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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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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项目

招标详情

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项目
发布日期:2020/7/1

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金华市双龙南街266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名称:

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

二、招租底价和交易保证金

三年租金招租底价为人民币60万元,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三、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餐厅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东侧四号通道口边,建筑面积约为700平方米;餐厅内置燃气灶、排烟系统、净烟系统、工作台、冰柜、包厢桌椅、大厅桌椅等配套厨房设备及部分餐具。标的餐厅以现状出租,建筑面积如有差异,其租金成交价、履约保证金等不作调整。

四、报名、咨询、地点:即日起至2020年7月7日下午4时止(节假日不受理)在本公司(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届时请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回单,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手续,拒绝参与竞价。

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7月7日下午4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保证金账户: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0188990743123519;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五、竞租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谢绝联合体参与。

六、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清楚、完整的竞租承诺函;

2、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上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3、提交现场勘查承诺书;

4、保证金回单。

七、特别事项说明:

1、标的餐厅租赁用途仅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餐饮项目,经营范围为:提供日常餐饮服务,满足体育中心(公司)员工用餐需求(见体育中心内部员工就餐要求及标准),同时可以对外销售;不能销售违禁用品,不能经营烧烤类大油烟餐饮,不得以类似卡拉OK等扰民形式手段经营。

体育中心内部员工就餐要求及标准:

内容

标准

备注

用餐标准

中晚餐

( 10 元)/餐

两荤两素一汤,外加酸奶和水果

内部员工就餐费用按就餐人员实际刷卡消费进行月结。

2、租赁期限:三年,自标的餐厅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3、招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三年租金招租底价:人民币6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三年租金成交款按年按2:3:5的比例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与方式支付,其中三年租金成交款的20%及合同履约保证金20万元须在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

4、招租服务费:按三年招租成交租金的1%向金华产权交易所支付招租服务费。

5、现场实地勘察联系方式:文女士18967909131。

6、报名时须交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得委托第三方打款。

八、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 9时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82050709 82050710

招租资料费:200元/份。

公司网址:金华产权交易网(www.jhcqjy.com)。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体育中心餐厅招租竞价文件.doc

金华产权交易所挂牌项目审批表

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

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项目

出租方:金华市浙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目 录

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处置规则

《租赁合同》(样本)

报名登记及竞买承诺函(样本)

现场勘查承诺书(样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本)

招租公告

受产权人委托,本公司对金华市双龙南街266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名称:

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

二、招租底价和交易保证金

三年租金招租底价为人民币60万元,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三、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餐厅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东侧四号通道口边,建筑面积约为700平方米;餐厅内置燃气灶、排烟系统、净烟系统、工作台、冰柜、包厢桌椅、大厅桌椅等配套厨房设备及部分餐具。标的餐厅以现状出租,建筑面积如有差异,其租金成交价、履约保证金等不作调整。

四、报名、咨询、地点:即日起至2020年7月7日下午4时止(节假日不受理)在本公司(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718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届时请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回单,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手续,拒绝参与竞价。

竞租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7月7日下午4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保证金账户: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0188990743123519;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

五、竞租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谢绝联合体参与。

六、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清楚、完整的竞租承诺函;

2、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上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

3、提交现场勘查承诺书;

4、保证金回单。

七、特别事项说明:

1、标的餐厅租赁用途仅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餐饮项目,经营范围为:提供日常餐饮服务,满足体育中心(公司)员工用餐需求(见体育中心内部员工就餐要求及标准),同时可以对外销售;不能销售违禁用品,不能经营烧烤类大油烟餐饮,不得以类似卡拉OK等扰民形式手段经营。

体育中心内部员工就餐要求及标准:

内容

标准

备注

用餐标准

中晚餐

10 元)/餐

两荤两素一汤,外加酸奶和水果

内部员工就餐费用按就餐人员实际刷卡消费进行月结。

2、租赁期限:三年,自标的餐厅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3、招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三年租金招租底价:人民币6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三年租金成交款按年按2:3:5的比例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与方式支付,其中三年租金成交款的20%及合同履约保证金20万元须在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

