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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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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办事处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机关饭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机关饭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二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400-202006-X104002-001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机关饭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16,000

最高限价(如有):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机关饭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饭堂配送服务采购,一项;

(2)招标编号:ZHDL2020-013;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服务期: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以结算率的形式报价,投标结算率不得高于100%,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供应商诚信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02 日至 2020 年 07 月 0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二层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7 月 2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六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只有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购买标书联系方式:翁素兰、0756-7778666-836、zhdelianzbb@163.com),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1)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建设银行柠溪支行

户名: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64614505019898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胡湾路17号

联系方式:0756-213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联系方式:0756-2630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素兰

电话:1301848726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02日

第 1 页 共 5 页 采 购 代 理 委 托 合 同 编号:2020ZHDL-013 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机关饭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委托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办事处 代理单位: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0 二 0 年六月 第 2 页 共 5 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珠海市 香洲区狮山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委托人)与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代理人)就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机关饭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事 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概况 1、服务内容:食堂配送服务,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1,116,000、00 元。 第二条:委托内容和范围: 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委托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编制采购文件; 2、根据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3、在指定媒体发布采购公告; 4、接受供应商报名登记,向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 5、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采购流程; 6、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答疑、草拟答疑纪要(如有需要); 7、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 8、组织开评标活动; 9、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 书,并办理收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10、对委托人单位与中标(成交)人签订的合同进行见证; 11、和委托人共同处理采购活动中出现的一切质疑; 12、按规定整理并向委托人提交采购项目档案资料; 1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检查工作。 第三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 委托人权利及义务 1、委托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采购政策,并享有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规定的有关权利,承担委托采购的法律责任。 2、委托人应指定一名经办人员,代表委托人与代理人处理采购过程中 的有关事宜; 3、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商务要 第 3 页 共 5 页 求、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并保证这些资料及要求 的合法性及准确性,不得指定特定供应商或特定品牌产品; 4、委托人应审定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答疑文件,并在采购 文件、答疑文件封面、骑缝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委托人应积极配合代理人开展采购代理工作,协助组织现场考察和 答疑活动。 6、委托人应派出人员参加开标、评标会议,并可选派不超过评标人员 总数三分之一的评委参加评标会议,按规定抽取或监督抽取评审专家(如有 需要)。 7、委托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 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人,确认方式为向代理人出具中标(成交)结果确认 函或直接在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盖章确认等。 8、委托人按照采购管理规定妥善保管采购档案资料。 9、委托人有权对代理人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10、委托人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1、委托人有权利对代理人的服务态度、专业水平、执业操守进行考核。 (二) 代理人权利与义务 1、代理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采购政策,并享有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规定的有关权利,承担代理采购的法律责任,依法依规完成委托人 委托的服务事项; 2、代理人并指定周雯祥为项目负责人,代表代理人与委托人处理采购 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3、接收委托人交付的编制采购文件所需的有关资料; 4、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委托人交付的资料,编制采购文件并拥有版权; 5、按照相关规定及委托人要求编制采购公告并在有关媒介上发布; 6、接受供应商报名登记,向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 7、召集并主持答疑会或勘察现场会; 8、抽取评审专家(如有需要); 9、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标、评标工作; 10、及时向委托人提交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 11、按规定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 通知书; 第 4 页 共 5 页 12、代理人按时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3、和委托人共同处理采购活动中出现的一切质疑; 14、按照相关规定整理项目档案并向委托人移交不少于一套完整项目档 案资料; 15、代理人须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向委托人及法定人员以外泄露已获 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名单、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名单、评审过程的情况及尚未 对外公布的评审结果等信息; 16、在整个采购代理服务期间,代理人应密切同委托人及供应商进行沟 通,及时解答采购过程中的问题,代理人对外发布的与代理项目相关的文件, 除非委托人另有约定,否则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 17、保持公平、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对待各供应商,代理人不在接受供 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供应商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 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由代理人承担的费用。 第四条 采购代理费用: 1、采购代理费用:以预算金额为计费额,按中标金额及国家计委(计价 格〔2002〕1980 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肆仟 元的按肆仟元计算。 2、支付方式: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代 理人,委托人有义务协助代理人收取该项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 2、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委托协议签订至乙方完成招标代理工作、向甲方提交 项目归档资料之日或至甲方因工作原因提出终止采购之日。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人、代理人双方各执贰份。 第 5 页 共 5 页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香洲人民东路 221 号 A 座二层 开户: 开户:建设银行柠溪支行 帐号: 帐号:44001646145050198983 电话: 电话:7778666-836 年 月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