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万江街道保障惠民中心食堂膳食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万江街道保障惠民中心食堂膳食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万江街道保障惠民中心食堂膳食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国东莞万江街道栏目、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4-202007-0420101-0001

项目名称:万江街道保障惠民中心食堂膳食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436,464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万江街道保障惠民中心食堂膳食配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服务对象:保障惠民中心的行政人员和绿化环卫专业队提供早午晚餐膳食配送服务。

3.1.2行政人员(总数约167人)

3.1.3绿化环卫专业队(总数约70人)

3.1.4采购预算金额(元):项目预算为9436464元,服务期3年。上述金额为估算金额,实际金额以实际采购为准。

3.2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3中标人的供货价应包含交给采购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允许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13 日至 2020 年 07 月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东莞万江街道栏目、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站下载

售价(元):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到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万福路83号

联系方式:0769-22271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徐屋街10号

联系方式:0769-21661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769-2166180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13日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报名登记表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年 月 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组编号序号项目资料要求备注1营业执照复印件2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登记表原件3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出具的资料(如有)复印件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非企业法人报名须携带)复印件投标企业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办公电话手机电话电子邮箱资料提交情况□ 齐全 □ 不齐全 签名 注:1.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本表“资料提交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登记单位无需填报,由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审核后填写。 1 东莞市万江街道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441900-4-202007-0420101-0001 项目名称:万江街道保障惠民中心食堂膳食配送服务项目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2020年7月13日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0 一、总则...............................................................................................................................11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 2. 资金来源...........................................................................................................12 3. 投标费用...........................................................................................................12 4.适用法律.............................................................................................................12 二、招标文件.......................................................................................................................13 5. 招标文件构成...................................................................................................13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4 8. 投标文件的组成...............................................................................................14 9. 投标文件的编制、盖章、签署、密封和标记...............................................14 10.投标报价...........................................................................................................15 11.投标有效期.......................................................................................................1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12.投标截止...........................................................................................................16 13.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6 五、开标及评标...................................................................................................................17 14.开标...................................................................................................................17 15.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7 1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8 17.投标无效...........................................................................................................19 18.比较与评价.......................................................................................................20 19.废标...................................................................................................................20 20.保密原则...........................................................................................................21 六、确定中标.......................................................................................................................213 21.确定中标候选人...............................................................................................21 22.采购任务取消...................................................................................................21 23.中标结果发布...................................................................................................21 24.签订合同...........................................................................................................22 25.履约保证金.......................................................................................................22 26.中标服务费.......................................................................................................23 27.融资担保...........................................................................................................23 28.廉洁自律规定...................................................................................................23 29.质疑与接收.......................................................................................................19 23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36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5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604 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5页 共86 页 投标邀请函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以下简称“招投标所”)受东莞市万江 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4-202007-04201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万江街道保障惠民中心食堂膳食配送服务项 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总预算:9,436,464.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包 组 具体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期 A 万江街道保障惠民中心食 堂膳食配送服务项目 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 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证明文件(允许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 的授权书),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 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第6页 共86 页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5.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时间、获取网址及方式 6.1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止 6.2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中国东莞万江街道栏目、东莞市政府采 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6.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以及相关附件,下载 文件均不收费。 七、投标人报名事宜 7.1 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7月13日起至 2020年7月2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报名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7.3 报名资料: 7.3.1 因东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与东莞市公共资源企业库进 行资源整合,并统一由市公共资源招投标所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的 建档入库管理工作。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档入库的, 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入库路径:1.东第7页 共86 页 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 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各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 及时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所联系。入库信息管理联系人:杨琳, 联系 电话:0769-28330677,系统技术人员:姚会奇,联系电话: 0769-28330604。);登记报名时须提供“万江招投标服务所登记表” 和登记表中要求携带的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已在东莞政府采购网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档入库的,登 记报名时须提供“万江招投标服务所登记表”和登记表中要求携带的 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 构代码证。 7.3.2 省网注册: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 事指南链接: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完成注册 登记,咨询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83345601。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事宜 8.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9:30时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8.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 号楼1楼会议室。 8.3 签到事宜: 8.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 到; 8.3.2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并在签到时 向招标所现场工作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投标保证金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8页 共86 页 采购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22271882 联系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邮编:523000 招投标所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769)21661806 邮箱地址:wjzbs@foxmail.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邮编:523000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2020年7月13日第9页 共86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如与供应商须知存在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采购人: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万福路83号 采购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22271882 2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业务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769)21661806 3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4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5 本项目分包情况:无 6 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 唱标信封:1份(单独密封包装)。 7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8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2家 9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10 踏勘现场:本项目采购人集中安排现场踏勘时间为:2020年7 月24日09:00-10:00。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踏勘现场,潜 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与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 发生的费用。逾期采购人将不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22271882第 10页 共86 页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第11页共 86页 一、总则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 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 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 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1.5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 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 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7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 下: 1.7.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投标。 1.7.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7.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7.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 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 部分的内容提交。 1.7.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第 12页 共86 页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7.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 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7.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 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8 对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 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 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 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 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9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 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0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 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 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 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邀请。 2.3 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 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 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第 13页 共86 页 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 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分7章,内容如下: 第1章投标邀请 第2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3章供应商须知 第4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5章用户需求 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 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 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 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 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招投标所。 6.2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 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投标所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投标所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 告。 6.3 招标期间,供应商有义务上网查看,澄清公告一经上网发布,第 14页 共86 页 即视为送达。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6.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 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 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招标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 行投标,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7.2 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所列的所有 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7.3 无论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均应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7.