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2020年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食堂经营(4层)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食堂经营(4层)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年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食堂经营(4层)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招标公告(4层).docx

项目概况 2020年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食堂经营(4层)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JTC2020-001-2

项目名称:2020年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食堂经营(4层)服务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招标标的为漳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食堂,该学校位于高新东路天口村;学校占地面积约18.8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24万平方米;在校生数近期约7200人,远期计划10000人;教职员工数近期约450人,远期计划800人。

2.食堂楼四层(包1)总面积约2500平方米,其中厨房约400平方米,餐厅约430就餐座位。

3.学校学制、校历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安排执行,实行半封闭管理模式,寄宿生人数约6000人。

4.项目包1食堂配备基本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系统、排水排污排烟排气管道、餐厅风扇空调、二次装修,中标人须投入餐桌椅、厨具等设备。招标人原则上不为食堂员工提供住宿。

合同履行期限:1.从2020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止。2.服务期限内,若政府有关部门出台规定或下达指令,要求学校食堂执行与本招标项目包不同的运营模式(如要求学校食堂须由学校直接运营管理),届时招标人将同中标人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招标人须向中标人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数额按如下方式计算:“补偿金=投标承诺投入经营资金×[1-中标人实际经营月数/45个月]”。“中标人实际经营月数”每年按9个月计,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中标人已投入的所有在用设施设备(包4项目包括经营场地装修现状)移交招标人所有。中标人须确保所有移交设施设备(装修现状)性能状态良好,可正常使用。3.招标人受如洪涝地震灾害、传染病疫情等影响,发生长时间全校性非正常放假停课停学情况,服务期限内停课停学时长累计超过5个月,服务期限将顺延一学年,超过9个月,顺延二学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2日 至 2020年07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费用自理。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15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13709363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

联系方式:陈莉、0596-6963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莉

电 话: 0596-6963678

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0年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食堂经营(4层)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FZJTC2020-001

2、招标编号:FZJTC2020-001-2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

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1) 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评委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委的查询结果”)。

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委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委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委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委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脱贫攻坚: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规定执行。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202072日起至2020717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1800时(节假日除外)。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072日起至2020717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1800时(节假日除外)。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现场获取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费用自理

8.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20207239:00时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7239:00时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15号

联系方法:13709363431

13、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

联系方法:0596-6963678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