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美姑县2020年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23 21:25
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美姑县2020年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西昌市攀西国际商贸城C塔楼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34362020600601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美姑县2020年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2570050 |
最高限价 | 2570050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中标人须在2020年8月28日前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0年07月24日到2020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西昌市攀西国际商贸城C塔楼6楼)。 |
方式: | 1、现场获取。2、邮件报名:403497360@qq.com。获取招标文件时,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邮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售价: | 30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0年08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西昌市攀西国际商贸城C塔楼6楼)。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地址: | 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22871318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1388325914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17311765910 |
|
招标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自动生成为准
美姑县 2020 年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美姑)
采购人: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 1 -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4 -
第四章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2 -
第五章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3 -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
他商务要求........................................................................... - 45 -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45 -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45 -
- 2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自动生成为准 。
2.采购项目名称:美姑县 2020 年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257.005 万元,财政拨款。
5.最高限价:257.005 万元
6、采购需求:美姑县 2020 年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不分
包,共 1包。
7.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须在 2020 年 8 月 28 日前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每天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西昌市攀西国际商贸
城 C塔楼 6楼)。
方式:1、现场获取。
2、邮件报名:403497360@qq.com。
项目概况
美姑县 2020 年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成化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西昌市攀西国际商贸城 C 塔楼 6 楼)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8月 13日 14 点 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 3 -
获取招标文件时,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邮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供应
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扫描件;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13 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西昌市攀西国际商贸城
C塔楼 6楼)。
六、开启
时间:2020 年 8 月 13 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西昌市攀西国际商贸城
C塔楼 6楼)。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
(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
- 4 -
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
购 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
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
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
前 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8228713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攀西国际商贸城 C塔楼 6楼
联系人:张女士 、苏先生
联系方式:17311765910、1388325914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苏先生
联系方式:17311765910、13883259143
2020 年 7 月
- 5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金额:257.005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金额:257.005万元。
投标人在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应报出总价。
要求: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本次植保服务效果的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应当按
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
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
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
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
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
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
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
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
中标、成交供应商。
3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
求)
本项目不适用
4 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
- 6 -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实质性要
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
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
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
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
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
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
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
购范围 (实质性要
求)
本项目不适用
7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
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采购结果公
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节能环保
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材料。
9 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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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0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金额的10%。
交款方式:由中标供应商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1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7311765910。
12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7311765910。
13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
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领
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883259143。
地址:西昌市攀西国际商贸城 C塔楼 6楼。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苏先生 。
联系电话:13883259143。
地址:西昌市攀西国际商贸城 C塔楼 6楼。
邮编:615000。
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成化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
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
果由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883259143。
地址:西昌市攀西国际商贸城 C塔楼 6楼。
邮编:615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美姑县财政局。
地址:美姑县财政局采购监管股。
联系电话:0834-8242494
邮编:61615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
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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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美姑县财政局
备案。
18 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收取:
1.1、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需求论证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支付。
1.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
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
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3、本次采购招标需求论证费用 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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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
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
- 10 -
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
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
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
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
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
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
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
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
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
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前期参与供应商: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
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
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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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
文件要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
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
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
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
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
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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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
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
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
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
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
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 13 -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
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
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
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
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
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
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
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
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实
质性要求)。
(二)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
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
性响应和满足,详见第六章。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如涉及):
(1)投标函;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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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1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原件;
(1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
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
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
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3)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书;
(14)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15)商务应答表;
(1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
详见第六章内容!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
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
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
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
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
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 15 -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或者采取其他方
式恶意诋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其他投标人,影响和干扰正常政府采购
秩序的。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
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
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
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
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
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