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 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和唱标信封。 9. 投标文件的编制、盖章、签署、密封和标记 9.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 件。 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要求盖公章、签名或盖私章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字或 加盖私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套投 标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法定代表人若委托其他人员 作为投标负责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第 15页 共86 页 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或加盖私章)。 9.3 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可按 每个包组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或者将所投包组的内容在同一套投标 文件编制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包组的投标内容。 9.4 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 律责任,并接受招投标所、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 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9.5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 包装。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的字样,并在密 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私章)。 9.6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 采购编号:; (2) 项目名称:; (3) 供应商名称: ; 9.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 供应商负责。 9.8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第9.5款、第9.6款要求密封的,将被 拒绝接收。 10.投标报价 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2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0.3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 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 16页 共86 页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 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可根据实 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 效期。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截止 12.1 供应商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 交到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 12.2 采购人和招投标所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 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投标所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 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3.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的或者传真、电传的投标 文件,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将拒绝接收。 13.2 采购人或者招投标所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 回执。 13.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 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和招投标所不接受供应商主 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3.5 至投标截止时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采 购人和招投标所拒绝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和 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外收到的投标文件; (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第 17页 共86 页 收到的所有未被开启的投标文件; (3)按本须知第13.3款规定提交书面撤回申请书的投标文件; (4)未按本须知第9.5、9.6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及评标 14.开标 14.1 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 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开标会由招投标所主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 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 出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4.2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招投标所工作人员当众拆 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 内容。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4.3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 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4.4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 人、招投标所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 或者回避申请。 15.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5.1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 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 标;进入评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5.2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招投标所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 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 据。第 18页 共86 页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 资格审查的依据。 15.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 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1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16.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6.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 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16.2.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 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 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 后的报价按照16.2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 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 19页 共86 页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4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 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 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 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6.5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将在供 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的,按第16.4条规定处理。 16.6如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强制 采购清单品目范围内的(通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打 星号部分产品),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截图(查询的证书编号与投标文件提供的认证证 书编号应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无效 17.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 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 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 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 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第 20页 共86 页 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 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来决定投标的响应性。 17.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提交投标文件数量不足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和盖章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带“★”要求的;(本条款适用 于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有★号条款的情形)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属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18.比较与评价 18.1 经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 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内容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 价。 18.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本项目采用综 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18.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 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6-10% 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9.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第 21页 共86 页 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保密原则 20.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0.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 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 六、确定中标 21.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向采购 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并编 写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 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2. 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 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中标结果发布 23.1 招投标所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 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及招 标文件。 2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 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3.3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投第 22页 共86 页 标所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24.签订合同 24.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 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 24.2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4.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 政府采购合同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省政 府采购网)进行公开;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 24.4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 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 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 得再次分包。 25.履约保证金 25.1 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 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 行转账或者以专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缴交。 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非东莞 市范围内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 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 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2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采购人 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第 23页 共86 页 26.中标服务费 招投标所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27. 融资担保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 通知》(东财[2018]189号)规定,中标人可以选择是否采取信用担 保融资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各供应商可自主决定 是否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并选择担保机构提供的任何一种信用担保 品种,财政部门、招投标所、采购人不得进行干预。 28. 廉洁自律规定 28.1 招投标所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 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28.2 招投标所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 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 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9.质疑与接收 29.1 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 日,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 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 质疑函。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 法等内容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 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向采购人或招投标所 提出。 29.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质疑函。 29.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 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9.4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 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第 24页 共86 页 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 后果。 29.5 采购人、招投标所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 25页 共86 页 附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如需)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 _月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 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__日前 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 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 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 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 数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币种为_____。(即主合同履约保证 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 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__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 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第 26页 共86 页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 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 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 供_________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 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 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____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 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 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 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 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 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 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 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 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 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 任。第 27页 共86 页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 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 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第 28页 共86 页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第 29页 共86 页 1.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节能环 保产品投标的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 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1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 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 1.2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 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 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 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应当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且投标产品含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时,其 小型、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价=投标报价-小型、 微型产品投标报价×6%。 1.5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须 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或以上,且须在联合体协议和小型或 微型企业声明函中书面约定,其价格将给予2%的扣除,即:评标价 =联合体投标报价-联合体投标报价×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第 30页 共86 页 企业的按照上述相关规定给予其价格扣除。 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1 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 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对招标 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各供应商。 