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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技术大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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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膳食物资配送资格服务项目(调料干货类,支付上限250万))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 食堂膳食物资配送资格服务项目(调料干货类,支付上限250万)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食堂膳食物资配送资格服务项目(调料干货类,支付上限250万)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2500000.00

项目背景

(一)预算金额: _2500000.00_,本项目为资格标,不设置最高投标报价。
(二)项目概况: _深圳技术大学餐饮服务中心目前供餐的有4个食堂,服务在校约4500名学生及600名教职工。本项目的鲜肉类配送范围包含学校内所有供餐食堂。
(三)服务类项目属性:长期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0-0108020001-01145 食堂膳食物资配送资格服务项目(调料干货类,支付上限250万) 1.0 拒绝进口 250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商务需求

详见附件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
40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5
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方案包含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项目团队配备,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1.具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包含车辆内部、外部整洁卫生要求,使用工具的卫生标准;相关制度及标准科学合理,能有效落实的。
2.具有完善的人员培训与管理措施,包含人员培训计划、培训目标、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工作标准及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能有效的落实的。
3.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检测方案,检测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自检或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测,针对调料类等分类别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方案说明,附上检测报告执行标准及一份同类项目检测报告扫描件,食品安全检测方案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及检测报告符合卫检要求。
4.具有稳定的配送货源、采购渠道,针对调料类、干货类等按类别进行量化,能充分证明货源的稳定和品种多样化的;
5.具有完善的供货品质监控计划和措施,品质监控计划和措施科学合理,能有效落实的;
6.具有完整的日常供货、补货配送方案,补货配送方案符合采购需求(补货货源距离与响应时间合理性、配送成本供应商能长期承担并服务),方案合理,能有效的实现日常稳定供货、补货配送的;
(二)优良差评分标准:
1.实施方案满足上述六项要求的评价为优;
2.实施方案满足上述五项要求的评价为良;
3.实施方案满足上述四项要求的评价为中;
4.实施方案满足上述三项以下(含)要求的评价为差;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70分;评价为中得5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2
评审内容: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特点的相关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在以上内容完整的基础上,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
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
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
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
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或未提供。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5
(一)评审内容:
1.1食品安全保障能力(35分)
(1)投标人具有6台或以上检测设备(或仪器),得10分;
1.2投标人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认证机构)合作,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对象包含调料或干货类(15分)。
(二)评分标准:
(1)投标人提供自有检测实验室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文件及现场三个角度的照片,自有检测设备购置发票证明或协议及设备实图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资料(检测报告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开标前),检测报告须体现检测对象为调料或干货类扫描件,未提供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1.2 食品安全保险(35分)
(1)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20分):
投保金额 7500万元,得20分;
4000万元 投保金额<7500万元,得10分;
投保金额<4000万元,得5分,未购买保险的不得分;
(2)投标人购买公众责任险(10分)
投保金额 500万元,得10分;
投保金额<500万元,得5分,未购买保险的不得分;
3.与品牌商合作情况(30分)
(1)投标人为品牌厂商的直接经销商,每提供一个得10分,满分20分;
(2)投标人为品牌厂商授权的经销商保持合作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
(二)评分依据:
1.直接经销商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合同扫描件或经销协议扫描件;
2.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合同扫描件或授权协议扫描件。
3.未提供或提供资料无法辨识的,不得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评审内容:投标人服务期满后,如不续约的离岗承诺;服务期满,后续配送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蔬果类服务的承诺;其他原因需短期配送服务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蔬果类配送服务的。
严格按要求提供承诺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5
评审内容: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内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
(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对未能达到管理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4)严格按照定价标准进行履约服务。
3
综合实力
33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 评分内容:
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为初级农产品(调味品类等)销售或配送等相关范围,得5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为初级农产品(调味品类等)销售或配送等相关范围,得5分;
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为初级农产品(调味品类等)销售或配送等相关范围,得5分;
4.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为初级农产品(调味品类等)销售或配送等相关范围,得5分;
5.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调味品类等相关的购销售后服务,得50分;
6.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调味品类等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得3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分内容:
1.考察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服务时间为准)干货调料类食材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供应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5分,以此类推,最多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
(一)评分内容:
1.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得50分;
2.具有高级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得50分。
(二)评分依据:
1. 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关键页信息、职业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9
(一)评分内容:
1.提供至少不低于6人的跟车送货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且具有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配送的相关工作经验,得30分;
2.具有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至少1名或以上,得7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相应人员简历及有效期内健康证扫描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服务本项目的车辆(50分)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箱式货车2台,得25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箱式货车3台或以上,得50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自有车辆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行驶证及购买发票(或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提供车头完整照片(含车牌码)、车身照片、车内部照片;
2.租赁车辆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行驶证及租赁合同扫描件(或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提供车头完整照片(含车牌码)、车身照片、车内部照片;
3.以上两种车辆单独计算或者合并计算均有效;
4.提供不全或不清晰、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材料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投标人仓储面积(50分)
(1)仓储面积具有自有或者租赁仓储面积达3000㎡,得10分,每增加1000㎡加15分,满分50分,无仓储面积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自有仓库提供产权证;
2.租赁仓库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扫描件;
3.以上两种仓库单独计算或者合并计算均有效,未提供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
环保执行情况
2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8
服务网点
3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附件

