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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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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食堂服务承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详情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食堂服务承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信息发布时间:2020-07-27 】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食堂服务承包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内。

2.项目简介:

2.1医院现有员工730人,开放病床620张,病床使用率>90%,平时实习生、见习生、进修人员及外来人员共约80—200人左右。每天就餐人数多少承包方自行调研考虑。

2.2医院提供经营场所,现有的主要炊事设备、餐桌椅见附表,其它设备、餐具由承包方自理,具体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到医院实地查看。

2.3水、电、气收费标准:按南通市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执行,食堂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及院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乙方产生的蒸汽费用按照每月8000元的定额支付给甲方。

3.招标内容: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负责为医院职工、住院病人及陪伴家属提供(早、午、晚三餐)集中供餐服务及预约餐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4.承包期:1年。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

2.2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3投标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在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信明礼,无食品中毒、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若有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 7 月 28日-2020年 8 月 14 日9:00时~16:30时(节假日除外),地点为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未按时报名的,视为放弃。

2.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本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五、开标时间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0年 8 月 17 日14: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咨询。

招标单位: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郭一兵 电 话:13921612705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巍 联系电话:15162734987

E-mail:sitc.js@vip.163.com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7月27日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食堂服务承包项目招标文件.doc
滨海县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食堂服务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年七月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签字):

日 期:2020年 7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年7 月 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0年 7 月 日

目 录 TOC \o "1-6" \h \z \u

HYPERLINK \l _Toc1851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1

一、总则 2

二、招标 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6

五、开标与评标 7

六、授予合同 10

HYPERLINK \l _Toc3911 第二章 服务要求 12

HYPERLINK \l _Toc5418 第三章 合同格式 1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

投标文件封面 2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5

投标函 26

投标报价表 27

商务条款偏离格式 28

承诺书 29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1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食堂服务承包项目。

服务内容: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负责为医院职工、住院病人及陪伴家属提供(早、午、晚三餐)集中供餐服务及预约餐饮服务。

2

1

服务期:1年。

医院概况:医院现有员工730人,开放病床620张,病床使用率>90%,平时实习生、见习生、进修人员及外来人员共约80—200人左右。每天就餐人数多少承包方自行调研考虑。

3

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0年 8 月 10 日 10:00(北京时间)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itc.js@vip.163.com。

5

14.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RMB 10,000.00)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

14.2

为便于收退投标保证金,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下列指定帐户:

开户名: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帐号:1111820309000021736

开户行:工行南通通明支行

7

15.1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

8

17.1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9

18.1

投标截止期:2020年 8 月 17 日 14:3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10

19.1

开标日期和时间:2020年 8 月 17 日14: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11

28

合同签约地点: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12

招标单位: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郭一兵 电 话:13921612705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巍 联系电话:15162734987

E-mail:sitc.js@vip.163.com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列项目及服务的采购。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

2.2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3投标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在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信明礼,无食品中毒、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买方和招标代理方在本投标邀请下拟采购的服务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且不是买方附属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才可以参与本采购项下的投标。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买方和招标代理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份300元。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本招标文件包括:

章节

一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二 服务要求

三 合同格式

四 投标文件格式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附表和附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方邮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了修改通知。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酌情延后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买方或招标代理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之间存有差异和矛盾时,将以中文为准。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资格审查包: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四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四章)

(4)具有完成本行业的专业团队;

(5)卫生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6)投标人应有正在营业中或服务中的餐饮场所;

(7)承诺书。

注:所有资格审查文件的原件需单独装一个包作为备查

8.2 商务技术包:

(8)投标人自行设计的春夏和秋冬季各1周的普通饮食菜谱;

(9)针对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肾病、肿瘤、术后、孕产妇等特殊人群,制定三天食谱,并有热量及各营养要素分析;

(10)固定式套餐投标函及报价表;(格式见第四章)

(11)商务条款偏离表;

(12)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验及业绩;

(13)投标人的类似业绩;

(14)经营方案(包括特色餐饮的种类、原材料供应方式(直供或加价)、增值服务、管理措施等);

