.1.3.1.3.1.3.1. 原则 1.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 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2.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对供应商及其他当事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3.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 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 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确保其真实性、有 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盖章(电子签章)。电子投标文 件必需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组成与制作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使用交易系统专用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 25 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电子 投标文件中组成的每份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其效力涵盖整份文 件,签章不应加盖在文件中有超链接的地方,否则造成超链接无法打开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3) 投标人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须另行提供法人出具的授权书。 (4) 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所有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荣誉证书均须有效;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 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有效期且该资质未被取消的,则 视为仍在有效期内。有关企业或人员的资质证书如有最新的行业管理规定或政策文件要求 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5) 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 译注。 (6)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3.2.3.2.3.2.3.2. 投标报价 1. 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到预期设 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 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 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2.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时须 作出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 3. 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任何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 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唯一依据。 3.3.3.3.3.3.3.3. 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 投标保证金:对约定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 (1)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形式和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 前置表”。 (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3) 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方)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主体单位代为缴交。 投标保证金仅限于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交纳,不接纳现金、支票、汇票和其它票证。 (4) 退还说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 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 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无需交纳中标服务费。 26 3.4.3.4.3.4.3.4.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 90 天, 中标供应商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交易中心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 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2. 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其要求与答复 均为书面形式提交。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四、四、四、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4.1.4.1.4.1.4.1.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通过交易系统成功完 整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必须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为防止网络阻塞, 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 易中心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24.24.24.2.交易系统接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标准时间,并为网上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时间戳。投标人应当 合理安排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确保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递交时间以交易系 统成功接收的时间为准。 4.3.4.3.4.3.4.3.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4.4.4.4.4.4.4.4.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并通过交易系统通 知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为准。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逾期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视同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 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 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行为记录,及按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4.5.4.5.4.5.4.5.投标人应保证在交易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得超过 200MB,否则出现因投标文件过大而造成 不能正常开标、评标等情况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4.6.4.6.4.6.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中不含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 4.7.4.7.4.7.4.7.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1.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3.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27 4.8.4.8.4.8.4.8.拒绝接受参与投标的情形: 1. 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参与投标; 2. 未按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3.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数字证书加密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4. 电子投标文件中含有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的; 5.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交易 中心将拒收或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9.4.9.4.9.4.9.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五、五、五、 开标会开标会开标会开标会 5555....1111....交易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主持开标会,邀请投标人、采购人等有关代表参加。 5555....222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 5555....3333.... 投标人须在前款规定时间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 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视同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将被退回。 5555....444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交易中心通过电子开标系统自动导入投标人已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自动记录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 5555....5555....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 CA 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其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投标 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的(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项目),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5555....6666.... 交易中心通过开标系统对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内容、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和解密情况进行公布。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开标情况 及《开标记录表》内容。 5555....7777....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 《投标授权书》原件。 5555....8888....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 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55....9999....