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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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关于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关于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7-7

项目概况

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27日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ZHZCG2020-079

项目名称: 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最高限价(元): 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
1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不限1800000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无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窗体顶端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窗体底端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0年07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27日 14: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洲大厦703室

开标时间: 2020年07月2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102号九洲大厦7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保健路6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采购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163722

质疑联系人: 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6163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地 址: 余杭区世纪大道西九州大厦70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89265552

质疑联系人: 王炎城

质疑联系方式: 1380573871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联系人 : 杜国强

监督投诉电话:1538112255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五院食堂劳务(1)(1).pdf

    421.5K

1 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 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ZHZCG2020-079 (线上电子招投标)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日 期:二 O 二 O 年 七 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7 前 附 表................................................................................................................................7 一、总 则........................................................................................................................... 12 二、招标文件.....................................................................................................................12 三、投标文件.....................................................................................................................14 四、投标.............................................................................................................................17 五、开 标........................................................................................................................... 17 六、评 标........................................................................................................................... 19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28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31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31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39 资格文件.................................................................................................................................44 报价文件.................................................................................................................................49 商务技术文件.........................................................................................................................57 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确认书临【2020】3149 号批准,现就杭州市余杭区第 五人民医院的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线上电子招 投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 二、招标编号:HZHZCG2020-079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序号 标项内容 预算价 采购要求 服务期 1 余杭区第五人民 医院医共体食堂 及勤杂服务外包 项目 180 万元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的余杭区第 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 项目。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 要求”。 1 年,从合同 签署日起计。 4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 CA领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 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 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 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 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 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00 秒; 八、投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 102 号九洲大厦 703 室; 九、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00 秒; 十、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 102 号九洲大厦 703 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无。 十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 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 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 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 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 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5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 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 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 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 还可以(建议 EMS 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 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 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 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 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 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 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建议 EMS 邮寄形式送达):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 102 号九洲大厦 703 室,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炎城,联系电话:0571-89265552,13805738712 邮箱:172270549@qq.com;采购单位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0571-86163722。 5、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 236 号余杭财税 6 大楼;联系电话为 0571-89180113。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5381122551 2、委托代理: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卉 联系电话:0571-89265552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 102 号九洲大厦 703 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联系人:杜国强 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 236 号余杭财税大楼。 7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内容: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具体内容和相 关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三、项目实施地点:根据招标、投标文件约定执行。 四、主要功能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服务期:1年,从合同签署日起计。 六、采购预算:180 万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否 则其投标无效。 2 合同名称:《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合同》。 