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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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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HZB2020-HB-019)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河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20-HB-019)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ZB2020-HB-019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28.5万元
最高限价:328.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28.5 328.5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1日到 2020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方式:(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发至yuhebaoming@126.com;(3)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报名表电子版;(4)供应商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5)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报名表及文件费用后,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65000元整,缴纳方式:非现金,推荐使用电汇。供应商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联系方式:022-26296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联系方式:022-58569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022-58569836
采购文件下载
招标-服务-YHZB2020-HB-019-小微.doc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YHZB2020-HB-019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TOC \o "1-3" \h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河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YHZB2020-HB-019

项目内容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外国企业参加投标。

项目预算: 328.5 万元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07月31日至2020年08月07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室)获取。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发至yuhebaoming@126.com;(3)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报名表电子版;(4)供应商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5)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报名表及文件费用后,发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1日下午14:30时

2.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1日下午14:30时

3.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1室。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梁工

2. 联系电话:022-58569836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3.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26296052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569836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126.com

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其他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65000元整,缴纳方式:非现金,推荐使用电汇。供应商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汇款信息: 开户名: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广开支行

账 号:441210100100145021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配送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食材费用、运输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三)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每月10日前,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上月应结算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待采购人核对无误后,于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上述时间段的结算价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推荐投标单位进行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总公司投标分支机构汇款或分支机构投标总公司汇款均无效),在电汇时请各单位注明项目编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未中标单位持未中标单位开具的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未中标单位财务章)及汇款信息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中标单位开具的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中标单位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按以上要求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分

第二部分 客观分(29分)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

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后至今已完成的食材配送同类型案例,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个业绩3分,最高9分。

服务项目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签订日期;

②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须加盖采购人公章;

③采购人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采购人公章;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案例。

注:上述合同签订乙方须与投标人(报名单位)名称一致,上述证明材料的用户盖章名称须与合同签订甲方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开标现场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要求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如未提供或未按要求递交则不予认定。

9分

2

企业认证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GB/T28001系列/OHSAS18001/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要求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注:证书信息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如查询不到,则不予认可。

3分

3

原材料采购

渠道溯源

提供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采购渠道溯源(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禽类、水产类、大米、面粉及食用油等),采购原材料须为经过检验或检疫的合格产品。

每提供一项采购渠道证明得1分,最高5分;所提供渠道证明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采购渠道证明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与供货商签订的有效期内的供货协议;

②供货商营业执照;

③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④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检验、检测报告(肉禽类提供检疫合格证);

须提供①项+②项+③项+④项才被视为有效采购渠道。

5分

4

人员持证

情况

拟派服务人员(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均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有健康证人员为4人及以上,2分;未提供、持证不齐全或其他,0分。

2分

5

项目使用

车辆情况

投标人具备配送车辆,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如非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车型、车牌照号及车辆租赁的服务内容;

②与自有或租赁车辆对应的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行驶证复印件;

③车辆照片,要求照片清晰度高,车辆牌照号清晰可见,提供车辆前后牌照照片

如非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①项+②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证明材料。如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②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证明资料。自有车辆的行驶证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每提供一个有效的车辆证明资料得1分,最高4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

4分

6

实施能力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蔬菜基地,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若蔬菜基地非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蔬菜基地不少于2张的实景照片及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租赁协议承租人须为供应商本单位签署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协议内容须包括协议期限,使用地点等;

②若蔬菜基地为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蔬菜基地不少于2张的实景照片及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土地使用权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上述证明材料提供齐全:3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本项得分最高3分。

3分

7

冷冻、冷藏能力

投标人具备食品冷冻、冷藏库,要求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若食品冷冻、冷藏库非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不少于2张的实景照片及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租赁协议承租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签署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协议内容须包括协议期限,使用地点等;

②若食品冷冻、冷藏库为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不少于2张的实景照片、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发票抬头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上述证明材料提供齐全:3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本项得分最高3分。

3分

第三部分 主观分(61分)

分值

1

服务点对点

应答

所提供的服务点对点应答满足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①无负偏离:8分;

②有1项负偏离,减1分,最低0分。

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投标应答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8分

2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

配备评价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人员岗位分配合理:8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较为齐全,人员岗位分配较为合理:5分;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性一般,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一般:3分;

无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人员岗位分配情况:0分。

8分

3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配送及运输服务方案

配送及运输服务方案,根据设备配置齐全性、合理性及配送、运输方案的可行性及科学合理性综合评审打分,包括但不限于防雨、防尘、保温、冷冻和保鲜措施。

整体方案完整且科学合理:8分;

整体方案较为完整、较为科学合理性:5分;

整体方案完整性、合理性一般:3分;

整体方案不完整且不符合科学合理性:0分。

8分

4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评价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8分;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基本可行:5分;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合理性、可行性一般:3分;

综合管理规章制度不够齐全,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

8分

5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

方案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根据措施与方案的可行性及科学合理性综合评审打分。

食品安全方案全面具体且科学合理:8分;