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 投标人应按 18.1 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含正本壹份、副本肆
份、“开标一览表”壹份、电子文档 U 盘形式或光盘形式壹份(封装在开标一
览表内)。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
- 16 -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
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
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
装订(实质性要求)
18.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8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8.9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
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
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9.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
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
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
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
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
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
- 17 -
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
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
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
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
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
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
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
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
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
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
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
- 18 -
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
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
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
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
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
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
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
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
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
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
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
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
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
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
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
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
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
予以公告。
26.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
- 19 -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三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
分。
27.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
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
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7.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
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
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
证明证件到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13883259143。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
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重新开展
- 20 -
政府采购活动。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
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
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
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
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
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
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
- 21 -
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
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
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进行资金结算。
37.资金支付
详见第六章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
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 22 -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
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8.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
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
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4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0.1 中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41.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
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
- 23 -
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
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 24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
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
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
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
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
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 25 -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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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采购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
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
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
- 27 -
二、承 诺 函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
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
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
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
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
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
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
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 28 -
三、供应商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
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 29 -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 号: /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 30 -
一、投 标 函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编号: )招
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
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
单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份,用于开标唱
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壹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
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31 -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投标单价 备注
总价(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32 -
三、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第 XX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
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33 -
四、商务应答表
采购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 34 -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 应 商 名
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35 -
六、安全责任承诺书(样例)
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确保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人员、设备安全,本公司郑重承诺,将依照
合同对本次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货物安装,
文明施工,保证安装现场不出现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
向甲方相关部门解释安装实施情况,保证项目人员和公司及第三方人员、财产
安全。如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本公司承诺完全负
责,与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无关。
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
育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三、承诺项目实施人员自觉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
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
四、本承诺书作为本项目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承诺方如有违反,
一切责任后果由承诺人自行承担。
五、 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
律法规和本承诺书的条款执行。
承 诺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电 话:
- 36 -
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 37 -
八、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若有)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 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服务人
员
注:需附在投标单位 2020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 38 -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注:
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 39 -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日 期: 。
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 40 -
十一、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
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
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
零、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
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
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
再重复计算。
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
进行惩戒。
- 41 -
十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补充材料
- 42 -
第四章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5项规定的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
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
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
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
资料.
- 43 -
第五章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
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
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
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
“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②也可提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供
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 2020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②提供 2020 年以来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
的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2020 年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承诺函。
- 44 -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承诺函);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
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
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
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
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
的资料.
- 45 -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内容
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项目业主为美姑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美姑县 2020 年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磁单头大炒
炉 1
1、★面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侧板 201 不锈钢板≥1.0mm。
导磁大锅材质厚度≥3mm.
2、规格(长*宽*高):≥1400*1500*800+400mm,★锅φ1200mm.
3、功率/电压:≥30KW/380V
4、显示屏中文显示:故障、电量、功率、温度、电压。具有定时、
定温、预约、自编菜单功能。
5、双屏双系统火力控制,5 档磁控及触屏开关可以交替使用。
6、★全封闭式的设计,热效率≥90%。
7、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质量、安全检测
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台 39 核心产品
2
电磁单头大炒
炉 2
1、★面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侧板 201 不锈钢板≥1.0mm。
导磁大锅材质厚度≥3mm.
2、规格(长*宽*高):1200*1300*800+470mm,★锅φ1000mm.