2.2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 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 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3 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 3. 投标文件的评审 3.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投标所应当依法对 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3 当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 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本项目采购失败。 3.4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第 31页 共86 页 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4.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 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2 商务评价: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 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4.3 技术评价: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 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 评分比重如下: 5. 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标准:(总分:10分)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价格评估得分采 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即最 大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最大下浮率)/(1- 投标下浮率)]×100%×10; 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总分:90分) 序 号 评分内容 分 值 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总分:34分)第 32页 共86 页 1 质量体系 12 分 投标人具备以下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证 书,每提供一种体系认证得1.5分,本项满分 12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体系认证 证书 6、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 GB/T31950-2015) 7、AAAAA 级服务水平认证证书(如: RB/T309-2017) 8、绿色供应链认证证书(如:Q/DST001-2020) 注:须提供上述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 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按要求提供或没 有提供不得分。 2 业绩 14 分 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食材配送项 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14分。 (其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学校) 的业绩最高得8分,其余业绩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时间以合同履行时间为准,总公司分 公司视为同一单位,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没 有按要求提供或没有提供不得分。第 33页 共86 页 3 后勤保障 能力 8分 1.投标人具有5000平方(含)以上配送场所的, 得5分。 注:须提供其配送场所的使用权证明,如产权 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资料需加盖投标 人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在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所内配置 300平方(含)以上的自有食品冷藏库的,得3 分。 注:须提供其食品冷藏库的使用权证明文件(产 权证明或建设冷藏库的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没有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分(总分:56分) 1 项目实施 方案 25 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产品 质量保证方案、采购人仓储场所总体设计方案、 配送安排)进行评分: 优:实施方案具体完整、科学合理,配送步骤 清晰、操作性高,得25分; 良:实施方案不完整、基本合理,配送步骤基 本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得12分; 差:项目实施方案不完整、不合理,配送步骤 不清晰,不具有基本操作性的,得5分; 注:未提供上述方案,得0分。第 34页 共86 页 2 应急保障 措施 5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 措进行评审: 优: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非常全面、 科学的,得5分; 良: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基本全面、 合理的,得3分; 差: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不全面、具 体的,得1分; 注:未提供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得 0分。 3 食品安全 管理 9分 1.根据投标人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分,包括农药 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污染物残留、 卫生学指标(微生物)五类检测,每提供1种 设备得1分,本小项满分5分。 注:须提供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与具备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 检测机构有合作的: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 月)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不同类型(如蔬菜 瓜果类、粮油类、肉类、干货、冻品、饮料等) 的食堂食品材料的合格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 得1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须提供与CNAS认证机构合作的证明文件及 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 有提供不得分。第 35页 共86 页 4 服务队伍 情况 9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 理员证书的每个得1.5分,具有中级食品安全 管理员证书的每个得0.5分,本小项满分6分。 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按最高职称计算。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食品检验工证书 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 止日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 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 5 车辆情况 8分 为确保项目实施,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厢式运 输车辆(自有或租赁)数量情况进行评分: 1.自有车每台得0.5分,租赁车每台得0.4分, 本小项满分4分。 2.自有或租赁配送车中含有冷链配送车的,每 辆得0.5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租 赁合同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第 36页 共86 页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第 37页 共86 页 第一部分 商务需求书 序号 条款名称 说 明 1 服务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 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0% 结算时统一采用以下方式计算费用: 供货价=(1-下浮率)*基准价 基准价确定方式:中标人供货价按东莞市发展和改革 局网站最新价格为基准价;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 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中标人到周边肉菜市场(简 沙洲市场、蟹地市场、万江中心农贸市场)参考同类 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基准价。 4 付款 方式 货款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在中标人完成农副产品供 货并验收合格后根据送货清单实际采购数量计算出当 次货款总额。特殊情况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整结算 周期。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结算要求(含相关格 式要求等)提供采购人所需的结算资料(含但不限于 发票、统计清单、验收清单、银行账户资料等)。甲 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的约定账户,不 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如乙方需变更账户,必须经 双方书面同意确认方可变更。 4 合同条款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条款。第 38页 共86 页 第二部分 技术需求书 1.项目总体要求 1.1服务对象:保障惠民中心的行政人员和绿化环卫专业队提供早午 晚餐膳食配送服务。 1.1.1行政人员(总数约167人) 工作日早餐、午餐就餐人数约159人次/餐,晚餐就餐人数约50人 次/餐,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餐标:早餐11元/餐,午、晚餐各27 元/餐。 节假日早餐、午餐和晚餐就餐人数约50人次/餐,具体数量以实际 为准。餐标:早餐11元/餐,午、晚餐各27元/餐。 1.1.2绿化环卫专业队(总数约70人) 工作日节假日早餐午餐和晚餐就餐人数约70人次/餐,具体数量以 实际为准。餐标:早餐5元/餐,午、晚餐各15元/餐。 1.1.3采购预算金额(元):项目预算为9436464元,服务期3年。 上述金额为估算金额,实际金额以实际采购为准。餐标价包括:食 材、调味料等费用。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 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4中标人的供货价应包含交给采购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购置 费、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并 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 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采购人的服务供应,中标后不得拒 绝采购人分配的任务。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 服务要求或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或中标人的资质在服务期 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采购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 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和食品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采购人及第 39页 共86 页 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 产品合格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4.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一份以采购人为受益人、额度不低于人 民币100万元的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承保期限不短于3 年。(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针对此条款提供承诺,承诺书格式自定。) 5.定价原则及周期 5.1 基准价确定方式:中标人供货价按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 新价格为基准价;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 由中标人到周边肉菜市场( 简沙洲市场、蟹地市场、万江中心农贸 市场 )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基准价。供货价=(1-中标下 浮率)*基准价 5.2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 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 计算。 5.3定价周期: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更新时间同步。 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1货品质量、包装要求 6.1.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 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 (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 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 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 6.1.2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 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货品。 6.1.3货品质量或包装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 或更换。 6.1.4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品种及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 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对不易购买或暂时 短缺的品种,经采购人同意,可由中标人通过其它途径采购或使用第 40页 共86 页 指定替代品替换。 6.1.5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些商品的采购或变更某类 商品的采购。 6.1.6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 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货品3次以上或提供假冒伪劣货品的, 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因中标人供应货品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部 门鉴定后,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及赔偿费等,采购人将取消 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6.2配送要求 6.2.1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 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 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 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延迟造 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 6.2.2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订单配送货品,不得随意增减数量 或改变品种。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 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 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 承担。 6.2.3一般每天送货3次,采购人在前一天确认采购订单。每次订单 不论数量多少,中标人都必须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对于临时性采购 订单,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 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 6.2.4中标人负责货品配送前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 6.2.5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 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6.2.6中标人须免费提供运送卸货服务及粗加工。(供应商须在投第 41页 共86 页 标文件针对此条款提供承诺,承诺书格式自定。) 6.3对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6.3.1投标人应制定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 不仅限于发生食品质量事故处理方法,应急人员安排、应急响应时 间等。 6.3.2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 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 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 品作退换货处理。 6.3.3中标人所供应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 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6.3.4投标供应商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 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6.4项目验收标准 6.4.1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 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中标人在接受订单 时须确认采购人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和数量。验收时,如发现数量不 足,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不 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以上 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求中 标人按时整批更换。 6.4.2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 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 用时发现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 退换货处理。 6.5考核标准 6.5.1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常 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资格复评。在半年内,中标人有2次常规 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终止其配送服务并取消其配送资格。第 42页 共86 页 6.6供货结算方式 6.6.1货款按月进行结算,结算价为采购人核定的供货价格。 6.6.2中标人每月10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 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 人的有效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转账付款方式结算。中标 人在10号之后才提供发票的,在下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 6.6.3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6.6.4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 商一致后,按另定的结算期限执行。 6.7违约处理 6.7.1针对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部分违反招标文件或合同 约定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未结货款 中扣除。情节严重的, 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 法律责任。 6.7.2中标人没有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配送的,每次违约金 1000元,且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批次所有货品。 6.7.3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货品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采购人拒 收该批次所有货品。 6.7.4中标人随意报价,导致采购人某货品定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但 中标人却不能按要求供货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6.7.5中标人供货数量与采购人订单偏差超过±10%但没有事先说明 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6.7.6中标人接受了采购人的采购订单,但不能按要求提供配送服 务,导致采购人供餐受影响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6.7.7已经定价的货品,中标人称没货,但采购人能通过常规途径在 市场、超市等场所购买到所需数量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6.7.8中标人货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的,违约 金1000元。 6.7.9中标人上述违约行为单独累计发生已达3次的,再发生时每次第 43页 共86 页 违约金5000元,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6.8其他要求 6.8.1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配合采购人到货品配送 点进行现场考察。 6.8.2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可溯源管理和追 责。 6.8.3如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提供假证照、供应假冒伪 劣产品、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配送资格等,即时取消中标资格, 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8.4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分包中的某些货品、不能提供 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 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此项下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下列各项: A.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 的。 B.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C.中标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法票据进行结算的。 D.