食品安全方案较为全面具体、较为科学合理:5分;

食品安全方案完整性、合理性一般:3分;

食品安全方案不完整且不符合科学合理性:0分

8分

6

应急预案

应急方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食品采购及配送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

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切实可行:6分;

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好:4分;

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一般:2分;

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不合理,可行性较差或未提供:0分。

6分

7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

人员保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5分;

人员保密方案较为规范、切实可行:3分;

人员保密方案可行性一般:1分;

无人员保密方案:0分。

5分

8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可行性较强:3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可行性一般:1分;

无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0分

5分

9

服务承诺

评价

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切实可行:5分;

服务承诺较为全面、可行性较强:3分;

服务承诺全面性一般、可行性一般:1分;

无服务承诺:0分;

5分

第四部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非实质性内容缺少签字或盖章的;

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目录与页码不对应的;

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投标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描述不一致的(点对点应答与证明材料不一致、金额数字与中文不一致、身份证号与身份证复印件不一致等包含在本情形之内);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询标的;

投标文件中出现非本项目相关内容的。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核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也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本授权书

8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总公司参加投标的,查询分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总公司存在不良记录,分公司参加投标的,查询总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分公司存在不良记录。

9

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上述列表内资格审查内容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须在投标文件外单独提交原件,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供者做无效投标处理;未要求提供原件的按上述列表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2)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资格审查时不予承认。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政府食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项目服务内容:本次供应商负责对区政府食堂每天所需的蔬菜、水果、肉、蛋奶、米、面、油、调料、鱼类等食品进行采购并运送至河北区政府食堂。

二、项目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每天早6:30前供货商应将当天所需的蔬菜、水果、肉、蛋奶、米、面、油、调料、鱼类等食品采购工作并运送至河北区政府食堂。每次送货人员应向甲方管理人员提供每次的送货明细,经双方对品种、数量、质量、金额等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妥善保存验收清单。

(二)供货商所提供食品必须保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要求。

(三)食品选用要求:采购食品必须与正规、有安全保证的供货商签订有效的供货协议。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供货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供商品的相应证明,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SC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每次采购的粮、油、副食、调料、果蔬、牛羊肉、大肉类、水产品、蛋、分割鸡系列产品等食材须具有国家有权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油类须采购具有SC认证标识的定型包装食用油),同时须每次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索票的整理。

(四)供货商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采购和配送的卫生。所送的食品务必保质保量,做到新鲜、卫生、无污染。

(五)供货商在服务上应做到日常准时供货、遇突发事件能随叫随到及时补货,在送货运输过程中要保护好食品,不能造成损坏和污染。对于不满意的食品能够及时调换,不合格食品及时退换。

(六)供货商所提供的各类食品价格:蔬菜类、水果类、肉蛋禽类、米面粮油类、副食调料等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属地市场的零售价格。

(七)供货商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上岗需持有健康证。

(八)为保证所供食品安全与保鲜,供应商应具有食品存储的冷冻、冷藏能力,自建冷库、冷藏库或租赁均可。

(九)供货商应建立应急机制,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增强处理能力。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食品采购及配送的紧急情况能够及时进行妥善处置。

(十)供货商按规定做好食材留样,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克,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保存留样记录,留样容器要求完全密闭。

三、供货商需要担负的职责

(一)供货商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并办理有效健康证,同时必须配有专门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承担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须保证每日对上岗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晨检(提供晨检记录),所聘用员工需相对稳定,持有效健康证,定期进行相关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二)供货商应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利润合理适度。供货商的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服务商应索证备查,并建立主、副食品台账。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食品配送的卫生与安全,如果因所供食品卫生引发的安全事故,将交由相关部门追究供货商责任,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三)合同履行期内,如遇投标人聘用的工作人员出现工伤、劳务纠纷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四)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以往项目和配送过程中没有发生食物中毒等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四、人员要求

1、人员配置:4人(项目负责人1名、司机1名、配送人员2名)

2、配置要求:性别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均须持有效期内健康证。工作人员态度端正,服务热情,能适应本岗工作。为避免劳动用工风险,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合理设置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所配置服务岗的人员工资标准须符合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每年健康查体。司机须持证上岗。

项目负责人随时与甲方进行统一协调沟通,提供固定的联系方式。

五、其他

(一)供应商在进入区政府院区后应严格遵守政府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须在接到采购人电话24小时内依据采购明细进行报价。中标后,每天的配送价格不得高于政府所在地周边市场的零售价格。

(三)提供的所有食材应当是正厂出品、配套且全新的、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测标准;所提供的食材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由供应商无偿更换。

(四)供应商在供应保障全过程中,不得冠以或提及采购人名称,不准向外泄露采购人供应保障情况,对外不得谈及需方任何情况;

