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武警某部年度食品配送入围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万豪大厦B座701投标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2020-0208-C-002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年度食品配送入围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服务年限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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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畜肉类 | 斤 | 按实际 需求量 | 合同签订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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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禽肉类 | 斤 | 按实际 需求量 | 合同签订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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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产类 | 斤 | 按实际 需求量 | 合同签订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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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禽蛋类 | 斤 | 按实际 需求量 | 合同签订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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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牛奶及饮料类 | 斤 | 按实际 需求量 | 合同签订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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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豆制品类 | 斤 | 按实际 需求量 | 合同签订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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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水果类 | 斤 | 按实际 需求量 | 合同签订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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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蔬菜类 | 斤 | 按实际 需求量 | 合同签订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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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干货调料及低值易耗品类 | 瓶/包 | 按实际 需求量 | 合同签订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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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食品配送结合基地驻地区域情况,总共遴选8家入围供应商,需求数量根据官兵食物定量标准,结合日常采购情况进行测算,仅供参考,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 提供质量可靠,安全优质的 绿色、清洁、健康 的副食品,货源和品牌:禽肉(蛋)、水产、蔬菜、豆制品、水果、干菜要有稳定可靠的供应渠道,畜肉、冷冻食品、牛奶、调料要使用质量较好的品牌产品。 3.供应商必须按照物资名称和货物结算率进行投标报价。 6. 经公开招标产生入围供应商后,基地与其签订合同,服务期为1年,期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或经基层单位评议,中途被淘汰,基地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外根据基地需要,可以延期使用入围供应商。 7、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有关的规定。一是从正规渠道(蔬菜生产、定点屠宰场、禽蛋、水产类养殖基地等)提供,调味品等必须是国家知名品牌商品并保证保质期在有效范围内。二是供应商不得提供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无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在配送途中要保护好副食品,不得造成损坏和污染,对损坏和污染的副食品,采购方有权拒收。三是受季节气候及副食品质量要求等原因影响时,供应商要达到全程冷藏配送;配送鲜活水产品时要达到全程有氧配送(必须提供制氧设备)。配送半成品时,必须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配送至采购方时,要确保卸货验收后的场地卫生干净整洁。 8、所供肉类和水产品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达到食品安全要求。一是所供水产品需提供有资质的质检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肉类需开具并携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检验合格证》。二是供应商要具有相应的农药残留检测器材和技术人员,需求方可随时到现地查看验收。每日配送前检测,做好24小时实物留样。三是供应商对所配送的食材安全负全部责任。如发生饮食安全问题,基地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后果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并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9、供应商应具备跨区配送能力。一是务必于每天8时之前将副食品配送至采购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二是配送车辆要有明显的供应商企业标志,配送人员着统一工作服装且佩戴胸卡,持证上岗。三是不能及时送达的要及时与采购方联系,说明原因。四是如部队遇有临时及重大任务时,供应商应按各单位要求无条件将副食品及时配送到位,不得延误。 10、供应商要合理控制配送价格,以驻地附近超市价格为准,价格上浮不得超过超市价格。按照需要,供货商每月可向配送单位递交一份主要副食品价格表,以便配送单位合理采购。 11、供应商须提供各类票据、检测报告,均使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每天将当天配送单据送至采购方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由税务部门认定后,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式发票和由国家税控系统出具产生的副食品配送明细。 12、供应商提供的明细须符合单位食品订单数量和种类,食品以净重量为准(水产品滤掉水分和冷藏冰重量,蔬菜水果类祛除外包装袋及泥块重量),不得缺斤短两,若到货检验时发现副食品数量不足,规格与相关要求不符,供应商应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副食品要在两小时内运达采购方,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特别严重的则由供应商按当日需求单位食品订购数量的2倍赔偿损失。 | |||||
合同履行期限:经公开招标产生入围供应商后,基地与其签订合同,服务期为1年,期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或经基层单位评议,中途被淘汰,基地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外根据基地需要,可以延期使用入围供应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供应商具有相关副食品经营范围和天津市及河北省地区配送能力。且为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单独提供加盖社保公章的本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3.相关部门颁发的所供产品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或2019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1个月)。5.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7月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6.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7月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7.供应商须承诺3年之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一经查实有虚假承诺,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并上报采购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8.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证明材料)。9.本项目不接受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网络截图证明材料)。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12. 投标人须遵守甲方有关保密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至 2020年07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万豪大厦B座701投标报名处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万豪大厦B座7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部
地址:河北省青县
联系方式:姜助理 022-60136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金环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万豪大厦B座7层
联系方式:赵老师 022-8794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助理
电 话: 022-6013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