中标人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但不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 制度或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的。 E.中标人泄露采购人的秘密的。如泄密行为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 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6.9项目实施方案 6.9.1投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产品质 量保证方案,仓储场所总体设计方案。其中仓储场所总体设计方案 包括场地平面图、食材分类储存安排计划、货架及储存器材摆放方 案及建议。 7.供应货品质量要求 7.1供应货品质量要求(肉类)第 44页 共86 页 7.1.1新鲜猪、牛、羊胴体的质量标准:颜色呈浅粉红色或浅红色。 新切断面的表面微湿,但不粘,具有每种牲畜特有的颜色。在切断 面上肉是致密有弹性的,手指压出的小窝可迅速地恢复原状。脂肪 没有酸败或油污气味。牛的脂肪呈白、黄或微黄色,并且是硬的, 在受压挤时变为粉碎状。猪的脂肪呈乳白色,有时呈淡红色,柔软 且有弹性。绵羊脂肪呈白色,并且致密。; 7.1.2猪肉颜色色红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 坚实。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7.1.3牛肉色红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或微黄色,结构紧密坚实、 肌肉纤维韧性强。外表风干、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不粘手。牛 肉的正常气味。 7.1.4羊肉颜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结构紧密坚实、肌肉纤维 韧性强。外表风干、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不粘手。羊肉的正常 气味。 7.1.5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7.1.6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 不良气味、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 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 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7.1.7肉类产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保证运输过程冷链 不中断,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7.1.8中标人要免费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并免费向采购人提供至少 一个帮厨,对产品进行现场粗加工。 7.1.9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 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 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 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 求中标人按时整批更换。第 45页 共86 页 7.2供应货品质量要求(蔬果类) 7.2.1中标人提供的蔬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品种、质量应符合采购 人要求,产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 报告》。采购人使用“农药测试卡”抽查检验蔬果农药含量,如含 量超标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7.2.2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不得腐烂或有异常 味道,不存在泥沙和异物,利用率不得低于95%。 7.2.3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蔬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 感。 7.2.4必须采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 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 7.2.5不得供应转基因产品。 7.2.6容器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 现象。 7.2.7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运载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 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 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 并记录存档。 7.2.8蔬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7.2.9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 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 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 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 求中标人按时整批更换。 7.2.10中标人需设立自有检测室或有固定的送检机构,每种蔬果每 天都要随货提供农药残留的检测报告,食品检测人员或检测机构资 料交采购人存档备查。第 46页 共86 页 7.2.11对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如农药残留超标、腐烂变质 等)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 (2)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 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 (3)中标人所供应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 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7.3供应货品质量要求(副食类) 7.3.1副食类(调味料、粮油、干货、米面粉等)必须由正规厂家生 产,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内外包装完整无变形。 7.3.2所供应货品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需要通过SC认证的 货品必须有SC生产许可证。 7.3.3颜色品质纯正,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 7.3.4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75%。 7.3.5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包装、容器清洁、干燥、牢固、透气, 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7.3.6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运载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 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 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 并记录存档。 7.3.7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 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 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 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 求中标人按时整批更换。 7.3.7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 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 7.3.8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第 47页 共86 页 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 7.3.9中标人所供应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 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7.4供应货品质量要求(冻品类) 7.4.1必须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检验合格产品,符合国家 有关卫生、质量和包装的标准。 7.4.2有保质期限的货品,其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标注保质期的70%。 7.4.3有包装的货品,包装必须完整洁净,清晰列明品牌、规格、生 产日期、净重、含冰率等相关参数。如果是散装货品,则须声明含 冰率,其中,禽畜类货品含冰率应不高于8%,冰鲜鱼含冰率应不高 于10%,其他水产类货品含冰率应不高于20%。个别特殊货品,应由 中标人与采购人约定含冰率后再供货。 7.4.4单冻货品应没有或只有少量冰屑,个体间无粘连;块冻货品内 部个体应分布均匀。不能有解冻后重新冷冻的现象。 7.4.5冻畜类应色泽均匀,肉边齐整,无血污、碎肉、碎骨,无风干 现象,解冻后有肉的正常色泽和味道。冻禽类应外观滋润,无残羽、 血污、伤斑,无风干现象,解冻后特征与鲜禽相同。冰鲜鱼应眼球 饱满突出、透明清亮,鱼鳃鲜红无异味,鱼皮完整,鳞片有光泽且 与鱼体贴附紧密,鱼体有正常的清洁透明粘液,肉质坚实有弹性, 骨肉不分离。 7.4.6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质量和规格要求供货,不能用低规格货 品充当高规格货品。货品质量或规格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必须无 条件退货或更换。 7.4.7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包装、容器清洁、干燥、牢固、透气, 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7.4.8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运载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 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 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第 48页 共86 页 并记录存档。 7.4.9中标人要免费提供运送卸货及粗加工服务。 7.4.10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 不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 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 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 求中标人按时整批更换。 7.4.11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 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 7.4.12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 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 7.4.13中标人所供应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 后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附件一 供应商月度评价表 评价部门: 供应商名称 供货种类 供货月份 评价指标 指标说明 得分 备注 送货及时性 (满分30分) 要求按时送货。 1、送货迟到,但不耽误饮食服务 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2分; 2、送货迟到,且耽误饮食服务部 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5分。第 49页 共86 页 货品质量 (满分40分) 要求货品新鲜、质优。 1、送来货品,品相一般,但都可 使用,未变质,每次扣1分; 2、送来货品,品相较差,但都可 使用,未变质,每次扣2分; 3、送来货品,剩余保质期不超过 该货品标明的保质期的70%,每次 扣5分; 4、送来货品,过期或变质,每次 扣15分。 货品数量 (满分20分) 要求按订单供应准确数量(允许误 差±5%内)。 1、±5%≤供货数量误差≤±10%, 每次扣1分; 2、±10%<供货数量误差≤±20%, 每次扣2分 3、供货数量误>±20%,每次扣3 分。 服务态度 (满分10分) 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有 问题及时改正。 1、服务态度一般,但问题及时改 正的,每次扣1分; 2、服务态度一般,且问题不能及 时改正的,每次扣2分; 3、服务态度差,且问题不能及时 改正的,每次扣3分。 是否存在 以下行为 1、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 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 要求。 1.□是 □否 2.□是 □否 综合评价第 50页 共86 页 评价人: 评价日期: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第 51页 共86 页 (本文件编排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时不需填写) 合同书 (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第 52页 共86 页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遴选文 件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物及其 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 款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食品配送服务。 二、乙方责任和承诺 (一)配送质量: 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不得有黄叶、腐烂和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提供 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2.鲜肉类来源于政府认可的正规肉联厂,保证每日新鲜,提供 肉品检验相关证明。 3.海鲜、河鲜类必须鲜活。 4.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 5.冻品类应保持良好的外观和等级。 6.粮油、调料类由正规厂商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 品卫生标准。 7.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第 53页 共86 页 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 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 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二)安全保证: 乙方严禁配送转基因或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如配送 的农副产品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而造成甲方食用人员集体 食物中毒事件的,经镇街或以上的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实,确属乙 方责任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运输要求: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 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 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 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 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 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冷冻品的运输要符合冷冻温度要求,确定 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四)交接方式: 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 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 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甲方与乙方有专人进行交接,核对货物的品种、品质、数量等,并第 54页 共86 页 核对签名确认。 (五)送货时间: 乙方应保证每天早上6:00之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配送至甲方所 在地食堂。 (六)交货地点: (七)退货处理: 对于货不对板或达不到甲方订单注明质量要求的品种,甲方 要求退货或换货的,乙方应在两小时内补送到位。对于不符合质量 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师生或其 他用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方临时加补货: 当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其他情况,应提前两小时下订单, 乙方应尽力确保供货,以使甲方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补货属零星采 购并专车配送,配送价格应依据当时采购价格定价。 (九)验收数量: 乙方应参考甲方订单数量配送,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作为货款 结算依据;乙方每次送货提供一式 三 联的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 双方签字确认,全部作为送、收货及货款结算的凭证。 (十)定价方式: 1.蔬菜、鲜肉,采用每周(7天)根据清单报价,在(7天)内 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货物价格。第 55页 共86 页 2.粮油(大米、食用调和油、调味品、干货类)采用每周(7天) 根据清单报价,在每周(7天)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货物价格。 3.核价原则(采购人参考价格原则):采购人将根据城区内市场的 市场批发价进行抽样调查,并结合城区市场的市场零售价进行综合 平均,作为采购人参考价格原则。采购人将根据成交单位的清单报 价进行核价,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均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价格调整, 核价后的最新价格经双方确认生效后开始以新的价格执行。双方约 定的供货物资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十一)售后服务: 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 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 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 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 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 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十三)、相关说明 1.成交供应商在供应商服务年限内,履行本遴选文件约定的义 务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规章制度、擅自提第 56页 共86 页 高价格或提供伪劣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低劣造成采购人损失等情况 的,采购人有权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没收采购履约担保或取消协 议服务资格等处罚。 2.因成交供应商被取消配送服务资格而造成服务单位数量不能 满足正常食堂食材配送工作需求的,采购人有权按顺序递补本次采 购排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候选单位,或通过对该项目服务单位进 行补充采购或重新采购的方式,以保证服务单位数量的正常需求。 3.成交供应商必须清楚理解: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服务 单位所能获得的服务项目数量;对此服务单位不得向采购人追讨任 何费用。 4.若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有损坏甲方的物品,乙方应照价赔偿。 5.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应 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三、甲方责任和权利 1、订货: 甲方必须在提前一天的16:00之前,以微信、QQ、电话、传真 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数量、 规格、质量和餐次等要求。 2、验收: 甲方依据订单上列明的品名、数量、品牌及质量要求进行实物 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利拒收。第 57页 共86 页 3、器具保管: 甲方配合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器具(包括但不仅限于菜筐、 油桶、洗洁精桶、豆腐板、充氧机等),如有损坏乙方的物品,甲 方应照价赔偿。 4、货款结算: 4.1供货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的货款作为风险金,待供应商处理好 过渡期的所有事务后一次性支付。 4.2双方采取先送货后结款的方式,从第一次送货之日起,采购 人每壹个月向成交供应商结清货款一次;双方应在合同有效期的每 月5日前对好上期货款(遇节假日顺延),再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双 方确认的金额向采购人出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将货款一次性 全额转入成交供应商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价格条款: 销售价格含税前高于同等级同规格的市场零售价格(含税前), 由乙方每周调整更新一次后书面呈送给甲方,当周货款严格按当周 价格表结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折扣货款,若遇台风、暴雨等自 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个别品种价格上浮较大需临时调整,乙方应 及时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上调价格。 五、合同期限:201年月日起至201年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 方继续合作而没有签书面合同的,则已形成事实合同关系,则本合 同继续有效。第 58页 共86 页 六、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质量要求送货一年内达三次或以上,经 甲方提出仍不改进,甲方可终止合同,甲方保留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的权利。 2、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甲方未将货款及时支付给乙方,乙方 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3、若送货时间超过合同规定30分钟或以上。甲方可要求乙方 赔偿当天订购货款20%的违约金。 4、协议在有效期内,因乙方提供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 物中毒事故,经镇街或以上的级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乙方责任,乙 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执行,并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5、 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 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6、在协议有效期内,若发现乙方有转包或对食品供应安全构成 威胁,经查证后,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执行和更换供货商。 