3、功率/电压:≥25KW/380V
4、显示屏中文显示:故障、电量、功率、温度、电压。具有定时、
定温、预约、自编菜单功能。
5、双屏双系统火力控制,5 档磁控及触屏开关可以交替使用。
6、★全封闭式的设计,热效率≥90%。
7、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质量、安全检测
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台 8
- 46 -
3
电磁双头大炒
炉
1、★面板采用 304 不锈钢板≥1.2mm,侧板 201 不锈钢板≥1.0mm。
导磁大锅材质厚度≥3mm。
2、规格(长*宽*高):≥2400*1300*800+400mm,★锅外径 1000mm
3、功率/电压:≥30KW*2/380V
4、显示屏中文显示:故障、电量、功率、温度、电压。具有定时、
定温、预约、自编菜单功能。
5、双屏双系统火力控制,5 档磁控及触屏开关可以交替使用。
6、★全封闭式的设计,热效率≥90%。
7、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质量、安全检测
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台 4
4 蒸饭机 24 盘
1、电源:50Hz 380V;功率:24kw;额定载重量:≥240Kg;蒸盘
数量:24 盘,均采用 304 不锈钢;最大蒸饭量 120kg;外形尺寸:
1405*640*1465(mm)(±50mm);压阀:2 个;
2、柜体、侧板、背板均采用加厚 201 不锈钢板耐热板,内板采用 304
不锈钢;使用无毒、无腐蚀的高强度绝热聚氨酯整体灌注发泡保温,
耐高温多气囊嵌入式硅胶门封条;
3、餐盘支架为焊接式双层支承条结构,有效预防柜体变形而掉盘,
杜绝蒸盘拉出一半时出现侧倾等危险情况发生;内胆左右侧板拉伸
蒸汽槽沟,让蒸汽循环。
4、加热管采用 316 耐腐蚀、耐高温顶级不锈钢定制,快速加热,
使用寿命长;
5、底盘架采用全不锈钢方管制作,配带刹车万向脚轮;
6、铜质泄压阀;
7、蒸柜底部设有 1/2 大口径清污排渣口;
8、蒸柜自带溢水装置,确保进水浮球出现故障时不会对操作人员
烫伤;
9、产品符合 GB4706.1-2005 和 GB4706.34-2008 标准,提供省级及
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
盖鲜章。
台 20
- 47 -
5 消毒柜双开门
1、远红外线热风循环高温双门消毒柜,全不锈钢外壳,整体发泡;
2、外形参数:≥宽 1190*厚 470*高 1650mm(单室内径≥
540*410*1300mm),容积:≥585L,电压:220V,功率:≥2400W;
3、国家消毒柜 2 星级标准,远红外线加热至 120 度以上高温消毒,
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
灭活对数值均为≥4;
4、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循环风机进行热能循环,保证柜体内部
温度均匀,精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
5、不锈钢制作,经久耐用;双门双室,独立控制;
6、内置 8 个餐盘层架;
7、其它符合 GB17988-2008 的有关规定;
8、售后服务支持:全国联保售后服务。
9、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质量、安全检测
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台 29
6 绞切肉机
1、规格:560*480*810mm
2、电压:220V/380V
3、功率:≤1.1KW
4、生产率:切肉:肉片≥300KG/H 肉丝 ≥150KG/H 绞肉:≥
300KG/H
5、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4806.9-2016。
台 14
7 土豆脱皮机
电机功率:≤1500W、拨料盘直径:480mm、外形尺寸:≥长 750mm*
宽 550mm*高 950mm、生产能力:≥750KG/H,不锈钢外壳。产品标
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4806.9-2016。
台 13
8
食品留样冷藏
箱
有效容积:≥40L,
温度范围:4-38℃;
工作电压:220v;
功率:120W
外形尺寸≥650x400x520mm
采用全钢化玻璃门,带双安全门锁,多层层架设计,可根据实际需
台 10
- 48 -
要自由调整。配食品留样盒 6个以上。
9 和面机
电机功率:≤3 Kw,搅拌机类型:强力搅拌机,动力类型:减速机,
搅拌方式:强制式搅拌 适用物料:面粉,每次处理量范围:≥50kg,
搅拌鼓形状:圆槽型,料桶容量:50 L,工作电压:220v/380v 。
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4806.9-2016。
台 11
10
离心式切片切
丝机
离心式切片切丝机, 产量:≥200KG/H 台 1
11 双开门冰柜
1、外形尺寸:≥1355*600*930mm;
2、有效容积:≥300L;温度范围:冷藏 0~+10℃,冷冻-6~-18℃,
3、制冷方式直冷电压:220v。24 小时能耗≤5.5KW;
台 19
12 商用抽烟机 1
1、不锈钢材质
2、1.5 米不锈钢双电机商用大型抽油烟机
3、尺寸 1500*700*600MM
4、电机输入功率≤328 瓦
5、出风口径 180MM
6、能效等级一级
7、排风量≥25M3/MIN
8、最大风压≥529 帕
台 5
13 商用抽烟机 2
1、不锈钢材质
2、2.5 米不锈钢双电机商用大型抽油烟机
3、尺寸 2500*700*620MM
4、电机输入功率≤328 瓦
5、出风口径 180MM
6、能效等级一级
7、排风量≥25M3/MIN
8、最大风压≥529 帕
台 6
- 49 -
14 8 人学生餐桌
8人座餐桌规格:2000*600*760mm
1、桌面采用不锈钢台面内含≥25mm 多层防火板;
2、桌架采用方管 50*50*≥1.2mm,50*30*≥1.2mm 矩管等组焊而成,
表面抛丸除尘、静电喷塑(亚光黑),着地足套橡胶模制套,防磨
止蚀止滑,固定式(或收折式)。
3、椅面采用工程塑料圆 凳面,颜色为蓝色。
张 1440
主要投标产
品
15 4 人学生餐桌
4人座餐桌规格:1200*600*760mm
1、桌面采用不锈钢台面内含≥25mm 多层防火板;
2、桌架采用方管 50*50*≥1.2mm,50*30*≥1.2mm 矩管等组焊而成,
表面抛丸除尘、静电喷塑(亚光黑),着地足套橡胶模制套,防磨
止蚀止滑,固定式(或收折式)。
3、椅面采用工程塑料圆凳面,颜色为蓝色。外形美观,耐蚀,抗
老化,易清洗,使用寿命长。
张 145
16 蒸饭机(48 盘)
1、基础参数:电源:50Hz 380V 3~;功率:≥48kw;额定载重量:
≥240Kg;蒸盘数量:≥48 盘;最大蒸饭量:≥240Kg/次;外形尺
寸:1770*1040*1620(mm)(±50mm);产品具有蒸汽压力不锈钢
泄压阀、压力过高时自动泄压:≥4个;压力表:≥2个;
2、柜体、侧板、背板均采用加厚 201 不锈钢板耐热板;使用无毒、
无腐蚀的高强度绝热聚氨酯整体灌注发泡保温节能环保;耐高温多
气囊嵌入式硅胶门封条;
3、不锈钢独立悬空托架,不会因压力过高而影响侧板变形而掉/卡
饭盘,;托架侧面形成蒸汽槽;
4、加热管采用 316 耐腐蚀、耐高温不锈钢,快速加热,使用寿命
长;
5、底盘架采用全方钢方管制作;配带刹车万向脚轮;
6、纯钢泄压阀,压力控制更精确,使用寿命长;
7、进水管自带转接弯头,减小水压对浮球阀的冲击,浮球阀寿命
更长;
8、手轮式把手,螺杆式锁轴、自由调节、防止蒸汽外泄;
9、蒸柜底部设有 1/2 大口径清污排渣口,方便定期保养和检修;
台 3
- 50 -
10、符合 SB/T 10697-2012 商用电汽两用蒸饭柜的相关规定,符合
GB4706.1-2005 和 GB4706.34-2008 标准,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
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17 蒸饭机(36 盘)
1.基础参数:电源:380V ;功率:36kw;蒸盘数量:≥36 盘;最大
蒸饭量:≥180Kg/次;泄压阀:≥2个;
2、柜体、侧板、背板均采用加厚 201 不锈钢板耐热板;使用无毒、
无腐蚀的高强度绝热聚氨酯整体灌注发泡保温;耐高温多气囊嵌入
式硅胶门封条;
3、餐盘支架为焊接式双层支承条结构,有效预防柜体变形而掉盘,
杜绝蒸盘拉出一半时出现侧倾等危险情况发生;内胆左右侧板拉伸
蒸汽槽沟,让蒸汽循环。
4、加热管采用 316 耐腐蚀、耐高温不锈钢,快速加热,使用寿命
长;
