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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金华市金东区文化体育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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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8

项目概况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现场或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2020-SB2492-ZFCG106-2(202006085)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书(临 [2020]521号)

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77万元

最高限价:77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数量

单位

1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阐述。

1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同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保存)。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 月8日至2020年7 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特定资格要求中资料复印件、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 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jhygzb@qq.com,联系电话:0579-83180811)

注:该项目随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本项目不接受“政采云系统”线上报名,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且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提交资料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7月29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二)潜在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三)本项目不允许进口设备参与。

(四)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金华市康济南街368号金东区水务大楼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217664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联系方式:0579-83180811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579-83180768

(四)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金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9- 82171621


附件信息:

  • 2020金东教体食堂设备2492-2(定稿).doc

    1.3M

  • 领取文件登记表(新).doc

    39K

公开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

编号:YG2020-SB2492-ZFCG106-2

项目: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备案单位:金华市金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 购 人: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二〇年六月


招 标 文 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前附表

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开标、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现场或邮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2020-SB2492-ZFCG106-2(202006085)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书(临 [2020]521号)

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77万元

最高限价:77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数量

单位

1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阐述。

1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同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保存)。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 月8日至2020年7 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特定资格要求中资料复印件、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 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jhygzb@qq.com,联系电话:0579-83180811)

注:该项目随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本项目不接受“政采云系统”线上报名,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且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提交资料获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7月29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二)潜在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三)本项目不允许进口设备参与。

(四)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金华市康济南街368号金东区水务大楼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217664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联系方式:0579-83180811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579-83180768

(四)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金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9- 82171621


第二章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

工期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同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3

中标服务费: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按预算金额1.5%计取的中标服务费,不足4500元按4500元计收。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4

投标文件组成:单独密封的技术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单独密封的价格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

5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29 日09:30止,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室(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

7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29 日09:30 止,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室(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

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

评标结果公告: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10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1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以转账或保函的形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退还。

12

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后90天。

13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77万元

14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15

备注:当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前附表规定不一致时,以前附表规定为准。


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一)本项目为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学生食堂设备的采购。

(二)投标人参加报名后,必须就招标文件中全部设备(服务)进行投标(要约)。

(三)投标人在取得中标资格后,须负责设备的配送、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与中标设备有关的附随服务工作。本次采购的项目为 “交钥匙工程”。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为 履带式洗碗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或同品牌核心产品)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二) 履带式洗碗机 推荐品牌超胜、乐鹰、威顺、霍巴特、亨德。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优于所明确品牌的产品参与。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参考图片

臭氧发生器

外壳采用不锈钢制,316不锈钢内电极,风冷散热系统,智能定时

规格:310×255×505mm

电压/功率:220V/140W

冷却方式:风冷

活氧产量:5G/H

履带式洗碗机(核心设备)

1、机器传送带速度无极变速可调,最大速度:≥3.6米/分钟。

2、由入口区、主洗1区、主洗2区、预漂洗区、清水漂洗区、烘干1区、烘干2区、出口区8个部分组成;机器采用模块化设计.尺寸要求≥5300*1000*2100mm;进端长度≥900mm,主洗区长度≥800mm*2,漂洗区长度≥600mm,烘干区和出口区长度≥1900mm。

3、机器总功率≤66kw;电加热总功率≤72kw;漂洗耗水量≤400升/小时;清洗量≥5000个/小时。

4、主洗区均由5根上洗涤臂和4根下洗涤臂组成,使用55—60℃的循环水在高压下清洗污渍;高温漂洗区由上下各2根漂洗臂组成,使用82—95℃的高温清水进行消毒;洗涤臂采用内凹8字形喷嘴,避免残渣堵住喷嘴,提高餐具跟水流的接触面积,保证360°喷淋无死角。

5、整机由多个可拆卸模块组合而成,每个模块都能方便的单独拆卸,并且单个模块长度不超过1.1米(浸泡池除外)。

6、水泵,电机,电热管,水位开关,电磁阀等核心部件,需具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上须有CQC标记。

7、在机器前端设有启动暂停开关,操作简单。入口区配置抽屉式接渣过滤装置,并且抽屉滤网在机器运行过程中能取出清洁。

8、整机采用触摸屏操作、PLC控制、物联网远程监控、手机远程监控、自动检测、自动修复、自动进水、自动加热,操作简单,简单易学,多台手机同时通过4G联网控制,连接方式可随时切换有线、无线WiFi、2/3/4/5G手机。