7、若市场供应紧张,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供货时,甲方有权向 市场其他机构开展采购,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乙方无权对甲方的行 为提出争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本合第 59页 共86 页 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 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更外,不得解除和无故 变更合同。 2本合同正本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 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3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第 60页 共86 页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1.请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 及页码,否则可能会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要求,建议供应商双面打印投标文件。 3. 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可合并汇编成册,也可单独汇编成册。第 61页 共86 页 第一部分 唱标信封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0%。 2.基准价确定方式:中标人供货价按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新价格为基准 价;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中标人到周边肉菜市场 (简沙洲市场、蟹地市场、万江中心农贸市场)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 基准价。供货价=(1-中标下浮率)*基准价 3.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 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 4.定价周期: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更新时间同步。 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项目名称 下浮率小写 备注 下浮率大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第 62页 共86 页 第二部 价格文件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0%。 2.基准价确定方式:中标人供货价按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新价格为基准 价;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中标人到周边肉菜市场 (简沙洲市场、蟹地市场、万江中心农贸市场)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 基准价。供货价=(1-中标下浮率)*基准价 3.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 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 4.定价周期: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更新时间同步。 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项目名称 下浮率小写 备注 下浮率大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第 63页 共86 页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 元 注:1.此表乃报价表的明细表。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年月日 序号 分项名称 数量 单价 分项报价 备注 总报价第 64页 共86 页 第三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索引表 2.1资格性审查索引表 2.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2.3商务评分索引表 2.4技术评分索引表 3资格性证明文件 4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5其他文件第 65页 共86 页 1 投标函 投标函 致: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本公司确认收到贵所提供的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招标的相关 服务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本公司:(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委托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本公司进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本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 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本公司完全明白并认 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本公司同意招标 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和唱标信封份。 本公司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1、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相关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总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 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 期内失效的,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 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3、本公司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不能撤回投标或 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本公司同意按照贵所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 息或资料。 5、本公司理解贵所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贵所可能收到的投标。 6、本公司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 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 部任务。 7、本公司作为(制造商/代理商/供应商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 贵所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可 提供原件备查。 8、本公司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 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本公司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 权主张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第 66页 共86 页 9、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0、本公司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 11、本公司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12、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注:供应商不得修改本投标函的任何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投标人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联系人: 手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年月日第 67页 共86 页 2索引表 温馨提示:供应商封装投标文件前,请根据此索引表再检查一遍,以确保投标 文件完整无误!第 68页 共86 页 2.1资格性审查索引表 资格性审查索引表 备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 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证明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5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7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 见投标函 8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 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 效投标处理; / 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 69页 共86 页 2.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备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 内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 序号 自查内容 证明资料 1 提交投标文件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和盖章的 / 3 投标函已提交,并且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4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 注★号条款)无偏离的(招标文件无★号条款则不 需要提供);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5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 限价的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6 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 / 7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8 未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 70页 共86 页 2.3商务评分索引表 备注: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内容 证明文件(如有) 1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2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3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4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5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第 71页 共86 页 2.4技术评分索引表 备注: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内容 证明文件(如有) 1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2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3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4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5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 请见投标文件第()页第72页/共86页 3资格性文件 3.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第73页/共86页 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国家名称)的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第74页/共86页 3.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负责人的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委托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委 托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采购项 目(采购编号:)招标的相关服务的投标和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 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第75页/共86页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函 说明: 1.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 银行开具资信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保留审核原件的 权利。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如采用合格的投标担保函的,可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替代。第76页/共86页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说明: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情况》格式填写,否则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第77页/共86页 3.3.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一、设备情况 序 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运行状况 备注 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序 号 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岗位 备注 本公司承诺上述材料真实有效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第78页/共86页 3.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说明: 1.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第79页/共86页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1.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否则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第80页/共86页 3.5.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本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 并声明: 本公司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第81页/共86页 3.6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 格证明文件。第82页/共86页 4 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内容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第83页/共86页 5 其他文件 [注: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并注明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投标时须提 交本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 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第84页/共86页 5.1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的 (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如本公司参与联合体投标时,将承担联合体合同投标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 (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第85页/共86页 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第86页/共86页 5.3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如果未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单位,则供应商可以不提供本说明。东莞市万江街道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441900-4-202007-0420101-0001  CONTROL Forms.HTML:Hidden.1 \s  项目名称:万江街道保障惠民中心食堂膳食配送服务项目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2020年7月13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757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PAGEREF _Toc17579 4  HYPERLINK \l _Toc2583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PAGEREF _Toc25832 9  HYPERLINK \l _Toc30290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30290 10  HYPERLINK \l _Toc13110 一、总则  PAGEREF _Toc13110 11  HYPERLINK \l _Toc31313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PAGEREF _Toc31313 11  HYPERLINK \l _Toc30745 2. 资金来源  PAGEREF _Toc30745 12  HYPERLINK \l _Toc24619 3. 投标费用  PAGEREF _Toc24619 12  HYPERLINK \l _Toc13220 4.适用法律  PAGEREF _Toc13220 12  HYPERLINK \l _Toc18013 二、招标文件  PAGEREF _Toc18013 13  HYPERLINK \l _Toc5683 5. 招标文件构成  PAGEREF _Toc5683 13  HYPERLINK \l _Toc16479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PAGEREF _Toc16479 13  HYPERLINK \l _Toc813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PAGEREF _Toc8131 14  HYPERLINK \l _Toc10004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PAGEREF _Toc10004 14  HYPERLINK \l _Toc8982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PAGEREF _Toc8982 14  HYPERLINK \l _Toc12764 9. 投标文件的编制、盖章、签署、密封和标记  PAGEREF _Toc12764 14  HYPERLINK \l _Toc4886 10.投标报价  PAGEREF _Toc4886 15  HYPERLINK \l _Toc17659 11.投标有效期  PAGEREF _Toc17659 16  HYPERLINK \l _Toc2969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PAGEREF _Toc29699 16  HYPERLINK \l _Toc2164 12.投标截止  PAGEREF _Toc2164 16  HYPERLINK \l _Toc22393 13.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PAGEREF _Toc22393 16  HYPERLINK \l _Toc12940 五、开标及评标  PAGEREF _Toc12940 17  HYPERLINK \l _Toc16730 14.开标  PAGEREF _Toc16730 17  HYPERLINK \l _Toc2958 15.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PAGEREF _Toc2958 17  HYPERLINK \l _Toc1288 1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PAGEREF _Toc1288 18  HYPERLINK \l _Toc7305 17.投标无效  PAGEREF _Toc7305 19  HYPERLINK \l _Toc26024 18.比较与评价  PAGEREF _Toc26024 20  HYPERLINK \l _Toc18715 19.废标  PAGEREF _Toc18715 20  HYPERLINK \l _Toc22846 20.保密原则  PAGEREF _Toc22846 21  HYPERLINK \l _Toc21647 六、确定中标  PAGEREF _Toc21647 21  HYPERLINK \l _Toc3552 21.确定中标候选人  PAGEREF _Toc3552 21  HYPERLINK \l _Toc5324 22.采购任务取消  PAGEREF _Toc5324 21  HYPERLINK \l _Toc2394 23.中标结果发布  PAGEREF _Toc2394 21  HYPERLINK \l _Toc27118 24.签订合同  PAGEREF _Toc27118 22  HYPERLINK \l _Toc16105 25.履约保证金  PAGEREF _Toc16105 22  HYPERLINK \l _Toc1922 26.中标服务费  PAGEREF _Toc1922 23  HYPERLINK \l _Toc5127 27.融资担保  PAGEREF _Toc5127 23  HYPERLINK \l _Toc17592 28.廉洁自律规定  PAGEREF _Toc17592 23  HYPERLINK \l _Toc21593 29.质疑与接收 19  PAGEREF _Toc21593 23  HYPERLINK \l _Toc14565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PAGEREF _Toc14565 36  HYPERLINK \l _Toc30121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PAGEREF _Toc30121 54  HYPERLINK \l _Toc2356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23569 6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函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以下简称“招投标所”)受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4-202007-04201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万江街道保障惠民中心食堂膳食配送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总预算:9,436,464.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包组具体服务内容数量服务期A万江街道保障惠民中心食 堂膳食配送服务项目1项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允许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YPERLINK "http://www.creditchina.gov.cn)"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时间、获取网址及方式 6.1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止 6.2 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中国东莞万江街道栏目、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6.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以及相关附件,下载文件均不收费。 