5、底盘架采用全不锈钢方管制作;配带刹车万向脚轮,搬运和固
定方便;
6、铜质泄压阀,压力控制更精确,使用寿命长;
7、蒸柜底部设有 1/2 大口径清污排渣口,方便定期保养和检修;
8、蒸柜自带溢水装置,确保进水浮球出现故障时不会对操作人员
烫伤;
9、产品符符合 SB/T 10697-2012 商用电汽两用蒸饭柜的相关规定
和 GB4706.1-2005、GB4706.34-2008 标准。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
督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机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台 14
18 馒头机
1、外形尺寸:≥1300*500*960mm;功率:≥3KW;电压:380V
2、效率:≥4000 个/小时 成型规格:100 克/个(球形)
3、馒头成型好、计量准,适用于小麦馒头粉加水、添加剂和好面
团的成型,面团通过输送、剪切、滚圆的办法加工成圆球形馒头,
广泛应用于机关、学校食堂。
台 4
- 51 -
注: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电磁单头大炒炉。
三、商务要求
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单独承诺函:承诺在中标以后签订合同之前向
采购人提供产品技术参表及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产品证书、证明、检测报告等资
料原件。若投标人无法提供或提供的原件与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不对应,采
购人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上报财政部门。
2、报价要求:①本项目控制价为 257.005 万元,投标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
要求,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②投标报价包含货物、运费、人工、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投标报
价错误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设备安装:中标人负责将设备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县范围内的 35 所
学校),并负责安装、调试、培训。
4、交货期限:中标人须在 2020 年 8 月 28 日前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否则
将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购货并索赔。
5、本项目质保期为验收调试合格后一年。
四、付款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须向采购方交纳中标总额 10%的履约
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转为质量与售后服务承诺责任金,待质保期满后,
若无重大质量问题且完全履行了售后服务承诺,则全额付清,若出现重大质量问
题,且拒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的,该责任金不予退还,并
进一步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 52 -
2、本项目采取分批交货,分批付款方式实施.即: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学校
经初验合格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全
额支付该批次货款。
五、履约验收要求: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
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要求进行验收,采
购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质检部门共同验收。
①验收方法:验收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合格并安装完毕后需方签署验
收单;
②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保证所供的货物皆为原厂原装、
全新、未使用过,并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完全满足需方采购提出
的工作需要;
③验收时间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等全
部工作后,采购人在收到书面的验收申请材料后 30 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③其他要求:验收不合格时,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协商一致,中标人应根据相
关验收证明材料及时补足或更换设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53 -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供应
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 54 -
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资格性检查。
3.2.1、资格审查责任主体
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3人以上(含 3人)单数)对投标人资格进
行审查。
3.2.2、资格审查
(一)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 55 -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对于资格性审查认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
见的,应当及时告之采购代理机构并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和处理。
(三)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认为招标文件有关资格性事项表述不明确
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
释但解释内容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和影响公平、公正。
(四)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内容模糊不清的,可以书面形式(须由资格审查人员全
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必要的反
馈时间。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
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审查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六)投标文件未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不得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2.3、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完成后,采购人代表或其资格审查委托人应当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
复核、确认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三)通过资格审查取得符合性审查资格的投标人名单;
3.2.4、资格审查结果的复核
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和代理机构评审工作人员组成复核小组对资格审查结果