食堂膳食物资配送资格服务项目(调料干货类,支付上限250万)-采购需求.doc

服务类公开招标需求模板(通用类)

项目名称

食堂膳食物资配送资格服务项目(调料干货类,支付上限250万)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技术大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2,500,000.00元(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

项目背景

(一)预算金额: _2500000.00_,本项目为资格标,不设置最高投标报价。

(二)项目概况: _深圳技术大学餐饮服务中心目前供餐的有4个食堂,服务在校约4500名学生及600名教职工。本项目的鲜肉类配送范围包含学校内所有供餐食堂。

(三)服务类项目属性:__长期服务项目______

服务类项目属性填写要求:长期服务项目/非长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该项目属性;非公开招标的长期服务项目,以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为准。

长期服务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中明确“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投标人资质要求

注意:提供明确、具体的资格要求(设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提交有法律法规依据,且不具备倾向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

履约保证金

¥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不得高于10%,不需要请填0),缴纳方式:__支票______(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服务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20-0108020001-01145

食堂膳食物资配送资格服务项目(调料干货类,支付上限250万)

1

拒绝进口

2,500,000.00

详细配置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配送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中餐调料、西餐调料、其他调料类

膳食物资中餐调料、西餐调料、其他调料类配送

1

拒绝进口

2

干货类

膳食物资干货类配送

1

拒绝进口

注: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具体技术要求

注意:提供服务总体要求、服务标的(如人员、车辆、检测对象、管理对象)数量情况、详细具体的服务需求内容及工作量情况(以能给供应商准确的报价依据,使不同供应商的项目报价不至于差距过大作为判断需求“详细具体”的标准)

1.技术要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技术要求

1

中餐调料、西餐调料、其他调料类

1.1所有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料类必须符合GB/T 20903-2007《调味品分类》 ;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食品标签必须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要求。

1.2所有包装外箱侧面必须贴有来料标识(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QC检验章),标识的内容必须与实物相符。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3所供应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包括有效期内的QS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SC生产许可标志、转基因标识、名称、出厂日期、有效期限、生产厂商、生产地址等)。

1.4调料包装内颜色品质纯正,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

1.5所供应产品保质期不得少于(保质期内的50%)。

送货时提供3-6个月内的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2

干货类

2.1所供应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包括有效期内的QS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SC生产许可标志、转基因标识、名称、出厂日期、有效期限、生产厂商、生产地址等)。

2.2干货、其他调料类包装内颜色品质纯正,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

2.3所供应产品保质期不得少于(保质期内的50%)。

1.3投标人应按货物需求的要求报价。投标人提供

2

服务期限和地点

2.1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但服务期总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2 交付(具体)地点:深圳技术大学各食堂

2.3 送货时间及其他要求:①每次送货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下单品种数量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无故拖延送货时间或送货品种数量不足,影响供餐的,采购人可扣罚当天总货款的10%。②若送货时有质量不合格、错送、漏送的,中标人应在壹小时内负责更换、补齐。如采购人有临时采购需求,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需求后1.5小时内配送完毕。

3

项目进度要求

3.1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每日按照下货单供货,即在规定时间内(早上7:00--8:00),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下货单按质按量按时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达,应提前一天征求采购人同意。