七、投标人报名事宜 7.1 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报名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7.3 报名资料: 7.3.1 因东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与东莞市公共资源企业库进行资源整合,并统一由市公共资源招投标所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建档入库管理工作。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档入库的,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各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所联系。入库信息管理联系人:杨琳, 联系电话:0769-28330677,系统技术人员:姚会奇,联系电话:0769-28330604。)?;登记报名时须提供“万江招投标服务所登记表”和登记表中要求携带的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已在东莞政府采购网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档入库的,登记报名时须提供“万江招投标服务所登记表”和登记表中要求携带的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7.3.2 省网注册: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 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完成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83345601。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事宜 8.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9:30时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8.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1楼会议室。 8.3 签到事宜: 8.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8.3.2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并在签到时向招标所现场工作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投标保证金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采购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22271882 联系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邮编:523000 招投标所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769)21661806 邮箱地址:wjzbs@foxmail.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邮编:523000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2020年7月13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如与供应商须知存在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内容1采购人: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万福路83号           采购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22271882 2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业务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769)21661806 3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5本项目分包情况:无6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 唱标信封:1份(单独密封包装)。7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8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2家9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10踏勘现场:本项目采购人集中安排现场踏勘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09:00-10:00。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与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逾期采购人将不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2271882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1.5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7.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1.7.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7.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7.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1.7.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7.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7.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8 对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9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0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邀请。 2.3 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分7章,内容如下: 第1章投标邀请 第2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3章供应商须知 第4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5章用户需求 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招投标所。 6.2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投标所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投标所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3 招标期间,供应商有义务上网查看,澄清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因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招标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7.2 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3 无论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7.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 9. 投标文件的编制、盖章、签署、密封和标记 9.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 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公章、签名或盖私章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加盖公章、签字或加盖私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法定代表人若委托其他人员作为投标负责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或加盖私章)。 9.3 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或者将所投包组的内容在同一套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包组的投标内容。 9.4 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招投标所、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9.5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的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 9.6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 采购编号:; (2) 项目名称:; (3) 供应商名称: ; 9.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9.8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第9.5款、第9.6款要求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 10.投标报价 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2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0.3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12.1 供应商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 12.2 采购人和招投标所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投标所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3.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的或者传真、电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将拒绝接收。 13.2 采购人或者招投标所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13.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和招投标所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3.5 至投标截止时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和招投标所拒绝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和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外收到的投标文件; (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未被开启的投标文件; (3)按本须知第13.3款规定提交书面撤回申请书的投标文件; (4)未按本须知第9.5、9.6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及评标 14.开标 14.1 采购人和招投标所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开标会由招投标所主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4.2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招投标所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4.3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4.4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投标所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5.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5.1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进入评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5.2 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招投标所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5.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1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16.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6.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2.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6.2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4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6.5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招投标所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16.4条规定处理。 16.6如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强制采购清单品目范围内的(通知附件HYPERLINK "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904/P020190402638613799126.pdf"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打星号部分产品),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截图(查询的证书编号与投标文件提供的认证证书编号应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无效 17.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来决定投标的响应性。 17.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提交投标文件数量不足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和盖章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带“★”要求的;(本条款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有★号条款的情形)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属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18.比较与评价 18.1 经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内容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18.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18.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9.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保密原则 20.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0.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 六、确定中标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标结果发布 23.1 招投标所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及招标文件。 2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投标所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4.签订合同 24.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4.2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4.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 24.4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5.履约保证金 25.1 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以专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缴交。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非东莞市范围内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2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 26.中标服务费 招投标所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融资担保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东财[2018]189号)规定,中标人可以选择是否采取信用担保融资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各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并选择担保机构提供的任何一种信用担保品种,财政部门、招投标所、采购人不得进行干预。 廉洁自律规定 28.1 招投标所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28.2 招投标所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9.质疑与接收 29.1 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质疑函。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等内容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向采购人或招投标所提出。 29.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质疑函。 29.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9.4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29.5 采购人、招投标所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附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如需)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月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____%数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币种为_____。(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__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_________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1.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1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2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3 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应当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且投标产品含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时,其小型、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价=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产品投标报价×6%。 1.5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须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或以上,且须在联合体协议和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中书面约定,其价格将给予2%的扣除,即:评标价=联合体投标报价-联合体投标报价×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按照上述相关规定给予其价格扣除。 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1 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各供应商。 2.2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3 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 3. 投标文件的评审 3.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投标所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3 当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本项目采购失败。 3.4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4.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2 商务评价: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4.3 技术评价: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标准:(总分:10分)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价格评估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即最大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最大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100%×10; 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总分:90分) 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商务评分(总分:34分)1质量体系12分 投标人具备以下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每提供一种体系认证得1.5分,本项满分12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体系认证证书 6、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GB/T31950-2015) 7、AAAAA级服务水平认证证书(如:RB/T309-2017) 8、绿色供应链认证证书(如:Q/DST 001-2020) 注:须提供上述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按要求提供或没有提供不得分。2业绩14分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食材配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14分。(其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学校)的业绩最高得8分,其余业绩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履行时间为准,总公司分公司视为同一单位,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没有按要求提供或没有提供不得分。3后勤保障能力8分投标人具有5000平方(含)以上配送场所的,得5分。 注:须提供其配送场所的使用权证明,如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证明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在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场所内配置300平方(含)以上的自有食品冷藏库的,得3分。 