(15)各岗位的设置、人员的配备,设施、设备添置、补充;

(16)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规章制度;

(18)服务承诺;

(19)提升病员及职工就餐满意度的具体举措;

(20)根据评标办法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3资格审查标、商务技术标均单独密封成册,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9.投标函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附的“投标函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0.投标报价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责任和风险。除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更改数量导致价格变化外,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价格可调整提交的投标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投标货币

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RMB)报价。

12.资格证明文件

12.1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3.证明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证明所提供的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经营方案的详细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2)各岗位的设置、人员的配备与管理方案。

(3)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规章制度。

(4)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招标人提出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第二章“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一笔金额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4.6条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保证金提交银行帐户及相关信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供:

(1)银行转账支票

(2)银行汇票(不接受承兑汇票)

(3)银行电汇

(4)网银转账

(5)现金

14.3开标时,对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如无疑义,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请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1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且缴纳了招标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6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无故放弃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3)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4)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5)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6)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本须知规定的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它情形。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买方可征得投标人的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买方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且应分别装订成册。每套投标文件均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将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A4纸,且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档案墨水书写或用打印机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也可用复印机复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投标文件的“正本”中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必须为原件,如为扫描件的作废标处理。

16.3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的规定。

16.4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

16.5投标文件副本的上述签名及盖章之处既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署,也可以通过复印将上述签名及盖章复制到副本上。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7.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7.2投标文件必须用封袋予以密封,并在封袋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如分别密封则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17.3投标人未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截止期

18.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18.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与投标人之间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五、开标与评标

19.开标

19.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的原件,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代理方将核验其有效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0.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方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0.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买方和(或)招标代理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2.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的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料逐一进行核实。如发现不按报名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将视为审查不合格。

22.2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2.4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导致废标。

22.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报价是否有计算上或表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符时,将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修正总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2.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关名次排列。

23.废标条件

23.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3.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提供身份证明的,或未参加本项目开标会的;

(2)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0)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或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4.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4.2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4.3评标要求

(1)专家评委在评标时应依据招标文件,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与比较,整理、

汇总各投标人的得分情况;

(2)在充分评审的基础上,专家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独立评价;

(3)评分采用记名方式。专家评委应对各自的评分负责,对等级梯次评定必须陈述

理由;

(4)计算综合得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经专家评审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6)如综合得分相同,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得分相同时由招

标人决定中标候选人;

(7)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8)第一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合约期内,中途因特殊原因更换

承包人,则按照本次招标评分高低依次替补承包人,不再另行组织招标。

(9)评标委员会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重大异常,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有权终止本

次评标活动,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4.4评分程序及细则:

资格审查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技术标的评审。

序号

审查内容

合格条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

具有完成本行业的专业团队

至少有1名营养师(可聘用招标方的营养学专家)、3名烹调厨师、1名点心师、配餐员不少于4人,总用工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且均具有健康证

4

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5

投标人应有正在营业中或服务中的餐饮场所

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提供房产证

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6

承诺书

投标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在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信明礼,无食品中毒、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商务技术标评审:

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对该投标人各分项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评委超过5人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之和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得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评分项

评分标准

分值

1

普通菜谱评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菜谱的量、质进行比较评分。

2、投标人须提供2周的菜谱(春夏和秋冬季各1周)。

3、按照每份快餐价格9元。含2荤(1大荤、1小荤)2素、米饭1、汤1制作菜谱。

15分

2

营养菜谱评分

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肾病、肿瘤、术后、孕产妇,制定三天食谱;

热量及各营养要素分析

14分

3

固定式套餐报价(提供原材料的量、质)

(计算公式:12×基准价/报价;最低价为基准价得12分)

按每份2荤(1大荤、1小荤)2素米饭1汤1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10元。

12分

4

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

三级医院管理经验8-10分,二级以上医院管理经验5-8分,一般2-5分(不兼得分)。

10分

5

投标人类似业绩

2017年6月1日以来具有大中型企业或医院(500人以上)的经营业绩,每提供1个得2.5分,最多得10分。

10分

6

经营方案(包括特色餐饮的种类、原材料供应方式(直供或加价)、增值服务、管理措施等)

