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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随州市委党校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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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市委党校餐饮客房服务外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随州市市委党校餐饮客房服务外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随州市市委党校餐饮客房服务外包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DLZFCG-2020-JC005

二、项目名称:随州市市委党校餐饮客房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随州市饮食旅游服务总公司

供应商地址:随州市烈山大道195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柒拾玖万元整(17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随州市市委党校餐饮客房服务外包项目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餐饮客房服务外包

服务时间:一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休、雷鸣、夏承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服务费收取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第94号令,在法定质疑期内(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代理人提出质疑: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质疑函、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验证)。

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质疑依法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随州市市委党校

联系方式: 13677216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随州市白云湖东堤碧波楼小区北一楼

联系方式: 0722-3323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0722-3323269

  • 市委党校食堂外包服务磋商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

随州市市委党校餐饮客房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ZDLZFCG-2020-JC005

采 购 人:随州市市委党校

采购代理机构: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 随州市沿河大道118号

传 真 电话: 0722-3323269

磋 商 文 件 备 案 表

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代理的随州市市委党校餐饮客房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审核同意发售。

采 购 人(章)

2020年7月 日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45888873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458888732"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2

HYPERLINK \l "_Toc458888837" 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 17

HYPERLINK \l "_Toc458888838" 第四章 评定细则和标准 18

HYPERLINK \l "_Toc458888839" 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 27

HYPERLINK \l "_Toc45888884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随州市市委党校餐饮客房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随州市市委党校餐饮客房服务外包项目(随采计备【2020】XM1642号计划函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白云湖东堤碧波楼小区北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7月20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ZFCG-2020-JC005

项目名称:随州市市委党校餐饮客房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6.2万元

采购需求:餐饮客房服务外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符合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2、供应商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近期至少三个月缴纳证明);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实施本合同项目的流动资金(提供2018、2019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状况,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白云湖东堤碧波楼小区北一楼)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核: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③2018、2019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④2019年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⑤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上述资料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0日上午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白云湖东堤碧波楼小区北一楼)

递交人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投标申请被拒绝。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7月20日上午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白云湖东堤碧波楼小区北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随州市市委党校  

联 系 人: 张国安     

联系方式: 13677216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 工

联系方式:  0722-3323269     

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随州市市委党校

联系人:张国安 联系电话:13677216818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22-3323269

地址:随州市白云湖东堤碧波楼小区北一楼

3

采购项目名称

随州市市委党校餐饮客房服务外包项目

4

预算金额

196.2万元(此预算价为一年的服务预算价,超出该价格为无效报价)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采购内容

餐饮客房服务外包(详见磋商文件

7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9

服务

合格

10

付款方式

合同中自行约定

1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符合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供应商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8、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2019年近期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状况,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3

响应文件递交、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的递交:所有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文件递交,并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否则视为弃权。递交人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磋商时间:2020年7月20日上午9:00时,超出时限概不接收。

磋商地点: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白云湖东堤碧波楼小区北一楼)

14

磋商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

备选方案

不接受备选方案

17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9

响应文件的装订

正本与副本应使用A4纸幅面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报;要求采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必须胶装,不允许出现活页或类似活页,否则作为不合格响应文件处理。

20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均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并分别在文件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1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标准及方法附后

22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及发出成交通知书

详见评标办法

23

成交公示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4

推荐成交供应商数量

3名

25

采购代理服务费

乙方经与甲方协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但不单列此项费用。

26

服务期限

一年

27

磋商小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1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叙述的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随州市市委党校。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即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4、“成交(候选)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且有能力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遵守报价文件和评标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服务合同的供应商。

2.5、“所需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采购单位提供所需的服务及相关要求。

3.合格的供应商

3.1.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符合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3.供应商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8、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2019年近期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状况,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踏勘现场

4.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供应商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3 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投标费用

5.1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承担其参加本磋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供应商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

5.2代理公司经与采购人协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3)服务标准及要求;

(4)合同文件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6)评标办法;。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在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供应商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响应文件编制

8. 磋商文件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磋商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2.1报价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采购报价基本要求:

(1) 供应商的投标价,应是完成本项目的工作内容(不限于)的全部费用。

(2) 供应商因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必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不单独支付。

(3) 在合同实施期间,供应商填写的投标报价不调价。供应商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4) 供应商为完成服务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5)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不符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6)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初始报价将作为能否进入磋商的重要依据;并在磋商后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再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废标处理。

(7)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所报项目的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8)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9)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本次采购设有采购控制价:196.2万元(此预算价为一年的服务预算价,超出该价格为无效报价)。

12.2商务部分。

(1)磋商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报价一览表;

(4)分项报价明细表;

(5)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6)类似项目业绩

(7)项目团队人员的投入情况(包括人力资源和组织架构、人员数量、资质及技术水平等);

(8) 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表;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12.3技术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服务方案;

(2)应急措施及技术建议书;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13. 响应文件格式

13.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4. 磋商保证金

15. 磋商有效期

15.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磋商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6.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响应文件为准。