4

验收要求

4.1所供应的货品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和深圳市食品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分类所列的货品质量要求。中标人在接受订单时须确认采购人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4.2所供应的货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载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

4.3 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需与采购人前一日货品要求清单一致,送货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4.4中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单,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中标人提供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邀请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商检的,商检、检疫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5验收合格标准:

a、中标人已按照下单需求提供了全部产品各类及数量。

b、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检验报告齐全且符合调料类标准。

4.6验收中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或品种、数量等与送货清单不符等情况,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更换或补齐,并承担违约责任。

5

违约金

★5.1关于违约

中标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如果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将被一票否决,并处以一定的罚金后解除合同;

(2)一年内受到两次责令限期整改的;

(3)因中标人的原因,发生重大或以上质量事故或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由于中标人的主要责任,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证属实的;

(5)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情形。

5.2关于违约金

(1)因供应货物时间、数量、质量、服务等原因造成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累计达3次,采购人将扣除履约保证金5万元。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外,采购人有权追究因终止合同造成的各项损失,中标人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

价格确认及付款方式

6.1价格确认:以中农网(深圳)普价或精品标准价上月1-20日平均价为基准价*(1-下浮率)作为结算价格,若食材单品在中农数据网无法查询,则以深圳市各批发市场的批发价或深圳市KA卖场(直接销售终端平台如沃尔玛、大润发、家乐福等)价格作为该食材品类基准定价的参考数据。本项目的价格是指送达指定地点的到货价,它包括货物材料、人工、运输、保险、包装、装卸(包括二次装卸)、装箱、税收、风险等,以及与食堂农副产品采购相关、配套的所有服务,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6.2付款方式:以人民币结算,价款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含运价;月结日为每月25日,每月30日前双方凭《对账单》核对本月货款,无误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法有效、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见发票后30日内付清上月货款。其它按采购人财务要求每月划账结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变更关于发票的规定,则中标人应提供符合新规定的合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直至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7

质量保证期及问题处理

★7.1 自验收合格(以技术验收合格签字为标准)之日起,中标人向采购人免费提供质量保证服务,对于保质期即将到期的产品免费进行更换

7.2 中标人应定期对产品进行送检查验,以防患于未然。在整个产品运行过程中,中标人帮助采购人解决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7.3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服务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等,中标人应立即整改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1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7.4中标人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如果因中标人所供货的食品造成采购单位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作出全部的经济赔偿。

中标人的粗加工人员和配送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人员伤亡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8

售后服务需求

8.1 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服务期内,中标人将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服务,开通热线电话接受采购人的电话技术咨询或支援,如遇采购人临时紧急接待需要或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质量不符要求需退换货时,在得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含)内响应,1.5小时(含)内送到。

货物验收到完毕,有专人负责现场卫生清理及仓库物品摆放。

8.2 服务质量要求

中标人应主动跟踪配送服务情况,听取采纳采购人对于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以防患于未然。在产品配送过程中,中标人主动帮助采购人解决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

9

其他

中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评标信息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_10___% 后参与评审。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如须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联合体各方须均为小微企业。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且不足100%的,可给予联合体____% 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三、其他政策说明

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购〔2020〕24号)的规定,1.取消社保证明。对于评审时需考察人员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该标准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2.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对于评审时需考察投标人资质、认证等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已到期的(到期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视同在有效期范围内;3.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4.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采购人拟采购的服务(工程)中,如涉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的产品,要依据该通知要求执行。

注:

1、评标信息为最新的服务类评标信息模板,请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进行修订;

2、评标信息模板说明:评分因素的设置须在本模板范围内;各评分因素有明确分值权重的不能更改;有明确权重范围的需在该范围内;评分因素中有可选项的,若不适用本项目的可删除。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

40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5

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方案包含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项目团队配备,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1.具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包含车辆内部、外部整洁卫生要求,使用工具的卫生标准;相关制度及标准科学合理,能有效落实的。

2.具有完善的人员培训与管理措施,包含人员培训计划、培训目标、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工作标准及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能有效的落实的。

