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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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凉山州税务局胜利北路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团队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凉山州税务局胜利北路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团队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件1SCXTDLZC磋商【2020】034号凉山州税务局胜利北路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团队劳务外包采购项目.doc

项目概况

凉山州税务局胜利北路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团队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XTDLZC磋商【2020】034号

项目名称:凉山州税务局胜利北路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团队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凉山州税务局胜利北路办公区位于胜利北路22号,我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引进食堂劳务团队1个,其用工人数不得低于16人(需配备项目负责人、厨师长、面点师、厨师、服务员、后勤工、白案、保洁等岗位),按照我单位食堂供餐模式的劳务服务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负责食堂菜品加工、服务工作(含食堂库房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优惠证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3、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4、竞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查核对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5、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今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章)7、提供2018或2019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如是2020年1月1日后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鲜章)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鲜章)10、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不满三年的,按实计算)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根据川检会【2016】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若投标人没有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其竞标无效,若查实其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竞标或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12、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提供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餐饮从业人员须具备《健康证》,提供所有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7日 至 2020年07月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联系方式:刘先生 0834-2185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周先生 0834-2189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834-2185856

招标编号:xx政采招[xxxx] xxx号

采购编号:SCXTDLZC磋商【2020】034号

凉山州税务局胜利北路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团队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中国·四川

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与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0年7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2238 第一章 磋商邀请 2

HYPERLINK \l _Toc20138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1343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9

HYPERLINK \l _Toc22018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0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4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27

HYPERLINK \l _Toc31675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5

HYPERLINK \l _Toc7595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26

第九章 评审方法 54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凉山州税务局胜利北路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团队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CXTDLZC磋商【2020】034号

2.采购项目名称:凉山州税务局胜利北路办公区职工食堂服务团队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人: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105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据实承诺;

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10、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餐饮从业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竞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09:00 -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领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6日14:3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8月6日14 :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通讯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8585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

账 号:24810154800000283

通讯地址: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89559

传 真:0834-2189559

电子邮件:2905348270@qq.com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05万元/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05万元/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号)相关规定,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节能、环保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相关政

策(本项目为服务采购不涉及清单内产品采购)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技术、服务等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打分加分评审因素的,不重复使用)。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竞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打分加分评审因素的,不重复使用。竞标产品属“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请竞标人列出所在文号、页码及认证证书,并复印该页附后。

8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在技术、服务、报价等指标同等条件下(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打分加分评审因素的,不重复使用),优先采购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产品。

9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竞标时,将按无效竞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109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1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谈判(响应)保证金。

12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89559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89559。

地址: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15

供应商质疑

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89559。

地址: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邮编:615000。

接收方式:只接收现场递交的书面质疑函,不接收邮寄质疑函。

注:1.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代理费收取

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凉山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响应)保证金。

三、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

9.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竞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自行考察。

四、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6.响应文件格式

16.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7.3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以正本响应文件为准。(实质性要求)

17.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5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7.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竞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7.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7.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7.9资格性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8.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开标之前),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9.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19.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19.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0.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10”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0.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0.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2.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3.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向人民检察院或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3.2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4.成交结果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4.3成家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八、磋商纪律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据实承诺;

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10、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餐饮从业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竞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4、竞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查核对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5、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今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章)

7、提供2018或2019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如是2020年1月1日后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鲜章)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鲜章)

10、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不满三年的,按实计算)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根据川检会【2016】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若投标人没有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其竞标无效,若查实其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竞标或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2、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提供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餐饮从业人员须具备《健康证》,提供所有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以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的从其要

求,无格式的格式自拟。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竞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竞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竞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竞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竞标人应当为诚信企业、无违法失信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竞标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竞标人在竞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特别说明:

①以上要求竞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加盖竞标人公章(鲜章)。

②竞标人若为法人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若为事业法人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期内)。

③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竞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

一、项目概况:

凉山州税务局胜利北路办公区位于胜利北路22号,我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引进食堂劳务团队1个,其用工人数不得低于16人(需配备项目负责人、厨师长、面点师、厨师、服务员、后勤工、白案、保洁等岗位),按照我单位食堂供餐模式的劳务服务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负责食堂菜品加工、服务工作(含食堂库房管理)。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对象主要为凉山州税务局约400名干部职工(含物业人员)。

2、要求餐饮以自助的形式,负责为其提供早(07:30—09:00)、午(11:50——13:00)、晚(17:30——19:00)食堂的三餐供应、公务接待用餐和职工加班餐(含节假日)。

3、早餐要求:自助早餐至少供应咸菜2种,鸡蛋1种、粗粮1种,小吃1种,主食2种;粥1种、豆浆1种、两种口味的米粉等;

4、午餐要求:自助午餐供应8个菜品,4荤4素,其中汤1种,粗粮1种,主食1种,每日1种小吃现场制作,如:面条、水饺、抄手、酸辣粉等;

5、晚餐要求:自助晚餐供应6个菜品,3荤3素,主食1种,汤1种,粥1种。

6、菜品制作搭配按季节时令合理搭配,原则上每天无重复。

三、人员要求

供应商的工作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管理。其员工的福利待遇(工资、五险、务工补助等)、人员培训、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食堂工作人员需统一服装;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必须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无违法违纪的中国公民,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取得健康证;厨师需具备厨师证。