(五)供应商保障单位配送的食品原材料必须质量合格,如有以次充好现象发生采购人有权在合同期内暂停或解除供应商的配送工作;

(六)食堂管理员和配送人员接收时需进行签字确认,做好交接的记录工作,每日提供供货明细。交接过程中采购人可安排专人在场负责监管。食堂管理员和配送人员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每日做好食材签收及验收工作,确保所接收食材品质优良,不缺斤少两并提供正规票据。

(七)配送食品的计量以送到食堂时的复秤为标准

(八)支持扶贫政策,在食材采购过程中按照相关扶贫政策要求执行。

(九)如有特殊紧急情况,投标人须满足能随时送货,具备紧急配送的能力。

六、采购量预算汇总表

类别

序号

食材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大白菜

-

24100

新鲜/斤

2

小白菜

-

19200

新鲜/斤

3

空心菜

-

500

新鲜/斤

4

娃娃菜

-

1880

新鲜/斤

5

西 芹

-

1600

新鲜/斤

6

紫甘蓝

-

1680

新鲜/斤

7

有机菜花

-

7512

新鲜/斤

8

油麦菜

-

690

新鲜/斤

9

芹 菜

-

2108

新鲜/斤

10

圆生菜

-

3850

新鲜/斤

11

西兰花

-

2370

新鲜/斤

12

油 菜

-

4840

新鲜/斤

13

菜 心

-

3450

新鲜/斤

14

包 菜

-

28000

新鲜/斤

15

茼 蒿

-

1060

新鲜/斤

16

香 菜

-

1440

新鲜/斤

17

菠 菜

-

2860

新鲜/斤

18

快 菜

-

5540

新鲜/斤

19

茴 香

-

2670

新鲜/斤

20

韭 菜

-

2980

新鲜/斤

21

香 芹

-

2860

新鲜/斤



22

西葫芦

-

3450

新鲜/斤

23

长茄子

-

1880

新鲜/斤

24

圆茄子

-

4830

新鲜/斤

25

西红柿

-

10970

新鲜/斤

26

紫洋葱

-

2800

新鲜/斤

27

长豆角

-

3215

新鲜/斤

28

黄 瓜

-

19940

新鲜/斤

29

南 瓜

-

3260

新鲜/斤

30

冬 瓜

-

2450

新鲜/斤

31

苦 瓜

-

2070

新鲜/斤

32

鲜玉米

-

3060

新鲜/斤

33

丝 瓜

-

3459

新鲜/斤

34

青尖椒

-

8280

新鲜/斤

35

红尖椒

-

1089

新鲜/斤

36

红杭椒

-

51

新鲜/斤

37

青杭椒

-

51

新鲜/斤

38

小米椒

-

67

新鲜/斤

39

红彩椒

-

49

新鲜/斤

40

黄彩椒

-

53

新鲜/斤

41

青 椒

-

325

新鲜/斤

42

扁豆角

-

879

新鲜/斤

43

秋 葵

-

212

新鲜/斤

44

鲜花生

-

1925

新鲜/斤

45

毛 豆

-

1925

新鲜/斤

46

四季豆

-

1380

新鲜/斤



47

胡萝卜

-

5520

新鲜/斤

48

白萝卜

-

1380

新鲜/斤

49

莴 笋

-

1380

新鲜/斤

50

土 豆

-

5628

新鲜/斤

51

山 药

-

2088

新鲜/斤

52

蒜 苔

-

1380

新鲜/斤

53

红 薯

-

5628

新鲜/斤

54

铁杆山药

-

28809

新鲜/斤

55

莲 藕

-

3850

新鲜/斤



56

杏鲍菇

-

5520

新鲜/斤

57

金针菇

-

645

新鲜/斤

58

鲜香菇

-

147

新鲜/斤

59

平 菇

-

312

新鲜/斤

60

蟹味菇

-

238

新鲜/斤



61

大 葱

-

3405

新鲜/斤

62

小 葱

-

176

新鲜/斤

63

蒜 黄

-

80

新鲜/斤

64

大 蒜

-

980

新鲜/斤

65

生 姜

-

980

新鲜/斤

66

蒜 苗

-

212

新鲜/斤

水果类

67

伊丽莎白

-

572

新鲜/斤

68

香 蕉

-

15630

新鲜/斤

69

苹 果

-

9660

新鲜/斤

70

羊角脆

-

318

新鲜/斤

71

圣女果

-

512

新鲜/斤

72

火龙果

-

168

新鲜/斤

73

红提子

-

748

新鲜/斤

74

油 桃

-

215

新鲜/斤

75

绿宝石

-

369

新鲜/斤

76

博洋91瓜

-

318

新鲜/斤

77

李 子

-

217

新鲜/斤

78

西 瓜

-

53249

新鲜/斤

79

芒 果

-

2969

新鲜/斤

80

荔 枝

-

389

新鲜/斤

蛋奶类

81

鸡 蛋

-

30360

82

咸鸭蛋

-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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