3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4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5 招标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印发的《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 24 号规定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支付的评标专家费,费用由中标单位另行 支付。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 考虑该笔费用,但不单列进投标总价。 6 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 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7 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 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 件。 8 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 面签订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 9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 8 条款 内容规定 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 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建议 EMS 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 102 号九洲大厦 703 室,陈卉收)。(3)投标单 位中标后提供一正二副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承诺书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底。 11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 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 可以(建议 EMS 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 标文件”(一份);EMS 邮寄形式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地址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防疫期间不建议供应商本代表抵达开评标地点);解密 CA 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 标文件 CA 锁。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 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 “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 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 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45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 件”的在线解密。 9 条款 内容规定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 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 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 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 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13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00 秒。 14 投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世纪大道 102 号九洲大厦 703 室 。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6 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17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 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 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 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 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8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 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 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 关事项通知》,或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 资 政 策 文 件 及 各 相 关 银 行 服 务 方 案 或 在 余 杭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yhggzy.com.cn/)余杭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询。 19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免费 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20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 10 条款 内容规定 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三章 评分办法》。 2、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 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的供 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 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 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2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1 条款 内容规定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2 一、总 则 (一)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项所述。 2、采购单位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合同中的甲方),杭 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为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 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3、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 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4、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 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 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 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 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定义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内容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的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 目,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税、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3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项 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 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 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 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 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文件为准。 2、若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四)投标报价 1、报价 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 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2、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 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 围以外需要招标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其他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监管部门。 6、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 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 14 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单位。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 式详见“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 求自行编制。) 1、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 格证明文件。】 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 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15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8)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响应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清单;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 料。 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文件(如有); (4)公司介绍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针对本项目详细服务实施计划方案等; (6)服务承诺; (7)商务技术偏离表; (8)对应商务技术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 (10)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的话);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 效公章。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三)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 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6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文件编制 5.