进行复核,特别是要对未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重点复核。
3.2.5、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的评标环节。
3.2.6、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之其未通过原因。
3.3 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 56 -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
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
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
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
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
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
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
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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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
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
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
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
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
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
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 58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
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
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
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 59 -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
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
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 60 -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
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
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
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
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5分,直至扣完
为止。
4.3.3 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 100 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
法,并保留小数点后 2位。投标人综合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的平
均分。
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5% 35 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
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
价)×35%×100;
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
扣除按照本招
标文件投标须
知前附表规定
执行。
共同评分因素
2
技术指标
和配置
40 分
招标文件产品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要求
的证明材料,完全满足没有负偏离的
技术类评分因
素
- 61 -
40% 得 30 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体现出
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更优的:1、主
要投标产品的"★"指标有实质性正偏
离的每个加 0.5 分,最多加 3分;有
负偏离的每项扣 3分,扣完为止。2、
其它非主要投标产品的主要质量和安
全性能指标,有明显正偏离的,每项
加 0.25 分,最多加 2分;有负偏离的
每处扣 2分,扣完为止。3、主要投标
产品提供检测报告且能印证实质性响
应参数的,每份加 1分最多加 3分;
非主要投标产品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且能印证实质性响应参数的每份加 0,
5分,最多加 2分。
3
信誉和质
量 6.5%
6.5 分
1、投标人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生产制
造厂家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同时具备以上证书得 3分,
每缺一项扣 1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非主要投标产品生产
制造厂家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每项产品同时具备以上证书
得 0.5 分,最多得 1.5 分,每缺一项
扣 0.5 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 2017 年以来,地市级
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
用”证书、AAA 信用评价等级证书,和
共同评分因素
- 62 -
其它与投标产品质量、安全性能有关
的获奖证书的,每个有效证书加 0.5
分,最多加 2分,复印件盖印章。
4
项目实施
方案 5%
5 分
1、具备配送方案、安装方案、培训方
案,方案具体可行得 3分,每缺一项
扣 1分,每项中有一处错误扣 0.5 分,
扣完为止。
2、生产厂家或投标人提供机电电气相
关专业的售后安装、维修服务人员岗
位操作证的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总
共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分因素
5
售后服务
10%
10 分
1. 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限为 1年的
得 1分,2年得 2分,3年得 3分(最
多得 3分,不重复累计);
2. 售后服务承诺:故障解决时间 5小
时内得 2分、24 小时得 1分、超过 24
小时不得分。
3.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具有国家
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服务
认证证书五星级得 3分,四星级得 2
分,三星级得 1分。【范围必须包含:
不锈钢厨房设备(蒸箱、锅灶、碗柜)、
商用厨房设备的配送、安装、维修服
务、投诉处理等售后服务】(带二维
码,以国家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认定的
认证机构认证为准,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官网可查)。
