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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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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八一百货类部队慰问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年八一百货类部队慰问品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0/7/16 】

2020年八一百货类部队慰问品采购招标公告
受南宁市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拟对2020年八一百货类部队慰问品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20-J1-030012-ZRZG
项目名称: 2020年八一百货类部队慰问品采购
项目预算:叁拾陆万柒仟玖佰贰拾伍元(¥367925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的法人,生产或经营达到本次竞标采购货物要求;并具备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2日13时0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2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六、采购人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黄工 0771-582669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2号时代康苑三层301号房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罗工 0771-5717698
七、监管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5826232
代理的质疑电话:0771-5717698

发布时 间:2020年07月16日


附件:
谈判文件(0716).doc
谈判文件(0716).pdf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2020年八一百货类部队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NNZC2020-J1-030012-ZRZG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7月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

第二章:需求一览表………………………………………………………6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0

第四章:评标办法…………………………………………………………24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书格式)………………………………………26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八一百货类部队慰问品采购(NNZC2020-J1-030012-ZRZG)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八一百货类部队慰问品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nnggzy.org.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年八一百货类部队慰问品采购

项目名称:NNZC2020-J1-030012-ZRZG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柒仟玖佰贰拾伍元整(¥367925.00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2020年八一百货类部队慰问品采购采购一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须长期免费保管、代储大米和花生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的法人,生产或经营达到本次竞标采购货物要求;并具备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提交

(一)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全市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供应商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

1.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上午13时00分,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供应商不参加现场截标会。

2.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2号时代康苑三层301号房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前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工作日),供应商应对自己的响应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响应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5.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的要求填写),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截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7.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和收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2号时代康苑三层301号房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罗工,联系电话:0771-5717698

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竞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竞标人对竞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竞标人务必做到:

1.“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2.评审当天竞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竞标人对竞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会通知竞标人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

3.如竞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竞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7月22日13时00分后(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评委到达评审现场并开始评审为准)。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10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本次磋商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供应商的竞标报价情况填写报价记录表,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 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 黄工 0771-58266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2号时代康苑三层301号房

联系方式:罗工 0771-5717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0771-5717698

4.监督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0771-5826232


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竞标的做无效标处理。

2.凡在“技术参数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竞标人应按第五章“竞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竞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中将其参数详细列明。

3.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本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项号”栏的项号前标注▲号的为核心产品。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参考单价(元)

货物内容及要求

1

花生油

843

45.00

1、色泽:淡黄色至橙黄色;2、透明度:澄清、透明;3、气味、滋味: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4、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0;5、★不溶性杂质含量(%)≤0.007;6、★酸值/酸价(mgKOH/g)≤0.68;7、过氧化值(mmol/kg)≤6.0;8、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变;9、★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10、★为了保证供货质量,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上述参数货物的检验报告原件,检测时间为2019年6月1日后且检验报告的委托单位为投标单位(检测报告由具有国家实验室的认证资质的省级政府直属的权威质检机构出具),提供原件核查)。供货产品必须为合法生产的正品,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本货品批次判定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由具有国家实验室的认证资质的省级政府直属的权威质检机构出具)并加盖厂家公章,且供货时需有本批次的检验合格标志字样。

2

2420

7.50

1、 ★加工精度:标准一级;2、 不完善粒含量%:≤3.0;3、 杂质总量%:≤0.25;4、无机杂质含量%:≤0.02;5、 碎米总量%:≤15.0;6、小碎米含量%:≤1.0;7、 ★水分含量%:≤13.7;8、 色泽、气味:正常,无异常色泽、和气味;9、 黄粒米含量%:≤1.0;10、 互混率%:≤5.0;11、总汞(以Hg计):≤0.01;12、★铅(Pb), mg/kg≤0.05;13、★镉(Cd), mg/kg≤0.12;14、★为了保证供货质量,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上述参数货物的检验报告原件,检测时间为2019年6月1日后且检验报告的委托单位为投标单位(检测报告由具有国家实验室的认证资质的省级政府直属的权威质检机构出具),提供原件核查)。供货产品必须为合法生产的正品,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本货品批次判定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由具有国家实验室的认证资质的省级政府直属的权威质检机构出具)并加盖厂家公章,且供货时需有本批次的检验合格标志字样。