四、其他要求:

(1)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2)食谱安排遵循科学、营养、健康合理搭配;

(3)食堂卫生必须达到餐饮行业食品卫生质检标准,并接受采购方及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监督;

(4)食品制作: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物,保证原、辅材料洗净、卫生,并做到菜品色香味美,保证食品安全;

(6)设施设备使用:按操作规程对厨房设施设备进行使用,用后须清洗干净和适时保养,并妥善保管;

(7)负责就餐和与之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与保洁工作;

(8)供应商须将聘用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健康检查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妥善存档。

(9)采购人提供职工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职工就餐所需的设施设备,负责设施设备和食材调味的采购,负责水、电、气等费用支出。

(10)食堂实行用餐打卡制度(采购人提供食堂售餐系统卡机,餐卡的卡本金由采购人管理,负责一卡通充值。中标商不允许收取现金,每发现一次收取现金,罚款5000元)。

(11)中标人必须依法经营,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12)采购单位采购粮油、肉蛋类、禽类、鱼类、蔬菜类、副食品类、调味类等一切原料和物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

(13)中标方必须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要求,实行“规范操作,安全监督”机制。

(14)食堂水电气费和门前三包清洁费由采购单位承担;食堂餐厅及厨房内水电气、厨房内厨具设备设施的年检、保养、维修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 厨房、仓库、配餐间清洁卫生由中标人承担,大、小餐厅开餐时间桌椅、地面清洁卫生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厨房设备设施,餐具必须彻底清洁消毒。搞好室内外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墙壁、墙裙、天花板、地面整洁,疏通下水道,垃圾桶须加盖并保持桶身的清洁,加强灭蝇、灭蟑螂、灭鼠等措施。

(15)供应商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除食材质量原因外凡出现食品安全及其他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承诺函)

五、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员工工资及福利(含五险),综合税费,健康体检费,人员培训,制服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05万元/年。竞价人竞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价为无效竞标。

六、商务部分

1.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末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合同,即中标人如果在服务履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事宜、达不到采购人考核标准、出现食品安全及其他安全事故,采购人认为不能继续履行服务能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人继续履行服务的资格。

2.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劳务费用包干,按季支付,每季度末支付下季度劳务费。

3.考核方法、内容:合同约定

4.合同签订

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的资格性要求。

2、竞标报价不能高于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

3、竞标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其他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XXXX号

项目名称: XXXX

竞标包号:第/包(如有分包,请填写包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竞标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4、竞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查核对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5、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今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章)

7、提供2018或2019年度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如是2020年1月1日后成立的新公司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鲜章)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鲜章)

10、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不满三年的,按实计算)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根据川检会【2016】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若投标人没有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其竞标无效,若查实其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竞标或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2、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提供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餐饮从业人员须具备《健康证》,提供所有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注:竞标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逐一提供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格式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承担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承诺人(公章):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现郑重承诺:

(内容自行补充)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XXX

承诺人(供应商):XXX盖公章

XXXXXXXXX

(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现郑重承诺:

1.我公司/单位按照规定按时依法缴纳了各项税收,没有偷税、漏税行为。

2.我公司/单位按照规定按时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欠缴、漏缴行为。

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承诺供应商(公章):XXXX

XXXXXXXXXXXX

备注:供应商根据其公司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实际情况据实承诺(依法不纳税的单位和组织等就依法不纳税情况作出相关说明)。

格式四

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现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本公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竞标活动无“法人/单位负责人与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如本公司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

格式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 (授权的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授权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代表身份证:

格式六

诚信承诺书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本公司对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倒推1年计算)就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情况郑重承诺如下: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否)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否)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否)

(四)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否)

(五)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否)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者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否)

(七)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否)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否)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否)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举报的;(否)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否)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否)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否)

(十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否)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否)

如本公司对以上任意情形之一的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XXX

承诺人(竞标人):XXX盖公章

XXXXXXXXX

格式七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在参加本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中,已认真阅读并认知了关于供应商公司/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方面的规定要求,在此我公司/单位声明并承诺如下:

1、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单位/公司注册不满三年的,按实计算),我公司/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我公司/单位的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 ,身份证号:

2、如若中标(成交),我公司/单位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我公司/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查询时限为:竞标前三年内(单位注册不满三年的,按实计算)。

3、如若我公司/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我公司/单位承担如下:

1)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2)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3)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处理;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处罚;

4、如若我单位伪造、变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未尽事项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承诺人(公章):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XXXX号

项目名称: XXXX

竞标包号:第/包(如有分包,请填写竞标包号)

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竞标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承诺函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据实承诺;

7、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的据实承诺;

8、在采购活动中,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据实承诺;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个人私章):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二、报价函

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 元,大写 元。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名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四、报价表

报价表(首轮报价表)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格子自行添加

合计金额(小写): 元 (大写) : 元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二次运输、税金、货到就位、培训等竞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报价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 如是进口设备,须在表格中标明“进口”。磋商采购文件中未明确“允许进口”的,供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竞标时,将视为无效竞标。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竞标日期:XXXX。


五、服务商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五章的各项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1

2

3

···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