9、出口区末端配置限位开关,当洗涤完毕的餐具触碰限位开关后,机器传送带停止运行。

10、该设备电器原件须用施耐德电器(交流接触器、中间继电器、马达断路器、空气开关、小型断路器、急停按扭、停止按扭、启动按扭)。

11、所投洗碗机厂家具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认证中心官网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含网站)。

12、所投洗碗机依据GB4706.1-2005和GB4706.50-2008标准,在正常工作温度下,输入功率与额定功率的偏差不应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偏差极值:+15%),防水等级达到IPX4以上(须提供投标产品由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CNAS”标志)。

13、所投洗碗机具有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责任险保单。

14、所投洗碗机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GB14934-2016标准针对洗碗机清洗过碗碟的大肠菌,沙氏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游离余氯的检测报告。

15、所投洗碗机具有五星级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

16、所投洗碗机风扇要求防水等级IP68(提供检测报告相关证明)。

大泡池

采用304不锈钢板制造,面板、

斗厚δ=1.2mm,配落水器及栏渣片。

规格:1500*1000*850mm

备注:3-5项为履带式洗碗机配套设备。2-5项统称为洗消设备。一套洗消设备包含:一台履带式洗碗机、一台大泡池、一套洗碗机分配器、一套专用洗涤剂和吹干剂。

洗碗机分配器

配套洗碗机

专用洗涤剂和吹干剂

专用洗涤剂和吹干剂须符合Q31/0117000732C001-2018的技术指标要求,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须有CMA,CNAS标记。

电蒸饭车

1、整机柜体全部采用304不锈钢优质板材制作,包括内部全不锈钢加强。箱体任何部位都用吸铁石测试无磁。保证长期使用结构安全可靠,无腐蚀现象。

2、全不锈钢手轮式铸造铰链,每门四副铰链,每副铰链都可单独松紧密封。铰链螺丝焊接螺母,长期使用螺丝无松动滑牙现象。

3、304材质加长双u型优质发热管,如发生干烧15分钟内仍可继续使用。

4、自动进水功能。浮球304材质。

5、蒸饭时箱内承受650帕微压状态,自动泄压。

6、柜体采用高密度保温材料,使用过程中外壳表面温度在50摄氏度以内,不烫手。

7、配24只600×400×48mm不锈钢蒸饭盘

规格:24盘

电压/功率:380V/12KW*2

电热水器

外型新颖;具有防干烧功能;采用全包围技术结构及聚氨酯发泡保温;双层盖防蒸汽滴水;

全自动控制,配开水器底座

产品材质:304不锈钢 水龙头数:2个

生产率(出水量):120L/H;

电压:380V

功率:12KW

双眼电磁炉灶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制作,台面板厚1.2㎜,侧板、后板、围板1.2㎜;灶体面板不锈钢液压拉伸成型,IGBT采用德国英飞凌SK4系列,MIS系列整流桥,创格电容,磁控档位开关采用西门子,法国施耐德接触器,大锅Φ800,中文显示故障原因。

电压/功率:380V/20KW*2

规格:2000×1100×800

电蒸汽消毒柜(内配6个消毒框)

1、整机柜体全部采用304不锈钢优质板材制作,包括内部全不锈钢加强。箱体任何部位都用吸铁石测试无磁。保证长期使用结构安全可靠,无腐蚀现象。

2、全不锈钢手轮式铸造铰链,每门四副铰链,每副铰链都可单独松紧密封。铰链螺丝焊接螺母,长期使用螺丝无松动滑牙现象。

3、304材质加长双u型优质发热管,如发生干烧15分钟内仍可继续使用。

4、自动进水功能。浮球304材质。

5、蒸饭时箱内承受650帕微压状态,自动泄压。

6、柜体采用高密度保温材料,使用过程中外壳表面温度在50摄氏度以内,不烫手。

规格:1050×720×1420mm
电压/功率:380V/12KW*2

1

电饼铛

额定电压:~220V/~380V

额定频率:50Hz

温度调节范围:0℃-250℃

限制温度:310℃±20℃

防水等级:IP×4

额定输入功率:5kw

外形尺寸(mm):810×660×750

1

冰柜

外形尺寸(mm):1160*600*835

总容积:305升

净重:45kg

制冷方式:直冷

耗电量:0.79KW.H/24H

冷冻能力:11kg/12h

温度范围:-26℃~0℃

1

热风消毒柜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1.0㎜,其它0.8㎜,消毒柜内、外及碗篮不锈钢制