投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完成解密后,无论其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5555....101010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 28 全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应暂停或终止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1. 因互联网中断、停电、病毒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 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的。 3. 交易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4. 交易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导致泄密的。 5.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 宣布项目暂停,并通知供应商,待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后,重新恢复暂停的项目。 2. 宣布终止该项目在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的运行程序,并通知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六、六、六、 资格审查及评标资格审查及评标资格审查及评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6.1.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 1. 投标文件涉及的投标人资质、业绩、证照、人员等内容资料要求从企业信息数据库中获取的, 以供应商在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登记的数据及内容为准。对评审部分内容在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暂 未有该信息登记的(如社保证明等),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上传。 2. 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赖于投标人最基本的商 业诚信和所递交投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 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3. 有效投标人家数核定标准及同品牌投标处理: (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 无效。 (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 数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按上述规定处理。 6.2.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时,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为查询渠道,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29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 印存档。 3.资格审查时,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满足完整和有效的前提下,方可核定其投标 资格合格。 4.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6.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1. 交易中心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 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成员在评标前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 随机方式抽取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 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 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回避的相关规定。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 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 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 评审结果。 4. 评审期间,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内容(包 括带“★”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投标人进行联系接触。 5. 各方当事人、专家成员如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评标委员 会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 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6.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4.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1. 开标结束后,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评标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确认后,暂停评标活动, 等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评标;如故障无法排除,由交易中心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处理。 2. 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6.5.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30 1. 评标委员会成员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评标。通过交易系统查看电子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确认评审纪律和回避规定。 3. 符合性审查: (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2) 符合性审查内容:对照本项目的技术、商务、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要求及文件制 作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出现重大偏离。实质性条 款包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要求、质保期、完工期、服务期、付款方式、本文件 涉及的“基本商务要求一览表”的条款及其它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以及法律法规 规定必须满足的要求。 (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符合性审查结论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对有过半数评委审定为“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 将不进入下一程序。 4. 质询与澄清: (1)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要求投标人在限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 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均以书面形 式为准,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将作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 (2) 如果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权利,并认同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的决定且无异议。对此情形,评标委员会应以不利于投标 人的倾向考虑和作出决定。 5.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及顺序: 投标文件出现差异时,修正原则如下: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6) 对投标标的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实质性条款不响应处理; (7)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 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上述第(1)-(4)情形,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1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 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 评审比较和推荐: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和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7. 政策性价格折扣: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相应的价 格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分,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8. 原件备查审核: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客户验收报告、企业资质证书、人 员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聘用合同书、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扫描件,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 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原件审核验证。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标委 员会提交原件,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对应评审因素的评审得分。 9.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核对发现 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 6.6.废标情形与处理 本项目或分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采购过程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 6.因重大变故,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采购任务取消的。 符合以上废标情形第 1-5 条其中之一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 知会各相关投标人。 6.7.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1.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5. 未按要求提供重要的样品、样板、物证和资料; 6. 投标有效期及报价有效期不响应; 7. 