3

大礼包

15

100.00

1、商品名称:经典零食箱1.39KG;
2、产品规格:大米饼135g*1、果冻200g*1、维利多果冻爽150ml*1、厚烧海苔118g*1、浪味仙70g*1/浪味仙栗米条70g*1、牛奶原味125ml*4、芝士仙贝58g*1、黑米雪饼84g*1、小小酥60g*1、牛奶糖(红豆)42g*2;
2、商品毛重:1.06kg
3、口味:综合口味
4、包装:礼盒装

4

水果

1

39000.00

1,定制时令应季水果15箱,10斤装;
2,桂七芒果160箱,果园新鲜采摘精美礼盒10斤装;
3,巨丰葡萄160箱,果园新鲜采摘精美礼盒2斤装皮薄核小、爽甜爆汁、肉质细嫩。
4、金煌芒或荔枝80箱,10斤装,绿色食品、果园直达。

5

坚果礼盒

36

260.00

1、商品名称:混合坚果,12%蓝莓干、26%扁桃仁、20%腰果仁、14%蔓越莓干、10%榛子仁、18%核桃仁
2、商品毛重:1.06kg
3、口味:原味
4、包装:礼盒装
5、特性:果仁
6、规格: 25g*30包 750g

6

牛奶

60

150.00

1、产品类型:全脂灭菌乳GB 25190;
2、配料:有机生牛乳;
3、净含量:250ml;
4、脂肪含量:全脂;
5、蛋白质含量:3800mg、100ml;
6、口味:原味;
7、是否添加糖:未添加糖;
8、是否有机:有机;
9、包装:礼盒装250mlx10瓶。

7

酸奶

1000

100.00

1、脂肪含量:全脂;
2、净含量:200ml;
3、是否添加糖:添加糖;
4、是否有机:非有机;
5、包装:整箱装,200g*10。

8

饮料

80

102.00

1、净含量:310ml;
2、是否添加糖:添加糖;
3、包装:整箱装,24听/箱。

9

日用品

1

138370.00

1、洗发水:800瓶清爽去油200ml和10瓶205g两种品牌清爽去油控油,持久去屑,柠檬香;
2、沐浴露:800瓶容量为400g的家庭装和10瓶含量为450ml的两种品牌适合干性肤质与混和性肤质,功效:滋润、保湿、舒缓、清洁、嫩肤;
3、洗衣液:800瓶 1kg家庭装、80瓶3kg非浓缩型和60瓶深层洁净洗衣液3L清香型。去污/去渍适用衣物:普通衣物、婴幼儿衣物、贴身、羽绒服,可机洗,手洗;
4、抽纸:80提,3层,自然无香,无印花,软包装,纸张尺寸:195mm*133mm x 120抽(3层)/包,6包/提。
5、卷筒纸:80提,4层;,101*138mm/节(4层),天然无香,有芯卷纸,无印花,包装规格:140克/卷x12卷。
6、夏凉被55床,夏凉被莱赛尔七孔抗菌被香槟金色 203*229cm/1.5m床,贡缎,60S天丝(莱赛尔),聚酯纤维填充克重:370g。

10

蚊帐

1

350.00

2米床,1.8*2米约26MM立柱尼龙三通

11

落地全身镜

1

120.00

实木全身镜子穿衣镜落地镜欧式简约立体壁挂宿舍服装店落地试衣镜子

12

服装

1

5980.00

1、T恤棉质透气圆领 白色 XXL、XXXL,2件
2、短裤聚酯纤维透气系带 XXL、XXXL,2件
3、紧身型上衣锦纶材质V领速干 L、XL、XXL、XXXL 共8件
4、短裤91%聚酯纤维9%氨纶混合面料,裤门襟罗纹、内置抽绳 L1、XL、XXL、XXXL 共8件。

商务条款

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须长期免费保管、代储大米和花生油。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产品检测标准符合国家最新标准;食品安全、口感口味有保障。