电压/功率:220V/4.4KW

规格:1310×630×1850

1

四门冰箱

圆角设计、典雅美观侧板发泡到顶

采用品牌压缩机,品质可靠蒸发器全铜管设计,高效防腐蚀环保无氟制冷剂,稳定制冷超厚节能环保层,防冷量外泄可拆卸门封条自动回归门功能

可更换式弹簧铰链箱体竖内角圆弧设计

电源:220V/50Hz

功率:850W

温度范围:-6~-15/-5~+10℃

规格:1220*690*1887MM
温度范围:-6~-15/-5~+10℃

规格:1220×692×1910MM

1

电蒸汽发生器

规格:920/620/1160mm(长宽高)。

功率:48Kw。

蒸发量:(Kg)64。

保和温度:151度。

压力:0.4mPa


三、采购清单

学校

设备名称

数量

1.实验中学

臭氧发生器

1台

2.孝顺初中

洗消设备

1套

3.曹宅初中

电蒸饭车

2台

电热水器

1台

4.仙桥初中

洗消设备

1套

5.澧浦初中

洗消设备

1套

双眼电磁炉灶

1台

6.源东学校

双眼电磁炉灶

1台

7.曙光小学

洗消设备

1套

8.傅村小学

洗消设备

1套

9.孝顺小学

电蒸汽消毒柜

2台

电饼铛

1台

冰柜

1台

10.让河小学

电蒸汽消毒柜

1台

11.岭下小学

热风消毒柜

1台

12.东湄小学

双眼电磁炉灶

1台

13.澧浦小学

双眼电磁炉灶

1台

14.东湖小学

电蒸饭车

1台

15.灵岳小学

四门冰箱

1台

16.潘村小学

电蒸汽发生器

1台

17.官田小学

电蒸汽消毒柜

1台

四、工期及施工要求

(一)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申请验收。交货地点接采购人具体通知。

(二)中标人在安装施工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现场指挥。中标人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三)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设施及人员的安全。安装施工过程中如对采购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中标人须负责赔偿或按采购人要求免费修复。

五、质量、售后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原装(全新未曾使用)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凡涉及国家强制性检测的设备或部件须提供3C认证文件及其他检测证明文件。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证件齐全、保证质量,操作系统软件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附件与中标设备兼容匹配。

(二)质量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设备质量及施工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合格要求。

(三)售后服务

1.质保期: 2年。投标人如有额外延长的质保期,需技术标书中予以明确承诺,延长的质保期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质保期满后中标人须继续履行质保义务,维护费用另行协商。

2.响应时间:在质保期限内,接到用户报修电话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12小时内修复。若无法按规定时间及时修复的须根据使用单位要求提供同款备用设备。

3.中标人未能按投标要求响应的将按规定扣除履约保证金。未能及时上门的扣除100元/次,未能及时修复的扣除200元/次,未能按要求提供同款备用设备的扣除500元/次。

(四)技术服务:要求中标设备随机资料需齐全,备品备件齐全有效。中标人对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人数不少于二名。投标人如额外增加培训名额或进行厂家培训的,需技术标书中予以明确承诺。

(五)★该项目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付款方式

(一)中标后,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以转账或保函的形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退还。

(二)在所有货物交货完毕,安装并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三)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一)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2.“投标人”系指经报名合格,允许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招标活动的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食堂设备、备品备件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详见数量及技术需求明细清单,招标文件中亦称为“货物”或“产品”。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送货、质保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根据合同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与货物(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6.本次所采购的货物由“货物”和“服务”组成。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

(五)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六)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详见须知前附表)。

(七)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九)特别说明: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或同品牌核心产品)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如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则以价格低者推荐为中标人;如出现评审得分、报价均相同时,则以技术得分高者推荐为中标人;如出现三者得分均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或同品牌核心产品)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十)现场踏勘

1.不组织集中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十一)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2)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质疑函须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5.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二、招标文件的编写