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通合谋等不正当手段形式参与投标,或在独立投标人之间存有 利益共享、虚假竞争的同盟关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32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入到同一个“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回执”上的子账号(该账号是 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或分包的投标; 11. 投标人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投标人的重要职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成员、监事成 员、高级经理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岗位; 12. 投标方案、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 13. 投标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14. 投标方案或报价出现缺漏,无法满足项目要求; 15.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严重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1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7. 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8. 未能有效通过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 离; 19.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承诺等证明材料经认定后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的; 20. 出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21. 评审期间没有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调整补充内容及修正报价超出允许规定范 围; 22. 由于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操作交易系 统的; 23. 上传至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 24. 解密后,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资格审查及评标的需要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 员会认定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25. 因投标人自身行为导致无法参与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26. 符合招标文件中载明会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27.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3 七、七、七、七、 评审结果确定评审结果确定评审结果确定评审结果确定 7.1.7.1.7.1.7.1. 确定评审结果 采购人可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 交易中心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采购结果确认通知书》送交采购人,采 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 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7.2.7.2.7.2.7.2. 中标通知 1. 交易中心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 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交易中心不再 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3.7.3.7.3.7.3. 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1.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有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依法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 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 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确定下一顺序的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 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中标候选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 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 政府采购活动。 3. 对放弃中标资格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7.4.7.4.7.4.7.4. 合同签订 1.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拒绝或拖延签订合同,应承担违 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和裁定争议的依据,对这 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一切以能够实现项目的功能 效果和设计目标为前提,均以交易中心的理解判断为准。 3.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实质 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4.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5.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须承担相 34 应的责任。 7.5.7.5.7.5.7.5. 质疑与处理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受理方式(详见本文件“须知前 置表”)向委托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委托人对交易中心委托授权范围的,交易中心将告知供应商向委 托人提出。 3. 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 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 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其证据来源必须合法。对捏造事实、滥 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7.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委托人、交易中心 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中标供应商提出质疑时,质疑函 及相关质疑内容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质疑者,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 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8. 提交质疑方式:详见本文件“须知前置表” 9. 质疑联系方式:详见本文件“须知前置表”。 10. 委托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答复函可以直接领 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11. 质疑供应商对委托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委托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5 12. 投诉联系方式:详见本文件须知前置表。 7.6.7.6.7.6.7.6.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违规处罚的适用情形 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包含病毒或者其他恶意程序对交易系统进行破坏的; 3. 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或信息; 4. 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 5. 恶意串通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 6. 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或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7.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拒绝或不按期签订合同,违背投标承诺和拒绝、 拖延履行合同义务; 8. 擅自将合同项目或主体关键性合同义务分包转让他人;小型、微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 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9. 获中标候选通知或公示后,无法如期按采购人要求履行承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重要证明材 料; 10.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采购程序; 11. 提供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材料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质疑投诉记录; 36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1.1.1.1.评审标准与方法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与方法,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度地满足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分值”为上 限,“0”分为下限。 本项目评审方法由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组成。 2.2.2.2.权重分配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40.00% 50.00% 10.00% 2.1 商务部分(权重 40.00%) 序号 商务评审因素 满分值 评分标准 1 《商务条款响应表》非 “★”条款响应程度 5.00 能完全响应或优于得满分;不能响应或负偏 离扣 1分/项,扣完为止。 2 同类项目业绩 10.00 2017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 标人名义独立完成的同类项目(由评委认定 是否属于同类项目)业绩,2分/项。 (提供 1.合同;2.用户满意度或服务质量评 价(评价为优秀或满意、或同等评价)的扫 描件。用户评价必须具有采购单位的公章) 3 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 5.00 提供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 1 分/辆。 (提供车辆行驶证和车辆购买发票扫描件; 如是租赁车辆还需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 (协议)扫描件。行驶证所有人和发票显示 的购货单位(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或 出租方名称一致) 4 投标人资质 5.00 具备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2.