16.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6.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胶装装订成册。

16.5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6磋商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打印。

17.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7.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

17.2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后递交;“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与密封好的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17.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

17.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承担被拒绝的风险。

18. 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要求密封递交。开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8.2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后递交;“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与密封好的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递交人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加,为授权委托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参加,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8.2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

19. 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递交了磋商文件后,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四、开标和磋商

20.开标

20.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0.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各供应商代表对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供应商单独递交的“报价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0.4开标时,“报价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报价一览表”中未加盖签章的,为无效报价

20.5磋商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报价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1. 磋商程序

21.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检查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供应商的“报价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报价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以及供应商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做开标记录。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在开标室等候。

22.评标原则及方法

22.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专家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2.2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质量高,信誉良好,综合评分高,交货期满足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服务承诺和优惠业主的措施真实有效。

22.3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第四章。

(2)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按标准严格评审,推选出质量高,企业信誉好、技术能力强的成交候选人。认为所有磋商文件均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有权否决所有投标,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4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5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6磋商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进行评价和比较。

22.7磋商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五、定标

23、评标定标办法:

23.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3.2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序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4定标程序

24.1磋商小组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24.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日内将评标报告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七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按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4.3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磋商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26.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相关单位备案存档。

27.履行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无效标

28.无效标的情形

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29.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后提交磋商文件的;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3)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文件的;

(4)在整个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5)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6)供应商串通投标;

(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8)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供成交服务;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0)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

八、付款方式

30. 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自行约定付款方式。

九、质疑和投诉

31.1供应商有权就磋商程序的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1.2供应商对磋商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1.3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授予协议过程的合法、公正、公平妥当。若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答复。

31.4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31.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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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随州市市委党校餐饮客房服务外包项目

2.服务内容:餐饮客房服务外包

3.服务期限:一年

4.本项目磋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完成该项目所须一切费用及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5.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磋商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6.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每月定制的时数与天数进行工作安排,采购人有权对每月定制的时数与天数进行修改或调整。

7.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置人数:40人(满足24人的餐饮服务,15人的住宿服务,1人的工程服务)

(二)服务范围:

1.投标人需提供

3.外包期内,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流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李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资产财产管理等各个方面,学员食堂、学员公寓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

(三)服务标准:

1.食堂餐饮服务标准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流程操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2)认真做好食堂、餐厅、厕所、楼梯环境卫生,确保环境优雅、整洁。

(3)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学员食堂资产、财产安全。

(5)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2.学员公寓客房服务标准

(1)严格按照宾馆客房服务标准、流程做好学员公寓客房服务保障工作。

(2)认真做好学员公寓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工作,确保环境优雅、干净、整洁。

(3)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学员公寓资产、财产安全。

(4)工作人员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市委党校餐饮客房招标控制价测算清单

职位

数 量

职位要求

人平月工资

服装及其它费用

年工资(元)

执行经理

1

餐饮客房管理资质、50岁以内、10年以上管理经验

餐厅主管

1

餐饮管理经验5年以上、

45岁以内

后厨主管

1

厨师证、厨师管理经验10年以上、55岁以内

服务员

7

相貌端正、38岁以内

红案厨师

4

厨师证、50岁以内

白案厨师

1

厨师证、50岁以内

白案帮厨

1

从事白案工作5年以上、

45岁以内

凉菜师

1

相关经验5年以上、

50岁以内

打荷

3

55岁以内

洗碗

2

55岁以内

保洁

2

55岁以内

小计

24

职位

数量

职位要求

人平月工资

服装及其它费用

年工资(元)

客房主管兼领班

1

客房管理资质、工作经验10年以上、45岁以内

客房领班

1

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45以内

服务员

9

女,38岁以下,五官端正

保洁

4

55岁以内 

水电工

1

电工证、相关经验5年以上 

小计

16

人员经费小计

40

管理费

按人员经费的8%计算

税金

按人员经费的6.5%计算

合计

说明:40名员工必须具有健康证,最大年龄不超过55。

第四章 评定细则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评定总则和规定

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定,编制评定报告。评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定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定的任何活动。

1.2评定时,磋商小组应当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格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定人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

如发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实质性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1.3评定原则:

1.3.1采取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3.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确定以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或抽签确定排名先后推荐。

二、评定组织

采购人和专家组成,其中专家占磋商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的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 、评定程序

3. 评定方式及程序:

3.1竞争性磋商方式

3.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1.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1.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竞争性磋商程序:

3.2.1初审和初评:由磋商小组对所参谈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和初评。

3.2.2第一轮磋商:对进入第一轮磋商的参谈单位再次进行评审、质疑和澄清。在此阶段,磋商小组依据参谈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服务和商务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方案及服务要求,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要求参谈单位进行重新承诺服务和第二次商务总报价,以满足业主最大需求。

3.2.4第二轮磋商:对第一轮磋商结果不满意,磋商小组可以再次要求参谈单位进行第二轮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跟第一轮磋商相同。

