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石狮市看守所2020年在押人员伙房物资供应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581]DL[GK]2020005-1_1_91350212065876441J_261)
一、合同编号:[350581]DL[GK]2020005-1_1_91350212065876441J_261
二、合同名称:石狮市看守所2020年在押人员伙房物资供应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581]DL[GK]2020005-1_1_91350212065876441J_26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581]DL[GK]2020005-1
四、项目名称:石狮市看守所2020年在押人员伙房物资供应货物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石狮市看守所
地 址:石狮市蚶江镇洪窟村九龙山工业区
联系方式:13599257171
供应商(乙方):厦门百惠鲜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同安区大同洪塘镇龙泉村前垵下里76号
联系方式:[object Object]
六、合同主要信息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产地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150199 - 其他农副食品 | 其他农副食品 | 百惠鲜 | 1(年) | 1766478 | 1766478 | 国内 | 一批 | 0 |
合同总金额:¥1,766,478.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九龙山开发区石狮市看守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08-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08-01
九、其他补充事宜: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本合同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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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看守所2020年在押人员伙房物资供应货物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石狮市看守所
乙方:厦门百惠鲜食品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1]DL[GK]2020005-1的石狮市看守所2020年在押人员伙房物资供应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150199 其他农副食品 | 其他农副食品 | 百惠鲜 | 1(年) | 1766478 | 1766478 | 国内 | 一批 | 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陆仟肆佰柒拾捌元整(¥176647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九龙山开发区石狮市看守所;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乙方必须保证所投产品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 (2) 服务期限: 2020年 8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为期壹年。 (3)乙方在石狮市范围内具有配送点或者存储仓库或距离采购人所在地40分钟以内车程或者距离采购人所在地30公里以内。 (4)乙方、乙方法人代表、乙方本项目主要负责人或管理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采购人为国家行政机构,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调整的,乙方应无条件满足新标准或制度要求,如无法满足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6)乙方必须要有本公司(或法人)名下或租赁的配送车(须提供行驶证和合同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7)石狮市看守所在押伙房物资年用量表: 品名 年用量 投标报价 投标小计 备注 大米(晚籼米) 126000 4 504000 单位:公 斤 黄豆 8400 5.8 48720 绿豆 1400 9 12600 肥肉 3500 22 77000 瘦肉 700 48 33600 腿肉 2450 44 107800 鸡胸肉 7000 19 133000 包菜 112000 2 224000 西红柿 28000 4.4 123200 鸡蛋 11200 8.6 96320 鸡架 44100 5.8 255780 虾皮 770 32 24640 紫菜 560 44 24640 冬瓜 2 0 南瓜 1.8 0 黄瓜 3.2 0 胡萝卜 2.8 0 茄子 2 0 大白菜 2.8 0 白萝卜 1.6 0 金龙鱼非转基因黄金比例调和油 1260 64.5 81270 单位:5升/瓶 老抽 210 15.8 3318 单位:1.9升/瓶 盐 3640 3 10920 单位:公 斤 味精 630 9 5670 单位:公 斤 所有的上述物资按照实际的供应数量结算。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物资到位后由乙方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按照考核标准当场 考核并扣除相应分数。对扣分情况应拍照或者录像留证,乙方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提出,但采购人有最终判别权及最终决定权。 (2)采购人或乙方对质量有异议,可提取样品送至第三方机构或者生产厂家进行检测检验。采购人有权不定时对供应物资进行取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厂家进行检验检测。以上邮寄、检验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遇市场原因供应物资短缺无法满足供货要求,乙方应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行变更。如因此产生配送不及时或配送不足的情况,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得原因造成个别品种的临时调整,乙方应事先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确认后方可调整。 (5)乙方逾期供货,影响采购人伙食供应的,采购人有权在取价超市购买。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投标人单价*实际供货量*(考核分数/100),若投标人当月考核分数在95分(含)以上的,全额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无。?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人民币:88323.9元,捌万捌仟叁佰贰拾叁元玖角。)。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 8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
10、违约责任
因乙方供应货物时间、数量、质量等原因引起物资短缺,无其它同类物资代替,造成食材无法按时供应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依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没有履约保证金的则从下期结算款中扣除。。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产品质量 (1)乙方供货的所有物资均应符合相应且最新国家标准,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严禁供应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其他产品,严禁供应有害物质超标的食品。粮食类、肉类、菜类物资严禁使用化学保鲜处理、食材注水、防腐添加等方式处理。包装类物资均应包装完整无破损、变形等情况,同时包装要印有标识、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且供应物资时保质期不得超过一半。 (2)肉类与菜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加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3)大米符合GB/T 1354-2009中优质大米质量指标籼米二级或以上;黄豆符合GB 1352-2009中大豆质量指标等级2或以上;虾皮符合SC/T 3205-2016中熟干虾皮二级品或以上;紫菜符合GB/T 23597-2009中一级标准。 以上物资均必须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4)菜类均应当新鲜、青嫩、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每批次均需提供农残检验报告)。 (5)肉类:肉类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必须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畜肉,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每批次均需提供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鸡蛋应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纹,新鲜。 (6)《石狮市看守所在押人员伙房物资年用量表》中年用量为空的分项为备品,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采购备品。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14.2、交货、配送方式及运输 A.交货时间:采购人与乙方协商决定。 B.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C.运输及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应当有必要的保温、保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对送货车辆的定期消毒,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食品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14.3、考核标准及结算 (1)考核标准 考评 项目 编号 考评内容 食品安全质量 1 配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过期变质食品物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扣除100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视情保留解除合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配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过期变质食品或缺斤短两每起扣除10分。 3 验收人员质量投诉每起扣除5分。 4 配送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完整信息或保质期超过1/2天的包装类食品每次扣除3分。 5 食品储运包装不卫生每次扣1分 6 未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每次扣5分。 配送 服务 1 断货缺货未提前提供说明或签字确认手续的每起扣5分。 2 因配送问题直接影响当餐烹制每次扣3分。 3 违反配送时效承诺,每次扣1分。 4 配送过程污染单位内环境卫生每次扣2分。 5 不响应、不配合等服务问题每起扣5分。 6 配送过程受职工其他问题投诉每次扣3分。 7 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每次扣3分。 14.4、结算方式 乙方单价*实际供货量*(考核分数/100),若乙方当月考核分数在95分(含)以上的,全额结算。 14.5、其他要求 (1)上述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2)乙方需对产品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采购方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 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方概不负责。 (3)乙方须充分考虑所投货物成本(包括采购费、仓储费、所有税金等一切有关费用)、保险、包装、吊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损耗、卸车、安装(包括安装用电)、检测验收、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利 润、税金、供货方式及周期、需求量调整、市场价格风险、伴随服务等一切因素,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投标综合单价进行变更或拒绝供货。 (4)乙方如果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它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柒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本合同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
甲方: | 石狮市看守所 | 乙方: | 厦门百惠鲜食品有限公司 |
住所: | 石狮市蚶江镇洪窟村九龙山工业区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万达写字楼C3-702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王荣枝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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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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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599257171 |
联系方法: | 1395928807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厦门同安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101540001052516307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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