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得 1 分;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以评审时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 37 平台” (http://cx.cnca.cn)的查询结果 为准) 5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5.00 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 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类别等级为中级或以 上的,1 分/人。 (提供证明扫描件和人员任职证明材料。任 职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两项之一:①参保证 明,须提供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 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 扫描件;②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须提 供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 税单扫描件。以上任职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 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 6个月以内任意 1 个 月) 6 供货渠道 5.00 供应商干货类的供货渠道,每提供 1 类供货 渠道合作合同的,得 1 分/项。 (提供合同的扫描件) 7 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所情 况 5.00 配送场所(自有或者租赁)面积(不可以累 计): 配送场所面积≥1000 平方米的,得 5 分; 500 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1000 平方米 的 ,得 3 分; 300 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500 平方米 的,得 2 分; 100 平方米≤配送场所面积<300 平方米 的,得 1 分; 其余情况不得分。 (提供配送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以投标人名义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义签 署)的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面积) 2.2 技术部分(权重 50.00%) 序号 技术评审因素 满分值 评分标准 1 《技术条款响应表》非 “★”条款响应程度 4.00 能完全响应或优于得满分;不能响应或负偏 离扣 1分/项,扣完为止。 2 项目实施方案 12.00 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 材料的生产、采购、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 进行评价: 方案全面科学、针对性强,得 12 分; 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7 分; 方案简约粗糙,得 1 分; 没有提供方案得 0 分。 3 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2.00 对本项目货物在来源、加工、包装、保存、 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进行评 38 价: 方案全面科学、针对性强,得 12 分; 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7 分; 方案简约粗糙,得 1 分; 没有提供方案得 0 分。 4 管理配置方案 12.00 对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操作 规程、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客服投诉反馈 管理制度方案进行比较: 方案全面科学、针对性强,得 12 分; 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7 分; 方案简约粗糙,得 1 分; 没有提供方案得 0 分。 5 应急措施 10.00 对本项目应急措施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方案评价: 方案全面科学性强,措施高效可靠,得 10 分; 方案基本合理,措施效率一般,得 5 分; 方案简约粗糙,措施效率较差,得 1 分; 没有提供方案得 0 分。 2.3 价格部分(权重 10.00%)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 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由采 购人确定)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扣除 6.00% 评标价格=(总投标报价—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1-6.00%)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 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的价格扣除 6.00% (不再享受序号 3 的 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 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 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00% 评标价格=总投标报价× (1-2.00%) (注: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以上第 2 项、第 3 项情形不适用;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 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标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即: 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格的最低价 = 满价格评分权重分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 × 价格评分权重 (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均精确到两位小数) 3.3.3.3.评分汇总 39 商务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技术总分= 各评委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 价格总分= 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综合总分=商务总分 + 技术总分 + 价格总分 (每次评分汇总均精确到二位小数) 4.4.4.4.推荐结果 1.评标委员会将各投标人商务、技术、价格部分得分汇总,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详见《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2.若候选人综合总分相同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如仍出现相同时,则由采购人选择确定。 3.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评审意见、表决意见和推荐意见等均须由评标委员会 成员签章(签名)确认 40 第五部分 合同书范本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交易编号:FS2020(CC)WZ0006 项目名称:干货类供应资格 甲 方: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乙 方: (中标供应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1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干货类供应资格 交易编号: FS2020(CC)WZ0006 甲 方: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乙 方: (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 分中心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 采购清单:见附件一《报价清单明细表》。 2. 项目主要内容 2.1 详见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 3. 关键合同条款一览表 序号 商务条款 要求 1 折扣率 折扣率 b%(注:b 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范围为:0<b≦100)。 2 结算价要 求 1.结算价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目的地验收交付价。 2.结算价中必须包含发票税费、市场调查及询价、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 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 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3 供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4 服务期 1.服务期2年。(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2.服务期满后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采购预算(3600000元)后,甲方对该项目 重新招标,在未签订新的中标合同之前,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延长, 继续提供配送服务,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与本项目无关。 5 付款方式 1.乙方需在每月10号前配合甲方汇总做好上一个月供货清单,甲方应当自收到 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4. 供货价格标准 4.1 在合同期限内,每月由甲方向乙方核定货物的供货价。 4.2 供货价格标准的确定方式: 4.3 每月两次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到佛山市禅城区华安市场对同类同质同规格商品进行询价,供应价 格不超过佛山市禅城区华安市场同类同质同规格商品价格,费用结算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发票 42 金额为准。 5.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5.2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要求; 5.3 甲方与乙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5.4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5.5 乙方服务机构名称及地址: 联系人 1: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联系人 2: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6. 违约责任 6.1 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逾期交付的货物,乙方从逾期之日起 每日按合同总额的 2‰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 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按全额赔偿。 6.2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无故拖延验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 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2‰计算。 7.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 甲方在服务期内如对服务的质量有异议时,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7.2 乙方在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之日起 3 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 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7.3 乙方利用专业优势和信息不对称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缔约过失,违背 投标承诺和未尽义务,损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在任何时候均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索 取赔偿,且不受验收程序、质保期和合同时效的限制。 