4、招租服务费:按三年招租成交租金的1%向金华产权交易所支付招租服务费。

5、现场实地勘察联系方式:文女士18967909131。

6、报名时须交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得委托第三方打款。

八、竞价会时间、地点:

竞价会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 9时整。

竞价会地点: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82050709 82050710

招租资料费:200元/份。

公司网址:金华产权交易网(www.jhcqjy.com)。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金华市浙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招租规则

受金华市浙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项目进行公开招租,为使本次流转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保证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使国有资产的效益最大化,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一、招租原则

本次公开招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招租标的

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

三、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餐厅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东侧四号通道口边,建筑面积约为700平方米; 餐厅内置燃气灶、排烟系统、净烟系统、工作台、冰柜、包厢桌椅、大厅桌椅等配套厨房设备及部分餐具。以现状出租,建筑面积如有差异,其三年租金成交价、履约保证金等不作调整。

四、租赁用途

标的餐厅租赁用途仅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餐饮项目。经营范围为:提供日常餐饮服务,满足体育中心(公司)员工用餐需求(见体育中心内部员工就餐要求及标准),同时可以对外销售;不能销售违禁用品,不能经营烧烤类大油烟餐饮,不得以类似卡拉OK等扰民形式手段经营。

体育中心内部员工就餐要求及标准

内容

标准

备注

用餐标准

中晚餐

10 元)/餐

两荤两素一汤,外加酸奶和水果

内部员工就餐费用按就餐人员实际刷卡消费进行月结。

五、租赁期限、租金

1、租赁期限:租期三年,自租赁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2、租金:按年按2:3:5的比例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与方式支付。

六、招租底价和竞租保证金

1、年租金招租底价为人民币60万元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2、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竞租保证金不得委托第三方打款,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方式,竞租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和银行账户为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账号:0188990743123519)

3、竞租保证金的返还:未承租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下一工作日起不计息返还,但其有依照本办法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情形的,则不予返还。承租方有依照本办法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情形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承租方没有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情形的,其竞租保证金(不计息)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七、履约保证金

竞得人交纳人民币2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作为其履行《租赁合同》的义务的担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八、出租方式

采用现场竞价的公开出租方式。

九、竞租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款项支付、移交手续及合同签订

1、款项支付:

竞得人须于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三年租金成交款的20%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即2020年 7月 10日前),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招租服务费后,多余部分转为成交租金的组成部分。开户单位: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账号:0188990743123519)。

2、合同签订

竞得人在付清三年租金成交款的20%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根据出租方通知签订《租赁合同》。标的交付日期即为合同起始日。

3、标的交付

本次标的物的交接,在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进行,移交时房屋及房屋的硬件、设施、设备按现状进行交付即视为租赁房屋交接完毕。

4、招租服务费用

竞得人按成交租金的1%向金华产权交易所支付招租服务费。

十一、公开出租程序:

(一)公告:由出租方委托交易所在金华产权交易所网站(www.jhcqjy.com)等媒介发布公告。

(二)有意参加竞租者应仔细阅读公告、规则,有疑问可向出租方和交易所咨询。

(三)本次公开招租所面向的主体,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名,并交纳竞租保证金。

(四)报名期间,拟参加竞租者可对现场进行察看,但现场察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其自负。

(五)交易所组织各竞租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竞价。

(六)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所在网站上公告本次公开成交结果。

(八)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

(九)出租方与竞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其附件。

(十)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十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 7月1日至 7月7日下午4时止。

2、报名地点: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七楼718室)

3、报名方法:

(1)拟参加竞租者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及地点向交易所报名。

(2)拟参加竞租者可到交易所查阅招租公告、规则,若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交易所咨询。一旦报名,视为无疑义。

4、竞租人报名时应向交易所提交:

(1)填写清楚、完整的竞租承诺函。

(2)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提交现场勘查承诺书。

(5)银行保证金回单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如为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时须交足竞租保证金。

6、报名截止,如竞租标的产生一个或一个以上竞租人的,交易所即组织按本规则规定进行现场竞价。

7、招租资料费:200元/份。

十三、现场竞价

(一)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会时间:2020年 7月8日上午 9时整

2、竞价会地点: 金华市丹溪路1223号金宇大厦八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参加现场竞价,竞租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三)竞租人可携一人进入竞价现场。

(四)现场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三年租金报价,以三年租金招租底价为起叫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竞租人口头报价或举牌应价均可,每次举号牌即表示按宣布的加价幅度递增一档;口头报价需同时举起号牌,不受递增一档的限制,但必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低于加价幅度的无效;一经竞价,不得撤回。加价幅度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主持人可视场上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五)主持人在喊两次最高三年租金报价后没有再加价的,主持人喊第三次即表示成交,主持人宣布该最高三年租金报价为成交价格。(六)三年租金报价最高者为最终竞得人。

(七)现场竞价具体程序:

1、竞租人在指定的时间到达竞价现场;

2、主持人点算竞租人;

3、主持人介绍基本情况;

4、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幅度;

5、现场竞价开始;

6、竞租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7、主持人确认应价后,继续竞价;

8、根据竞价规则,主持人宣布最终年租金成交价格和最终竞得人;

9、竞价完成后,竞得人和交易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四、违约责任

1、承租方未按照本竞价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弄虚作假,扰乱竞价秩序,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2、承租方应对《报名登记及承诺函》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否则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3、承租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不予返还其竞租保证金,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4、承租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转让价款等应付款项。若承租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视同违约,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金华市浙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仅为场地出租方,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正式经营前,应取得相关合法齐全的经营许可证、营业人员有效健康证等证照后方可营业。

2、承租方应严格按照租赁用途使用标的餐厅,不得善自改变结构和用途,其他所需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购置。如需装修,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和组织方无关。租赁到期后场地内的装修予以保留,依附于场地内的装修不计残值归出租方所有。

3、租赁期内,若出现房屋立面损坏、漏水、渗水、设施设备故障等现象,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维修工作,与此相关的费用也均由承租方承担。若因该现象未得到及时维修、养护所导致的涉及到对第三方进行赔偿等情况,该赔偿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及解决,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赁期间其范围内的设备(燃气灶、排烟净烟系统、冰柜、包厢大厅桌椅以及其他厨房设备等)、设施(玻璃、门、窗、墙砖地板等)如发生损坏均由承租户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应自行做好餐厅的安全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如发生安全及卫生等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6、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标的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三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本次竞租标的如存在欠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一切费用,于交付之日前由出租方承担解决,交付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期间的电费按1.2元/度、水费按4.6元/吨、天燃气费按 3.75 元/立方根据实际抄表进行月结(注:暂按2020年度标准,若该标准有变化,则按变化标准计算)

8、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改租赁用途,不得转包给第三方经营。如发现转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经营权,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9、2020年场金华史体育中心为筹备亚运会赛事,已启动项目(体育馆、体育场)施工改造 ,施工期内出租方不承担因该政府性行为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10、本次租赁权转让,以现状为准,房屋、土地面积数据仅作参考,如房屋、土地实际面积与上述披露建筑面积有差异的,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提出补足面积或降低招租价格的要求。