综合评分好9-12分,较好6-9分,一般4-6分。

12分

7

各岗位的设置、人员的配备,设施、设备添置、补充

综合评分好6-8分,较好4-6分,一般2-4分。

8分

8

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规章制度

综合评分好4分,较好2-3分,一般1-2分。

4分

9

服务承诺(服务及价格延续性)

综合评分好4-5分,较好2-4分,一般1-2分。

5分

10

提升病员及职工就餐满意度的具体举措

综合评分好8-10分,较好6-8分,一般4-6分。

10分

合计

100分

六、授予合同

25.最高投标限价

固定式快餐报价不得超过10元/份。

26.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履行合同义务的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如是中标人原因不能与招标人达成合同的,招标人有权与第二中标候选人商谈。

确定中标人后,将根据中标结果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对合同格式内容进行修改。

27.中标通知书

27.1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27.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27.3在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之后,招标代理方将迅速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8.签订合同

2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9.履约保证金

29.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递交形式为银行转帐、银行汇票(不接受承兑汇票)、银行电汇。

29.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29.1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将有权取消该授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方可将本标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1.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招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仟元整。

专家评审费:以实际费用为准。

32.招标文件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所有,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可按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方提出。

第二章 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中标人负责为医院职工、住院病人及陪伴家属提供(早、午、晚三餐)集中供餐、订餐及预约餐饮服务,满足职工、病患及家属普通餐、营养餐、特色餐饮(包括面条、馄饨、炒菜、汤、煲、锅仔、中式面点、西式糕点等)。同时中标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菜品定价,负责制定菜谱、菜品加工制作、销售饭菜、职工及病员订餐送餐、餐具洗消、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安全等。

2、医院情况:医院现有员工730人,开放病床620张,病床使用率>90%,平时实习生、见习生、进修人员及外来人员共约80—200人左右。医院在职职工凭就餐卡就餐,医院就餐卡在食堂及医院小卖部均可消费。

3、医院提供经营场所,现有的主要炊事设备、餐桌椅见下表,其它设备、餐具由承包方自理。具体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到医院实地查看。

主要炊事设备、餐桌椅

序号

主要炊事设备、餐桌椅

规格

数量

主食烹饪区

 

 

1

双眼电磁大锅灶

2000*1050*800

2

2

双炒双温电磁炉

2000*1050*800

2

3

八眼电磁煲仔炉

1200*760*800

1

4

双头矮汤炉

1100*650*550

1

5

不锈钢调料台

500*1050*800

2

7

双向移门工作台

1800*800*800

6

8

简易工作台

1800*800*800

5

9

四层花格货架

1500*500*1600

6

10

夹层蒸汽锅锅

300KG可倾全钢

1

11

双门蒸饭车

24盘

4

切配区

 

 

12

四门双机铜管冰箱

130*730*1950

5

13

简易工作台

1800*800*800

4

鱼类加工区

 

 

14

四层花格货架

150*500*1600

5

17

残菜台

850*750*800

1

 

蔬菜加工区

 

 

21

残菜台

850*750*800

1

22

简易工作台

1800*800*800

2

 

荤菜加工区

 

 

25

残菜台

850*750*800

1

26

四层花格货架

1200*500*1600

2

 

主食仓库

 

 

27

地架

1200*500*200

6

28

四层花格货架

1500*500*1600

4

 

副食仓库

 

 

29

平板货架

1500*500*1600

4

 

营养配餐及留样区

 

 

30

单门陈列柜

 

1

31

平冷工作台

1500*760*800

1

32

简易工作台

1500*800*800

1

 

冷库

 

 

33

六门冰箱

 

3

34

四层花格货架

1500*500*1600

9

 

洗碗区

 

 