8. 争议的解决 8.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8.2 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9. 不可抗力 9.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向对方通报, 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 43 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0. 税费 10.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10.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11. 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 其它 12.1 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要约 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 12.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2.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主体性和关键性合同义务。 12.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5 本合同共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12.6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12.7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甲方(盖章): 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方、开票方须与乙方一致;专户为: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合同附件清单: 附件一、《报价清单明细表》 44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承诺函 三、投标授权书 四、守法经营声明书 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六、其他资格文件 七、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八、商务条款响应表 九、企业综合概况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项目业绩介绍 十二、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十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 十四、投标人企业工作人员任职材料证明 十五、商务部分其他文件(一) 十六、报价清单明细表 十七、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十八、技术条款响应表 十九、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一) 二十、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二十一、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与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格式内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5 一、开标一览表一、开标一览表一、开标一览表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干货类供应资格 交易编号: FS2020(CC)WZ0006 分项名称 单位 填报内容 投标总价 元 ¥ 折扣率 % 备注 1、投标总价=评标价格=折扣率×采购预算(3600000 元); 2、详细 报价内容见《报价清单明细表》; 3、如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须同 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4、投标人根据 自身能力报出综合折扣率 b%(注:b 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范 围为:0<b≦100)。 5、如投标总价填报内容与折扣率填报内容×采 购预算不一致的,以折扣率填报内容×采购预算为准。 填表要求: 1.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准则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2. 以上投标报价须满足“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的商务要求中“报价要求”的内容和要求。 3. 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以开标公布的内容为准。 4. 本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6 二、投标承诺函二、投标承诺函二、投标承诺函二、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我方根据《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递交的投标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投标, 现为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 投标项目名称:干货类供应资格 ;交易编号:FS2020(CC)WZ0006 2.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 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3. 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实 意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愿 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满 90 天,若我方获中标资格,投标有效期则相应延长 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 供一切补充材料。 5. 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投标报价或单一竞 争优势并非是决定中标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6. 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供应商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 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7.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近三个 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8.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便核查。 9.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投标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47 三、投标授权书三、投标授权书三、投标授权书三、投标授权书 投标授权书 致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为本单位现职员工,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亲自出席参 与贵方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 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投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交易编号:FS2020(CC)WZ0006 项目名称:干货类供应资格 委任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职务: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手机: ;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单位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全程; 按照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现场处理投标相关事宜;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 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授权证明。 附件:1.《法人授权书》 2.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说明:如本项目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交一份经法人单位盖章的《法人说明:如本项目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交一份经法人单位盖章的《法人说明:如本项目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交一份经法人单位盖章的《法人说明:如本项目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交一份经法人单位盖章的《法人 授权书》,并扫描上传,具体格式见附件《法人授权书》。授权书》,并扫描上传,具体格式见附件《法人授权书》。授权书》,并扫描上传,具体格式见附件《法人授权书》。授权书》,并扫描上传,具体格式见附件《法人授权书》。 48 附件: 1.1.1.1.法人授权书 致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下列公司为我方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分公司,现授权该公司作为我方的独立 投标人,代表我方参加干货类供应资格(交易编号:FS2020(CC)WZ0006)的投标活动, 并代表我方递交投标文件、签署一切确认文书资料及合同书,及处理该项目的投标报价 等事项。我方愿为此投标人及其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同时,我公司郑重承诺守法经营、诚实信用,并确认投标人递交的《守法经营声明 书》内容真实、有效。 授权期限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活动结束之日止。 被授权单位情况: 独立投标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负 责 人: ; 电 话: 授权单位: (全 称) (总公司单位公章) 签发人: ;联系电话: ; 传真: ;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授权书适用于分公司投标者,由法人单位授权其分公司。 2. 对法人单位直接参与投标或不接受非法人企业投标的项目,本附件不适用。 3.3.3.3.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按上述格式出具《法人授权书》,如果不按此格式出具的,其授权书中的 授权范围和双方约定权责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且其有效性由采购人判定。 4.4.4.4. 授权书经法人机构盖章后扫描上传,再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49 2.2.2.2.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注: 1. 须与《投标授权书》委任的全权代表一致。 2. 