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 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 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5.2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 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 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5.3 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 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 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 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5.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 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6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 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 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6.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 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6.3 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 南》。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 7.1 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7.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 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7.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 17 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 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份数 8.1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四、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 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 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4.1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 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 方案。 五、开 标 (一)开标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 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2.1 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 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 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 承担。 18 (三)开标流程(两阶段) 3.1 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 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 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 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 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 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 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 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2 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 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 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发送 邮件形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 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 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 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 序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4.1 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 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 19 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 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 的法律责任。 4.2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 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六、评 标 (一)评审工作的组织 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2.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 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3.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四)评审原则 4.1 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4.2 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 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 (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5.1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0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 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评委纪律 6.1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 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七)评审流程及内容 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 7.1 评审前准备 7.1.1 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7.1.2 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 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 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 的内容。 7.2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 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7.2.1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 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7.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 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补正时间为 30 分钟。 7.3.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4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7.4.1《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2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4.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8.1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 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 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 形的; (3)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 范围的除外); (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的; (8)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 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 (9)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 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0)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8.2 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 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 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 形的; 22 (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 (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 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 审查范围的除外); (9)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 件的; (1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12)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九)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 9.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 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审细则详见本章第 十三款。 9.2 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 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 离平均分 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 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 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十)修改评审结果 10.