3.2.5每轮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对该轮磋商情况进行讨论,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及性价比,有权对技术方案最差供应商或性价比最低的供应商进行淘汰。并将淘汰理由写入磋商报告。

3.2.6磋商小组应在最后一轮磋商前告知所有供应商是否是最后一次磋商环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三家以上(含)的,最后一轮的入围供应商应不少于三家。

3.2.7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对进入最后一轮的供应商的技术分进行评定打分。

3.2.8供应商进行最终商务总报价。

3.2.9宣布各供应商的评标得分。

3.2.10公布各供应商最终商务总报价。

3.2.11磋商小组计算各供应商评标价,按评定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3名。

四 磋商注意事项

4.1磋商时,供应商应派代表在指定的地点参加磋商。供应商人员必须及时解释和澄清响应文件内容及重新做出承诺,并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确定等,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

4.2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审查小组和磋商小组成员;监督审查小组负责现场监督。供应商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截至时间前由工作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磋商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磋商成交候选人、填写磋商采购结果报告等。

五、评分标准和细则

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三种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为20分,商务部分为25分,技术部分为55分。

1、价格评审

评标价的确定办法: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

项目

评审分项

满分

评审内容及分值

价格评议

(20分)

价格分

2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计算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商务、技术评审

评审满分为80分。各评委在评分表打分并计算出本人对各磋商的商务、技术评分总和。在评审过程中对磋商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供应商澄清,但这种澄清不能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商务要求

序号

商务条款

内容

1.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时约定

2

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所有拟派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含五险)等不得低于服务县市相关部门最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服务期间如遇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等上调,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报价包括服务人工工资、社保、福利、节假日加班补助、伙食、服务费、利润和税金、管理费等

采购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项目

评审分项

得分

评审内容及分值

商务评议

(25分)

磋商文件编制

5分

标书有目录的、页码的、资料齐全、打印正确、签章完备、装订整齐,正确无误得5分,凡缺、错、倒、糊的1处扣1分。

企业资质

8分

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分)

具有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分)

具有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分)

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2分)

类似项目业绩

6分

供应商提供近五年(2016年1月至今)服务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每提供一项的加2分,依次类推,最高得6分。

企业荣誉

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获得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地(市)级每个得1分,满分2分。(获得同一项目奖项,以获得最高的奖项计分)。

技术评议

(55分)

服务方案

10分

供餐、住宿服务总体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及是否针对随州市市委党校的情况安排互相对比比较。优:8-10分,良:5-7分,一般:0-4分。

人员配备方案

10分

提供4名主管及水电工人员信息(拟任人选、身份信息、从业资质、社保缴纳信息凭证)

科学合理的人员配置及岗位责任制度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及是否有针对随州市市委党校的情况安排互相对比比较。

优:5-7分,良:3-4分,一般:0-2分。

卫生、进餐及环境管理方案

10分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内容合理、可行。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及是否有针对随州市市委党校的情况安排互相对比比较。

优:优:8-10分,良:5-7分,一般:0-4分。

10分

进餐、住宿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满足项目需要,内容合理可行。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及是否有针对随州市市委党校的情况安排互相对比比较。优:8-10分,良:5-7分,一般:0-4分。

应急措施

10分

应急措施、紧急供餐、住宿保障承诺等科学合理、可行。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及是否有针对随州市市委党校的情况安排互相对比比较。优:8-10分,良:5-7分,一般:0-4分。

优惠条款

5分

根据随州市市委党校现有的实际情况提出竞争性的优惠条款,内容合理、可行。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及是否有针对随州市市委党校的情况安排互相对比比较0-5分。

3、计算总分

评委在评分表评分完毕并签名,由磋商小组计算各磋商的综合总得分。

每个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由以下部分组成(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商务、技术得分:在全体评委的商务、技术评分(各商务、技术细项评分总和)中取其算术平均值;

2)价格得分:价格评审的客观计算得分。

3)综合总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供应商的名次(出现综合总得分并列时,报价价格低的供应商名次靠前;若综合总得分和报价价格都相同,由原中标服务商优先),各评委对计分表校核无误后全体评委在综合总得分计算表上签名确认。

六 、评定纪律

6.评定纪律:

6.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评定;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6.2磋商小组在评定开始前,应关闭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6.3磋商小组在评定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定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6.4磋商小组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定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定结果。

6.5磋商小组应当对照响应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格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采购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时行补充、修正或搞撤回。

6.6磋商小组在评定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7磋商小组应根据评定办法确定项目得分,并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按评定原则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说明推荐理由。

6.8各评审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人员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如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6.9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10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6.11评定委员会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的罚款:

6.11.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6.11.2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身份后至评定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

6.11.3在评定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定程序正常进行的;

6.11.4在评定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6.11.5未按响应文件规定的评定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定的。

6.11.6上述6.11.1至6.11.5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

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2. 本次合同以(一年)的服务期限签订。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