(一)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定中标人,待技术分评定后,再进行价格的评分。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前附表

3.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4.投标人须知

5.开标、评标办法及标准

6.合同范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 投标人如认为公开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书和价格标书。价格标书和技术标书须分别制作密封,技术标书(含资信与技术)内不得含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价格标书的组成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及《产品说明》(如有);

5.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技术标书的组成

1.资格审查证明文件(须按顺序放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未提供齐全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文件无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的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开标之日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质证书。

2.投标声明书。

3.产品配置参数明细表(均不含报价)。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服务条款响应表。

6.投标人单位情况表。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8.服务计划书(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其他服务措施及承诺)。

9.资信文件(如有):

(1)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

(2)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3)产品认证或检测报告;

(4)产品说明图册(如有,可单独提供,必须与技术标书正本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图册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

10.同类业绩证明(如有,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1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及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其他材料。

(二)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三)投标人拟投的货物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技术参数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技术标《技术规格响应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验收条件。

(四)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承诺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一致时,则必须在技术标《服务条款响应表》中予以明确。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以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条件。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货物报价清单及技术要求填报投标价格。

2.投标总报价系指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中标后的设备价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劳务、管理、售后、培训、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根据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结合市场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报价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1)因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市场供求关系引起的各种材料、货物的价格调整。

(2)其它各种风险和费用。

4.技术若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中所提供的货物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可以视其为投标人予以采购人的投标优惠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5. 本次招标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拾柒万元整(¥770000 .00元)。

6.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7.扶持政策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产品说明”,否不予扣除。

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计算公式:小型和微型企业评审价格=符合小微企业产品的报价×(1-6%)

注:①中型及以上企业或由中型及以上企业提供的货物服务不享受以上优惠;②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六)履约保证金

1.按合同总金额的5%计收,以转账或保函的形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2.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中标人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他人的,采购人将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将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的管理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或其他不当利益,一经查实采购人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合同。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6. 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后退还。

(七)投标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单独密封包装的技术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单独密封包装的价格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与副本允许合并密封)。密封包装上须标记“投标文件名称(技术或价格)、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序号(如有)、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及于XXXX年XX月XX日XX:XX之前(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字样

(二)投标文件的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的副本可复印。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三)未按规定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四)相关原件(如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将不予接收(原件放置在档案袋中,可不用密封)。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一)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无论何种原因造成都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所有投标文件均推荐使用胶装订本,包括价格标书,技术标书。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一)开标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代理机构在开标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三)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

(一)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审查文件不齐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应签字盖章而未签字盖章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4.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二)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差异并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确属的;

4.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如有)参数与其投标文件承诺明显不符的;

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条款的;

8.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10.投标文件的技术标书中含有本次投标报价内容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三)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报价口径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投标人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二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4.投标报价明细表总价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的;

5.投标报价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人拒绝修正的;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四)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第五章 开标、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开标准备

(一)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委托的代表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标少于3家且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具有竞争性的;

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三)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二、开标程序

(一)开标会由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三)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四)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五)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技术标外包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送入评标室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后存档不予退还。

(六)技术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七)由主持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投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或者服务项目名称),以及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八)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监标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九)开标会议结束。

三、评标

(一)评标组织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统一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提供的资料不得作为评标依据,但应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证明、说明不在此列。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使其成为实质响应的投标。

(三)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性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代理机构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代理机构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标办法

(一)评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先开技术标,评定计算技术分后再开价格标。技术和价格相加得分数值最高的投标人,将取得中标资格。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三)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技术评分明细表》。

五、评标计算

(一)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细则的规定和内容进行评分,其中:

1.技术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委(五名或以上单数)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书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计算方法为: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2.价格分:评分应在报价口径(报价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一致的评标价基础上进行。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或漏算,不得调整。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报价进行仔细查阅、分析与计算,并由监标人进行检查复核。本次价格分的评定对象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总报价。

3.价格评分、技术评分均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以上二部分得分的总和。

(二)技术标评审部分(满分70分)

技术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及分数

分值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投标人填报的《产品配置参数明细表》的核心设备(履带式洗碗机)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性(除第6、12-14、16项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6分,凡存在负偏离的每个小项扣2分,扣完为止。

16

投标人填报的《产品配置参数明细表》的其他设备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凡存在负偏离的每个小项扣1分,扣完为止,实质性正偏离的每个小项加1分,最高加5分。