上传全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50 四、守法经营声明书四、守法经营声明书四、守法经营声明书四、守法经营声明书 守法经营声明书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楚招标 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特此声明: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 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我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除 法定代表人外,其他管理人员可根据本单位的管理架构和职位名称进行填写) 人员职位 姓名 联系固话及手机 法定代表人 董事成员 监事成员 总经理 副总经理 …… (三)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如投标人为非法人的,特此声明: 我方负责人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 其它事项说明: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说明: 1.1.1.1. 本声明书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项目,除须填写上述法人机构人员情况,还须增加分公司负责人及管 理人员情况。 3.3.3.3.供应商应对该声明书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报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51 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以下材料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述的内容和要求提供: 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1111份(分公司参与投标时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1111份); 三、网上信用记录证明: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查询结果。 要求: (1)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的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 购公告发布之日。 (2)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可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或下载打印信用报告。 相关资料须体现投标人全称、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查询界面须能体现“基础信息、行 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重点关注、资质资格、风险提示、其他”,或 直接下载打印信用报告。 (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可提供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相关资料须体现 投标人全称、查询时间、查询网址和查询结果。 (4)查询结果如显示无投标人信息或没有该企业相关记录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 印网页或截图。 (5)查询页面显示的关键内容见下图标注指引。 说明: 1.1.1.1. 上述资格性证明文件属性是打印件的,应将打印件扫描上传后加盖电子章;文件属性 为截图的,直接复制粘贴在文档后加盖电子章。 2.2.2.2.投标人须如实提供网上信用记录证明,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 行审查、验证,如有造假或情况不一致,将导致投标无效! 52 53 六、其他资格文件六、其他资格文件六、其他资格文件六、其他资格文件 ★★★★其他资格文件 1.1.1.1. 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1) 经审计的 2018201820182018年度或 2019201920192019年度财务报告。 要求:要求:要求:要求: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 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 资信证明要求:资信证明要求:资信证明要求:资信证明要求: 1 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 6 个月内(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 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 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 6个月的,按其开立基本 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时间提供。 2 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基本户)许可证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如 不一致的,应提供银行证明,银行无法开具证明的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有效性 由采购人审核。 3 资信证明参考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 资信证明书格式有抬头的,可以写本项目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单位全称,即“佛 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或“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5555 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 编号”的相关证明。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要求:要求:要求:要求: (1) 须提供投标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6个月内(至少提供连续一个月)的 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 3个 月的,应提供成立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应提供依 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电子章),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 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 位公章。 54 (3)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 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3.3.3.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要求:要求:要求:要求: (1) 须提供投标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6个月内(至少提供连续一个月)的 缴纳社会保障的凭据扫描件(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基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如成立时间不足 3个月的,应提 供成立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并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电 子章),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 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 位公章。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 (4) 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 1. 以上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以上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响应文 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 2. 本项目“企业综合概况”格式文件中已要求在“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提交财务报告(要 求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处不用重复上传,但应注明“财务报告详见《企业综合概况》的企业年 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 55 七、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七、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七、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七、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材料名称 查看 说明: 1.1.1.1. 该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 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2.2. 上述证明文件的机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一致。 56 八、商务条款响应表八、商务条款响应表八、商务条款响应表八、商务条款响应表 一、★基本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商务条款 要求 是否 偏离 1 采购预算 人民币 3600000 元。 2 投标报价 1.折扣率: 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报出综合折扣 率 b%(注:b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价范 围为:0<b≦100)。 每次实际结算价格=b%× 实际月供货清单总金额。 2.投标总价=评标价 格=折扣率×采购预算(3600000 元); (评标 价格仅作为计算价格评分使用,合同支付上限 以采购预算为准) 3 结算价要求 1.结算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且不低于 成本价。 2.结算价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目的 地验收交付价。 3.结算价中必须包含发票税 费、市场调查及询价、货物采购、包装、运输、 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 员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 见费用。 4.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 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 何费用。 4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服务期 1.服务期 2年。(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服务期满后或累计支付金额达到采 购预算(3600000 元)后,采购人对该项目重新 招标,在未签订新的中标合同之前,中标人应 无条件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延长,继续提供配送 服务,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与本项目无关。 6 付款方式 1.中标人需在每月 10号前配合采购人汇总做好 上一个月供货清单,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 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 标人名称一致。 