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3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0.2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 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十一)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11.1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 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 (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 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11.2 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 标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二)起草、签署评审报告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 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三)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商务技术 85 分,价格分 15 分。 2、商务技术评标细则(85 分) 评标标准如下: 1、资信部分( 20 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细则 分值 1 企业信用 等级情况 供应商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第三方信用 服务机构出具 AAA 级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提供证明 材料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0~3 分 24 2 管理体系 认证情况 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得 1 分;有效的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得 1 分;有效的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复印件,得 1 分;有效的 ISO50001 能源体系认证 证书复印件,得 1分 0~4 分 3 荣誉情况 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行业协会颁发省级或市级 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得 1分,提供一个的一分,提供 证明材料,最高得 4分。 0~4 分 4 项目业绩 2018年 1月 1日至今,投标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 每个得 1分,共 6分。同一业主不重复计分。 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投标人 公章为准,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性质、时间、金 额等,否则不得分。 0~6 分 5 企业综合 实力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技术力量及提供的相关证明 材料等综合评分。 0~3 分 25 2、技术部分(65分) 序 号 内 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整体物业管理方 案 针对物业方案整体性评价。 评价标准为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设置项目定 位是否合理。 物业管理目标明确,起点高,设置合理。 管理模式思路新、针对性强、独特超前。 整体物业管理各流程完善、可行。 0~3 分 2 针对本项目特 点和难点分析、 解决措施。 针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 (要求做出详细说明),项目合理性建议是否具有 创新性、前瞻性、独特性、可行性专家综合打分。 0~3 分 3 管理制度 管理、激励、监督、奖惩等规章制度健全规范; 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合理、实际操作性强。 内部考核和奖惩制度周密合理。 0~2 分 4 火罐器具清洗消 毒方案 服务方案是否详细完整,是否满足我院清洗消毒实 际需求,对项目的医用器具清洗消毒服务的标准设 置是否合理准确。 0~3 分 5 基建维护方案 基建维修和运行管理服务方案否详细完整,是否满 足招标需求。根据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针 对性进行评分。 0~5 分 6 洗衣房服务方案 洗衣房服务方案是否详细完整,是否满足招标需 求。根据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 评分。 0~5 分 7 勤杂服务方案 勤杂服务方案是否详细完整,是否满足招标需求。 根据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分。 0~5 分 8 医废运送服务方 案 医废运送服务方案是否详细完整,是否满足我院实 际需求。根据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 进行评分。 0~5 分 9 食堂厨房服务方 案 食堂服务方案是否详细完整,是否满足招标需求。 包括服务时间、产品质量及餐厅服务措施、餐厅服 务的流程设计、花色品种以及提供特色服务设计可 行性方案。 0~5 分 26 10 人员配置 各部门人员配备数量满足招标人需求程度 0~1 分。 各类人员岗位设置合理,满足招标需求 0~1 分。 岗位职责明确,与招标人日常管理要求相符合 0~2 分。 (人员配置数量未达到招标人要求不得分)。 0~4 分 11 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主管: 40 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全国物业企 业经理证,担任医院项目主管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 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 0~5 分 基建水电工需拥有电工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人员 社保证明复印件。 0~3 分 餐饮人员:食堂主厨持有烹调师或面点师(国家职 业资格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复印件、健康证、人 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食堂其他人员 均要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0~3 分 12 人员培训及考核 人员培训方案及考核方案。 0~4 分 13 食品安全管理方 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 0~4 分 14 各种应急预案评 析 各种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水浸、冰雪、台风、突 发性公卫事件、食堂餐厅等)是否完整,是否结合 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描述,是否满足实际需求,是否 具有可操作性。 0~4 分 15 春节员工缺岗解 决方案 方案描述是否详细完整,是否能解决我院在春节是 员工缺岗的实际问题。 0~2 分 注:以上评审内容制作进投标文件内,并按评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3、商务分+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4、价格分(15 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 价。 5、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 注:以上所涉及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制作进投标响应文件内, 未提供的不得分。 27 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对小型 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同时符合以 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所投标项内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注:按《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工业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报价给予 2% 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 计算价格评分;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 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 格评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 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十四)评标内容的保密 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 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十五)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均超过预算,不能支付的; 28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六)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 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 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2、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 签订,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 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预中标人进行公示,或由招标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提 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二)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招标人代表签 订合同。 (三)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 证金。 2、中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 完全有效,待服务期满后,无质量、服务问题,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 29 4、中标人如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根据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将下一顺序单位作为预中标公示单位,或由 评标委员会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四)付款结算方式 (五)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壹 年; 2、在服务期内中标人能严格履行合同,如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违反合同约定, 经发包方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六)采购方式改变 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其报价、服务承诺等不 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招标代理机构 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重新选择合适 的方式进行采购。 (七)售后服务考核 将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87 号令)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 号 ),对供应 商进行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 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终止合同,并上报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 (八)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0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 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投诉。 