3.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

4.包装要求:采用内外包装,材质质量应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

5.产品生产日期均在保质期内,实行国家三包政策。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采购人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与样品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7.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货物如有质量问题无条件换货或退货,若货物有安全问题,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承担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

六、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须抽检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第1、2项货物送到具有国家实验室的认证资质的省级政府直属的权威质检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内容为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及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参数,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检验合格的,予以验收;若检验不合格,不予验收,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并且保留追究投标人虚假应标法律责任的权利。

★2.供货产品必须为合法生产的正品,签订合同时必须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第1、2项货物批次判定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由具有国家实验室的认证资质的省级政府直属的权威质检机构出具)并加盖厂家公章,提供厂家供货证明以及售后服务证明,供货时需有本批次的检验合格标志字样。

3、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2)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5、验收条件及标准:
(1)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2)参数配置符合标书要求,无任何变动;
(3)成交供应商提供所采购的货物等有关技术资料作为验收的参考依据。
6、验收方法及方案: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使用方及三方认可聘请的有关技术专家共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文书。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2020年八一百货类部队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NNZC2020-J1-030012-ZRZG

2

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的法人,生产或经营达到本次竞标采购货物要求,并具备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3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

谈判报价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供应商必须就“项目要求”中所竞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未成交人的响应文件竞标有效期内均应保持有效。

2、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6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册,副本册,电子版壹份,须完整提交。

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将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7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1.1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8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响应文件袋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单位名称:

9

供应商公章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电子印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0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见招(竞)标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竞)标公告。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1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12

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构成: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3人(含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评委从法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3

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谈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14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截止时间、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规定如下: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或界面截图;查询或打印截止时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界面截图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

查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5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16

成交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1、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17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

合同及验收证明存档

合同及验收证明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及验收合格后将验收证明副本一份送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19

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规定按货物类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0

解释权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21

监督管理机构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22

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陆万柒仟玖佰贰拾伍元整(¥367925.00元)


一、总 则

1、适应范围

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0年八一百货类部队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NNZC2020-J1-030012-ZRZG

1.2、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项目的谈判、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2、“货物”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招标文件要求的食品、食材配送等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3、“项目”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

2.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供应商资格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内容

4、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联合体谈判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6、质疑和投诉

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6.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6.4、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6、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青秀区财政局投诉。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8、特别说明

8.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谈判文件

9、谈判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要求;

(4)评标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10、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谈判文件收受人,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2、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3、谈判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谈判文件。

10.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收受人,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谈判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①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证明供应商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注册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②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已缴纳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第三方有效的相关业务托缴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或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已缴纳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第三方有效的相关业务托缴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

(8)竞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9)技术资料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必须提供);

(10)供应商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11.2、以上涉及第11.1条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并于本项目截标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

11.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响应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谈判报价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13.1、谈判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3.2、供应商必须就“项目要求”中所竞分标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谈判报价应详细标明以相关费用的总和。

13.1、根据项目要求的要求执行。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

15、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5.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册,副本册及电子版,须完整提交。

15.2、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1.1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在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

15.3、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标记连续页码且清晰准确,由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逐页亲自签署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单位公章。

15.4、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5.5、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5.5.1、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5.5.2、响应文件袋应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2020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截止时间)

15.6、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电子印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6.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审

17、谈判小组组成及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17.1、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构成:谈判小组由3人(含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评委从法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7.2、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17.2.1、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7.2.2、谈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17.2.3、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18、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8.1、谈判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8.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18.3、谈判小组应按谈判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18.4、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谈判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18.5、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18.6、特别说明:

18.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评审过程中,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当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竞标无效: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单一产品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提供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不同供应商参加非单一产品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核心产品的名称应当在谈判文件中载明。

18.6.2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拥有。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18.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竞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8.6.4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8.6.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8.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竞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竞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竞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竞标文件相互混装;

18.6.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竞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竞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竞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8.6.8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竞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

18.7、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4点要求执行。

19、评审程序及谈判要求

19.1、采购代理机构核实谈判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

19.2、谈判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简称谈判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9.3、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谈判中,谈判小组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19.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要求中的技术、货物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响应。

19.5、最后报价

19.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货物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9.5.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货物要求的,需由谈判供应商提供最终监测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监测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19.5.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书面退出谈判;