7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未曾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7 二、其他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序号 主要商务条款 是否 偏离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产品和服务要求。 2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3 采购文件(含澄清修正内容)中的其他(非“★”项、非“▲”项) 商务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4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商务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进行公开审查验证 三、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四、不同意公开的商务部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不同意公 开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填表要求: 1. 投标人应对上表内容一一予以响应,在“是否偏离”栏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该栏未填写的视为不响应。若存在偏离,请在“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 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 2. 本文件中标“★”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响应或存在负偏离,将作无效处理。 3. 若上述商务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商务要 求”详细内容为准。 投标人名称: (全称)(单位公章) 58 九、企业综合概况九、企业综合概况九、企业综合概况九、企业综合概况 投标人企业基本概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企业网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身 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 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手机 传 真 财务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 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手机 传 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 设置 主营业务介绍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分支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售后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 合作代理 联系电话: 传 真: 注:以上内容均应如实详细地填写,如不具有“分支机构情况”可写“无”。 59 企业年度主要财务状况摘要 序号序号序号序号 年度年度年度年度 附件链接附件链接附件链接附件链接 1 2 3 注: 1、该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 2、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评分内容选择对应的财务报告(经 审计)。评分内容没有要求的,请选择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经审计),投标人成立时 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60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61 十一、项目业绩介绍十一、项目业绩介绍十一、项目业绩介绍十一、项目业绩介绍 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序号序号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客户单位名称客户单位名称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内容项目内容项目内容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合同金额 (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合同验收时间合同验收时间合同验收时间合同验收时间 客户单位客户单位客户单位客户单位 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 客户单位客户单位客户单位客户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说明: 1. 以上业绩信息及合同等资料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2. 以上项目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商务部分评分内容,请投标人 按照评分内容的要求(如是否同时要求提供验收报告或客户验收评价等)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对 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3. 业绩的验收或客户满意度评价,均以采购单位或其经办部门的公章确认为准。 62 十二、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十二、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十二、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十二、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投标人资质和证书 序号序号序号序号 资质类型资质类型资质类型资质类型 资质资质资质资质////证书名称证书名称证书名称证书名称 发证机构发证机构发证机构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发证日期发证日期发证日期 有效期有效期有效期有效期 1 2 3 4 5 6 7 8 说明: 1. 以上资质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2. 以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商务部分评分内容,请投标人按照 评分内容的要求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对应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3. 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 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4. 资质类型分为:企业资质、产品资质、荣誉证书(以上证书应为投标人自有证书,如属于其他 企业或其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资质证书,请在《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中提供)。 63 投标人现有专业人员资质(含本项目的实施人员) 序号序号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姓名姓名 在本单位在本单位在本单位在本单位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时间 资质资质资质资质////证书证书证书证书 名称名称名称名称 发证机构发证机构发证机构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发证日期发证日期发证日期 有效期有效期有效期有效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手手手手 机机机机 是否本项目是否本项目是否本项目是否本项目 实施人员实施人员实施人员实施人员 1 2 3 4 5 6 7 说明: 1. 以上资质信息从供应商库获取,此将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2. 以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商务部分评分内容,请投标人按照 评分内容的要求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对应的人员资质证明文件。 3. 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截 止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64 十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十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十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十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 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 拟任分工拟任分工拟任分工拟任分工 姓名姓名姓名姓名 专业人员资质表序号专业人员资质表序号专业人员资质表序号专业人员资质表序号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填表要求: 1. 上述人员如具备专业人员资质的,应在“专业人员资质表序号专业人员资质表序号专业人员资质表序号专业人员资质表序号”栏将“投标人现有专业人员资投标人现有专业人员资投标人现有专业人员资投标人现有专业人员资 质(含本项目的实施人员质(含本项目的实施人员质(含本项目的实施人员质(含本项目的实施人员))))” 表中的相应序号一一对应填写。 2. 以上人员的任职证明材料见“投标人企业工作人员任职材料证明”。 3. 上述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评分内容。 65 十四、投标人企业工作人员任职材料证明十四、投标人企业工作人员任职材料证明十四、投标人企业工作人员任职材料证明十四、投标人企业工作人员任职材料证明 投标人企业工作人员任职材料证明 序号 工作人员类别 人数 备注 1. 投入本项目人员 人 合计 人 填表要求: 1. “工作人员类别”可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辑,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 审标准与方法”评分内容,此将作为人员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 请将企业工作人员的任职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 “投标人现有专业人员资质”、“专业人员的项 目经验介绍”(如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等表格列述的有关人员应在任职材料 证明的人员名单里。 3. 提供证明扫描件和人员任职证明材料。任职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两项之一:①参保证明,须提 供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②单位 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须提供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扫描件。以上任职 证明材料的有效期为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 6 个月以内任意 1 个月。 66 十五、商务部分其他文件(一)十五、商务部分其他文件(一)十五、商务部分其他文件(一)十五、商务部分其他文件(一) 1.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权属: ; 本栏附件:提供评分标准中“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项要求的证明资料 2.供货渠道。 本栏附件:提供评分标准中“供货渠道”项要求的证明资料 3.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所情况:权属: ; 本栏附件:提供评分标准中“投入本项目配送场所情况”项要求的证明资料 67 十六、报价清单明细表十六、报价清单明细表十六、报价清单明细表十六、报价清单明细表 报价清单明细表 项目名称:干货类供应资格 交易编号:FS2020(CC)WZ0006 一、报价汇总:人民币 元。