4、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招标人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31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本次项目为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南苑分院、开发区分院、临东分院食堂及 勤杂服务外包采购,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在对医院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 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等程序。投 标人须依照现代企业制度,以合理的服务流程和服务人数、优良的服务质量、科学的 物业养护、稳定的服务队伍、优惠的价格来制订详细的服务方案,充分体现自身的实 力,发挥自身优势,用热心、爱心、专心、贴心服务,为医院后勤社会化提供全方位、 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保证医疗服务工作正常进行,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服务的采购和相关维护等。投标报价应 包括物资配送过程中需要配置的各种设备运输、装卸搬运、人工等费用及售后服务费、 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费用、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二、本次招标包含以下招标内容: 1、食堂厨房服务外包 2、勤杂服务外包 二、主要服务范围及功能区块 科室 工种 每日工作 小时 每周工作 天数 岗位数 工时人数 备注 南苑 洗衣房 8 7 1 1.20 7:00-11:30 13:30-17:00 煎药工 8 7 1 1.20 7:00-11:30 13:30-17:00 基建水电工 8 7 1 1.20 7:00-11:30 13:30-17:00 食堂主厨 8 7 1 1.20 6:30-12:30 16:00-18:00 食堂次厨 9 7 1 1.30 6:30-12:30 15:30-18:30 食堂小工 10 7 1 1.50 6:30-13:30 15:30-18:30 火罐清洗(送血) 8 7 1 1.20 7:00-11:30 13:30-17:00 开发区 洗衣房 8 7 1 1.20 7:00-11:30 13:30-17:00 食堂主厨 8 7 1 1.20 6:30-12:30 16:00-18:00 食堂次厨 9 7 1 1.30 6:30-12:30 15:30-18:30 32 食堂小工 10 7 2 3.00 6:30-13:30 15:30-18:30 基建水电工 8 7 1 1.20 7:00-11:30 13:30-17:00 送血工等勤杂(含送 血、送清创包、氧气 房管理、院内搬抬、 体检发早餐及院内 临时其他杂物) 8 7 1 1.20 7:00-11:30 13:30-17:00 东湖 基建水电工 8 7 1 1.20 7:00-11:30 13:30-17:00 洗衣房 8 7 1 1.20 7:00-11:30 13:30-17:00 送血工等勤杂(含送 血、送清创包、氧气 房管理、院内搬抬、 体检发早餐及院内 临时其他杂物) 8 7 1 1.20 7:00-11:30 13:30-17:00 食堂主厨 8 7 1 1.20 6:30-12:30 16:00-18:00 食堂次厨 9 7 1 1.30 6:30-12:30 15:30-18:30 食堂小工 10 7 1 1.50 6:30-13:30 15:30-18:30 医疗垃圾 服务站转运工 9 6 2 2.30 7:00-11:30 12:30-17:00 管理人员 项目主管 8 6 1 1.00 7:00-11:30 13:30-17:00 总计 23 28.80 ●三、服务人员要求: 1、本次招标以一个每周工作 48 小时的人员为一个标准工时人数计算。岗位数不 得少于 23 个岗,工时人数不得少于 28.8 人。 2、服务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新招聘员工年龄要求 60 周岁以下,100%经过岗前培 训合格才上岗,特殊岗位必须持有相关专业上岗证。 3、服务人员严格按岗位设置配置到岗,到岗率每月核查,确保岗位核定编制人员 到位。每月由各科室确认岗位和服务时间,费用结算以服务质量和实际到岗人数为依 据。确保人员到岗率≥98%,新增岗位到岗时间≤7 个工作日。每季度配合院方服务外 包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奖励优秀员工,14 个工作日内调整、淘汰待评及不合格员工。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主管:40 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全国物业企业 经理证,担任医院项目主管工作经历不少于 5 年,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 33 明复印件。 5、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服务时间及质量,服务期间不得 从事与服务无关的工作。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经招标人考核不达标的,招标人有权 提出更换人员,投标人必须无条件予以响应,且更换的人员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到位并 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上岗。 6、甲方现有人员整体移交于中标方,中标方必须保证甲方现有人员工资待遇不低 于目前的标准,故每个标准工时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含国定节假日加班费等)及公 司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含其它费用,管理费,税费)应不低于医院目前服务人员的 收入标准 55000 元/年。 7.中标单位的用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与员工签订正式劳 动合同,并为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保基金(至少含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工伤、生育 等五金)。 四、服务外包具体内容及标准: 1、火罐器具清洗消毒内容及标准 消毒原则:罐具应一人一用一清洗一消毒(或灭菌)。耐热、耐湿的罐具首选机 械清洗、湿热消毒;不耐热的罐具可手工清洗、化学消毒。罐具应达到高水平消毒或 灭菌; 1.1 机械清洗、湿热消毒:应符合A0值≥3000(相当于90℃/5min,或 93℃/2.5min) 要求; 1.2 手工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步骤包括冲洗、洗涤、漂洗、沥干后浸泡消毒(或 灭菌)、终末漂洗、干燥后放入清洁消毒贮存容器备用。药物罐(水罐)煮沸消毒 15 min, 其他罐具应完全浸泡于含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剂浸泡>30min 或用其他高水平消毒 剂浸泡消毒(具体浓度和消毒时间参照产品说明书)。血罐等被血、体液污染罐具应 用含有效氯 1000-2000mg/L 的消毒剂浸泡>30min 或用其他高水平消毒剂浸泡消毒或 灭菌剂浸泡灭菌(具体浓度和消毒时间参照产品说明书); 注:关于含氯消毒剂浓度的说明:常规开展清洗质量监测,保证清洗效果的情况 下,血罐等被血、体液污染的罐具用含有效氯 1000mg/L 的消毒剂浸泡>30min;没有 常规开展清洗质量监测的或没法保证清洗质量的情况下,用含有效氯 2000mg/L 的消毒 34 剂浸泡>30min; 1.3 有油渍、药液污染的走罐、水(药)罐等,需先用清洁剂去除油渍等附着物, 再进行高水平消毒; 1.4 用于各类传染病患者的罐具,不论是否被血液、体液等污染,均需采用高水 平消毒(2000mg/L 含氯消毒剂浸泡 30min)或使用一次性罐具; 1.5 消毒后的罐具干燥、清洁保存,有效期 7天; 1.6 其他注意事项 拔罐前应充分暴露治疗部位,非因治疗需要,应避免与有未愈合痂块,痘、疖等 皮肤接触,如拔罐触及这些区域,需按血罐清洗消毒处理。毛发浓密影响操作者宜剪 去毛发。 2、基建水电工内容及标准 2.1 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电操作规程; 2.2 做好水电末端设施设备的巡查; 2.3 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电工证书。 2.4 定期检查供水供电设施的性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水电正常供应; 2.5 在完成维修任务的基础上,对突发性故障,应及时赶赴现场,及时响应,及 时上报相关责任科室; 2.6 爱护和妥善保管好发给个人使用的维修工具和公用工具,如有遗失或人为损 坏,要按价赔偿,领取维修材料必须登记; 2.7 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对玩忽职守、擅自离岗,不服从领导的视情 况扣除当月考勤报酬; 2.8 值班期间要认真做好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及时报告后 勤科; 2.9 对报修项目原则上要当天修妥,维修工作量大的要向后勤科报告并说明原因, 维修完工要请使用部门或使用人签验; 2.10 宿舍、基建工地、饭堂等地方的用水用电每月检查、抄表一次,定期把情况、 数据送后勤科; 2.11 绝缘安全用具的维护与使用:准确使用绝缘安全用具,使用前必须检查绝缘 35 安全用具的完整 、清洁、有效,使用后必须擦拭干净并清点数量,以确保安全; 2.12 环境的维护:做好工作环境的整理清洁工作,除按规定每天清扫整理值班室 外每次维护修理 工作完毕必须将现场打扫干净; 2.13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完成科室临时交给的各 项工作和任务; 3、洗衣房内容及标准 3.1 在管理员的领导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2 严格执行医院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清洗消毒质量,杜绝 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事故; 3.3 爱护机械设备,按规定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不超负荷运行; 3.4 节约水电汽和洗涤剂,注意保护布巾、地巾在洗涤时不受损坏; 3.5 按规范清洗,严格执行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同时做好整理箱的洗消; 3.6 严格执行各类棉织品的收、送程序,防止错发、漏发和遗失。 4、送血工等勤杂内容及标准 4.1 严肃纪律,负责各种标本的送检工作; 4.2 在送检及运送过程中,按要求完成工作,注意自身防护和安全; 4.3 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因个人操作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自身 或他人伤亡事故,由个人承担责任和费用; 4.4 负责院内日常物品的领用和搬运工作; 4.5 负责送清创包、收送白大褂、临时零星白大褂床单清洗; 4.6 负责体检发早餐等工作; 4.7 其他临时安排的任务。 5、服务站医废转运内容及标准 5.1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 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具体请参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 36 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5.2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 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3 各医疗机构传染病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预检分诊点所产生的垃 圾都属于医疗废物,而且是感染性的医疗废物; 5.4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5.5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 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5.6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3/4 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 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7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 容器上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 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 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8 转运:运送医疗废物的运送工具要符合标准并专用,使用后要在指定地点进 行消毒和清洁; 5.8.1 专用运送工具要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并按照 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5.8.2 使用后要在指定地点进行消毒和清洁,并有记录; 6、食堂质量要求: 6.1 主厨需具备厨师上岗证 6.2 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6.3 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6.4 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6.5 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6.6 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6.7 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6.8 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37 6.9 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6.10 菜肴花色更新及时,一周内不出现 2 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调 整,保证每月推出 3款时令菜; 6.11 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 7、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7.1 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 7.2 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招标方审核、确认、批准 后方可实施; 7.3 食堂外包服务人员及服务时间必须服从招标方管理,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不 合格的服务人员。 