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600-SSJT-G2025-001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10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600-SSJT-G2025-0011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优惠率(%)报价(该优惠率即为中标费率。举例说明:如投标报价优惠率为75%,视为中标费率为75%,即南通市发改委网上公布的平均价的7.5折)最高限价(优惠率):1、米、面(含水面)、食用油:最高限价(优惠率)95%;2、畜禽类(鲜):最高限价(优惠率)95%;3、蔬菜类、豆制品类:最高限价(优惠率)75%;4、调味品、干货制品、水果类:最高限价(优惠率)92%;5、蛋类、乳制品:最高限价(优惠率)95%;6、冷冻类、半成品、水产品:最高限价(优惠率)90%。备注:基准价:农产品市场价取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部分农贸市场肉、蛋、蔬菜等价格的平均价。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公布的食材价格,由院领导、纪委、财务、审计、工会、总务等部门组成询价小组定期至农批市场、端平桥菜市场、大润发等大型市场进行考察零售价。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 600万元/年 | 供货范围:包含大米、面粉、食用油、猪肉、鸡肉、豆制品、乳制品、蔬菜、水产品、鸡蛋、干货、调味品、水果类等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合同先签订壹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好,通过综合考核可续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用1+N年【N小于等于2】方式续签合同),最多不高于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4.投标人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5.响应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或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参见第八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5-04-1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免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投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样品:样品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16:00时;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签收人: 孙惠娟 13773600529;
4、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
5、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37号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18351548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370990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370990859
公开招标文件-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docx
公平性审查二维码.docx
政采贷和履约保证保险告知函.docx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JSZC-320600-SSJT-G2025-0011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