35

污碟台

1500*750*800

1

36

洁碟台

1200

1

37

简易工作台

1800*800*800

2

38

残菜台

950*750*800

1

40

简易工作台

1500*750*800

1

41

双门消毒柜

 

1

42

保洁厨

1200*500*1800

2

44

木面工作台

1500*800*800

2

45

双孔残菜台

1500*700*800

1

46

单孔残菜台

750*700*800

1

47

简易工作台

1800*800*800

1

49

四层花格货架

1500*500*1600

2

50

五格保温餐台

1800*700*800

1

51

简易工作台

800*700*800

3

52

恒温桶

DF50

3

53

五格保温餐台

1800*700*800

3

54

单向移门工作台

1800*800*800

1

55

保洁厨

1200*500*1800

1

56

平板车

 

3

57

三层餐车

 

3

4、水、电、汽气收费标准:按南通市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执行,食堂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及院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乙方产生的蒸汽费用按照每月8000元的定额支付给甲方。

5、委托经营期限:1年。根据履约情况可以考虑续签,但服务总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6、进场时间:合同签认后一个月内。

二、经营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负责管理,至少有1名营养师(可聘用招标方的营养学专家)、3名烹调厨师、1名点心师、4名配餐员,总用工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且均具有健康证。中标人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医院各项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得与职工、病员及家属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医院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2、中标人安排厨房工作,负责厨房管理;按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院方的要求条款从事生产经营,按要求制定出适合医院职工及病员的菜肴,并保证出品质量,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配合医院建立内控体系,卫生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

3、中标人根据医院食堂经营和管理的要求,从事职工餐厅、病员餐厅菜肴制作和医院接待用餐制作。中标人必须根据医院规定经营。接待餐厅根据需要不定期开放,接待餐要体现健康膳食的特色。

4、中标人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每周菜谱须进行调整,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人员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医院将定期或不定期在职工及病员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5、中标人向甲方职工和病员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集中供餐和预约餐炊服务,品种多样化,早餐品种不少于6种;中午餐每日品种不少于8种,每天更新品种不少于5种;晚餐供应品种不少于6种。中、晚餐对医院工作人员采取盒装定额快餐(含1大荤1小荤、1素菜、1米饭、1汤)及自选菜品分别计费两种售卖模式。并充分满足住院病人普伙、治疗饮食等各种膳食要求,病员主食不低于3种。小餐厅根据需要不定期开放,体现健康膳食的特色。菜谱每天更新。

必须提供特色餐饮。特色餐饮种类应包括面条、馄饨、锅仔、小炒、净菜、卤菜、西式糕点、中式点心等。

订餐服务要多样化。应配备网上订餐系统,并提供菜谱图册供选择,人工订餐和网上订餐相结合,努力提升患者和职工就餐满意度。

在食堂用餐的定额快餐,必须采用小份自选模式,不得用餐盘混装在一起。

6、医院职工就餐满意率必须达到85%以上(含85%)、病员第三方满意度调查达到85%以上(含85%)。

甲方每两个月组织人员对就餐满意率进行测评,满意率(85%)每下降1%扣300元,每上升1%奖励300元;若医院职工满意度连续两个月低于80%,医院可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食堂运行过程中,若连续三个月出院病员第三方满意度调查低于市直医院平均值或满意度低于80%,则医院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7、中标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8、医院食堂包括餐厅(职工、病员)、操作间、储物间等均属于中标人管理范围,中标人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

9、食堂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以及院方提供的设施维修费用费用,招标人承担40%、中标人承担60%。乙方产生的蒸汽费用按照每月8000元人民币定额支付给甲方。

10、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因中标人管理不善,食材采购及烹调贮存不当等因素造成食物中毒,由中标人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扣除保证金10%--30%。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考核。

11、中标人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2、中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3、中标人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院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4、中标人可自行将食堂重新设计、装修,以利经营,需经甲方同意并备案,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同终止时医院也不予任何补偿。

15、试用期3个月,期间如职工满意度低于70%,医院有权更换承包经营人;经营过程中拒不服从院方管理或不执行合同条款,医院有权随时解除合约,更换承包人。

第三章 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

甲方: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1.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合同条款。