五、其他说明: 1.中标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 在相对应服务费中扣除。 2.如遇采购单位有重大基建等特殊情况(工作量减少或增加幅度较大时),采购 单位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 3.投标人须向采购方提供服务质量承诺书,在合同期内,采购方以中标人提供的 服务质量承诺书作为考核依据,若运作质量不符合要求则由采购方提出书面整改要求, 若中标人不予整改则提出第二次整改要求并处以当月服务费 5%的罚款,若中标人仍不 予整改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合同。 4.一方违约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受损失一方的全部损失。 5.投标方需以人民币报报价,在承包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人工、社保、福利、加班费、利润、税金、服装等。 6、作业所需工具、易耗耗材、通讯、胸卡、办公设备、桌椅柜子、巡检器材、维 修材料、水电气费用、食堂食材等均由采购方负责。 7. 中标后若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经双方协商确认后可作相应调整。 六、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壹 年; 38 2、在服务期内中标人能严格履行合同,如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违反合同约定, 经发包方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付: 在合同签订以前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项目计划预算的 5%的履约保证金,若在 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行为的,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结束后,采 购人退付履约保证金。 六、其他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提供《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六),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 39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以最终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鉴证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 合同。 一、货物名称、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数量及合同价款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配置 及技术参数 单价 (元) 数量(台) 合价 (元) 备注 合计 ---- 合同价款大写: (合同价款应包括物资配送过程中需要配置的各种设备运输、装卸搬运、人工等费用 及售后服务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费用、责任等 各项全部费用)。 二、履约保证金 乙方支付中标总额 的履约保证金。 三、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 供应; 40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质保期和质保金 1. 质保期 年。质保期内,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 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2. 质保金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自行 转为质保金,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 2. 交货方式: 3. 交货地点: 六、货款支付 1. 付款方式: 七、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八、验收 采购人自行验收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 )%违约金。 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 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 41 付合同总值()%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 赔偿责任。 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 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 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5、乙方应高度重视货物的清洁卫生和保鲜工作,主副食品按国家《食品安全法》 规定留样 48 小时备查。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和 经济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 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杭州恒正造价工程 师事务所鉴证后方可生效。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 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2 5.本合同一式多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验收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 43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 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 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 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 认定为投标无效。 44 资格文件 目 录 (1)营业执照…………………………………………………………………………(页码) (2)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页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页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页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页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页码)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页码) (8)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页码) 45 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二、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提 供相关说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我方 (供应商) 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 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6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 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声明函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我方 (供应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 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7 六、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 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 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 目 的投标,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我公司郑重承诺: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 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8 八、投标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诺函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我方郑重承诺,我单位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可承接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 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的相关服务内容。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9 报价文件 目 录 (1)投标响应函…………………………………………………………………(页码) (2)开标一览表…………………………………………………………………(页码) (3)报价明细清单………………………………………………………………(页码)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 料…………………………………………………………………………………(页码) 50 一、投标响应函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 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 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 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 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报价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具体内容为: (1)资格文件 (2)报价文件; (3)商务技术文件; (4)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2%赔偿 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承诺按本项目 51 预算金额的 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 超过部分的损失。 