3.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检测方案,检测的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自检或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测,针对调料类等分类别进行食品安全检测方案说明,附上检测报告执行标准及一份同类项目检测报告扫描件,食品安全检测方案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及检测报告符合卫检要求。

4.具有稳定的配送货源、采购渠道,针对调料类、干货类等按类别进行量化,能充分证明货源的稳定和品种多样化的;

5.具有完善的供货品质监控计划和措施,品质监控计划和措施科学合理,能有效落实的;

6.具有完整的日常供货、补货配送方案,补货配送方案符合采购需求(补货货源距离与响应时间合理性、配送成本供应商能长期承担并服务),方案合理,能有效的实现日常稳定供货、补货配送的;

(二)优良差评分标准:

1.实施方案满足上述六项要求的评价为优;

2.实施方案满足上述五项要求的评价为良;

3.实施方案满足上述四项要求的评价为中;

4.实施方案满足上述三项以下(含)要求的评价为差;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70分;评价为中得5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2

评审内容: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特点的相关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在以上内容完整的基础上,根据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分:

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

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

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

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或未提供

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专家按百分制打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5

(一)评审内容:

1.1食品安全保障能力(35分)

(1)投标人具有6台或以上检测设备(或仪器),得10分;

1.2投标人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认证机构)合作,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对象包含调料或干货类(15分)。

(二)评分标准:

(1)投标人提供自有检测实验室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文件及现场三个角度的照片,自有检测设备购置发票证明或协议及设备实图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资料(检测报告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开标前),检测报告须体现检测对象为调料或干货类扫描件,未提供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1.2 食品安全保险(35分)

(1)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20分):

投保金额≥7500万元,得20分;

4000万元≤投保金额<7500万元,得10分;

投保金额<4000万元,得5分,未购买保险的不得分;

(2)投标人购买公众责任险(10分)

投保金额≥500万元,得10分;

投保金额<500万元,得5分,未购买保险的不得分;

3.与品牌商合作情况(30分)

(1)投标人为品牌厂商的直接经销商,每提供一个得10分,满分20分;

(2)投标人为品牌厂商授权的经销商保持合作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

(二)评分依据:

1.直接经销商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合同扫描件或经销协议扫描件;

2.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合同扫描件或授权协议扫描件。

3.未提供或提供资料无法辨识的,不得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3

评审内容:投标人服务期满后,如不续约的离岗承诺;服务期满,后续配送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蔬果类服务的承诺;其他原因需短期配送服务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蔬果类配送服务的。

严格按要求提供承诺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5

评审内容: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内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

(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对未能达到管理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4)严格按照定价标准进行履约服务。

3

综合实力

33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1)​ 评分内容:

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为初级农产品(调味品类等)销售或配送等相关范围,得5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为初级农产品(调味品类等)销售或配送等相关范围,得5分;

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为初级农产品(调味品类等)销售或配送等相关范围,得5分;

4.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为初级农产品(调味品类等)销售或配送等相关范围,得5分;

5.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调味品类等相关的购销售后服务,得50分;

6.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调味品类等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得3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3

(一)评分内容:

1.考察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服务时间为准)干货调料类食材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供应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5分,以此类推,最多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

(一)评分内容:

1.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得50分

2.具有高级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得50分

(二)评分依据:

1. 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关键页信息、职业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9

(一)评分内容:

1.提供至少不低于6人的跟车送货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且具有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配送的相关工作经验,得30分;

2.具有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至少1名或以上,得7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相应人员简历及有效期内健康证扫描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服务本项目的车辆(50分)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箱式货车2台,得25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箱式货车3台或以上,得50分;

(3)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自有车辆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行驶证及购买发票(或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提供车头完整照片(含车牌码)、车身照片、车内部照片;

2.租赁车辆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行驶证及租赁合同扫描件(或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提供车头完整照片(含车牌码)、车身照片、车内部照片;

3.以上两种车辆单独计算或者合并计算均有效;

4.提供不全或不清晰、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材料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投标人仓储面积(50分)

(1)仓储面积具有自有或者租赁仓储面积达3000㎡,得10分,每增加1000㎡加15分,满分50分,无仓储面积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自有仓库提供产权证;

2.租赁仓库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扫描件;

3.以上两种仓库单独计算或者合并计算均有效,未提供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7

环保执行情况

2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8

服务网点

3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