2.1.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3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2.1.4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二、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招标内容。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中标的投标书;

(3)招标文件;

(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服务内容

1.乙方负责为医院职工、住院病人及陪伴家属提供(早、午、晚三餐)集中供餐服务及预约餐饮服务。同时承包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菜品定价,负责制定菜谱、菜品加工制作、销售饭菜、职工及病员订餐送餐、餐具洗消、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安全等。

2.服务期限: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根据履约情况可以考虑续签,但服务总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3.服务费用按月结算。

四、经营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至少有1名营养师(可聘用招标方的营养学专家)、3名烹调厨师、1名点心师、4名配餐员,总用工人数不得少于15人且均具有健康证。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医院各项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得与职工、病员及家属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医院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2.乙方安排厨房工作,负责厨房管理;按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和院方的要求条款从事生产经营,按要求制定出适合医院职工及病员的菜肴,并保证出品质量,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配合医院建立内控体系,卫生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

3.乙方根据医院食堂经营和管理的要求,从事职工餐厅、病员餐厅菜肴制作和医院接待用餐制作。乙方必须根据医院规定经营。接待餐厅根据需要不定期开放,接待餐要体现健康膳食的特色。

4.乙方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每周菜谱须进行调整,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人员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医院将定期或不定期在职工及病员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乙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5.乙方向甲方职工和病员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集中供餐和预约餐炊服务,品种多样化,早餐品种不少于6种;中午餐每日品种不少于8种,每天更新品种不少于5种;晚餐供应品种不少于6种。中、晚餐采取盒装定额快餐及自选菜品分别计费两种售卖模式(售价见下表)。并充分满足住院病人普伙、治疗饮食等各种膳食要求,病员主食不低于3个。小餐厅根据需要不定期开放,体现健康膳食的特色。菜谱每天更新。要有特色餐饮服务,提供特色餐饮(包括面条、馄饨、炒菜、汤、煲、锅仔、中式面点、西式糕点、净菜、卤菜等)。订餐服务要多样化,提供菜谱图册,人工订餐和网上订餐并存。

项目

金额(元)

备注

固定式快餐

1大荤、1小荤、2素菜、1汤、米饭

服务期

在食堂用餐的定额快餐,必须采用小份自选模式,不得用餐盘混装在一起。

6、医院职工就餐满意率必须达到85%以上(含85%)、病员第三方满意度调查达到85%以上(含85%)。甲方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就餐满意率进行测评,满意率(比85%)每下降1%扣300元,每上升1%奖励300元;若医院职工满意度连续两个月低于80%,医院可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食堂运行过程中,若连续三个月出院病员第三方满意度调查低于市直医院平均值或满意度低于80%,则医院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7.乙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8.医院食堂包括餐厅(职工、病员)、操作间、储物间等均属于乙方管理范围,乙方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

9.食堂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及院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乙方产生的蒸汽费用按照每月8000元人民币定额支付给甲方。

10.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因乙方管理不善,食材采购及烹调贮存不当等因素造成食物中毒,由乙方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扣除保证金10%--30%。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考核。

11.乙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2.乙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3.乙方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按规范定期清洗油烟管道,服从院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4.乙方可自行将食堂重新设计、装修,以利经营,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必须经由甲方同意并备案,合同终止时医院也不予任何补偿。

15.试用期3个月,期间如职工满意度低于70%,医院有权更换承包经营人;经营过程中拒不服从院方管理或不执行合同条款,医院有权随时解除合约,更换承包人。

16.乙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等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1.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违约责任

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的毁约,应向乙方偿付30000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3.乙方违约责任

3.1乙方不能按时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服务),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30000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3.2乙方逾期服务的,应在事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4.不可抗力

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索赔

1.索赔

1.1甲方有权根据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2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1乙方同意退订服务,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

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七、履约保证金

1.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行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或包含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退回。

八、合同的解除

1.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九、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食堂服务承包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