11、《租赁合同》样本除竞租人、转让价格等事项外,本规则未提及的有关事项按《租赁合同》样本有关条款和约定执行。

12、本项目一切以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标的图片等仅作参考,交易所不能保证其品质,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交易所通过目录、勘察报告等方式对竞租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判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任何担保。竞租人必须在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实地察看了解转让标的具体情况,一旦进入竞价会参加竞租,即表明竞租人已完全了解情况,同时认可并遵循交易所的一切处置规则,认可出租方出具的《租赁合同》样本中的各项条款的约定,同时表明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的实际现状情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13、竞租人应妥善保管竞租号牌,并对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及其他持举其竞租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14、竞租人进入竞价现场,必须遵守会场公共秩序,不得阻扰其它竞租人竞价,不得阻碍主持人进行正常的主持工作,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拍价格,否则将取消竞租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15、文件的补充:本次处置文件如有修正或补充的,交易所可在竞价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租人,也可以在宣布正式竞价会前由主持人当场口头说明。

1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无法继续的,公开招租终止。

十六、附则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和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有。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出租方):金华市浙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金华市浙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经营权项目的竞价结果,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情况

序号

位置

面积

承包期限

1

体育场东侧四号通道口边上一处

约700㎡

三年

第二条 出租期限和交付

营业房出租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止。出租期为 三 年。若甲方与原乙方发生移交纠纷,租期从乙方可正常使用开始计算。

第三条 费用缴纳时间及支付方式

1、​ 租赁费用

1、营业房三年租金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三年租金分三次缴纳,在竞价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须一次性付清20%的营业房租金人民币 元( 大写: );在第一年租期截止前一个月支付30%的租金;在第二年租期截止前一个月支付50%的租金。

2、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租金转入甲方账户(单位名称:金华市浙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苏孟支行,账号:0188991706667788)。

3、若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日收取所欠租金的3‰的滞纳金;若乙方逾期两个月未支付租金或未支付租金数额达到应支付数额的5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乙方违约处理。

4、每年租金按年计算,先付后用。若乙方在承租期内提前放弃租赁的,已交纳营业房租金不予退还,并按乙方违约处理。

2、​ 保证金

乙方应在竞价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本合同到期且乙方按合同约定归还营业房后,甲方于7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的其他约定,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3、​ 水电燃气费

1、水电燃气费计算:水电燃气按实际计算,收费标准为电1.2 元/度、水 4.6元/吨、天燃气 3.75 元/立方计算,(注:暂按2020年度标准,若该标准有变化,则按变化标准计算)。

2、水、电、燃气费须按月缴纳,甲方在每月初将水电燃气费告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3 日内将水电燃气费支付给甲方;若乙方逾期 7 日未缴纳水电燃气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水停电停气的处理,此期间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四、其他费用

合同期间,营业房范围内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如有线电视、通讯宽带费等。合同期满后,原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下一轮承租方办理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过户手续并缴清其出租期内所欠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 营业房使用规定及内部员工用餐标准

一、经营范围

1、乙方必须证照齐全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如因经营资质产生的一切问题及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2、营业房的经营范围为:提供日常餐饮服务。满足甲方员工用餐需求同时可以对外销售,不能销售违禁用品,不能经营烧烤类大油烟餐饮,严禁以洗浴休闲业及类似卡拉OK等扰民形式手段经营,严禁销售烟酒和违禁用品。甲方有权对经营内容进行审核,如违反约定的,按违约处理。

3、甲方内部员工就餐要求及标准

内容

标准

备注

用餐标准

中晚餐

10 元)/餐

两荤两素一汤,外加酸奶和水果

内部员工就餐费用按就餐人员实际刷卡消费进行月结。

二、营业房的日常使用

1、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营业房的使用权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给第三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乙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承租房屋的防火安全、门前五包、综合治理等工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性事故及其他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司法行政系统出台新的管理规定的,乙方应当无条件遵守。

4、本项目场地仅用于餐厅经营,乙方在营业房租赁期内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以体育中心的名义开展宣传活动,不得损害体育中心形象;不得在体育中心范围内和其他经营场地门口私自设立摊位和广告,不得超面积经营。

三、营业房的维护、修缮及退回按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5条房屋维护、修缮及退回

一、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对营业房在确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装修,如需装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装修效果图和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书面确认装修方案后即可开展施工,装修费用、进度及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允许,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装修,乙方应根据项目经营内容进行使用和装修,租用期间不得出现以下行为:

(一)擅自拆改墙体、掏门、开窗等破坏房屋结构的;

(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酿成事故,造成房屋损坏的;

(三)在营业房内私自安装生产动力设备,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的;

(四)在营业房阁楼上超负荷堆放重物,堵塞安全通道和破坏其他相关设施设备的;

(五)因使用不当或私自改装,造成营业房的水电管道设施渗漏,下水管道堵塞,电路烧坏等影响营业房正常使用或污染环境的;

(六)其它影响营业房正常使用或造成结构损害的行为。

二、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1),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三、乙方在合同期间如需对营业房进行供电增容、自来水管路改造的,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同意后,再向电力部门、供水部门申请办理。水电改造施工前乙方应当对原有水电设施、敷设管线进行影像记录,水电改造完毕后须保留完整的技术资料或图纸。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须拆除其水电改造线路或设施的,应当将营业房恢复到水电改造施工前的面貌,并确保恢复后的水电管线或设施可正常使用。

四、乙方在合同期间需要安装广告牌、门头牌、指示牌、灯箱牌等户外标示牌的,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同意后再行安装,并符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要求。如合同期间甲方需要对营业房的外立面进行统一设计,统一整修的,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

五、营业房的退回

1、乙方应在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天内将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交付使用时(乙方进行装修的,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移交)的完好状态,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如交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没有处于完好状态的,甲方进行维修、更换所产生的费用有权优先从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不得恶意拆除或超范围拆除营业房的水电管线、外立面门窗等设施。依附于房屋的装修不计残值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意破坏及拆除。由于乙方恶意拆除或超范围拆除并致使下一轮承租方无法入驻使用的,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要求原乙方在甲方规定限期内恢复原样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弃物,甲方有权在房屋收回后自行处置,处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优先从保证金中支付。

5、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腾空清理出场的,场地内所有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由甲方处置,并赔偿因逾期交还房屋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按照原合同年度日租金计算。

第6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营业房给乙方,若因甲方过错不能提供则为甲方违约。

1、租金、保证金的退回

若甲方在年租期届满前违约,甲方须退回剩余日租金,按年度日租金计算;在乙方缴清所有费用并退回营业房后,甲方按约定退回保证金。

2、营业房的退回按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3、违约金的计算

若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条款则为违约,此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保证金和租金的计算

乙方违约后,已缴纳的保证金和租金不退回;若乙方在缴纳下一年度租金前违约,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补足日租金(按年度日租金算)、水电费及其他产生的费用。

2、营业房的退回

乙方违约后,甲方有权收回营业房,营业房的收回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处理。

3、违约金的计算

乙方违约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7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8条 其他条款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若擅自变更合同,则视为违约。

二、应政府要求,甲方在举办重大赛事、商业演出、展销会等其他相关活动时,若要求乙方不宜或不能开展营业的,甲方应提前3-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并执行。

三、租期内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需终止合同时,甲方在乙方退还营业房后,退回乙方余期租金和押金,但对此造成的损失不作任何赔偿。

四、2020年场馆中心为筹备亚运会赛事,已启动项目(体育馆、体育场)施工改造 ,施工期内甲方不予承担因该政府性行为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五、甲方有权派遣后勤工作人员对乙方提供的员工工作餐质量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乙方须配合监管且应确保提供的员工工作餐质量、卫生符合用餐标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出租、租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9条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二、招租文件、招租表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报名登记及竞租承诺函(法人)

标的名称(必填)

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

竞租人(必填)

证件号码(必填)

联系电话(必填)

交易保证金(必填)

大写: ¥:

是否享有优先权(必填)

通知送达地址(必填)

我方已认真阅读本项目文件,了解并完全接受该标的现状。现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次竞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报名登记及所提交材料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竞租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否则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我方所交的相关保证金不予返还。