注:须提供其食品冷藏库的使用权证明文件(产权证明或建设冷藏库的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技术评分(总分:56分)1项目实施方案 2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产品质量保证方案、采购人仓储场所总体设计方案、配送安排)进行评分: 优:实施方案具体完整、科学合理,配送步骤清晰、操作性高,得25分; 良:实施方案不完整、基本合理,配送步骤基本清晰、具有可操作性的,得12分; 差:项目实施方案不完整、不合理,配送步骤不清晰,不具有基本操作性的,得5分; 注:未提供上述方案,得0分。2应急保障措施 5分根据各投标人对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措进行评审: 优: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非常全面、科学的,得5分; 良: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基本全面、合理的,得3分; 差: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不全面、具体的,得1分; 注:未提供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得0分。3食品安全管理9分根据投标人的检测能力进行评分,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污染物残留、卫生学指标(微生物)五类检测,每提供1种设备得1分,本小项满分5分。 注:须提供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与具备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有合作的: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不同类型(如蔬菜瓜果类、粮油类、肉类、干货、冻品、饮料等)的食堂食品材料的合格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须提供与CNAS认证机构合作的证明文件及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4服务队伍情况9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个得1.5分,具有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每个得0.5分,本小项满分6分。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按最高职称计算。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食品检验工证书的每个得1.5分,本小项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5车辆情况8分为确保项目实施,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厢式运输车辆(自有或租赁)数量情况进行评分: 1.自有车每台得0.5分,租赁车每台得0.4分,本小项满分4分。 2.自有或租赁配送车中含有冷链配送车的,每辆得0.5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商务需求书 序号条款名称说 明1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3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0% 结算时统一采用以下方式计算费用: 供货价=(1-下浮率)*基准价 基准价确定方式:中标人供货价按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新价格为基准价;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中标人到周边肉菜市场(?简沙洲市场、蟹地市场、万江中心农贸市场?)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基准价。4付款 方式货款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在中标人完成农副产品供货并验收合格后根据送货清单实际采购数量计算出当次货款总额。特殊情况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整结算周期。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结算要求(含相关格式要求等)提供采购人所需的结算资料(含但不限于发票、统计清单、验收清单、银行账户资料等)。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的约定账户,不得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如乙方需变更账户,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确认方可变更。4合同条款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条款。 技术需求书 项目总体要求 1.1服务对象:保障惠民中心的行政人员和绿化环卫专业队提供早午晚餐膳食配送服务。 1.1.1行政人员(总数约167人) 工作日早餐、午餐就餐人数约159人次/餐,晚餐就餐人数约50人次/餐,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餐标:早餐11元/餐,午、晚餐各27元/餐。 节假日早餐、午餐和晚餐就餐人数约50人次/餐,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餐标:早餐11元/餐,午、晚餐各27元/餐。 1.1.2绿化环卫专业队(总数约70人) 工作日节假日早餐午餐和晚餐就餐人数约70人次/餐,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餐标:早餐5元/餐,午、晚餐各15元/餐。 1.1.3采购预算金额(元):项目预算为9436464元,服务期3年。上述金额为估算金额,实际金额以实际采购为准。餐标价包括:食材、调味料等费用。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4中标人的供货价应包含交给采购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 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采购人的服务供应,中标后不得拒绝采购人分配的任务。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或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或中标人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采购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和食品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 ★4.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一份以采购人为受益人、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承保期限不短于3年。(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针对此条款提供承诺,承诺书格式自定。) 5.定价原则及周期 5.1 基准价确定方式:中标人供货价按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新价格为基准价;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中标人到周边肉菜市场( 简沙洲市场、蟹地市场、万江中心农贸市场 )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基准价。供货价=(1-中标下浮率)*基准价 5.2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 5.3定价周期: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更新时间同步。 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1货品质量、包装要求 6.1.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 6.1.2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货品。 6.1.3货品质量或包装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6.1.4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品种及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对不易购买或暂时短缺的品种,经采购人同意,可由中标人通过其它途径采购或使用指定替代品替换。 6.1.5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某些商品的采购或变更某类商品的采购。 6.1.6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货品3次以上或提供假冒伪劣货品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因中标人供应货品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部门鉴定后,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及赔偿费等,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6.2配送要求 6.2.1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延迟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 6.2.2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订单配送货品,不得随意增减数量或改变品种。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3一般每天送货3次,采购人在前一天确认采购订单。每次订单不论数量多少,中标人都必须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对于临时性采购订单,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 6.2.4中标人负责货品配送前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 6.2.5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6.2.6中标人须免费提供运送卸货服务及粗加工。(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针对此条款提供承诺,承诺书格式自定。) 6.3对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6.3.1投标人应制定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发生食品质量事故处理方法,应急人员安排、应急响应时间等。 6.3.2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 6.3.3中标人所供应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6.3.4投标供应商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6.4项目验收标准 6.4.1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中标人在接受订单时须确认采购人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和数量。验收时,如发现数量不足,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求中标人按时整批更换。 6.4.2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时发现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 6.5考核标准 6.5.1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常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资格复评。在半年内,中标人有2次常规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终止其配送服务并取消其配送资格。 6.6供货结算方式 6.6.1货款按月进行结算,结算价为采购人核定的供货价格。 6.6.2中标人每月10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转账付款方式结算。中标人在10号之后才提供发票的,在下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 6.6.3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6.6.4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另定的结算期限执行。 6.7违约处理 6.7.1针对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部分违反招标文件或合同 约定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未结货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 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6.7.2中标人没有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配送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且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批次所有货品。 6.7.3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货品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采购人拒收该批次所有货品。 6.7.4中标人随意报价,导致采购人某货品定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但中标人却不能按要求供货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6.7.5中标人供货数量与采购人订单偏差超过±10%但没有事先说明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6.7.6中标人接受了采购人的采购订单,但不能按要求提供配送服务,导致采购人供餐受影响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6.7.7已经定价的货品,中标人称没货,但采购人能通过常规途径在市场、超市等场所购买到所需数量的,每次违约金1000元。 6.7.8中标人货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的,违约金1000元。 6.7.9中标人上述违约行为单独累计发生已达3次的,再发生时每次违约金5000元,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6.8其他要求 6.8.1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配合采购人到货品配送点进行现场考察。 6.8.2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可溯源管理和追责。 6.8.3如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提供假证照、供应假冒伪劣产品、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配送资格等,即时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8.4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分包中的某些货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此项下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A.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B.中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的。 C.中标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法票据进行结算的。 D.中标人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但不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或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的。 E.中标人泄露采购人的秘密的。如泄密行为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6.9项目实施方案 6.9.1投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产品质量保证方案,仓储场所总体设计方案。其中仓储场所总体设计方案包括场地平面图、食材分类储存安排计划、货架及储存器材摆放方案及建议。 7.供应货品质量要求 7.1供应货品质量要求(肉类) 7.1.1新鲜猪、牛、羊胴体的质量标准:颜色呈浅粉红色或浅红色。新切断面的表面微湿,但不粘,具有每种牲畜特有的颜色。在切断面上肉是致密有弹性的,手指压出的小窝可迅速地恢复原状。脂肪没有酸败或油污气味。牛的脂肪呈白、黄或微黄色,并且是硬的,在受压挤时变为粉碎状。猪的脂肪呈乳白色,有时呈淡红色,柔软且有弹性。绵羊脂肪呈白色,并且致密。; 7.1.2猪肉颜色色红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坚实。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7.1.3牛肉色红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或微黄色,结构紧密坚实、肌肉纤维韧性强。外表风干、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不粘手。牛肉的正常气味。 7.1.4羊肉颜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结构紧密坚实、肌肉纤维韧性强。外表风干、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不粘手。羊肉的正常气味。 7.1.5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7.1.6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7.1.7肉类产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7.1.8中标人要免费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并免费向采购人提供至少一个帮厨,对产品进行现场粗加工。 7.1.9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求中标人按时整批更换。 7.2供应货品质量要求(蔬果类) 7.2.1中标人提供的蔬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品种、质量应符合采购人要求,产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采购人使用“农药测试卡”抽查检验蔬果农药含量,如含量超标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7.2.2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不得腐烂或有异常味道,不存在泥沙和异物,利用率不得低于95%。 7.2.3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蔬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7.2.4必须采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 7.2.5不得供应转基因产品。 7.2.6容器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7.2.7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载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7.2.8蔬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7.2.9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求中标人按时整批更换。 7.2.10中标人需设立自有检测室或有固定的送检机构,每种蔬果每天都要随货提供农药残留的检测报告,食品检测人员或检测机构资料交采购人存档备查。 7.2.11对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如农药残留超标、腐烂变质等)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 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 中标人所供应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7.3供应货品质量要求(副食类) 7.3.1副食类(调味料、粮油、干货、米面粉等)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内外包装完整无变形。 7.3.2所供应货品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需要通过SC认证的货品必须有SC生产许可证。 7.3.3颜色品质纯正,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 7.3.4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75%。 7.3.5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包装、容器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7.3.6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载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7.3.7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求中标人按时整批更换。 7.3.7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 7.3.8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 7.3.9中标人所供应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7.4供应货品质量要求(冻品类) 7.4.1必须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检验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和包装的标准。 7.4.2有保质期限的货品,其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标注保质期的70%。 7.4.3有包装的货品,包装必须完整洁净,清晰列明品牌、规格、生产日期、净重、含冰率等相关参数。如果是散装货品,则须声明含冰率,其中,禽畜类货品含冰率应不高于8%,冰鲜鱼含冰率应不高于10%,其他水产类货品含冰率应不高于20%。个别特殊货品,应由中标人与采购人约定含冰率后再供货。 7.4.4单冻货品应没有或只有少量冰屑,个体间无粘连;块冻货品内部个体应分布均匀。不能有解冻后重新冷冻的现象。 7.4.5冻畜类应色泽均匀,肉边齐整,无血污、碎肉、碎骨,无风干现象,解冻后有肉的正常色泽和味道。冻禽类应外观滋润,无残羽、血污、伤斑,无风干现象,解冻后特征与鲜禽相同。冰鲜鱼应眼球饱满突出、透明清亮,鱼鳃鲜红无异味,鱼皮完整,鳞片有光泽且与鱼体贴附紧密,鱼体有正常的清洁透明粘液,肉质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7.4.6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质量和规格要求供货,不能用低规格货品充当高规格货品。货品质量或规格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7.4.7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包装、容器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7.4.8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载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7.4.9中标人要免费提供运送卸货及粗加工服务。 7.4.10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货品规格、数量、质量配送,如数量不足的,中标人应立即补足;如有10%以下(含10%)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进行更换;如有10%以上的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选择整批退货或要求中标人按时整批更换。 7.4.11对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货品全部退货。 7.4.12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 7.4.13中标人所供应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附件一 供应商月度评价表 评价部门: 供应商名称供货种类供货月份评价指标指标说明得分备注送货及时性 (满分30分)要求按时送货。 