(开标一览表中的对应项一致相符) 以上报价合计中,小型与微型产品的总金额为: 元(小型与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 物、服务、工程) 填表说明: 1、报价汇总=评标价格=折扣率×采购预算(3600000 元)。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68 十七、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十七、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十七、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十七、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投标产品属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时适用) 在本次投标方案中,采用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201120112011〕181181181181号) 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如下: 一、服务类(投标人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由其提供的服务)一、服务类(投标人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由其提供的服务)一、服务类(投标人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由其提供的服务)一、服务类(投标人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由其提供的服务) 序序序序 号号号号 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分项名称 具体工作与服务内容具体工作与服务内容具体工作与服务内容具体工作与服务内容 1 2 填表要求: 1. 上述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关于中 小企业的条件。 2. 以上产品名称、品牌及型号必须与报价清单明细表中列述的一一对应,如有不对应将有可能影响 价格折扣评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3. 经评定后有效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将给予相应扣除,按折扣后的价格进入价格评分,具 体细则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4. 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或合同签订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随时提供以上内容的 证明材料,以上内容经核实后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将对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已获得中标资格的其中标资格无效且同时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以上产品在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时不得变更。 投标人名称: (全称) (单位公章) 日期 : 年 月 日 69 十八、技术条款响应表十八、技术条款响应表十八、技术条款响应表十八、技术条款响应表 技术条款响应表 一、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序 号 条款名称 主要技术条款 是 否 偏 离 1 通用技术条款(一) 采购文件(含澄清修正内容)中的其他技术条 款均能完全响应 2 通用技术条款(二)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技术部分 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公开审查验证 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说明(对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包括:非“★” 项、非“▲”项),如有偏离应逐一描述,未填写视为完全响应)): 三、不同意公开的技术部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得作为不同意公 开的内容,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填表要求: 1. 投标人应对上表内容一一予以响应,在“是否偏离”栏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该栏未填写的视为不响应。若存在偏离,请在“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 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 2. 本文件中标“★”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响应或存在负偏离,将作无效处理。 3. 若上述技术条款内容与“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采购项目技术要 求”详细内容为准。 投标人名称: (全称)(单位公章) 70 十九、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一)十九、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一)十九、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一)十九、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一) (一)技术方案总体内容 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 技术方案必须对应评审方法中评审因素的顺序逐一进行描述,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及内 容要点: 1、项目实施方案; 2、食品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3、管理配置方案; 4、应急措施。 (二)其他材料(二)其他材料(二)其他材料(二)其他材料 此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评审要求的其他文件: 除上述格式文件中已列述的文件资料外,评审要求的其他文件材料。详见招标文 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 2. 企业变更资料: 比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生产或经营范围等信息曾变更的记录或证明 文件等;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3.3.3.3.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4.4.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有关要求及说明如下: (1)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声明函仅适用于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本声明函,无须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71 说明: 1.除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从供应商库获取的资料(如项目业绩、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等) 外,其他材料可以在此部分进行补充; 2.补充的其他材料应按上述排列顺序扫描上传; 3.若无材料需要提交的,请上传一份空白文档。若无材料需要提交的,请上传一份空白文档。若无材料需要提交的,请上传一份空白文档。若无材料需要提交的,请上传一份空白文档。 72 附件:附件:附件: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 的 项 目 ( 交 易 编 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 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本声明函,无须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3.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不填写或不提交此附件。 73 二十、其他材料参考格式二十、其他材料参考格式二十、其他材料参考格式二十、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74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 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 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 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5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 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 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76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投诉书制作说明:投诉书制作说明: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 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 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 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 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 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 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供应商)资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概念释义 招标适用法律 释义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招标文件说明 投标文件说明 原则 投标报价 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会 资格审查及评标 6.1.资格审查及评标依据 6.2.资格审查 6.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6.4.电子评标的应急措施 6.5.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6.6.废标情形与处理 6.7.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评审结果确定 确定评审结果 中标通知 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合同签订 质疑与处理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违规处罚的适用情形 第四部分评审标准与方法 第五部分合同书范本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承诺函 三、投标授权书 投标授权书 四、守法经营声明书 五、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六、其他资格文件 七、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八、商务条款响应表 九、企业综合概况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项目业绩介绍 十二、投标人资质、证书及人员情况 十三、实施本项目的相关主要人员情况 十四、投标人企业工作人员任职材料证明 十五、商务部分其他文件(一) 十六、报价清单明细表 十七、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说明 十八、技术条款响应表 十九、技术方案总体内容(一) 二十、其他材料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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