三、我方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响应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包括信息公告、竞价文件等相关附件)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四、我方自行承担因对竞价文件内容误解或者不能准确理解而产生的后果。我方充分理解本次公开转让活动所采取的程序性办法及相应安排,在此,我方明确放弃对相关程序规则及相应安排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五、我方保证在本次竞价活动中,我方由于自身原因而未能履行竞价活动中的相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负责。报名期间,我方对标的物进行察看,我方遵守现场勘察的安全管理规定,否则责任由我方自负。我方对本次标的物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核对,且确认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并完全接受标的物现状。我方保证在被确定为竞得人后不会就标的物现状与相关证件等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意接受一切风险与责任。

六、我方已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我方具有竞价文件所规定的不予返还该交易保证金之情形,我方自愿接受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的后果。

七、我方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公平竞争,不串标围标;保证遵守竞价纪律,文明竞价。否则,自愿被取消竞租资格并按规定接受处罚。

八、如果我方受让标的,保证严格根据竞价文件的要求,履行约定事项,按约定日期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支付转让价款等事项。

九、如遇特殊情况,出租方、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内对公告内容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金华产权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我方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我方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十、本方确认在签署本竞价报名表及承诺前已认真阅读竞价文件的内容,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对本项目的现状已全面知晓,并承诺接受竞价文件中各项条款的要求,并愿意按照本次竞价程序参与竞价和承担相应竞价结果。

本承诺函系我方自愿作出,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

竞租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报名登记及竞租承诺函(自然人)

标的名称(必填)

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

竞租人(必填)

证件号码(必填)

联系电话(必填)

交易保证金(必填)

大写: ¥:

是否享有优先权(必填)

通知送达地址(必填)

我方已认真阅读本项目文件,了解并完全接受该标的现状。现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次竞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报名登记及所提交材料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竞租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否则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我方所交的相关保证金不予返还。

三、我方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响应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包括信息公告、竞价文件等相关附件)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四、我方自行承担因对竞价文件内容误解或者不能准确理解而产生的后果。我方充分理解本次公开转让活动所采取的程序性办法及相应安排,在此,我方明确放弃对相关程序规则及相应安排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五、我方保证在本次竞价活动中,我方由于自身原因而未能履行竞价活动中的相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负责。报名期间,我方对标的物进行察看,我方遵守现场勘察的安全管理规定,否则责任由我方自负。我方对本次标的物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核对,且确认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并完全接受标的物现状。我方保证在被确定为竞得人后不会就标的物现状与相关证件等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意接受一切风险与责任。

六、我方已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我方具有竞价文件所规定的不予返还该交易保证金之情形,我方自愿接受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的后果。

七、我方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公平竞争,不串标围标;保证遵守竞价纪律,文明竞价。否则,自愿被取消竞租资格并按规定接受处罚。

八、如果我方受让标的,保证严格根据竞价文件的要求,履行约定事项,按约定日期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支付转让价款等事项。

九、如遇特殊情况,出租方、交易所可在公告期内对公告内容进行修正,修正公告及其他未尽补充事宜,将通过金华产权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我方收到补充文件或修正文件。我方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十、本方确认在签署本竞价报名表及承诺前已认真阅读竞价文件的内容,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对本项目的现状已全面知晓,并承诺接受竞价文件中各项条款的要求,并愿意按照本次竞价程序参与竞价和承担相应竞价结果。

本承诺函系我方自愿作出,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

竞租人(盖章):

年   月   日

现场踏勘承诺书

金华市浙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公开招租项目,我方已对本次招租项目三年租赁权房屋质量、坐落、现状、具体位置、面积等进行了核对且予以确认,并完全接受现状。我方确认贵方履行了告知义务,我方已充分了解项目状况。我方保证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会就现场实物现状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意接受一切风险与责任。

特此承诺。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金华市浙中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金华市双龙南街2688号金华市体育中心餐厅三年租赁权竞租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针对上述项目的报名登记、竞价、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公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