7、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 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 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 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 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 章: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未按照本投标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文 件被拒绝。 52 二、开标一览表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 你方接受本投标文件,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招标编 号: )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 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 外包项目]实施。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投标报价(万元) 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 杂服务外包项目 响应招标要求 (小写) 总价 (大写) 1、本投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 (1)我方要约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2)在投标有效标期内,我方受投标文件之价目表上我方要约金额的约束。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53 三、报价明细清单 序号 名称 价格 备注 1 2 3 4 5 …… 总计 大写 小写 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报价明细清单格式,但应包括项目涉及的一切相关税、费等 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4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 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的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采购人)的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项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提供服务(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另附)。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此函; 2)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行业类别由评审专家结合投标人出具的证明 材料认定;经认定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3)所投标项内的产品如由多个企业制造的,在填写企业类型时,按产品生产企业中规模最大 的企业类型填写; 4)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代理商投标,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5)注: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a)《中小企业声明函》;上述证明材 料提供不齐全的,不能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 标的,投标无效。 55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公司为参加(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 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扶持政策说明: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 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并用扣除 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 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注: 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57 商务技术文件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页码) (3)资质文件…………………………………………………………………………(页码) (4)公司介绍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案例……………………………………………(页码) (5)针对本项目培训的详细服务实施计划方案等…………………………………(页码) (6)服务承诺…………………………………………………………………………(页码) (7)商务技术偏离………………………………………………………………… (页码) (8)对应商务技术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页码) (9)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投标技术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 细化。 58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 /女士 (其在本公司的职务 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代 表我公司全权处理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 号: )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三、资质文件(如有) 四、公司介绍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案例(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 盖公章并加盖公章) 59 五、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服务实施计划方案等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服务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响应 偏离 说明 注:商务和技术可分开填写,也可合并填写,无偏离的可不填写,只盖章确认即可。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0 八、对应商务技术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九、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1 十、投标文件封面 正(副)本 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食堂 及勤杂服务外包项目 (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HZHZCG2020-079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62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 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管理办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杭州市内中小企业供 应商。 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请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 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三、申请方式和步骤 (一)“云采贷”融资 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 2、供应商中标后,登陆“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测算授信额度,并向银行发出 融资申请; 3、银行线上审批通过后,办理放贷手续。 (二)一般融资 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 2、供应商中标后,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向相关合 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 3、银行在“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受理申请; 4、银行、供应商线下办理审批、放贷事宜。 四、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银行与融资银行一致。 2、请各采购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合同备案环节仔细核 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一旦录入将无法修改。 3、技术服务热线:87210880;如有业务问题可与各合作银行联系。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前 附 表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 (八)投标文件的份数 四、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五、开 标 (一)开标形式 (二) 开标准备 (三)开标流程(两阶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六、评 标 (一)评审工作的组织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四)评审原则 (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 (六)评委纪律 (七)评审流程及内容 7.1 评审前准备 7.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 7.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4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9)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 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九)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 (十)修改评审结果 (十一)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二)起草、签署评审报告 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得1分;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十六)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二、主要服务范围及功能区块 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报价文件 一、投标响应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报价明细清单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其他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商务技术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三、资质文件(如有) 四、公司介绍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案例(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 五、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服务实施计划方案等 六、服务承诺 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八、对应商务技术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九、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 十、投标文件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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