19.5.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6、综合比较与评价:

19.6.1、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6.2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谈判小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货物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评审报价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相同时,由低到高排列。均相同时,按货物质量承诺优先和人员配置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19.7、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谈判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谈判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19.8、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标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9.9、本项目是以项目要求中要求的预算为最高限价或最低限价,超出或未达到采购预算总金额的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可以不予以评审。当全部最后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1)本项目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顺延取排名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无效: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的);

(2)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3)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5)响应文件有效期、货物期限、交付监测报告时间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6)供应商未就“项目要求”中所竞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7)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

(8)未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0)供应商为联合体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3、谈判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谈判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谈判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24、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4.1、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4.2、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24.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五、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5.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5.3、合同及验收证明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及验收合格后将验收证明副本一份送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六、其他事项

26、采购代理服务费

(1)不论谈判结果如何,谈判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项目代理货物费: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按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否则,取消该成交决定。

27、解释权: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定原则

(一)谈判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小组分别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二)评审依据:以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

(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其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最后报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竞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竞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报价=最后报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竞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为了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否则竞标无效。如竞标人的竞标报价低于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90%时,竞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完整且详尽的成本分析说明表,成本分析说明表必须附有以下材料:

1.本项目投入全体人员成本(含公司管理人员,须附 2018 年 12月至 2019 年10月社保购买证明、劳动合同、薪酬清单);

2.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历年的完整的纳税证明;

3.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历年的企业管理费用、利润及税金的分析说明;

4.办公场地等费用的说明(须附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等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及其费用);

5.2017年1月1日起至今的类似项目且报价下浮度超过10%的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验收证明)。

(以上 1-5 项材料如不能提供或不能完整提供或不能完整详尽合理说明,则视为低于成本的竞标报价,其报价无效)

二、成交供应商推荐原则

(一)在货物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评审报价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相同时,由低到高排列。均相同时,按货物质量承诺优先和人员配置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二)谈判小组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无效竞标处理,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书格式)

南宁市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合同

项目编号:

审批编号:[201 ]NCC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目录

一、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

二、合同附件

1、成交通知书

2、采购文件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谈判函

5、报价表

6、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

9、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


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年月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谈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报价表

1.2 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中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报价表)

3. 提交货物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货物时间:

3.2 提交货物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谈判文件承诺的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货物。

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5.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 技术资料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货物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 验收

7.1 乙方应对提交的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货物交给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货物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采购文件、乙方的竞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 对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 合同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8.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9. 售后服务要求

9.1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9.2 在本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物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如乙方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如乙方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的,按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的,按费用的全部支付。

10.4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货物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物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工作日不能提供货物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货物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书;

(2)采购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响应函、报价表;

(5)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承诺书;

(6)成交供应商澄清函。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统一社会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外包装及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响 应 函 (格 式)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谈判单位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项目要求和谈判报价表:

2、我方承诺已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谈判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邮箱: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谈判日期:

注:1、未按照本响应函(格式)要求填报的响应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要求,从而导致该谈判被拒绝。

2、响应函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竞标活动,代理权限为: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竞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在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在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同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声 明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 期:

竞标报价表(格式)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①

货物全称、品牌、生产厂家及国别

规格型号

单价(元)②

单项合价(元)

③=①×②

备注

1

2

...

报价合计(包含装卸、运输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 元)

竞标货物中,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总值为¥ 元,占本竞标报价的比例为 %;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总值为¥ 元,占本竞标报价的比例为 %;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总值为¥ 元,占本竞标报价的比例为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竞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 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公司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技术资料表(格式)

请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招标文件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

偏离说明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牌、厂家、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1

……

1 ……

2 ……

3 ……

……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

……

1 ……

2 ……

3 ……

……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竞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竞标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需求,如果招标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⑶当竞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或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1 ……

2.合同签订日期: ……

3.交货期: 年 月 日前

4.交货地点:

5 ……

1 ……

2.合同签订日期: ……

3.交货期: 年 月 日前

4.交货地点:

5 ……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竞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竞标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需求,如果招标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投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⑶当竞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或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