1、送货迟到,但不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2分; 2、送货迟到,且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5分。货品质量 (满分40分)要求货品新鲜、质优。 1、送来货品,品相一般,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1分; 2、送来货品,品相较差,但都可使用,未变质,每次扣2分; 3、送来货品,剩余保质期不超过该货品标明的保质期的70%,每次扣5分; 4、送来货品,过期或变质,每次扣15分。 货品数量 (满分20分)要求按订单供应准确数量(允许误差±5%内)。 1、±5%≤供货数量误差≤±10%,每次扣1分; 2、±10%<供货数量误差≤±20%,每次扣2分 3、供货数量误>±20%,每次扣3分。服务态度 (满分10分)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有问题及时改正。 1、服务态度一般,但问题及时改正的,每次扣1分; 2、服务态度一般,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2分; 3、服务态度差,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3分。是否存在 以下行为1、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 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1.□是 □否 2.□是 □否综合评价 评价人: 评价日期: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本文件编排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时不需填写) 合同书 (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遴选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物及其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食品配送服务。 二、乙方责任和承诺 (一)配送质量: 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和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2.鲜肉类来源于政府认可的正规肉联厂,保证每日新鲜,提供肉品检验相关证明。 3.海鲜、河鲜类必须鲜活。 4.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 5.冻品类应保持良好的外观和等级。 6.粮油、调料类由正规厂商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7.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二)安全保证: 乙方严禁配送转基因或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如配送的农副产品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而造成甲方食用人员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经镇街或以上的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实,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运输要求: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冷冻品的运输要符合冷冻温度要求,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四)交接方式: 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甲方与乙方有专人进行交接,核对货物的品种、品质、数量等,并核对签名确认。 (五)送货时间: 乙方应保证每天早上6:00之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配送至甲方所在地食堂。 (六)交货地点: (七)退货处理: 对于货不对板或达不到甲方订单注明质量要求的品种,甲方要求退货或换货的,乙方应在两小时内补送到位。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师生或其他用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方临时加补货: 当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其他情况,应提前两小时下订单,乙方应尽力确保供货,以使甲方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补货属零星采购并专车配送,配送价格应依据当时采购价格定价。 (九)验收数量: 乙方应参考甲方订单数量配送,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作为货款结算依据;乙方每次送货提供一式 三 联的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双方签字确认,全部作为送、收货及货款结算的凭证。 (十)定价方式: 1.蔬菜、鲜肉,采用每周(7天)根据清单报价,在(7天)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货物价格。 2.粮油(大米、食用调和油、调味品、干货类)采用每周(7天)根据清单报价,在每周(7天)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货物价格。 3.核价原则(采购人参考价格原则):采购人将根据城区内市场的市场批发价进行抽样调查,并结合城区市场的市场零售价进行综合平均,作为采购人参考价格原则。采购人将根据成交单位的清单报价进行核价,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均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价格调整,核价后的最新价格经双方确认生效后开始以新的价格执行。双方约定的供货物资价格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十一)售后服务: 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十三)、相关说明 1.成交供应商在供应商服务年限内,履行本遴选文件约定的义务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规章制度、擅自提高价格或提供伪劣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低劣造成采购人损失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没收采购履约担保或取消协议服务资格等处罚。 2.因成交供应商被取消配送服务资格而造成服务单位数量不能满足正常食堂食材配送工作需求的,采购人有权按顺序递补本次采购排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候选单位,或通过对该项目服务单位进行补充采购或重新采购的方式,以保证服务单位数量的正常需求。 3.成交供应商必须清楚理解: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服务单位所能获得的服务项目数量;对此服务单位不得向采购人追讨任何费用。 4.若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有损坏甲方的物品,乙方应照价赔偿。 5.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三、甲方责任和权利 1、订货: 甲方必须在提前一天的16:00之前,以微信、QQ、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数量、规格、质量和餐次等要求。 2、验收: 甲方依据订单上列明的品名、数量、品牌及质量要求进行实物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利拒收。 3、器具保管: 甲方配合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器具(包括但不仅限于菜筐、油桶、洗洁精桶、豆腐板、充氧机等),如有损坏乙方的物品,甲方应照价赔偿。 4、货款结算: 4.1供货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的货款作为风险金,待供应商处理好过渡期的所有事务后一次性支付。 4.2双方采取先送货后结款的方式,从第一次送货之日起,采购人每壹个月向成交供应商结清货款一次;双方应在合同有效期的每月5日前对好上期货款(遇节假日顺延),再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双方确认的金额向采购人出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将货款一次性全额转入成交供应商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价格条款: 销售价格含税前高于同等级同规格的市场零售价格(含税前),由乙方每周调整更新一次后书面呈送给甲方,当周货款严格按当周价格表结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折扣货款,若遇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个别品种价格上浮较大需临时调整,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上调价格。 五、合同期限:201年月日起至201年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而没有签书面合同的,则已形成事实合同关系,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六、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质量要求送货一年内达三次或以上,经甲方提出仍不改进,甲方可终止合同,甲方保留追诉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甲方未将货款及时支付给乙方,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3、若送货时间超过合同规定30分钟或以上。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当天订购货款20%的违约金。 4、协议在有效期内,因乙方提供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事故,经镇街或以上的级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乙方责任,乙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执行,并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5、 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6、在协议有效期内,若发现乙方有转包或对食品供应安全构成威胁,经查证后,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执行和更换供货商。 7、若市场供应紧张,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供货时,甲方有权向市场其他机构开展采购,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乙方无权对甲方的行为提出争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约定事项: 1 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更外,不得解除和无故变更合同。 2 本合同正本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3 本合同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投标文件格式 注:1.请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会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要求,建议供应商双面打印投标文件。 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可合并汇编成册,也可单独汇编成册。 第一部分 唱标信封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下浮率小写备注 下浮率大写: 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0%。 2.基准价确定方式:中标人供货价按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新价格为基准价;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中标人到周边肉菜市场(简沙洲市场、蟹地市场、万江中心农贸市场)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基准价。供货价=(1-中标下浮率)*基准价 3.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 4.定价周期: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更新时间同步。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第二部 价格文件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下浮率小写备注 下浮率大写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0%。 2.基准价确定方式:中标人供货价按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新价格为基准价;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中标人到周边肉菜市场(简沙洲市场、蟹地市场、万江中心农贸市场)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基准价。供货价=(1-中标下浮率)*基准价 3.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 4.定价周期: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更新时间同步。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 元 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单价分项报价备注总报价 注:1.此表乃报价表的明细表。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年月日 第三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索引表 2.1资格性审查索引表 2.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2.3商务评分索引表 2.4技术评分索引表 3资格性证明文件 4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5其他文件 1 投标函 投标函 致: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本公司确认收到贵所提供的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招标的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本公司:(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委托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本公司进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本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本公司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本公司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和唱标信封份。 本公司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1、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相关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总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3、本公司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不能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本公司同意按照贵所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5、本公司理解贵所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贵所可能收到的投标。 6、本公司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7、本公司作为(制造商/代理商/供应商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贵所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可提供原件备查。 8、本公司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本公司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9、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0、本公司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1、本公司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12、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项目联系人: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私章):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不得修改本投标函的任何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2索引表 温馨提示:供应商封装投标文件前,请根据此索引表再检查一遍,以确保投标文件完整无误! 2.1资格性审查索引表 资格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招标文件要求证明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见投标文件第()页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见投标文件第()页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见投标文件第()页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请见投标文件第()页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见投标文件第()页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见投标文件第()页7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见投标函8采购人或招投标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备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 2.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自查内容证明资料1提交投标文件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签署和盖章的/3投标函已提交,并且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请见投标文件第()页4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偏离的(招标文件无★号条款则不需要提供);请见投标文件第()页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请见投标文件第()页6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7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未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备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 2.3商务评分索引表 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内容证明文件(如有)1请见投标文件第()页2请见投标文件第()页3请见投标文件第()页4请见投标文件第()页5请见投标文件第()页…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备注: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2.4技术评分索引表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内容证明文件(如有)1请见投标文件第()页2请见投标文件第()页3请见投标文件第()页4请见投标文件第()页5请见投标文件第()页…请见投标文件第()页 备注: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3资格性文件 3.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3.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国家名称)的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3.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负责人的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委托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委托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招标的相关服务的投标和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说明: 1.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开具资信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如采用合格的投标担保函的,可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替代。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说明: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填写,否则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3.1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一、设备情况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运行状况备注 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序号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备注本公司承诺上述材料真实有效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3.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说明: 1.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1.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否则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3.5.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本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声明: 本公司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3.6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 商务技术证明文件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评审内容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 其他文件 [注: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并注明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1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的  (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如本公司参与联合体投标时,将承担联合体合同投标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5.3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如果未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单位,则供应商可以不提供本说明。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