4.投标人在以往的中标项目中,自觉
履行售后服务承诺,有学校(或其他用
户单位)签章确认的“售后服务满意确
共同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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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单”,每份得 0.5 分,最多得 2分。
不提供不得分。
6
节能环保
1%
1 分
投标产品中有政府优先采购节能
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1个证
书加 0.5 分,最多加 1分。
共同评分因素
7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1.5%
1.5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逐页编码,对
招标文件响应全面,格式规范,内
容整齐得 1.5 分;每一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8
扶持不发
达地区和
少数民地
区 1%
1 分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对扶持不发达地区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少数民族
地区(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的
供应商得 1分。
(共同评分因
素)
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以上评分所需文件招标过程提供加盖鲜章复印件即可,中标后中标单位
须提供原件备查。
注:1、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指通过资质、资格、符合性审查且不超过最高限价的、
投标报价;
2、作为评审资料的,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应
清晰,真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的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予以惩戒、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
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即每有 1 次失信行为的报价加成 10%,2 次报
价加成 20%,以此类推 ),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4.3.4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
- 64 -
行制定综合评分明细表。
5、 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
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 65 -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
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
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 66 -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 67 -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 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
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
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
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 68 -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
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
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
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
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
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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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
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
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
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
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
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
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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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
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应向乙方偿付逾期款项额度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
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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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6.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三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1. 补充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3.合同公告
34、合同备案
35. 履行合同
36. 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
37.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九、其他
4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0.1中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1.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
六、安全责任承诺书(样例)
第四章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②投标报价包含货物、运费、人工、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错误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2、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5、 废 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付款方式
六、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