10

设备质量承诺

履带式洗碗技术参数12-14、16条每项得1分,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或与复印件不符的不得分。

4

对投标产品中的食品接触产品(履带式洗碗机、电蒸饭车、电蒸汽消毒柜、双眼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打分,每个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同种产品不重复计分)

4

投标人情况

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情况。由评委自行判定,酌情打分。

3

履带式洗碗机的水泵,电机,电热管,水位开关,电磁阀等核心部件,需具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上须有CQC标记。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

5

投标人2017年6月1日以来具备同类食堂设备业绩(含履带式洗碗机),每项业绩按0.5分计算。最高计算到2分。

投标人2017年6月1日以来具备同类食堂设备业绩(可不含履带式洗碗机),每项业绩按0.5分计算。最高计算到1分。

同笔业绩不重复计分。

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属于无效业绩、或未按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该笔业绩均不予计分。有效业绩以评标委员会集体判定为准。

3

服务计划书

拟投履带式洗碗机生产商自有生产线及装备的拥有状况,生产车间有序、生产装备配置齐全、先进的得3分,其余情况酌情扣分。须提供现场照片,中标后如有需要采购人将对现场进行勘察,如发现投标情况不符将取消中标资格。

3

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内容。根据投标人的质量控制标准、制作工序、成品质检、保证紧急送货承诺等情况,酌情打分。

3

供货保证措施及承诺内容。根据项目实施人员数量、配置的合理性、配送设施等情况,酌情打分。

3

根据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酌情打分。

2

本地化服务:投标人在金华市区内具有服务网点的得2分,在金华地区的得1分。

自有服务网点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授权服务网点须提供授权网点营业执照及委托协议。

2

售后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情况。方案完整、可行性强的得3分;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1-2分,其他得0-1分。

3

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3

质保期在2年基础上,每增加6个月加1分,最高加2分。

2

售后服务机构及专业维保人员的配备:3名得1分,每增加1名加1分,少于3名不得分,最高得2分。

需要人员在投标人处缴纳的2020年连续至少三月社保证明。

2

政策分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根据其重要性每符合一项得0.5-1分,最高可得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

上述评分项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书面承诺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所有外文版本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文版本的翻译件。

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书面及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书面及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提供的书面及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完整的投标响应信息的均不给分。

任何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书面及证明材料缺失、字迹模糊无法分辨、内容错漏的情形,均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评审项失分。

(三)价格标评审部分(满分30分)

1.公开唱标的投标报价,将作为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得分的唯一依据。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审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各投标人价格得分的计算公式为:(评审基准价÷各投标人的评审价格)×30分。

注:根据相关扶持政策的规定,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有效投标人,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6%的价格扣除,以确定该投标人最后的评审价格。

小型和微型企业评审价格=符合小微企业产品的报价×(1-6%)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总分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技术得分 + 价格得分(所有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六、确定中标人

(一)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评分的情况,推荐得分高者为中标人,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情况时,则以价格低者为中标人;如出现总得分、价格相同时,则以技术分高者为中标人;如出现三者均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三)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授予合同

(一)中标通知书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的7个工作内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签订合同

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按指定的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或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签合同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的,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将中标权授予排名次之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一)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成员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二)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三)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外泄。

(四)采购人、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五)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六章 合同范本

(本合同为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但不允许偏离招投标文件)

XXX项目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甲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乙方为 项目的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结合项目实际,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可附清单)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元)。

三、技术资料

(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二)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一)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一)交货期:

(二)交货地点:

九、付款方式: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按招标文件或优于招标文件的承诺执行)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按招标文件或优于招标文件的承诺执行)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二、调试和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 个工作日内验收。

(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四)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五)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进口的原材料需提供相关进口证明材料(如有)。

十三、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三)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四)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五)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六、诉讼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将争议提交 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合同的组成部分及其解释顺序如下: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招标文件及附件;

(四)投标文件及附件;

(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补充协议。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四)本合同壹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备案及资料归集)

十九、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外包装密封封面格式:(参考)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序号(如有):

投标文件名称:技术或价格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二、技术(价格)文件封面格式:(参考)

正本或副本

技术文件或价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序号(如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评分索引表

序号

项目

审查标准

页码

1

资格审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